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战后国民政府对战时留日学生的甄审政策
[摘要]演抗战时期,沦陷区有大量学生到日本留学。抗战胜利以后,国民政府开始对战时留日学生进行甄审。国民政府开展留日学生甄审是想战后在教育界重塑政权合法性,重振教育权威,以寻求留日学生对国民政府的认同。同时,留日学生甄审也是在战后社会对节操和德行大肆张扬的背景下开展的,因而对战时留日学生的甄审无形中就含有一种道德价值判断的成分,造成了留日学生对甄审政策的反弹,加上留日学生甄审党训色彩的浓重,也很难收到回笼人心之功效。最终,国民政府力图通过甄审举措来实现威权重塑、人心内附的目的并没有达到。
【关键词】演国民政府,留日学生,甄审
[中图分类号]K26【眼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457-6241(2015)06-0053-07
自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到七七事变爆发前,日本几乎是中国留学生最多的国家。其中1929年达到了1025人,比到其他国家留学人数的总和还要多,但到1931年,由于九一八事变,留日学生锐减,降至83人。但此后几年,留日人数又逐年增加,都超过了到其他国家的留学人数。①但是,七七事变的爆发完全改变了这种状况,由于中日战争全面爆发,在日本的数千名中国留学生大部分愤然返国参加抗战,只有一小部分因各种原因还滞留在日本。此后,整个抗战期间,国民政府再没有向日本派出一名留学生,“抗战前后历年度出国留学生之留学国别表”中也显示出到日本留学的人数也全部为零。②但在整个抗战期间,在日本支持之下,大大小小的伪政权向日本输入了大量的公费留学生,同时除了这些公费留学生外,自费去日本留学者,人数也不少。抗战胜利后,国民政府为了整合教育资源、重振教育权威,对沦陷区的教职员和学生,实行教育甄审;而对待战时的留日学生则把他们召回国内,开展留日学生甄审。③作为开展留日甄审主体的国民政府到底是以何种理念来开展这项工作以及成效如何?作为客体的这些处于特殊历史时期的留日学生,当他们背着“奸伪”或“思想不纯”的帽子被甄审时,他们的感受又是如何?笔者试图在前人研究和对相关史料研读的基础上,以上面问题做进一步的研究,不当之处,敬请方家指正。
整个抗战期间,日伪到底派遣了多少留日学生,确切的数字较难查证。在战时留日人数问题上,研究者们有很大的差异。比如《日本侵华教育全史》中认为抗战期间由伪府派出的公费留日学生总数在3000~4000人之间。④《留学与救国—抗战时期海外学人群像》中认为,抗战期间,留日的公、自费生合计在8000人左右(台湾籍留日学生不包括在内),①林清芬在《战后初期我国留日学生之召回与甄审(1945—1951)》中则是采纳了王奇生的8000余人的观点。王春南在《南京国民政府对抗战期间留日学生的甄审》一文中认为整个抗战期间,留日人数应该不低于1万人。②他们的统计都没有把台湾籍留学生囊括在内,但是并没有排除伪满留日生。据《满洲国留日学生录》中统计,1937年到1943年,伪满派出的留日学生分别是:1937年1822人,1938年1519人,1940年1325人,1941年933人,1942年1256人,1943年1004人,③总数为7859人。而日华学会《中华民国留日学生名薄》对华北四省(河北、山东、河南、山西)1938年到1944年留日学生统计分别为:1938年348人,1939年356人,1940年465人,1941年777人,1942年683人,1943年707人,1944年601人,④总数为3937人。二者之和远远超过了1万人。这还没有完全含纳所有伪政权派出的留学生数。当然,这里面的统计,难免有叠加的情形,但是总体来说,整个抗战期间赴日留学人数肯定是超过1万人的(不包括台湾籍留学生)。
抗战胜利前夕,随着日本国内局势的恶化,大部分中国留日生纷纷回国。据统计,1945年4月份在日本的中国留学生人数计“伪宁学生,仅剩五百左右,伪满学生百名左右,蒙疆学生五六十名左右”,⑤也就是六七百人。到1946年5月,除了台湾籍留日学生之外,滞留在日本的中国留日生还有公费生339人,自费生117人,总计456人。⑥对于这些学生,战后初期,国民政府主要面临两个问题:一是对这些学生的生活如何接济;二是对这些学生如何召回和进行资格认定。
抗战期间,这些留日学生除自费者外,学费来源主要有四个渠道:
一是日政府与伪组织双方发给者;二是伪组织单独发给者;三是在中国之日军政机关供给者;四是中国之教育或社会机关供给者。⑦
战后一段时间,随着各伪政权的倒台,中日汇兑不通,滞留日本的中国留日公费生生活费仍接受日本的接济,但是随着日本国内通货膨胀,物价高涨波动,日本向中国当局交涉,要求中国政府自筹办法接济这些学生,同时“要求中国当局召回此项留学生”。⑧一时这些学生经济上没有了着落,而自费生也因汇兑不通,生活也是困苦万状。针对此次情况,国民政府驻日代表团代表张凤举除积极向“盟军总部磋商拨款”⑨外,还请盟军总部转向日本交涉,增加对留日学生的资助,以资公费学生继续学业,而以将来日方赔款项中扣还。但是盟军总部坚称“其本身无指令日本政府拨付此种性质垫款之权限”,⑩交涉三个月,希望甚少,而驻日代表团内“凡事关经费即一筹莫展,更无法接济学生”,{11}可以说此时“诸生困窘万状,似不及待”。{12}
面对此种局面,国民政府在一面忙于遣返日本战俘和日侨的同时,也开始考虑将滞留在日本的中国留学生和华侨召回。对于留日学生的处理,国民政府驻日代表团代表徐逸樵曾向外交部长王世杰提出四点办法:
一、实科以外学生,不妨一律资遣回国;二、实科学生成绩优秀者,似可留待毕业;三、资遣回国学生,必须经过一定期间严正之补习教育,然后分别准其抽入相当学级;四、台湾学生大抵须有较长期间补习国语之机会,不然实与日本学生无大分别。{13}
针对此,王世杰致函教育部长朱家骅征询意见,朱家骅把此项意见交给教育部相关司进行讨论,同时教育部内部也开始对留日学生召回问题进行讨论,问题主要有四个:
(一)回国生之交通,因人数过多,如何迁运?
