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初试策变迁略考

彭健
摘 要:自武德四年开科取士以来,明经、进士起初“止试策”,贞观八年,进士试读经、史一部;显庆四年,进士加试杂文;皆属临时加试性质,并未长期稳定地实行。上元二年,二科并试《老子》策;均未出一场试之制。永隆二年,明经、进士分别试帖与杂文,两场试制自此形成。唐初二科加试并非偶然,究诘其因,不仅与唐初统治者崇经重史有关,同时还是用人政策变化及考生“不读正经”、“惟诵文策”之结果。
关键词:“止试策” 杂文 《老子》策 崇经重史 “不读正经”
中图分类号:H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8705(2018)04-41-48
王定保《唐摭言》说:“三百年来,科第之设,草泽望之起家,簪绂望之继世。孤寒失之,族馁矣;世禄失之,其族绝矣。”1科举考试之重要性不言而喻,然“士族所趣向,唯明经、进士二科而已。”2在明经、进士二科中,“策”是重要的考试项目之一。然囿于文献资料的缺乏,诸多学者在论述唐代明经、进士二科试策时,多将目光汇聚于“三场试”的考论3,而对唐初尤其是永隆二年(681)科改之前科举考试“止试策”4之变革及其成因关注不够。因此,本文立足现有文献,拟对唐初明经、进士二科之试策制度进行考查5,并揭示唐初试策变革之因由以及试策变革对明经、进士二科之影响,以进一步解读唐代科举制度与文学。
一、唐初明经、进士取士设置
欲梳理唐初试策制度之嬗变,必先了解唐初开科考试之伊始。对于唐代置科取士之始,历来众说纷纭,莫衷一是。那么,作为唐初科举考试代表的明经、进士二科始于何时?据《唐摭言》卷一《统序科第》载:“始自武德辛巳岁四月一日,敕诸州学士及早有明经及秀才、俊士、进士,明于理体,为乡里所称者,委本县考试,州长重覆,取其合格,每年十月随物入贡。斯我唐贡士之始也。”1据此,一般将武德辛巳即武德四年(621)视为唐王朝开科取士的最早时间。然《统序科第》之记载略显模糊,武德四年(621)虽颁布了诏令设科取士,但此年是否举行科举考试并未言明。又《唐摭言》卷十四《杂记》载:“高祖武德四年四月十一日,敕諸州学士及白丁,有明经及秀才、俊士,明于理体,为乡曲所称者,委本县考试,州长重复,取上等人,每年十月随物入贡。至五年十月,诸州共贡明经一百四十三人,秀才六人,俊士三十九人,进士三十人。十一月引见,敕付尚书省考试;十二月吏部奏付考功员外郎申世宁考试,秀才一人,俊士十四人,所试并通,敕放选与理入官;……自是考功之试,永为常式。”2依据王定保《唐摭言·杂记》篇所言,武德四年(621)朝廷虽然颁布诏令,却未举行科举考试,科举考试的真正施行当始于武德五年(622)。王定保系唐末五代人,去唐王朝未远,其言可信度较高,故后世学者多从其说。清人徐松亦秉承此说,认为“是年下诏,而举人至明年始集,故曰不贡举。”3然对于“《永乐大典》载《衡水县图经志》云:‘盖闻达字艺成,冀州衡水县人。武德四年,以经明行修征为国子博士”之事迹,徐松解释为:“冀州为窦建德地,此或因赦诏而举之。”4徐松认为是年不贡举,然有典籍载闻达以明经为国子博士,则推测闻达或因特诏而举。傅璇琮亦云:“到第二年十月,各州就荐送明经一百四十三人,秀才六人,俊士三十九人,进士三十人;十一月引见,十二月考试。”5均认为武德四年(621)只有设科取士之诏令,实际并未举行科举考试。陈飞则认为:“诏敕发布于四月一日,举人于十月随物入贡,也并非来不及。且冀州五月即告平定,盖闻达即为当年贡士明经亦非不可能。何况草创之初,或可从权。即使以诏敕发布之日为唐代贡举之开始亦未尝不可,故不必推迟至武德五年。”6尽管陈飞对王定保等人之说颇存疑虑,但也仅属推测,未必能使人信服。那么,武德四年(621)是否依据诏令开科取士?明经、进士二科是否被纳入考试科目?据山西省襄垣县出土的《大“合州”明县丞李君(诏)墓志》载:“君讳诏,字旦,上党襄垣人也。……故学究儒津,业穷经术。……年廿明经举,射策高第,授豫州新蔡县丞。再迁合州新明县城。……以调露元年七月廿一日终于私第,春秋七十有八。”7以李诏终于调露元年(679),享年七十有八,年二十射策高第来看,其明经及第当在武德四年(621)。故可知在武德四年(621),唐统治者不仅颁布了设置科举考试的诏令,同时还举行了明经科考试。然此年并未有试进士科目的相关记录,那么,史载唐之科举考试试进士最早见于何时?李奕《登科记序》:“武德五年,帝诏有司,特以进士为选士之目。”8另据孟二冬《〈登科记考〉补正》武德“五年壬午”条载,此年的科举考试共录取“进士四人:‘《唐摭言》作进士十四人,《登科记考》作四人。”9且不论录取的是四人还是十四人。但可以肯定的是,武德五年 (622)当是唐代科举考试进士试的较早时间。自此,作为唐代常科代表的明经、进士二科取士制度形成,并在实践的过程中不断调整、变革,日益完善。
二、唐初试策变迁
明经、进士二科作为唐代常科考试的重要科目,在草创初期是如何试制的呢?其后又发生了怎样的变化?
