提高工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职责能力
陈新颜
中图分类号:D412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674-1145(2019)2-011-02
摘 要 作为工会服务协调推进四个全面建设的伟大实践需要,推进工会法治思维及法治方式职能,履行应将法制观念作为一切工作开始的前提与基础,始终坚持法治原则,切实加强普法教育力度,履行法定职责。本文从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对工会工作的重要性入手,通过对工会法治思维方式的养成进行分析,探究其法治工作能力的提升策略,以此维护群众职工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 法治思维 法治方式 履行职责 职责能力
法治思维是基于法治的固有特性和对法治的信念来认识事物、判断是非、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是在法治意识、法治观念基础上的进一步升华,运用法治思维则是对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提出的更高层面的要求。法治方式是运用法治思维处理和解决问题的行为方式。随着十九大会议的召开,全面依法治国已经迈上发展之路。为了进一步推进工会法治建设的开展,充分发挥工会的组织作用,广大职工应真正投身到全面依法建设的伟大实践中去,作为工会一级组织,必须以服务意识为核心,切实提高自身的权益维护能力。从工会队伍的强化建设入手,提升各项保障水平,加强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的能力建设。力争伴随社会的进步与发展,推动企业改革发展之路,实现职工合法权益的维护,保证企业稳定。以下就工会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履行职责能力进行分析,旨在在企业改革转型发展的新常态下,更好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进一步贴近企业改革转型发展的实际需要,进一步贴近职工开展工会工作,才能更好地为职工服务,为企业发展服务。
一、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对工会工作的重要性
工会应力争养成法治思维习惯,通过法治方式开展工会工作,这对于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落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有着十分积极的影响作用。在解决工会工作难题的同时,切实提升工会的维权效果。
(一)落实工会维权观的内在需要
将以职工为本的工会理念进行全面落实,切实实现主动依法科学维权。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应强化法治意识观念,利用合理的法律手段,实现工会机制的完善与优化。只有将制度化、法制化的维权观念纳入到维权工作中,才能真正将维权工作落实到实处,发挥出工会的价值与作用。
(二)解决工会难题的迫切需要
当前,企业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社会稳定进入风险期,这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实际问题。工会作为企业管理层和职工的桥梁,就是要积极适应新常态下企业改革转型发展的迫切要求,积极适应新常态下职工多元化的服务需要,其工作人员是否具有法治思维、能否善用法治方式,关系到社会主义法治强企建设,关系到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现。
(三)提升工会工作实效的需要
随着社会各行业领域深化改革的不断落实与推进,经济关系日益复杂,各方劳动关系与社会利益也逐渐呈现出多样化形式。在旧的思维模式下,人们已经形成的一些与法治要求不符的办事方式。当前,不少矛盾正是不依法办事造成的。人们通过关系进行社会资源之间的互换,使得法律失去应有的效果,往往导致社会资源利益的无效率、浪费。
二、工会法治思维方式的养成
法治思维的形成是在法治自身特征的基础上,坚持使用法治信念判断事物的是非对错,利用法治思维做出决策的一种思维方式与行为习惯。法治维权方式是在法治思维的基础上,按照法律维权方式要求对矛盾进行化解,并切实开展维权工作,解决好工作中涉及到的权益问题。立足于二者的关系而言,法治思维决定了法治维权行为的开展,法治维权行为也同样是思维方式的最好体现,二者之间互为表里,互相影响。
(一)理性思维,依法办事
理性思维作为法治思维的重要基础与前提,成为了合法性思维的形成本源。我们在认识问题与思考问题的过程中都务必要将合法性作为一切行为开展的首要前提,并对自身行为进行审视与反思,判断其是否符合各项法律的规定与要求。职工群众的矛盾,不能拖也不能躲,能解决的要尽早解决,条件不具备的要做好答疑解惑工作。在维护职工群众权益活动中,有时会陷入所谓“合法不合情理”“合情理不合法”的矛盾境地。解决这个问题,关键是正确理解法理情的内涵,善于用法治思维处理好法理情的关系。
(二)公正思维;企业和谐
公平公正作为法治社会执行工作的核心,其对法治思维的形成影响极为深远。在工会维权工作中,不仅要追求程序上的正义,保证维权形式的公正,同时也要积极落实实体正义,真正将客观、公正的原则落实到维权工作中。不能一味迁就用“闹”来解决问题的做法,因为“闹”的本质是打破常规、放大诉求,是以高昂的社会代价满足眼前和个别的利益,长此以往必将严重干扰企业发展现代化进程。把法律而不是个人意愿作为判断是非曲直的标准,符合人们的普遍理性。因此,矛盾的解决、诉求的张扬,都应当纳入法律轨道。