(二)国内在伪组织时代之学校学生,曾经过甄审试验,核定其成绩,而在战时留日之学生资格极乱,乃至有中学未毕业即留学者,此时召回后之学生资格,如何审定及承认?
(三)召回后之就业问题。如何计划?
(四)许多留学生带眷属留日者,此时谁应带眷同归?谁不应带回?①
而此时由于“留日学生陆续请求归国,转学者渐多”,②驻日代表团也一再地征询教育部对留学生处理方案。为此,1946年11月25日,教育部长朱家骅电告驻日代表团处理留日学生四项办法:
(一)自愿自费继续留日至毕业时为止者,听便;
(二)无力继续留学及自愿归国转学者,准其回国,照规定自行投考;
(三)无力自行返国者,呈请行政院,设法令搭船或拨款资送回国;
(四)台湾及东北籍留日学生,可各回原籍经甄审入学。③
经过多番商讨,1947年1月,国民政府颁布了《留日学生召回办法》。该办法规定留日学生召回的三种情形:
1.学业已告一段落者(完成或留日期间已满二三年者);
2.无力自行求学者;
3.其他特殊原因者。④
对于这些留日学生怎么回国,召回办法中也给予了规定:
留日学生由日返国工具及必须经费由教育部统筹办理,其能自行筹川资者,仅给予交通工具。⑤
并且在留日学生未返国前,因汇兑不通或津贴不足所必需的生活费,一经查实,教育部按照现实情况予以救济,直至各生返国日止。客观来说,战后初期国民政府对待留日学生还是尽到了一定的责任。甚至对待留日学生的家属也安排其回国的交通工具,不给予救济费。留日学生在回国之前:
(须)填写留日学生调查表,送交国民政府驻日军事代表团,由其转交国民政府教育部备案,同时还要向国民政府驻日军事代表团领取证明文件,等到回国之后,向国民政府教育部报到,以办理后续甄审适宜。⑥
对那些不按照上述办法规定返国的,停止其救济费和川资旅费,必要时还要勒令其归国。当然,那些愿意继续在日留学又符合条件的,按照留日学生学业处理办法进行办理。政策制定后,由“驻日代表团第四组积极办理遣送工作中”。⑦到1947年2月,据驻日代表团统计,“有三百六十八名留学生”⑧办理回国登记事宜,一俟得适当交通工具,均将先后返国。最后,在此办法之下,大部分滞留日本的中国留学生返回了国内,只有极少一部分还留在日本。
在国民政府看来,“留学生人品不齐、人数过多,势非甄别淘汰不可”,⑨也就是说留日学生必须经过一定的甄审手续,才能得到“合法”的认定。从表面上而论,甄审是为了学生的升学、就业,但是国民政府对这些学生的甄审还有更深层次的动因。其甄审理念概括起来大致有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无论是对战后沦陷区教职员和学生的教育甄审,还是对战时留日学生的甄审,国民政府都是一种理念在推动,那就是战后想在教育界重塑政权合法性,重振教育权威,以寻求留日学生对国民政府的认同。
实际上,“一个政权要实施对社会的有效管理和统治,权力和权威是必不可少的;而一个政权要实现长治久安,政治合法性又是必不可少的。”⑩所谓政治合法性,就是指政府基于被民众认可的原则上实施统治的正统性或正当性。简单地说,就是政府实施统治在多大程度上被公民视为合理的和符合道义的。任何一个国家政权的确立,面临的首要问题就是权力的合法性问题。而国民政府在战后对政治合法性的诉求,就是因为它的政治合法性受到了挑战。抗战期间,中国国土大片沦陷,国民政府虽然还是中国形式上的合法政权,但是它偏安西南一禺,它的政治合法性和权力范围受到很大影响。抗战胜利后,大片领土被收复,但国民政府面临的首要问题就是怎样使自己在收复区断裂八年的政治触角重新延伸到收复区,怎样使收复区的人们对其政治合法性给予认同,重振其在收复区的政治权威。而那些战时的留日学生,几乎全部是伪政权派遣过去或是从沦陷区赴日留学的。因而对他们的甄审,实际上就是想用甄审去除残留在这些留日学生身上的“奸伪”身份。
一个政权赢得民众支持和认可的因素很多,有的是通过合理的政治制度,有的是通过某个政治领袖的个人魅力,有的则是通过某种意识形态。而国民政府对战时留日学生的甄审,是要求他们对国民政府正统性的认同,也是对国民党意识形态的渲染和张扬。在进行留日甄审时,“训练民族气节”“肃清思想”的任务就落在了《三民主义》《中国之命运》和《国父遗教》上。而此时的三民主义也并非孙中山时候的三民主义,它是蒋介石国民政府对孙中山原有三民主义的曲解,是以国民党意识形态为主导的思想,而《中国之民运》更是国民党政权意识形态的体现。国民政府开展甄审,突显《三民主义》《中国之命运》和《国父遗教》的重要性,使得甄审的思想训练无异把它们提升为“正统”思想的同义词。国民政府教育部通过对这种代表国民党利益的“意识形态的渲染”,力图使留日学生能够普遍认同国民政府政权合法性的地位。
第二,战后国民政府留日甄审还是战后社会“伸张国法、维护民族气节”要求下的特定产物。它是在战后社会对节操和德行大肆张扬背景下开展的,亦有道德价值放大的因素。因而无论对收复区教师学生还是对战时留日学生的甄审无形中就含有一种道德价值判断的成分。在战后诉求“忠奸之别是民族气节的根本关键”①的大环境下,要求明辨是非、黑白的心态无论是在国民政府,还是在后方民众当中都尤为普遍。而对待留日学生更是要求苛刻,例如,1945年9月10日,留日同学会在“改造日本协会”成立大会上,该会会员章苍萍提出“调查附逆之留日学生,开具名单,送请政府惩治”②的提议,就获得全场一致通过。可以说,“当时社会上一般心理认为,战时求学于敌帮,不是敌伪的奴才,便是亲日的败类”。③而国民政府也认为战时留日学生所学含有奴化毒素,“教育之任务并非仅为智识之灌输,尤当注意人格之陶铸”,④因而对留日学生必须严加甄审,净化他们的“奴化”思想。而对待那些“于祖国之观念尚有不合格者免于甄审”,⑤更是体现了这一点。