据杜佑《通典》载:“自是士族所趣向,唯明经、进士二科而已。其初止试策,贞观八年,诏加进士试读经史一部。”1据此可知,明经、进士二科皆试策。那么,明经、进士二 科是否“止试策”?其所试之策是否相同?现分而述之。检阅现存的文献典籍,发现有关唐初明经试策的记载不多,但通过索隐钩沉也可管窥一二。据永隆二年(681)刘思立针对唐初明经、进士二科考试弊病之奏:“如闻明经射策,不读正经2。”“进士不寻史籍,惟诵文策。”3又《封氏闻见记》卷三《贡举》载:“国初,明经取通两经,先帖文,乃按章疏试墨策十道。”4同卷载开元二十五年(737)之诏令:“其后明经停墨策,试口义(原注:一作议),并时务策三道。”5再如《唐六典》载对明经试策之要求:“皆录经文及注意为问,其答者须辨明义理,然后为通。”6……以上诸条令,可归纳为几点:一是唐初明经所试之策乃以儒家经典为主的墨策;二是儒家经典不仅仅局限于经文文本,还包括经文注疏;三是要求其答者辨明义理,方为通过。值得注意的是,唐初明经试策虽以儒家经典为主,但也不完全是儒家经典,如“上元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天后上表曰:‘伏以圣绪,出自元元,五千之文,实惟圣教。望请王公以下,内外百官,皆习老子《道德经》。其明经咸令习读,一准《孝经》《论语》。所司临时策试,请施行之。至二年正月十四日明经咸试《老子》策二条。”7至于武则天何以上奏将非儒家经典的《道德经》纳入明经考试范围,此处暂且不表,下文将集中论述。但肯定的是武后的上奏得到朝廷应允,并于上元二年(675)试老子策二条,其后基本遵循前例。需要注意的是,朝廷规定明经试《老子》策二条,仍参照“墨策”施行,并未出“止试策”之制。直至调露二年(680)八月刘思立以“如闻明经射策,不读正经。抄撮义条,才有数卷”8为由奏请帖经,明经试制方由此前的一场试墨策变为两场试,即第一场帖经,第二场试墨策,明经“止试策”之制自此结束。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自武德四年(621)实行明经试策以来,直至永隆二年(681)实行改革,明经试策主要以经策为主,其间也有试策《老子》之例,但均未出“止试策”之制。
那么,自武德五年(622)实行进士取士以来,进士试策又经历怎样的变革?据《旧唐书·杨绾传》载:“近炀帝始置进士之科,当时犹试策而已。”9《新唐书·选举志》亦云:“凡进士,试时务策五道。”10然唐初进士试时务策虽是主要考试项目,却非唯一试项。据《通典》卷十五载:“其初止试策,贞观八年,诏加进士试读经史一部。”11同书卷十七作“大唐贞观八年三月,诏进士读一部经史。”12《册府元龟》卷六百三十九《贡举部》亦云:“贞观八年诏,加进士试读经史一部。”13据此可知,贞观八年(634)以后,进士科目除了主要考试项目试策外,尚有加试试读经、史一部。那么,此年加试的试读经、史一部到底是如何试制呢?徐松认为:“进士初惟试时务策五道,至是加读经史,仍试以策,非帖经也。”14傅璇琮亦云:“贞观八年(634)所谓‘加进士试读经史一部,只因为原来所考的策文是时务策,现在再加上从经书和史书各一部中出题目,考问经史大义,这仍是试策。”1陈飞一反徐、傅二人之说,认为“试读经史”可能是明法、明算科目中“帖读”或“读帖”试项,“其考试方式是在指定的文章中空出若干帖(一般为三字一帖),令考生在考试时连同上下文一并“读”出来,而不是像通常帖经2那样用笔“写”出来,前者可谓‘口试帖经,后者则为‘笔试帖经。”