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通鉴学考辨力作——钱大昕著《通鉴注辨正》

摘 要:乾嘉考据大师钱大昕所著《通鉴注辨正》,堪称清代通鉴学考辨著作的代表作。它在考辨内容上极为丰富,校正文字,考辨地理名物、官制典故,既纠正《通鉴》原文之误,辨正胡注之误,又补正胡注之漏。在考辨方法上也极为严谨,在汲取前人之说的同时,还注意扩充史料范围,采取多种途径的考辨方法。钱氏《通鉴注辨正》充分体现了乾嘉考据学的三大特点:一为博,表现为考证内容广泛和开拓了新的史料范围;一为精,表现为无征不信,精益求精,有时还对致误原因加以深入分析;一为疑则阙疑。钱氏这一考辨之作学术价值主要有二:一是对《通鉴》及胡注有察漏补缺和辨正纠误之功;二是对二十世纪新历史考证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关键词:通鉴学 乾嘉考据 博赡精严 察漏补缺
中图分类号:K2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8705(2018)01-54-65
清代考辨著作极盛,考辨内容和特点各有不同,但求真求实、博赡精严却是他们的共同特点和趋向,在诸多的清代通鉴学考辨著作中,最能突出这一特点的,恐怕还是乾嘉考据大师钱大昕所著《通鉴注辨正》,无论考据内容之赅备,还是考辨方法之严谨,《通鉴注辨正》都堪称是清代通鉴学考辨工作的代表之作。
一、钱大昕著《通鉴注辨正》
钱大昕是清乾嘉时期著名的考据学家。他一生为官20多年,仕途一帆风顺,但他淡泊名利,薄于宦情,一心向学,即使公务在身,也不废著述。钱氏治学广博,但毕生主要致力于史学研究:“予弱冠时,好读乙部书。通籍以后,尤专斯业。”1钱大昕生活的时代,正是清代乾嘉考据盛行之时。钱大昕将广博的知识领域用于经史,尤其史学的考据中,成就卓著,其遗作《十驾斋养新录》《廿二史考异》均以考据著称,二百年来史学界无不推尊他为考据史学的巨擘。
《通鉴》问世后,注释者层出,但以胡注最佳。胡三省《通鉴音注》博大精深、征引详赡,于《通鉴》最为有功。但这部近300万字的《音注》,出自一个屡遭劫难而又隐居于偏僻山乡的学者之手,限于种种条件,难免会有疏漏之处,在钱大昕之前,顾炎武的《日知录》、全祖望的《鲒埼亭集外编》、陈景云的《通鉴胡注举正》等均对之有所辨正。钱氏遍考全史,作成《廿二史考异》外,独爱司马温公《通鉴》,发现胡注错讹,辨而正之:“谓天台胡氏注,援引详赡,最有功于是书,亦不能无千虑之失,因摘其尤甚者,辨而正之,得百有四十余条,置巾箱中,未尝以示人也。宙襄于撰杖之暇,受而读之,乃知梅磵以地名而疏踳处殊不少。”1钱大昕共正胡氏《通鉴音注》讹误140条,后镌刻成书,即今之《通鉴注辨正》两卷。此书以地理考证为主,偶及声音、文字、职官、氏族,考核精详,是研究胡注的重要参考文献:“读胡氏注兼读是编,庶几无偏信之失乎。”2其版本以《潜研堂全集》本为主。
二、《通鉴注辨正》的考辨内容与方法
《通鉴注辨正》两卷,辨误者140余条。虽部头不大,然其考辨内容却相当丰富,举凡文字、地理、名物、典制、氏族、史实错讹,无论是胡注,抑或《通鉴》本身,钱氏都辨而正之。在考辨过程中,钱氏一方面注意汲取前人考辨成果,一方面运用其广博知识多种途径进行考证。
1.考辨内容:
其一,校正文字。考辨之首要当为文字辨正,它包括字形、字义、读音和句读几个方面。钱大昕《通鉴注辨正》对几个方面均有涉及,而几个方面又常常交叉在一起,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钱氏在校勘文字的同时,对胡氏《音注》释义之误,也辨而正之。如《通鉴》卷一七一太建五年(573)六月壬子记:“齐主游南苑,从官赐死者六十人。”胡《注》曰:“史言齐主淫刑以逞。”而钱氏考证道:“《北齐书》‘赐作‘暍。《说文》:‘暍,伤暑也。齐主以六月出游,故从官多中暑而死者。《通鉴》作‘赐,乃传写之讹。注家不能校正,讥其淫刑以逞,谬矣。”3钱氏以正史《北齐书》为证,指出《通鉴》传本将“暍”误写为“赐”,胡注不但未能纠正,还妄加谬解,错上加错,致使与事实相差甚远。
一个字常常可有几种不同的读音,不同的读音则代表不同的词义。因此,钱氏常将辨读音与释词义联系在一起。如《通鉴》卷一七一太建五年(573)记:“赵彦深私问计于源文宗曰:‘吴贼侏张,遂至于此。”胡氏注道:
侏,旧音张流翻。盖因《书》“譸张为幻”,《尔雅》“譸”作“侜”,遂有此音。按《类篇》“侏”音张流切,其义华也。《书》所谓“侜张”,其义诞也。以文理求之,皆于此不近。姑阙之以待知者。
胡三省考《尔雅》《尚书》《类篇》諸书,各书对“侏”的注解互不相同,而各种解释用在文中,句义均不通顺,故而胡氏存疑以待知者。钱大昕释疑道:
扬雄《国三老箴》云:“负乘覆餗,奸寇侏张。”《宋书》盖吴表:“玁狁侏张,侵暴中国。”《魏书·赵修传》:“擅威弄势,侏张不已。”《岛夷传》:“桓玄侏张。”“侏张”与“鸱张”意相似。惠仲孺:“侏张,犹张大也。”《周礼·甸祝》:“禂牲”“禂马”,郑康成读“禂”为“侏”,大也。《太玄》曰:“修侏侏,比于朱儒。”侏侏,长大貌。言虽长大,与朱儒等也 。4
钱氏先参证了扬雄《国三老箴》《宋书》《魏书》三书,据三书前后文,钱氏初步断定,“侏张”与“鸱张”意义相近。接着,又参见清惠士奇《礼说》、汉郑玄《周礼注》和晋范望注《太玄经》对“侏”的解释,最后判定“侏,当为长大貌。”仅为确定一字义,钱氏前后共参引了6种文献,此番考证,可为详尽之至,确凿之至!
语言是思想的外壳,读书声音的停顿是和一定句义相联系的。与句义一致的断句,能够帮助读者了解和掌握著述的内容;与句义不一致的断句,往往将读者引向歧路,甚至完全相反的方向。注书,是为了帮助读者了解和掌握它的内容,所以必须求得正确的句读。钱大昕对胡注句读之误也有修正。如《通鉴》卷二一元封三年(前108):“左将军使右渠子长降相路人之子最。”胡注采用颜师古注《汉书》曰:“师古曰:路人先已降汉而死于道,故谓之降相也。”显然,师古断句在“长”,为“左将军使右渠长、降相路人之子最。”胡氏亦主此说。对此,钱氏提出异议,他认为断句当在“降”:“‘降字当连上句。‘长降者右渠子名也。”并举《史记·功臣表》为证:“《史记·功臣表》作‘长。‘,始落切,与‘降声相近,小颜说非是。”1胡氏采师古句读,造成二误。一是将人名“长降”一分为二,致使人名误;二是牵强做注,谬上加谬。钱氏辨而正之。
其二,地理考辨居多。钱大昕非常重视地理,他多次说:“读史而不谙舆地,譬犹瞽之无相也。”2又尝自言:“仆与舆地之学,留心廿余年。”3《通鉴注辨正》即以地理考辨为主。胡注《通鉴》以地理注释最为精核,虽旁征博引,但亦有疏漏之处,如“建安之益州郡,在南中,非侨治成都郭下;晋咸和之东海郡,侨治京口,非海虞;耿令贵刺南郢州,在今随州,非东魏之南郢;魯天念克黄城,在今黄陂县,非淮北之黄城;梁二十三州当举衡、桂、霍,不当数宛、冀、秦;扬州二郡、沔中七郡、荆州四郡、豫州四郡,晋史历历可据,而注妄以意揣之”4,等等。凡胡注和《通鉴》本身所记地理舛误,钱氏均详加纠正。概而言之,可大体分为正地理方位、辨地理建置两个方面。