实际上,在“忠奸”之别被高度宣扬的大背景下,国民政府以甄审的方式来辨别忠奸,树立权威,或有必要,但是以这种道德价值判断的态度来对待一切留日人员,是否公平?的确令人质疑。
对待留日学生学籍,国民政府早有明确看法,那就是“该生之敌伪学校学籍,自不为本部所承认”,⑥国民政府教育部据此拟定《抗战期间留日学生甄审办法》,并递交行政院审核,行政院于1946年12月18日准予备案。按照《抗战期间留日学生甄审办法》要求,国民政府成立留日学生资格甄审委员会:
聘请陈大齐担任主任委员,赵兰坪、吴有训、章益、李寿雍、蒋复璁、赵士卿、梁希、王培仁、陈裕光、周鸿经、刘英士、汤吉禾、程其保为委员,钟健为秘书。⑦
主要开展对留日学生回国登记、学历证件审查、自传审核、读书报告评阅、甄审成绩审核等各项工作。1947年6月22日,教育部留日学生资格甄审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主要对《抗战期间留日学生甄审办法》的相关条款进行了讨论和修订。⑧1947年7月1日,留日学生资格甄审委员发布通告,规定了办理留日甄审的各项事宜。其中规定,参加甄审的留日学生,应该于1947年7月1日到9月30日进行登记。登记地点安排在南京成贤街教育部留日学生资格甄审委员会。登记时,应向委员会缴纳登记表两份、保证书、学历证件以及照片四张,此外还应缴纳个人传记。而对那些在日本专科以上学校毕业者要求更加严格,除了上述材料外,还应同时:
呈交研读国父遗教(包括《三民主义》《建国方略》《建国大纲》)及《中国之命运》之读书报告及圈点之原书。①
对于这项规定,也是主要为人诟病之所在。无论是当时的被甄审者,还是后来的研究者,都认为这是国民政府开展甄审的真义之所在:
通过这种特殊方式的政训,清除日伪灌输给留日学生的奴化思想,重新灌输另一种奴化思想,即绝对服从蒋介石、国民党……忠实地替蒋介石为首的国民党政权效力的新奴化思想。②
实际上确实如此,如果国民政府只是像它宣传的那样,甄审仅仅为资格的审定,那就没有必要让被甄审者去研读那些党训文章,只要对留日生的学历证件、成绩等审核就可以了。囿于战后交通不便,国民政府教育部同时规定,“如不能亲至本会申请者,可用通信方式申请”,③而对那些毕业于军事学校、警察学校、讲习所、养成所等带有侵略性学校的毕业生则不予以甄审。
虽然战时留日学生人数甚众,但留日甄审政策公布后,前来登记甄审者却寥寥无几。到1947年9月30日止,前来登记的留日学生仅为450人。到1948年1月,前来登记的人数也仅达到465人。④到1948年3月份,领表登记人数略有上升,共有1594人,但缴交读书报告,自传,论文等送教育部者也仅为“五百四十三人”。⑤究其原因:
可能因为归国留日学生散处全国各地,战后信息不通,交通不便,很多人不能按时赴南京登记;再者,部分留学生曾在沦陷区任过伪职,为日伪政权效过力,不敢前往登记和接受审查。⑥
这些学生大体上分为三种情形:
(1)战前赴日,抗战军兴时学业未靖而滞留日本者;
(2)沦陷区青年无处可投而自费赴日求学者;
(3)由伪政权公费派遣者。⑦
国民政府并不是对所有前来登记的留日学生都予以甄审,只有他们的毕业院校经过国民政府教育部的认可才可以。为此教育部电请驻日军事代表团,“迅查日本专科以上学校办理情形,以作参考”。⑧在这些留日学生毕业的院校中,国民政府只认可“包括东京帝国大学、京都帝国大学、东北帝国大学等73所专科以上院校”,而对包括“法政大学、明治大学在内的50所院校”⑨则不予承认。
为了办理甄审事宜,留日甄审委员会又于1948年1月23日召开抗战期间留日学生资格甄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出席委员有陈大齐、蒋复璁、程其保、周鸿经、刘英士等。陈翔冰、陶定宽、钟健列席。主要讨论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对于未经教育部认可之毕业生和肄业生如何处理,经会议决定,“未经教育部认可之学校学生参加甄审暂缓办理”,并且“对待他们及未立案专科以上学校毕业生举行甄别考试一次”。⑩
二是如何对留日学生资格甄审各生的自传及读书报告评定成绩。一部分人认为,对待自传,仅加评语不记分数;读书报告,主要应该注重各生对于所阅各书之了解程度,其成绩分为甲、乙、丙、丁四等,丁为不及格。最后大会作出决议,“读书报告成绩分上中下三等,下等为不及格”。{11}
三是规定了自传及读书报告的评阅费用。即每一学生10万元(法币)。
四是留日甄审结束后,不仅国民政府教育部发给留日甄审学生证明书,而且必须把原来被甄审者缴纳的学历原件一并发还给他们。
同年9月28日,留日甄审委员会又召开了第三次会议,进一步讨论留日甄审事宜。对于那些国民政府教育部认可学校的留日生,只要留日学生名单中有该生,教育部即刻发给甄审证明书。如果参加甄审学生学校被国民政府认可,参加甄审合格,但是留日学生名单中没有该生,必须函请驻日代表团负责人张凤举进行查明。如该生原校无侵略性且具有相当水准,方可发给甄审证明书。由于还有一部分留日学生没有回国,怎样对他们甄审,会议中也进行了讨论,最后决定由张凤举“就地登记考核,其对于祖国之观念尚有不合格者免于甄审”。①到1948年9月底,已认可学校毕业生159名,肄业生23名,此外还有已经送去评阅尚未送还49份,没有送出60份,退回30份,大会决议命令韩庆濂与刘英士督促评审委员尽快评阅。已认可学生除了其中学历不明者另行送张凤举查明后再行核办外,通过甄审合格学生150人。②