3笔者以为,此三者说法有待商榷。其一,若是进士加试经史策,何不直接诏加进士“试策”经史一部,何以要诏令曰“试读”,实行的却又是“试策”经史?其二,陈飞以为“试读经史”即是“读帖”或“口试帖经”,乃依据明法、明算科目中“帖读”试项来推测,实为不妥。其三,“试读”经史确有其项,主要考察举子的诵读能力以及对经史的熟悉程度。据《唐六典·尚书吏部》载:“弘、崇生虽同明经、进士,以其资荫全高,试亦不拘常例。(原注:弘、崇生习一大经、一小经者,两中经者,习《史记》者,《汉书》者,《东观汉记》者,《三国志》者,皆须读文精熟,言音典正。策试十道,取粗解注义,经通六,史通三。其试时务策者,须识文体,不失问目意,试五得三。皆兼帖《孝经》《论语》共十条。)”4弘文馆、崇文馆之学生在进行练习和学业考试时便有试“读”经史项目,不仅要求考生对规定的经史能“读文精熟”,同时还要求学生朗读时做到“言音典正”。故贞观八年(634)进士试读经史一部乃考考生的诵读能力,而非“试策”或“帖读”。
除却加试“试读”经、史以外,高宗显庆四年(659)亦曾有进士试杂文之例。据徐松《登科记考》卷二“显庆四年”载:“进士二十人。”其注云:“《词学指南》:`显庆四年,进士试《关内父老迎驾表》《贡士箴》'。”5同卷永隆二年所载:“进士试杂文两首。”其注云: “按杂文两首,谓箴、铭、论、表之类。”6可见,显庆四年(659)进士所试之《关内父老迎驾表》《贡士箴》皆属杂文。然以诏令规定进士试杂文的最早时间乃永隆二年(681),故此年之试杂文也属加试性质,其主体仍以试时务策为主。另据《唐会要》载:“至二年正月十四日,明经咸试《老子》策二条,进士试帖三条。”7《册府元龟》亦云:“高宗上元二年正月敕:‘明经加试《老子》策二条,进士加试帖三条。”8《新唐书·选举志》却载:“上元二年,加试贡士《老子》策,明经二条,进士三条。”9那么,上元二年(675)进士加试《老子》之方式为何?徐松《登科记考》“上元二年”条转引《册府元龟》所载,并于“进士加试帖三条”后按语云:“进士帖经,谓帖《老子》,是时尚无帖经之制。《新唐书·选举志》言是年加试贡士《老子》策,明经二条,进士三条。则‘试帖当作‘试策矣。”10笔者以为徐松的推测颇为合理:其一,正如前文所引,贡士加试《老子》乃天后所奏,考试方式为“所司临时策试”,既然是“策试”,进士试帖《老子》的可能性较小;其二,试帖的最早记录,始见于永隆二年(681)朝廷颁布的《条流明经进士诏》,且永隆二年以后的进士帖经,多“准明经例”。之所以参照明经来实行,是因为明经科以“经”为主要考试内容,且明经试帖的时间较早,断无明经尚无试帖,而进士有帖经试项。尽管有关方面规定进士加试《老子》,但仍参照时务策来实行,实未出“止试策”之制。至调露二年(680)考功员外郎刘思立以“进士不寻史传,惟诵旧策。共相模拟,本无实才”奏请“帖经,及试杂文”。刘思立奏请受到朝廷重视,并于永隆二年(681)颁布《条流明经进士诏》,诏令规定“进士试杂文两首,识文律者,然后令试策。”1自此,进士试项由一场试变为两场试,即第一场试杂文,第二场试时务策。
综上可知,永隆二年(681)以前稳定实行的惟有试策而已,即明经试墨策;進士试时务策。其间虽有局部改动,但皆属加试性考试项目,并未长期稳定地实行,不能视为真正意义上的两场试。因此,永隆二年(681)以前“止试策”是唐初明经、进士二科的基本考试制度。
三、唐初试策变迁之原因