正地理方位者,如《通鉴》卷一五记汉文帝十六年(前164):“白石侯雄渠为胶东王。”胡注:“《班志》:金城郡有白石县。《正义》曰:白石故城在德州安德县北二十里。”胡注列出二说,一说为白石县在金城郡,《汉书·地理志》主之。一说认为在德州,《汉书正义》主之。但二说孰是孰非,胡注不能定夺。经钱氏考证,“金城郡,昭帝所置,汉初尚在塞外”,而白石侯所封之事在汉文帝时,是时并无金城郡,故而《汉书·地理志》所注为误。接着,钱氏依据“雄渠为齐悼惠王之子”,推理封地当在齐地,而这正与《正义》同,因而钱氏说“《正义》得之。”5
辨地理建置者,如《通鉴》卷九七,记咸康八年(342):“以充为骠骑将军,都督徐州、扬州之晋陵诸军事,领徐州刺史,镇京口。”胡注曰:“徐州实郡在江北者,实有广陵、堂邑、钟离三郡。而扬州之境以晋陵郡属徐州,故云都督徐州、扬州之晋陵诸军事也。”这里胡注认为,晋陵属徐州统领,但因它位于扬州境内,故于表示统领关系的徐州后,又加扬州以表示方位,合称徐州、扬州之晋陵。而钱氏考证曰:“是时徐州侨治京口,为晋陵之丹徒县地,故刺史兼督晋陵一郡,非即以晋陵属徐州也。扬州之晋陵与上徐州不相属,胡氏误连读耳。”6钱氏指出,晋陵郡侨治徐州,并非胡注所言晋陵属徐州。胡注错误,是将扬州之晋陵与上文徐州连读所致。
以上所辨地理二种,是《通鉴注辨正》的主要考辨内容,占全书之三分之二,例证甚多,故不再一一枚举。
其三,偶涉官制、氏族、典故、名物考辨。钱氏以考辨地理为主,但亦偶涉典故、名物、官制、氏族、少数民族音译等考证。
释典故例,如《通鉴》卷一八四隋恭帝义宁元年(617):“渊曰:此可谓掩耳盗钟。”胡《注》曰:“此鄙语也。”胡氏释“掩耳盗钟”为粗俗、庸俗语。钱氏认为胡注非也:“《吕氏春秋》:‘范氏亡,有得其钟者,欲负而走,则大钟不可负。以椎毁之,钟恍然有音。恐人闻之而夺己,遽掩其耳。”据钱氏考证,早在《吕氏春秋》中已有掩耳盗铃之典故。而“宋时有‘掩耳偷铃之谚,见《能改斋漫录》。”1《吕氏春秋》和宋代著述既然已有此典、此谚,胡氏却注为“鄙语”,显然是未加详考,臆断致误。
释名物者,如《通鉴》卷二○四天授二年(691)曰:“废唐兴宁、永康、隐陵署官。”胡氏注道:“元帝曰兴宁,景帝曰永康。”胡氏对隐陵阙注,不言为何人之陵。钱大昕考证道:“考《唐书·儒学传》云:隐、章怀、懿德、节愍四太子并建陵庙,分人署置官列吏卒。又《唐六典》云:隐、章怀、懿德、节愍、惠庄、惠文、惠宣七太子陵署,各令一人,丞一人,掌陵园守卫。乃知隐陵者,隐太子建成之陵。太子陵不别立名,以谥为陵名也。”2这里钱氏通过考证《唐书》《唐六典》二书,补胡注之漏,辨明了隐陵代指的是隐太子建成之陵,即属名物考证。
钱氏曾云:“史家所当讨论者有三端:曰舆地,曰官制,曰氏族。”3又说:“史家先通官制,次精舆地,次辨氏族,否则涉笔便误。”4由此可见,钱大昕对官制、氏族也很重视。《通鉴注辨正》对《通鉴》及胡注官制、氏族讹误亦有纠正。辨官制例,如《通鉴》卷二八○后晋高祖天福元年(936)十一月:“契丹主举酒属帝曰:‘我令太相温将五千骑卫送汝至河梁。”胡注曰:“吐蕃、契丹皆大太相。”钱氏认为:“注当有讹字。‘相温,《辽史》亦作‘详稳,盖其官名。‘太当为‘大也。