我们在做出决策与制定决策时,应以各类弱势群体的利益訴求作为维权工作重点,并力争寻找出最佳维权途径,保障职工权益。
1.程序性思维,按章办事。程序作为实体结果合法公正的重要途径之一,其同样也是万事万物开展的重要依据。坚持程序性的思维就要努力打破不择手段的人治思维影响,时刻遵循程序价值的独立性,坚决做好决策的落实,实现合法程度的推进。只有坚持按章办事的思想与原则,才能真正在法治轨道上实现自身权益的维护。
2.权力制约,主动监督。权力的放纵必然会导致腐败现象的发生,因此,绝对的权利必然会导致绝对的腐败。在法治维权过程中,应始终坚持通过法律手段约束行为意识。只有科学的处理好权利与法律之间的关系,才能真正沿着法律轨道,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维护职工权益。
三、提高工会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的有效措施
(一)坚定法治信仰
信仰是理念形成的基础与前提,并对思维与行为方式发挥着重要的影响作用。法律信仰需要人们从内心深处予以认同,只有将法律思想成为人们的第一思想准则,才能从根本上制约人们的行动。工会管理者务必要发自内心的认同法治思维,将法律的神圣不可侵犯牢记于心,保证自身思想与行为不越矩。
工会人员务必要对法治保持敬畏之心,尤其要对法治手中的权力进行约束。从内心敬畏法律赋予自身权利的神圣,并通过法律途径为职工谋取自身合法利益。真正为职工解决生活中的难题,办行为上的实事。
(二)强化法律学习
工会若想彻底实现法治思维的形成,养成法治方式的职责履行习惯,就要重视基层工会干部人员的培训工作,强调培训方式方法的创新与发展,切实强化法律学习的针对性与失效性。通过集体学习的方式,提高基层工会干部的法治思想理解,加深其对法治思想的认识与理解,帮助工会干部形成法治意识,切实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修养。在遇到维权问题时,务必自觉使用法治思维与法治行为去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并进一步推动维权工作的发展与深入。
工会干部应对国家基本法律法规进行深入学习,强化自身的宪法意识与法律意识,树立权力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只有切实加强与工会工作相关法律的学习,放眼于维护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才能切实为职工谋取权益,为依法维权之路奠定坚实基础。工会干部应对涉及到社会管理方面的法律进行深入研究,熟悉社会治安的管理方法,并对各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有所了解。积极引导企业职工理性表达自身诉求,并组织其通过合法方式维护自身权益。拿起手中的法律武器去依法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保护自身利益的同时,进一步维护社会稳定与发展。
(三)严格依法办事
法治思维只有实现外化的治理,才能真正发挥出法治方式的影响作用。在社会各行业领域深化改革发展的当今时期,只有在矛盾化解的基础上,实现民生问题的有效改善,才能真正解决职工的所需所求。基层工会干部要真正使用法治思维去思考问题,并以法治方式去解决问题,在增强自身法治工作建设责任感的同时,逐步形成依法办事的良好行为习惯。
当前企業正处于重要的转型期间,诸多矛盾的源头都是各方利益诉求引发的。只有有效化解各方之间的冲突,通过合法的法律手段,才能协调好人们内部之间的矛盾,实现各方利益的维护。在诉求表达的同时,务必要在矛盾爆发前实现问题的有效化解,以此规避矛盾冲突所带来的不必要的伤害。基层干部要在企业支付工资前发挥自身价值,通过就业、分配以及医疗保障问题的合理分配,执行自身的监督权力,并充分反映职工群众的呼声。
(四)自觉接受监督
工会干部应力争完善工会与行政、协调劳动关系的三方机制之间的关系,建立党委支持,通过工会运作,实现职工的积极参与,为公司协同发展奠定良好格局。除此之外,工会干部要加大对劳动法律的执行与监督力度,积极主动的配合劳动执法检查工作开展,发挥自身的监督职能,严格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真正将依法用工管理规范落实到实处,在履行社会责任的基础上,实现职工合法权益的有效保障。
基层工会干部应自觉接受监督,在各方的监督下使用自己的权力,养成在监督下开展透明工作的习惯,不断强化工会免疫力。同时,工会干部应强化内部监督工作的开展,积极推进各项公务的开展,强化工会会费的审计工作,坚决避免违法违纪的现象发生。重视外部监督工作的重要性,积极听取各方群众意见与建议,主动接受各方监督,力争使工会每一项工作都得到群众的支持。
四、结语
综上所述,提高工会的法制化建设,充分发挥法治思维价值,利用法治方式履行社会职能与责任。这不仅是贯彻落实党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部署的必然要求,同样也是市场经济实现法治化的内在要求。因此,工会干部要努力使用新时期的法治建设新要求,树立法律至上的思想行为准则,利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化解群众矛盾,为经济社会的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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