笔者不惮其烦地梳理唐初明经、进士二科试策之状况,发现永隆二年(681)以前明经、进士二科虽以试策为主要考试项目,但何以贞观八年(634)诏进士试读经、史一部?显庆四年(659)进士科又加试杂文?上元二年(675)明经、进士二科并试《老子》策?永隆二年(681)改一场试为两场试,明经试帖经与墨策,进士试杂文与时务策?现笔者将从以下几方面对唐初二科试策变革之原因进行解读。
(一)唐初统治者崇经重史
唐立国之初,齐梁绚丽浮艳之风余存,统治者鉴于隋亡之教训,企图借经史的教化、贻鉴作用整治风气,同时培养博览经史的儒学人才。故高祖初定京邑,便诏曰:“朕君临区宇,兴化崇儒,永言先达,情深绍嗣。宜令有司于国子学立周公、孔子庙各一所,四时致祭。仍博求其后,具以名闻,详考所宜,当加爵土。是以学者慕向,儒教聿兴。”2高祖不仅重用儒术之士,更于立国之初置国子学、四门学等机构培养人才,同时于武德四年(621)开科取士。及太宗即位,于高祖基础上大力发展官学,曾置校舍。据《旧唐书·儒学传》载:“大征天下儒士,以为学官。数幸国学,令祭酒、博士讲论。毕,赐以束帛。学生能通一大经已上,咸得署吏。又于国学增筑学舍一千二百间,太学、四门博士亦增置生员,其书算合置博士、学生,以备艺文,凡三千二百六十员。”其后又以“儒学多门,章句繁杂,诏国 子祭酒孔颖达与诸儒撰定《五经》义疏。”3名为《五经正义》,作为官学教育及科举考试的教材令天下传习。不仅如此,太宗还依经治国,利用经典断决国事,重建淳风。如《贞观政要》卷一载:“贞观二年,太宗问黄门侍郎王珪曰:‘近代君臣治国,多劣于前古,何也?对曰:‘古之帝王为政,皆志尚清静,以百姓之心为心。近代则唯损百姓以适其欲,所任用大臣,复非经术之士。汉家宰相,无不精通一经,朝廷若有疑事,皆引经决定,由是人识礼教,理致太平。近代重文轻儒,或参以法律,儒行既亏,淳风大坏。太宗深然其言。自此百官中有学业优长、兼识政体者,多进其阶品。累加迁擢焉。”4故此,可知儒家经典在唐初稳定政权,净化风气、培养人才等方面具有引领作用。
除却对“经”的治国作用的重视,唐初统治者还重视前代之“史”鉴作用。高祖认为史有“考论得失,究尽变通。所以裁成义类,惩恶劝善,多识前古,贻鉴将来”5之功用,故诏令修魏、周、隋、梁、齐、陈诸史。太宗亦云:“以人为鉴可知得失,以古为鉴可知兴替。”6“睹前代史书,彰善瘅恶,足为将来之戒……将欲览前王之得失,为在身之龟镜。”7并大赞“大矣哉,盖史籍之为用也。”8太宗注重“以史为鉴”,故于贞观三年(629)“移史馆于禁中”1,诏令修五代史。正是高祖、太宗等对“史”的重视,遂一度令唐代士子以修史为美职,故有“始不以进士擢第,不娶五姓女,不得修国史”2之恨。唐初大量的史集修撰,目的是借助“史”的垂鉴作用,为巩固新生政权提供经验教训。尽管统治者一再强调经史的社会功用,但当时轻薄艳丽之文风并未彻底清除,并逐渐蔓延到科举取士试策文中。唐初明经试策以儒家经典为主,自不用忧患墨策文风的浮艳问题。然则进士试时务策,虽也援引儒家经典义理来处理时政,进行答策。但考生撰写策文时,难免不受时下文风的影响,尚浮艳华丽之辞藻。张昌龄等人的事迹便是例证,据《唐会要》卷七十六载:“二十二年九月,考功员外郎王师旦知举,时进士张昌龄、王公瑾,并有俊才,声振京邑。而师旦考其文策全下,举朝不知所以。及奏等第,太宗怪无昌龄等名,因召师旦问之。对曰:‘此辈诚有文章,然其体性轻薄,文章浮艳,必不成令器。臣若擢之,恐后生相效,有变陛下风雅。帝以为名言,后并如其言。”3从材料中可以看出,尽管太宗颇为欣赏张昌龄等人的声誉俊才,但其策文“体性轻薄,文章浮艳”,若擢其及第,恐淳风有变。最终只能忍痛割爱。既然贞观二十二年(648)进士试策尚未摆脱浮艳之体,故贞观八年(634)进士试读经、史一部,乃出于唐统治者崇经重史,欲以经史革除轻浮艳丽之风气,以达美教化、移风俗之目的。