虽然留日甄审办法规定甄审登记截止日期到1947年9月30日,但面对实际情况,留日甄审委员会不得不作出决定:留日学生资格甄审继续举办,将来甄审截止日期暂不作硬性之规定,并应随到随办,并且推举刘英士、唐培经、韩庆濂组成审核小组,随时主场审核事宜。留日学生资格甄审委员会将来结束后,其未了事务,交由高等教育司接办。③实际上,留日甄审一直到国民政府败退台湾后仍在举行。
作为一个特殊群体,战时留日学生并没有当时“海归”学生所享有的光环和荣耀,特殊的历史背景使得他们的留学活动掺杂着就学与政治的纠葛。国民政府对他们甄审的理由之一就在于他们是日伪所派送或是战时私自去敌国留学,但是他们认为之所以去日本原因在于“乡里沦陷,地假日军之手,政出伪吏之柄,得逞苟安之局”:
(且)教授凡孚众望者,率皆迁入内地,所残留者,殆为非誉者流。故所学无非陈腐之空论,如拟攻研较新颖实际之学,唯易地求之。然内地及欧美各国,均以路阻,可通者,日本一处耳。且在经济方面,就较诸就地所费亦轻微。④
况且“学问有其独有的领域,地域不能作为学问的界限”。⑤也就是说去日留学也是不得已而为之。
实际上,为了就学或工作计,单纯的学历鉴定和资格审查,留日学生还是可以接受的,在他们看来,“准予登记不啻久旱逢甘雨”。⑥但是在战后初期道德被放大的年代里,他们难免不被冠上“违抗政命与反背国民”⑦的罪名。接受甄审无疑承认了政府强加在他们身上的“伪学生”的身份,这使他们在心理不能接受。中国人自古信奉的是名节重于泰山,追求的是“事业文章随身销毁,而精神万古如新;功名富贵逐世转移,而气节千载一日”⑧的境界。把他们指责为“伪”无疑是对他们名节的否认,因而在他们心中最大隐痛就是“留日学生不但被政府摒弃,而且备受一般人的歧视”。⑨所以他们呼吁:
过去虽在日本求学,但心地与心想,绝对是圣洁纯正的。希望国内人士对彼等有所同情与了解。⑩
而一位叫贾克明的学生在其自传中近乎建言性的陈述更能反映出当时甄审学生的心态:
不论送公费留学在他们是什么居心,我等在日本求学纯粹是青年人求知欲的推动,并且我以为对青年稍能理解的人不会去轻责或蔑视……希望在责备沦陷区中的留日学生时深切了解他们的处境,假如更能发出同情的共鸣说:“国家如此衰弱,竟使一部分青年不得不沦陷于敌区,实令我们抱愧”。假如对沦陷区中青年,能由这样一种丰富的同情和理解,其力量远在谴责他们百次以上,这种有理解的话会打动他们至于感泣。使他们从今以后可以不自暴自弃,同心协力效忠祖国。{11}
国民政府对战时留日学生留学“身份”的否认和含有道德谴责意味的指责,使得“这群青年因之把重新投入祖国怀抱的快活,马上因为这祖国对自己不大信任的眼光,而涂上了一层阴影”。①这也是留日学生对甄审政策反弹最大的原因之一。
应该说国民政府为了重振教育权威,回笼人心,对留日学生开展教育甄审,是有必要。毕竟战时留日学生人数众多,成分复杂,势必良莠不齐,其中不乏认贼作父的汉奸之流。但是绝大多数留日学生还是保持着民族的气节。他们很多在战时赴日留学,是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怀着强烈的求知欲望到达日本的。他们并不是没有国家观念和民族意识的人,引用一位被甄审者的话:
我们要自己坚信自己的同胞,热血没有,热心是有的,热心纵没有,良心总是有的,良心纵没有,但是大家都是有心的,大家的心,绝对没有变质,虽是汉奸,也尚未全心死,况青年呢?②
实际上大部分留日学生何尝不是这样呢?当时在日留学生,有很多老生毕业时,都给新一级学生讲述“高一级中国留学生传统抗日的精神”,“对那些来自‘伪满的学生更是做着改换思想输入祖国意识的工作”。③所以国民政府对留日生只是一概而论之,势必引起他们的反感。
当然留日学生甄审在规模和影响力上,都无法跟战后初期国民政府对收复区教职员和学生的教育甄审相比,也没有引起像教育甄审那样的反甄审学潮。但是国民政府在败退台湾前开展的留日甄审,并没有收到多大的效果。
一方面是国共内战爆发,到1948年国民政府内外交困,已无暇顾及这项留日甄审工作。甚至由于战事,“一部分甄审文件早经纷失”,④乃至虽然国民政府已经公布通过甄审留日学生名单,但很多学生并没有收到甄审证明书及学历原件。来函咨询者也显示出不满情绪:
国家事大,个人事小,个人区区之学历证件故不应一再前来滋扰。……教育有目的有阶段,学历要有证件,重视证件更应爱护证件所有人之立场,以多年生命之精华所换之文凭,当事人自不愿纷失,则执行教育之教育部更不应有所纷失,因而对当初甄审之崔■心情,已不复苟有。⑤
另一方面,国民政府甄审本就是认为留日学生受到“奴化”,有汉奸之嫌疑,这一点令被甄审者很是反感,“况就‘汉奸一点而论,以为是否汉奸,当就其有心及事实而论,不应就表面做泛泛之批评”。⑥再加上国民政府用“党训”的方式进行甄审,也就很难收到回笼人心之功效。
【作者简介】殷昭鲁,男,1980年生,山东枣庄人,南京大学历史系博士研究生,鲁东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史、中华民国史方向。
