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通史》第十二卷编写要旨

[关键词]中国现代史,政治制度,实事求是
[中图分类号]K0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457-6241(2009)08-0013-03
1919年至1949年这一段历史,通常叫做中国现代史。在这部多卷本《中国通史》的体系中,它是中国近代史的下段。白寿彝先生在《中国通史纲要续篇·题记》中说:“这个时期历史也属于中国近代史的范围。因为这个时期的社会性质仍然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这个时期的革命陸质,仍然是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这个时期的革命因有共产党领导,而是新民主主义革命,从而与前一时期的旧民主主义革命相区别。”这个意见是史学界许多人所同意的。然而由于历史的原因,在高等学校历史系的课程设置上这段历史仍然叫中国现代史,而与1840年至1919年这段中国近代史相区别。
中国现代史(按习惯的叫法,下同)是一门新建立的历史学科,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中国史学中没有这一门学问,高等学校历史系也没有这一门课程。1949年以后这门学科才得以建立,因此,在研究内容的深度和广度上都是不够的,并存在着若干空白,在学科体系上是不完备的,在史料的来源上是有空缺的(许多档案没有公布,公之于世的大量资料还未被利用)。这样,本卷的撰写在主观上和客观上其局限是很大的。
整个《中国通史》各卷的体例,按总主编白寿彝先生的指导思想,分为叙说(包括史料介绍、研究概况、编写要旨)、综述、典志和人物传记四个部分。这在中国现代史的撰写上是一种新的作法。这个体例的优点是在一定规模和字数的限定下,增加了历史事实历史知识的含量,也显出了典章制度的分量和历史人物的地位和面貌。但同时也增加了写作的难度。
在中国现代史这门学科发展史上,是先有中国革命史、中共党史,后有现代史的。因此,不论在研究者的视野上思路上,还是在科学体系上,后者都受前者的影响,而前者和后者是不同的,前者是专史,后者是通史,两种史书内容有很大的不同,体系也应有不同。近些年来中国现代史研究者对此作了很大努力,大大扩展了史书的内容,建立了中国现代史体系。本书所写的内容是按着中国现代通史的要求确定的。
按原来的设计,本卷书的规模要大,其中典志部分除经济和政治制度外,还有政党、军事制度、少数民族、华侨、生活方式等,后来因为要压缩篇幅和字数,只保留了一些经济方面的专题和政治制度,其他专题就去掉了。因此,典志部分反映的史实是不全面的。此外,本书的其他各部分也大大减少了字数,压缩了内容。
政治方面写什么是经过了一番考虑的。一般中国现代史书上写的主要政治斗争、各派政治势力的状况、政治趋势的演变、政权的更替等,而本书的综述也不可避免地着重写这些。那么典志上的政治写什么呢?过去史书典志部分大都有礼志、官制之类的专目。参照旧例,我们决定写政治制度,这样也可显出本书的某些特点。
人物传中的许多传写起来并不难,但写好写出特点来很难。近几年写人物的风气盛行,出版了许多人物传记,如党史人物传、民国史人物传、民主党派史人物传、思想家传、军事家传等等。本书所列人物,他们的传记差不多都有人写过了,出版了。本书的传记如能写出一些特点优点,首先的要求是写作者掌握详细的资料并有较深入的研究;此外,我们也考虑到其他一些问题。
近些年来出版的一些传记,存在着某些方面的通病:如先给传主定性,按定性收集材料,定为好人者一生无坏处,定为坏人者一生无好处,为尊者讳为亲者讳和其他种种避讳的现象十分严重。许多回忆材料随着政治风向转,政治风向要求什么就拿出什么来。有的传记写传主一生行事不充实,而虚浮的赞美之词倒不少。有的传主是科学家或艺术家,不是政治活动家,但写他们的政治活动很多,而他们的卓越贡献之所在反倒写的不充分,不清楚。如此等等。
为此。我们为编写本卷书提出一些要求,主要的有:
1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严格贯彻实事求是的原则。
2写清人物的姓、名、字、号、室名、笔名(笔名太多者写主要的)、籍贯、生卒年月日、家庭简况、学历等。