(二)用人政策之变化
至高宗即位,一反高祖、太宗对经史以及儒学人才的倚重,经史之地位略显衰落。武后掌权,弱儒生而重文士。据《旧唐书·儒学传》卷一八九载:“高宗嗣位,政教渐衰,薄于儒术,尤重文吏。于是醇醲日去,毕竞日彰,犹火销膏而莫之觉也。及则天称制,以权道临下,不吝官爵,取悦当时。其国子祭酒,多授诸王及驸马都尉,准贞观旧事。祭酒孔颖达等赴上日,皆讲《五经》题。至是,诸王与驸马赴上,唯判祥瑞按三道而已。至于博士、助教,唯有学官之名,多非儒雅之实。是时复将亲祠明堂及南郊,又拜洛,封嵩岳,将取弘文国子生充齐郎行事,皆令出身放选,前后不可胜数。因是生徒不复以经学为意,唯苟希侥幸。二十年间,学校顿时隳废矣。”4高宗不仅疏于儒术,且时任博士、助教等空有学官之名,并无儒雅之实,故学校隳废。学生不以经学为意,这实则与武后的用人政策有关。高宗即位以后,武后逐渐掌权,甚至出现“二圣”临朝之局面。然武后的进阶之路并非一帆风顺,永徽六年(655),高宗“废王皇后而立武宸妃(武则天)为皇后”5,便遭到长孙无忌、褚遂良、朝瑗等李唐旧贵族的反对。武后为了建立势力,大力培植和启用新兴人才,以对抗李唐旧贵族集团。故武后借李唐对老子的尊祖之情,于上元元年十二月(674)上奏“请王公以下,内外百官,皆习老子《道德经》”“一准《孝经》《论语》”6。其后朝廷于上元二年(675)诏令“加试贡士《老子》策,明经二条,进士三条。”7仪凤三年三月(678)又敕:自今已后,《道德经》《孝经》并为上经,贡举皆须兼通。其余经及《论语》,任以恒式。”8武后不仅上奏加试《老子》,还将《道德经》的地位由兼经提到上经,实乃弱经之表现。意欲借《老子》削弱儒家经典的统治地位,以巩固自己的势力。武后的弱经意图,为后世所不取。据《册府元龟·贡举二》载,天宝元年四月敕:“自今以后,天下应举,除崇玄学生外,自余所试《道德经》,宜并停。仍令所司 更别择一小经代之,其年加《尔雅》,以代《道德经》。”1原因是“其《老子》是圣人元微之言,非经典通明之旨,为举人所习之書,伏恐稍乖本义。”2马端临《文献通考·选举考二》亦转录此言,并按语云:“《六经》孔孟之说,有国家者所当表章,为士者所当习业也,老氏岂得以并之?武后假圣绪之说,狐媚其君……夫麀聚之丑,牝晨之祸,岂足以垂世立范乎!”3亦认为以《老子》准儒经,乃“武后假圣绪之说”,“狐媚其君”矣。
为抗衡以儒学为宗的李唐旧贵族,武后不仅上奏请求明经、进士二科试《老子》策,同时还一变唐初之取士方式,逐渐重视以文取士,大量才高位下者得以启用。正如前文所及,早在显庆四年(659)进士科就曾试杂文,虽然现存相关文献记载较少,但从后来的发展趋势来看,此次变革亦当与武后有关。如上元元年(674),天后以“百官任事久,材高位下者得进阶申滞”4进言,“帝皆下诏略施行之。”5可知高宗对武后偏爱有加,其后又是“二圣”当政,朝廷诸事裁决必有武后参与。而武后又致力于建立自己的势力,启用文士,以抗李唐贵族元老。恰逢考功员外郎刘思立以明经、进士二科考试之弊上奏以求革新,这正好给进士长期稳定地试杂文提供了契机。永隆二年(681),朝廷颁布诏令规定:“明经每经,帖十得六已上者。进士试杂文两首,识文律者,然后令试策。”6自此,试杂文成为进士取士必试项目之一。然则武后虽能干预科举取士制度,但也不能完全否定李唐旧贵族的利益,故采取折中之法,明经考试试帖经。