【责任编辑:全骜颉】
【关键词】演国民政府,留日学生,甄审
[中图分类号]K26【眼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457-6241(2015)06-0053-07
自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到七七事变爆发前,日本几乎是中国留学生最多的国家。其中1929年达到了1025人,比到其他国家留学人数的总和还要多,但到1931年,由于九一八事变,留日学生锐减,降至83人。但此后几年,留日人数又逐年增加,都超过了到其他国家的留学人数。①但是,七七事变的爆发完全改变了这种状况,由于中日战争全面爆发,在日本的数千名中国留学生大部分愤然返国参加抗战,只有一小部分因各种原因还滞留在日本。此后,整个抗战期间,国民政府再没有向日本派出一名留学生,“抗战前后历年度出国留学生之留学国别表”中也显示出到日本留学的人数也全部为零。②但在整个抗战期间,在日本支持之下,大大小小的伪政权向日本输入了大量的公费留学生,同时除了这些公费留学生外,自费去日本留学者,人数也不少。抗战胜利后,国民政府为了整合教育资源、重振教育权威,对沦陷区的教职员和学生,实行教育甄审;而对待战时的留日学生则把他们召回国内,开展留日学生甄审。③作为开展留日甄审主体的国民政府到底是以何种理念来开展这项工作以及成效如何?作为客体的这些处于特殊历史时期的留日学生,当他们背着“奸伪”或“思想不纯”的帽子被甄审时,他们的感受又是如何?笔者试图在前人研究和对相关史料研读的基础上,以上面问题做进一步的研究,不当之处,敬请方家指正。
整个抗战期间,日伪到底派遣了多少留日学生,确切的数字较难查证。在战时留日人数问题上,研究者们有很大的差异。比如《日本侵华教育全史》中认为抗战期间由伪府派出的公费留日学生总数在3000~4000人之间。④《留学与救国—抗战时期海外学人群像》中认为,抗战期间,留日的公、自费生合计在8000人左右(台湾籍留日学生不包括在内),①林清芬在《战后初期我国留日学生之召回与甄审(1945—1951)》中则是采纳了王奇生的8000余人的观点。王春南在《南京国民政府对抗战期间留日学生的甄审》一文中认为整个抗战期间,留日人数应该不低于1万人。②他们的统计都没有把台湾籍留学生囊括在内,但是并没有排除伪满留日生。据《满洲国留日学生录》中统计,1937年到1943年,伪满派出的留日学生分别是:1937年1822人,1938年1519人,1940年1325人,1941年933人,1942年1256人,1943年1004人,③总数为7859人。而日华学会《中华民国留日学生名薄》对华北四省(河北、山东、河南、山西)1938年到1944年留日学生统计分别为:1938年348人,1939年356人,1940年465人,1941年777人,1942年683人,1943年707人,1944年601人,④总数为3937人。二者之和远远超过了1万人。这还没有完全含纳所有伪政权派出的留学生数。当然,这里面的统计,难免有叠加的情形,但是总体来说,整个抗战期间赴日留学人数肯定是超过1万人的(不包括台湾籍留学生)。
抗战胜利前夕,随着日本国内局势的恶化,大部分中国留日生纷纷回国。据统计,1945年4月份在日本的中国留学生人数计“伪宁学生,仅剩五百左右,伪满学生百名左右,蒙疆学生五六十名左右”,⑤也就是六七百人。到1946年5月,除了台湾籍留日学生之外,滞留在日本的中国留日生还有公费生339人,自费生117人,总计456人。⑥对于这些学生,战后初期,国民政府主要面临两个问题:一是对这些学生的生活如何接济;二是对这些学生如何召回和进行资格认定。
抗战期间,这些留日学生除自费者外,学费来源主要有四个渠道:
一是日政府与伪组织双方发给者;二是伪组织单独发给者;三是在中国之日军政机关供给者;四是中国之教育或社会机关供给者。⑦
战后一段时间,随着各伪政权的倒台,中日汇兑不通,滞留日本的中国留日公费生生活费仍接受日本的接济,但是随着日本国内通货膨胀,物价高涨波动,日本向中国当局交涉,要求中国政府自筹办法接济这些学生,同时“要求中国当局召回此项留学生”。⑧一时这些学生经济上没有了着落,而自费生也因汇兑不通,生活也是困苦万状。针对此次情况,国民政府驻日代表团代表张凤举除积极向“盟军总部磋商拨款”⑨外,还请盟军总部转向日本交涉,增加对留日学生的资助,以资公费学生继续学业,而以将来日方赔款项中扣还。但是盟军总部坚称“其本身无指令日本政府拨付此种性质垫款之权限”,⑩交涉三个月,希望甚少,而驻日代表团内“凡事关经费即一筹莫展,更无法接济学生”,{11}可以说此时“诸生困窘万状,似不及待”。{12}
面对此种局面,国民政府在一面忙于遣返日本战俘和日侨的同时,也开始考虑将滞留在日本的中国留学生和华侨召回。对于留日学生的处理,国民政府驻日代表团代表徐逸樵曾向外交部长王世杰提出四点办法:
一、实科以外学生,不妨一律资遣回国;二、实科学生成绩优秀者,似可留待毕业;三、资遣回国学生,必须经过一定期间严正之补习教育,然后分别准其抽入相当学级;四、台湾学生大抵须有较长期间补习国语之机会,不然实与日本学生无大分别。{13}
针对此,王世杰致函教育部长朱家骅征询意见,朱家骅把此项意见交给教育部相关司进行讨论,同时教育部内部也开始对留日学生召回问题进行讨论,问题主要有四个:
(一)回国生之交通,因人数过多,如何迁运?