3主要写传主一生经历,做过什么事,担任过什么职务,有什么成就贡献或坏作用,有什么著作等。要写得翔实,取舍得当,大事不漏。
4尉传主某项行事或整个一生,可做简要结论性评价,但不写成评传。评价尽量公允。做评价困难者可以不做。
5文字要尽量准确、朴实、简练、流畅,避免语意不清、虚而不实、冗长无物的叙述或评论。在字数要求之内尽量容纳更多更丰富的史实。
6使用的材料要可靠,要核实。特别注意不要把关于某一人某一事的孤立的回忆资料不经检验就作为信史,或据以做出判断。
7周一件事有时各种记载不一致,使用时要经过考证,取其可信者写入传记,其他说法可在注中列出。不能判断哪种说法更可靠时,多种说法并存。这两种情况都要注明资料来源。
人物众多,篇幅有限,本书的人物传记写哪些人?这样就有一个人传人物的选择问题。在1919年至1949年期间,战争非常频繁(包括国内的和国与国之间的),政治斗争十分激烈,一个政治集团地位的高低和兴灭主要决定于军事实力,思想家的正义呼声微弱而难起作用,学术不受重视以至横被摧残,实业家们的事业大受限制和打击,经济状况十分落后而又发展迟缓,文化教育科学事业不发达,国民愚昧文明程度极低,如此等等。这些是中国的现实。在这种状况之下,政治活动人物和军事首脑自然居于十分突出的显赫地位。但是从人类的发展进步来看,从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发展进步来看,又绝对离不开思想家、科学家、教育家、实业家、文学艺术家等等,没有他们的贡献和事业,人类就是落后的不文明的人类,国家民族就是落后的不文明的国家和民族。从人类文明史着眼,从中国现代化着眼,必须给他们以崇高的地位。他们应是受人民崇敬的人物。因此,我们考虑,在有限的篇幅之内,尽量给这样的人物立传。
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是史学研究史书撰著的崇高原则。崇尚直书反对曲笔是古今中外史学家的共同准则,是中国史学的优良传统。既然如此,实事求是按历史本来面貌写历史,当然是这一卷通史撰著的原则,并且是编写旨趣的主要之点。
实事求是、直书是历史研究者史学撰著者的共同准则。这一点是有意歪曲历史者也不公开反对的。这是人所共知的,似乎不必解说了,其实不然,对它做个说明是有必要的。
实事求是、直书的原则是由历史的本性决定的。历史的本性有二:一日实,二日公。先说“实”。所谓实,就是说历史是不可改变的客观存在的确确凿凿的事实,就是历史的真实性。历史是人类社会活动的过程,它是客观的存在。人类的活动一经产生就再也无法改变。人的思想、社会的意识形态,一经产生,同样成为一种客观存在,是社会整体的一部
分。史学家可以对以往的历史作出主观的解释,但这种解释也是一种客观存在,成为人类历史的一部分。历史的这种真实性是实事求是的基础。只有承认这个前提,才能要求当时的人如实记录历史,后人研究历史必须符合原来的实际状况。如果历史本身是不真实的,是一种虚幻,史学家的实事求是从何而来呢?也只有承认历史的客观真实性,史学评论才有根本的凭据。
再说“公”。这个“公”就是说的历史的公有性、公开性和公正性。为什么把他看作历史的本性呢?李大钊在《史学要论》中说:“历史是亘过去现在、未来的整个全人类生活。换句话说,历史是社会的变革。”历史包括全人类的全部生活,历史是整个社会的变迁。历史不是专属于圣贤豪杰帝王将相的,不是专属于哪个朝廷的,不是专属于哪个阶级哪个集团的。历史也不是历史学家的。所有的人都是社会生活的参与者,都是历史的创造者。所以说历史是属于社会上所有的人所共有的。这就是说“公”是历史本身具有的,是历史的本性。
中国向来有“天下为公”的说法。“天下为公”是人民企望的社会状况和政治状况。“尧舜禅让”的“公天下”是人们所称赞的。中国历史上有“封建制”与“郡县制”哪个优哪个劣的争论,评价的标准之一是哪种制度符合“公天下”的原则。我们可以说,天下是天下人的天下,历史是所有参与历史活动的人的历史。
历史的客观真实性和公旮性,决定了历史的公开性和公正性。历史既然是客观存在,是“整个的全人类生活”,那就必然是公开的,不是隐蔽的。历史既然是客观事实,符合事实是历史评价的既定标准。历史是全人类创造的,不是哪一部分人创造的。它就不是偏袒哪一部分人的。人的行动符合历史前进方向和趋势就是善的,违背历史前进方向、阻挡历史发展趋势就是恶的。公正性是马克思主义史学所标榜的一条高尚原则。只有承认这一条原则,评判各家史学的优劣得失才有依据。如果评价历史著作不以是否合乎事实为最后的依据,还有什么公认的可靠的依据呢?