《考异》谓蕃名太相温,汉名高模翰。温公亦不知‘详稳为契丹官名也。”5钱氏以《辽史》为据,依音读判断“相温”当为契丹官名。《通鉴考异》误以“太相温”为一人蕃名,胡氏则误以为吐蕃,且胡氏误以“大”为“太”,钱氏通过考证,破二者之误。氏族考辨例,如《通鉴》卷一○一兴宁元年(363):“遣司马纶骞奉章诣建康请命。”胡注曰:“纶,姓也。《姓谱》曰:《魏志》:孙文端臣纶直。”胡注举《姓谱》为例,认为纶骞姓纶名骞。钱氏追本溯源,考其所据,认为胡注所引《姓谱》误载“公孙文懿”为“孙文端”。公孙文懿即公孙渊,因避唐高祖渊讳,故而举其字“文懿”,却误“懿”为“端”。钱氏进一步指出,胡注所引“纶直”事,并不见《魏志》,而见于《晋书·宣帝纪》6。这里钱氏既正胡注之误,又利用史源学方法,纠胡注引书出处之谬,甚为精赅。
钱大昕在蒙古语言及西北少数民族语言方面也有很高的造诣,“习蒙古语,故考核金、元诸史及外藩诸地名,非他儒之所易及者”7,因而对于胡注少数民族音译之误,钱氏也有辨正。如《通鉴》卷一五九,梁武帝大同十一年(545):“欢乃遣镇南将军慕容俨聘之,号曰蠕蠕公主。”胡氏认为“蠕蠕”原有鄙意,至“蠕蠕公主”时,以之为国号,不再有鄙意,他说:“魏明元帝命柔然曰蠕蠕,谓其蠕动无知识也。阿那瓌曰:蠕蠕王,虽曰以为国号,犹鄙贱之也。至高欢纳其女,号曰蠕蠕公主,则径以为国号,不复以为鄙贱矣。”钱氏不同意胡说,考证道:
柔然,北方之国,不通中华文字。史家据译音书之,或称“茹茹”,或称“芮芮”,其实即“柔然”二字之转也。明元易“茹”为“蠕”,不过借同音字寓蚩鄙之意,元非改其国号。《北史·后妃传》中或称蠕蠕公主,或称茹茹公主,犹言柔然公主云尔。《通鉴》于纪事例称柔然,而述魏人之词则曰蠕蠕。至如阿那瓌之封王,其女之称公主,亦当从纪事之例。偶沿旧史、元文不及画一刊改。注家未通译语,又从为之辞,殊多事矣 。1
钱氏指出“蠕蠕”当为“柔然”之音译,原作“茹茹”“芮芮”,魏明元帝改为“蠕蠕”,是借同音字寓鄙贱之意,并未改为国号,胡注误。最后,钱氏依据《通鉴》“纪事时称‘柔然,引述魏人对话时,则从原文用‘蠕蠕”之写作类例,判定此处非对话,当从纪事例称“柔然”,《通鉴》却称“蠕蠕”,不过偶然失误罢了。对于胡注之误,钱氏则认为,是胡氏不通译语,却为之强解,多事所致,批评口吻颇为严厉。
概而言之,以上所辨几项内容,虽在《通鉴胡注正》所涉不多,但亦考证详尽。正如戈宙襄《序》中所说:“偶举之隅,良多启悟。”2
其四,兼及史实考辨。除以上所论字词、地理、名物、典制考证外,钱氏《通鉴注辨正》对一些史实的错误记载也进行了纠正,包括时间、人物、事件的纠谬等。
在考证时间方面。如《通鉴》卷一四六梁武帝天监四年(505)十一月:“昔在南之日,以其统绾势难,曾立巴州镇静夷獠。”胡注曰:“省巴州,见武帝永明二年。”钱氏考证永明二年(484),并无省巴州事,指出胡注“二”当作“元”,即见于永明元年(483) 。3
在考证人物讹误方面。如《通鉴》卷一九四,唐太宗贞观六年(632)丁酉:“遣鸿胪少卿刘善因立咄陆为奚利邲咄陆可汗。”胡注曰:“咄陆,即阿史那弥射。此当参观高宗显庆二年《考异》而详辩之。”而据钱氏考证,咄陆本名泥孰,泥孰与弥射并非一人。首先,他举《通鉴》显庆二年(657)《考异》已疑之为证:“今欲以咄陆、弥射为二人则事多相类。以为一人则事又相违疑。”接着以史实判断,二者确非一人:“泥孰以受册之明年卒,而弥射入唐以后累立战功,没于高宗之世,其非一人审矣。”最后,反证此次所立非弥射,《弥射传》虽有贞观中遣刘善因立为可汗之文,但是立为小可汗,还是大可汗,并不能断定,且有弥射与步真争立,弥射入朝而步真自立为咄陆叶护为证,认为弥射当时或只是为叶护而非可汗。《金石录》有《阿史那弥射碑》,今已不传,所以不能断其所立为何官职,但“此咄陆必非弥射”,“所立者实泥孰”却是显然4,这就纠正了胡注之误。