(二)国内在伪组织时代之学校学生,曾经过甄审试验,核定其成绩,而在战时留日之学生资格极乱,乃至有中学未毕业即留学者,此时召回后之学生资格,如何审定及承认?
(三)召回后之就业问题。如何计划?
(四)许多留学生带眷属留日者,此时谁应带眷同归?谁不应带回?①
而此时由于“留日学生陆续请求归国,转学者渐多”,②驻日代表团也一再地征询教育部对留学生处理方案。为此,1946年11月25日,教育部长朱家骅电告驻日代表团处理留日学生四项办法:
(一)自愿自费继续留日至毕业时为止者,听便;
(二)无力继续留学及自愿归国转学者,准其回国,照规定自行投考;
(三)无力自行返国者,呈请行政院,设法令搭船或拨款资送回国;
(四)台湾及东北籍留日学生,可各回原籍经甄审入学。③
经过多番商讨,1947年1月,国民政府颁布了《留日学生召回办法》。该办法规定留日学生召回的三种情形:
1.学业已告一段落者(完成或留日期间已满二三年者);
2.无力自行求学者;
3.其他特殊原因者。④
对于这些留日学生怎么回国,召回办法中也给予了规定:
留日学生由日返国工具及必须经费由教育部统筹办理,其能自行筹川资者,仅给予交通工具。⑤
并且在留日学生未返国前,因汇兑不通或津贴不足所必需的生活费,一经查实,教育部按照现实情况予以救济,直至各生返国日止。客观来说,战后初期国民政府对待留日学生还是尽到了一定的责任。甚至对待留日学生的家属也安排其回国的交通工具,不给予救济费。留日学生在回国之前:
(须)填写留日学生调查表,送交国民政府驻日军事代表团,由其转交国民政府教育部备案,同时还要向国民政府驻日军事代表团领取证明文件,等到回国之后,向国民政府教育部报到,以办理后续甄审适宜。⑥
对那些不按照上述办法规定返国的,停止其救济费和川资旅费,必要时还要勒令其归国。当然,那些愿意继续在日留学又符合条件的,按照留日学生学业处理办法进行办理。政策制定后,由“驻日代表团第四组积极办理遣送工作中”。⑦到1947年2月,据驻日代表团统计,“有三百六十八名留学生”⑧办理回国登记事宜,一俟得适当交通工具,均将先后返国。最后,在此办法之下,大部分滞留日本的中国留学生返回了国内,只有极少一部分还留在日本。
在国民政府看来,“留学生人品不齐、人数过多,势非甄别淘汰不可”,⑨也就是说留日学生必须经过一定的甄审手续,才能得到“合法”的认定。从表面上而论,甄审是为了学生的升学、就业,但是国民政府对这些学生的甄审还有更深层次的动因。其甄审理念概括起来大致有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无论是对战后沦陷区教职员和学生的教育甄审,还是对战时留日学生的甄审,国民政府都是一种理念在推动,那就是战后想在教育界重塑政权合法性,重振教育权威,以寻求留日学生对国民政府的认同。
实际上,“一个政权要实施对社会的有效管理和统治,权力和权威是必不可少的;而一个政权要实现长治久安,政治合法性又是必不可少的。”⑩所谓政治合法性,就是指政府基于被民众认可的原则上实施统治的正统性或正当性。简单地说,就是政府实施统治在多大程度上被公民视为合理的和符合道义的。任何一个国家政权的确立,面临的首要问题就是权力的合法性问题。而国民政府在战后对政治合法性的诉求,就是因为它的政治合法性受到了挑战。抗战期间,中国国土大片沦陷,国民政府虽然还是中国形式上的合法政权,但是它偏安西南一禺,它的政治合法性和权力范围受到很大影响。抗战胜利后,大片领土被收复,但国民政府面临的首要问题就是怎样使自己在收复区断裂八年的政治触角重新延伸到收复区,怎样使收复区的人们对其政治合法性给予认同,重振其在收复区的政治权威。而那些战时的留日学生,几乎全部是伪政权派遣过去或是从沦陷区赴日留学的。因而对他们的甄审,实际上就是想用甄审去除残留在这些留日学生身上的“奸伪”身份。
一个政权赢得民众支持和认可的因素很多,有的是通过合理的政治制度,有的是通过某个政治领袖的个人魅力,有的则是通过某种意识形态。而国民政府对战时留日学生的甄审,是要求他们对国民政府正统性的认同,也是对国民党意识形态的渲染和张扬。在进行留日甄审时,“训练民族气节”“肃清思想”的任务就落在了《三民主义》《中国之命运》和《国父遗教》上。而此时的三民主义也并非孙中山时候的三民主义,它是蒋介石国民政府对孙中山原有三民主义的曲解,是以国民党意识形态为主导的思想,而《中国之民运》更是国民党政权意识形态的体现。国民政府开展甄审,突显《三民主义》《中国之命运》和《国父遗教》的重要性,使得甄审的思想训练无异把它们提升为“正统”思想的同义词。国民政府教育部通过对这种代表国民党利益的“意识形态的渲染”,力图使留日学生能够普遍认同国民政府政权合法性的地位。
第二,战后国民政府留日甄审还是战后社会“伸张国法、维护民族气节”要求下的特定产物。它是在战后社会对节操和德行大肆张扬背景下开展的,亦有道德价值放大的因素。因而无论对收复区教师学生还是对战时留日学生的甄审无形中就含有一种道德价值判断的成分。在战后诉求“忠奸之别是民族气节的根本关键”①的大环境下,要求明辨是非、黑白的心态无论是在国民政府,还是在后方民众当中都尤为普遍。而对待留日学生更是要求苛刻,例如,1945年9月10日,留日同学会在“改造日本协会”成立大会上,该会会员章苍萍提出“调查附逆之留日学生,开具名单,送请政府惩治”②的提议,就获得全场一致通过。可以说,“当时社会上一般心理认为,战时求学于敌帮,不是敌伪的奴才,便是亲日的败类”。③而国民政府也认为战时留日学生所学含有奴化毒素,“教育之任务并非仅为智识之灌输,尤当注意人格之陶铸”,④因而对留日学生必须严加甄审,净化他们的“奴化”思想。而对待那些“于祖国之观念尚有不合格者免于甄审”,⑤更是体现了这一点。