历史上常有这样的事情:某一个集团出于政治上的需要,把被打倒的对象加上种种诬陷之词,例如说托洛茨基派是一小撮黑帮分子、布哈林里通外国之类,没有经过多久,就“平反”了。因为那不是事实。对中国古代的农民造反,有“胜者王侯败者贼”的说法。现在不管是对“王侯”也好,对“贼”也好,都在作正确的分析和评价,而这是所有史学家都同意的。所以说历史的本身是公正的。
但事实上,过去的历史的解释权、史书的著作权是被统治者掌权者垄断的。历史成为为他们服务的东西,为他们的非正义活动辩护的东西。这样历史就失去了真实性、公有性、公开陸和公正性。然而这不是历史的本性所决定的,所具有的,这是社会不公的表现,是社会消极面的表现,是广大民众文明程度低、命运掌握在他人手里的表现,是统治者为了他们本身的利益而强加于历史的,是政治对历史的强制干预。
政治对史学的强制干预是实事求是原则不能完全实现的最大障碍,是史学撰著不能直书的主要原因(当然还有其他原因,这里不谈)。大家都知道刘知几是主张直书反对曲笔的,伹他遇到了直笔与“名教”的矛盾,他说:“肇有人伦,是称家国,父父、子子、君君、臣臣,亲疏既辨,等差有别。盖子为父隐,直在其中,《论语》之顺也;略外别内,掩恶扬善,《春秋》之义也。自兹已降,率由旧章。史氏有事涉君亲,必言多隐讳,虽直道不足,而名教存焉。”这里说的“名教”是封建社会秩序政治秩序的反映,其实质是维护统治者的利益的。“直道”(即实事求是精神)屈从于‘‘名教”是古代史学和史家的不幸,但却几乎是无法避免的。
其实,有意掩盖史实,歪曲史实,是非常不明智的。任何一个阶段的政治家,都需要总结历史经验,从历史中吸取教训,用以指导本阶段本集团的行动。但只有从真实的历史资料中,从公正的历史评价中,从科学的历史著作中,才能得到正确的全面的认识,从而有效地指导自己的行动。有意地掩盖史实、歪曲史实是阶级偏见的表现,是被眼前的小禾,益所蔽缺乏远见卓识的表现。马克思主义史学是坚决反对这种做法的。
总之,真实性、公有性、公开性、公正性是历史本身所具有的特性。史学的实事求是原则,存在于客观的历史事实之中。但是史学著作完满地实现历史本身所具有的真实性、公有性、公开性、公正性,是根本不可能的。充分地实现那些要求也是非常困难的(困难来自历史本身和史学家本人,也来自外力)。但历史本性要求我们那样做,人间正义要求我们那样做,社会公平要求我们那样做工。实事求是是所有历史著述的指导原则,当然也是我们撰写本卷书的指导原则。它是编写要旨的核心。要问如何实现这个要旨,只能回答:“尽力去做”四个字。
[作者简介]王桧林,男,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教授。
[责任编辑:柳文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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