虽以明经、进士二科为主要取士方式,但儒生的地位渐趋衰落,文士崛起。正如礼部员外郎沈既济如是说:“初,国家自显庆以来,高宗圣躬多不康,而武太后任事,参决大政,与天子并。太后颇涉文史,好彫虫之艺,永隆中始以文章选士。及永淳之后,太后君临天下二十馀年,当时公卿百辟无不以文章达,因循遐久,浸以成风。”7《旧唐书·儒林传》亦云:“近代重文轻儒,或参以法律,儒道既丧,淳风大衰,故近理国多劣于前古。”8自此以后,儒学乖离,文士渐出,文人的地位日益凸显。故司马光云:“太 后 虽滥以禄位收天下人心,然不称职者,寻亦黜之……故当时英贤亦竞为之用。”9故唐初试策之变革,与武后用人政策之变化无不关系。
(三)考生“不读正经”“惟诵文策”
唐初试策的变革,还与考生“不读正经”“惟诵文策”有关。自武德四年(621)开科取士以来,科举考试弊病日益突出。尽管统治者不断调整和改革科考制度,在明经、进士试策的基础上或增加进士试读经、史一部,或进士试杂文,或明经、进士并试《老子》策,皆未能革除“明经射策,不读正经,抄撮义条,才有数卷。进士不寻史传,惟诵旧策。共相模拟,本无实才”10之弊。考生不读正经,而是埋头抄撮义条,自然无暇专研儒家经文义理,更不能选拔真正“通经致用”的儒学人才。这可借助贞观十八年(644)孝廉举试儒经之状作参考。太宗问考生如何无为而治,考生皆无对,其后“又令皇太子问之曰:‘夫子何以曾参说《孝经》?孝廉答曰:‘夫子以弟子之中参称最孝,所以为说。太子曰:‘《礼记》云:公明仪间曾子,曰:夫孝子先意承志,喻父母于善。参直养而已,安能为孝?据此而言,参未云孝。又问:‘《礼》云:居处不庄,非孝也。事君不忠,非孝也。莅宫不敬,非孝也。朋友不信,非孝也。战阵无勇,非孝也。五者不遂,灾及于亲。此五孝施用,若差等?孝廉不能答。”1又“令引就中书省射策,所答乖旨。”2考生“不能答”,或“所答乖旨”,可见举子并不熟悉儒家经典大义,更别说灵活运用经来指导行为、解决实际问题。考生这种不谙经义之状,与统治者企圖借助科举考试督促举子习经,以培养和选拔“通经致用”的儒学人才,以达到教化风俗之初衷相悖,故必实行改革。对于进士试策,则举子“共相模拟”“惟诵旧策”,以致“进士文理华瞻者,竟无科甲。”正如天授中左补胭薛谦光上疏所云:“炀帝嗣兴,又变前法,置进士等科。于是后生之徒,复相放效,因陋就寡,赴速邀时,缉缀小文,名之策学,不以指实为本,而以浮虚为贵。”3故调露二年(680)考功员外郎刘思立的奏文引起朝廷重视,朝廷也意识到“学者立身之本,文者经国之资,岂可假以虚名,必须征其实效。”4若长此以往,必“侥幸路开,文儒渐废,兴廉举孝,因此失人,简贤任能,无方可致。”5故于永隆二年(681)颁布诏令规定:明经、进士二科实行两场试:即明经先帖经,后试墨策;进士试杂文,再试时务策。自此,唐初“止试策”之考试制度结束。
总之,自武德四年(621)开科取士以来,明经、进士二科长期稳定举行的惟试策试项,其间虽有加试性考试项目,但皆是临时性调整,并未长期稳定地实行。直至永隆二年(681)方以诏令规定实行二场试,结束“止试策”之考试制度。通过对唐初试策制度变革的梳理,可窥探唐初统治者依经治国、以史为鉴之意识,同时也可审视唐初用人政策之变化以及唐初考生试策状况对科举制度发展的影响,对进一步解读唐代科举制度、并探讨科举制度与文学之关系问题,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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