实际上,在“忠奸”之别被高度宣扬的大背景下,国民政府以甄审的方式来辨别忠奸,树立权威,或有必要,但是以这种道德价值判断的态度来对待一切留日人员,是否公平?的确令人质疑。
对待留日学生学籍,国民政府早有明确看法,那就是“该生之敌伪学校学籍,自不为本部所承认”,⑥国民政府教育部据此拟定《抗战期间留日学生甄审办法》,并递交行政院审核,行政院于1946年12月18日准予备案。按照《抗战期间留日学生甄审办法》要求,国民政府成立留日学生资格甄审委员会:
聘请陈大齐担任主任委员,赵兰坪、吴有训、章益、李寿雍、蒋复璁、赵士卿、梁希、王培仁、陈裕光、周鸿经、刘英士、汤吉禾、程其保为委员,钟健为秘书。⑦
主要开展对留日学生回国登记、学历证件审查、自传审核、读书报告评阅、甄审成绩审核等各项工作。1947年6月22日,教育部留日学生资格甄审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主要对《抗战期间留日学生甄审办法》的相关条款进行了讨论和修订。⑧1947年7月1日,留日学生资格甄审委员发布通告,规定了办理留日甄审的各项事宜。其中规定,参加甄审的留日学生,应该于1947年7月1日到9月30日进行登记。登记地点安排在南京成贤街教育部留日学生资格甄审委员会。登记时,应向委员会缴纳登记表两份、保证书、学历证件以及照片四张,此外还应缴纳个人传记。而对那些在日本专科以上学校毕业者要求更加严格,除了上述材料外,还应同时:
呈交研读国父遗教(包括《三民主义》《建国方略》《建国大纲》)及《中国之命运》之读书报告及圈点之原书。①
对于这项规定,也是主要为人诟病之所在。无论是当时的被甄审者,还是后来的研究者,都认为这是国民政府开展甄审的真义之所在:
通过这种特殊方式的政训,清除日伪灌输给留日学生的奴化思想,重新灌输另一种奴化思想,即绝对服从蒋介石、国民党……忠实地替蒋介石为首的国民党政权效力的新奴化思想。②
实际上确实如此,如果国民政府只是像它宣传的那样,甄审仅仅为资格的审定,那就没有必要让被甄审者去研读那些党训文章,只要对留日生的学历证件、成绩等审核就可以了。囿于战后交通不便,国民政府教育部同时规定,“如不能亲至本会申请者,可用通信方式申请”,③而对那些毕业于军事学校、警察学校、讲习所、养成所等带有侵略性学校的毕业生则不予以甄审。
虽然战时留日学生人数甚众,但留日甄审政策公布后,前来登记甄审者却寥寥无几。到1947年9月30日止,前来登记的留日学生仅为450人。到1948年1月,前来登记的人数也仅达到465人。④到1948年3月份,领表登记人数略有上升,共有1594人,但缴交读书报告,自传,论文等送教育部者也仅为“五百四十三人”。⑤究其原因:
可能因为归国留日学生散处全国各地,战后信息不通,交通不便,很多人不能按时赴南京登记;再者,部分留学生曾在沦陷区任过伪职,为日伪政权效过力,不敢前往登记和接受审查。⑥
这些学生大体上分为三种情形:
(1)战前赴日,抗战军兴时学业未靖而滞留日本者;
(2)沦陷区青年无处可投而自费赴日求学者;
(3)由伪政权公费派遣者。⑦
国民政府并不是对所有前来登记的留日学生都予以甄审,只有他们的毕业院校经过国民政府教育部的认可才可以。为此教育部电请驻日军事代表团,“迅查日本专科以上学校办理情形,以作参考”。⑧在这些留日学生毕业的院校中,国民政府只认可“包括东京帝国大学、京都帝国大学、东北帝国大学等73所专科以上院校”,而对包括“法政大学、明治大学在内的50所院校”⑨则不予承认。
为了办理甄审事宜,留日甄审委员会又于1948年1月23日召开抗战期间留日学生资格甄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出席委员有陈大齐、蒋复璁、程其保、周鸿经、刘英士等。陈翔冰、陶定宽、钟健列席。主要讨论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对于未经教育部认可之毕业生和肄业生如何处理,经会议决定,“未经教育部认可之学校学生参加甄审暂缓办理”,并且“对待他们及未立案专科以上学校毕业生举行甄别考试一次”。⑩
二是如何对留日学生资格甄审各生的自传及读书报告评定成绩。一部分人认为,对待自传,仅加评语不记分数;读书报告,主要应该注重各生对于所阅各书之了解程度,其成绩分为甲、乙、丙、丁四等,丁为不及格。最后大会作出决议,“读书报告成绩分上中下三等,下等为不及格”。{11}
三是规定了自传及读书报告的评阅费用。即每一学生10万元(法币)。
四是留日甄审结束后,不仅国民政府教育部发给留日甄审学生证明书,而且必须把原来被甄审者缴纳的学历原件一并发还给他们。
同年9月28日,留日甄审委员会又召开了第三次会议,进一步讨论留日甄审事宜。对于那些国民政府教育部认可学校的留日生,只要留日学生名单中有该生,教育部即刻发给甄审证明书。如果参加甄审学生学校被国民政府认可,参加甄审合格,但是留日学生名单中没有该生,必须函请驻日代表团负责人张凤举进行查明。如该生原校无侵略性且具有相当水准,方可发给甄审证明书。由于还有一部分留日学生没有回国,怎样对他们甄审,会议中也进行了讨论,最后决定由张凤举“就地登记考核,其对于祖国之观念尚有不合格者免于甄审”。①到1948年9月底,已认可学校毕业生159名,肄业生23名,此外还有已经送去评阅尚未送还49份,没有送出60份,退回30份,大会决议命令韩庆濂与刘英士督促评审委员尽快评阅。已认可学生除了其中学历不明者另行送张凤举查明后再行核办外,通过甄审合格学生150人。②
虽然留日甄审办法规定甄审登记截止日期到1947年9月30日,但面对实际情况,留日甄审委员会不得不作出决定:留日学生资格甄审继续举办,将来甄审截止日期暂不作硬性之规定,并应随到随办,并且推举刘英士、唐培经、韩庆濂组成审核小组,随时主场审核事宜。留日学生资格甄审委员会将来结束后,其未了事务,交由高等教育司接办。③实际上,留日甄审一直到国民政府败退台湾后仍在举行。
作为一个特殊群体,战时留日学生并没有当时“海归”学生所享有的光环和荣耀,特殊的历史背景使得他们的留学活动掺杂着就学与政治的纠葛。国民政府对他们甄审的理由之一就在于他们是日伪所派送或是战时私自去敌国留学,但是他们认为之所以去日本原因在于“乡里沦陷,地假日军之手,政出伪吏之柄,得逞苟安之局”:
(且)教授凡孚众望者,率皆迁入内地,所残留者,殆为非誉者流。故所学无非陈腐之空论,如拟攻研较新颖实际之学,唯易地求之。然内地及欧美各国,均以路阻,可通者,日本一处耳。且在经济方面,就较诸就地所费亦轻微。④
况且“学问有其独有的领域,地域不能作为学问的界限”。⑤也就是说去日留学也是不得已而为之。
实际上,为了就学或工作计,单纯的学历鉴定和资格审查,留日学生还是可以接受的,在他们看来,“准予登记不啻久旱逢甘雨”。⑥但是在战后初期道德被放大的年代里,他们难免不被冠上“违抗政命与反背国民”⑦的罪名。接受甄审无疑承认了政府强加在他们身上的“伪学生”的身份,这使他们在心理不能接受。中国人自古信奉的是名节重于泰山,追求的是“事业文章随身销毁,而精神万古如新;功名富贵逐世转移,而气节千载一日”⑧的境界。把他们指责为“伪”无疑是对他们名节的否认,因而在他们心中最大隐痛就是“留日学生不但被政府摒弃,而且备受一般人的歧视”。⑨所以他们呼吁:
过去虽在日本求学,但心地与心想,绝对是圣洁纯正的。希望国内人士对彼等有所同情与了解。⑩
而一位叫贾克明的学生在其自传中近乎建言性的陈述更能反映出当时甄审学生的心态:
不论送公费留学在他们是什么居心,我等在日本求学纯粹是青年人求知欲的推动,并且我以为对青年稍能理解的人不会去轻责或蔑视……希望在责备沦陷区中的留日学生时深切了解他们的处境,假如更能发出同情的共鸣说:“国家如此衰弱,竟使一部分青年不得不沦陷于敌区,实令我们抱愧”。假如对沦陷区中青年,能由这样一种丰富的同情和理解,其力量远在谴责他们百次以上,这种有理解的话会打动他们至于感泣。使他们从今以后可以不自暴自弃,同心协力效忠祖国。{11}
国民政府对战时留日学生留学“身份”的否认和含有道德谴责意味的指责,使得“这群青年因之把重新投入祖国怀抱的快活,马上因为这祖国对自己不大信任的眼光,而涂上了一层阴影”。①这也是留日学生对甄审政策反弹最大的原因之一。
应该说国民政府为了重振教育权威,回笼人心,对留日学生开展教育甄审,是有必要。毕竟战时留日学生人数众多,成分复杂,势必良莠不齐,其中不乏认贼作父的汉奸之流。但是绝大多数留日学生还是保持着民族的气节。他们很多在战时赴日留学,是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怀着强烈的求知欲望到达日本的。他们并不是没有国家观念和民族意识的人,引用一位被甄审者的话:
我们要自己坚信自己的同胞,热血没有,热心是有的,热心纵没有,良心总是有的,良心纵没有,但是大家都是有心的,大家的心,绝对没有变质,虽是汉奸,也尚未全心死,况青年呢?②
实际上大部分留日学生何尝不是这样呢?当时在日留学生,有很多老生毕业时,都给新一级学生讲述“高一级中国留学生传统抗日的精神”,“对那些来自‘伪满的学生更是做着改换思想输入祖国意识的工作”。③所以国民政府对留日生只是一概而论之,势必引起他们的反感。
当然留日学生甄审在规模和影响力上,都无法跟战后初期国民政府对收复区教职员和学生的教育甄审相比,也没有引起像教育甄审那样的反甄审学潮。但是国民政府在败退台湾前开展的留日甄审,并没有收到多大的效果。
一方面是国共内战爆发,到1948年国民政府内外交困,已无暇顾及这项留日甄审工作。甚至由于战事,“一部分甄审文件早经纷失”,④乃至虽然国民政府已经公布通过甄审留日学生名单,但很多学生并没有收到甄审证明书及学历原件。来函咨询者也显示出不满情绪:
国家事大,个人事小,个人区区之学历证件故不应一再前来滋扰。……教育有目的有阶段,学历要有证件,重视证件更应爱护证件所有人之立场,以多年生命之精华所换之文凭,当事人自不愿纷失,则执行教育之教育部更不应有所纷失,因而对当初甄审之崔■心情,已不复苟有。⑤
另一方面,国民政府甄审本就是认为留日学生受到“奴化”,有汉奸之嫌疑,这一点令被甄审者很是反感,“况就‘汉奸一点而论,以为是否汉奸,当就其有心及事实而论,不应就表面做泛泛之批评”。⑥再加上国民政府用“党训”的方式进行甄审,也就很难收到回笼人心之功效。
【作者简介】殷昭鲁,男,1980年生,山东枣庄人,南京大学历史系博士研究生,鲁东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史、中华民国史方向。
【责任编辑:全骜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