在考辨事件方面,如《通鉴》卷一一八晋安帝义熙十三年(417):“(魏主)嗣置南雍州,以赞为刺史,封河南公,治洛阳。”钱氏考证道:“是时洛阳属晋,非赞所得治。赞治洛阳,当在刘宋景平元年失河南以后。《通鉴》因赞事而连类及之耳。”5晋安帝义熙十三年(417),是时洛阳尚在晋廷统辖之内,公元419年,晋亡,刘宋代之。宋少帝景平元年(423)春正月,“魏军攻金墉城。癸卯,河南郡失守。”6至此,河南才属魏地,故赞封河南公当是景平元年(423)之后事。《通鉴》连载赞事,未加详考,故误。而胡注在此却未加辨析,亦属疏漏不察。
2.考辨方法:
钱氏《通鉴注辨正》有纠正《通鉴》原文之误,有辨正胡注之误,有补正胡注之漏,考辨内容丰富,这与其汲取前人之说、扩充史料范围、多种途径考证的考辨方法密不可分。
第一,汲取前说。在钱大昕之前,清人顾炎武《日知录》、全祖望《鲒埼亭集外编》、陈景云《通鉴胡注举正》等都对《通鉴》及胡注有所辨正,其中钱氏对陈说多有借鉴。钱氏所辨138条中,有11条汲取了陈氏之说。对陈说的采用可分三种情况。
一是陈说疑误,然又不敢定论者,钱氏重新举正,加以补充说明。如《通鉴》卷一八五,“唐武德元年”一条:“李密送所获雄武郎将于洪建,皇泰主命戮于左掖门外。”陈景云《举正》曰:“于洪建疑即于洪达,洪达缢焬帝,见《考异》所引《蒲山公传》及《河洛记》,皇泰主加以惨戮,盖正其弑逆之罪也。但‘建‘达互异,当有一误。”陈氏仅据《考异》怀疑,《通鉴》所记“于洪建”当为“于洪达”,但因孤证未敢定论。钱氏对此补充曰:“《隋书·宇文化及传》,其将军于弘达为李密所擒,送于侗所,镬烹之。《李密传》:遣记室参军李俭朝于东都,执杀焬帝人于弘达以献越王侗。据此,当以‘达为正。弘,又作洪。疑唐人避孝敬皇帝讳易之。”1钱氏通过考证《隋书·宇文化及传》及《李密传》,释陈氏之疑,定其所论:“于弘达”当为“于弘建”。
二是钱氏先引用陈说为证,次举佐证确认。如《通鉴》卷一一汉高帝五年(前202)五月:“田横惧诛,与其徒属五百余人入海,居岛中。”胡注曰:“《史记正义》曰:海州东海县有岛山,去岸八十里。按《北史》,杨愔避谗东入田横岛。是岛因横居之而得名。”胡注认为,田横在海州东海县,与杨愔所避田横岛为同一岛。陈景云则认为,二者并非同一岛。他考证《北齐书》《北史》《隋志》认为,杨愔所避田横岛当在东莱郡即墨县,而非田横所居之东海县之田横岛,因为此时海州之地,尚属萧梁,北齐人杨愔不可达其地。陈说言之有理,钱氏取而用之,又举梁大同元年(535)《胡注》为证:“梁大同元年,杨愔逃于田横岛。《注》引东莱郡即墨县之田横岛。此为得之。”2进一步证明陈氏举正为是,同时还校正了胡注前后矛盾之处。显然,钱氏考证是在陈氏举正基础上作的进一步说明。
三是钱氏对于陈说,更多采取直接引用的方式。其中借鉴陈说的11条中,有6条直接录用陈说。有解释字义者,如“魏太和二年(228)”条:“此臣未解一也。”胡注认为:“解,读曰懈。言示敢懈怠。”陈景云《举正》不同意胡注:“未解,犹言未晓。《注》言‘未敢懈怠,非也。”对于此条,钱氏直引陈说,未加注释3,显然表示同意陈说。“义熙元年(405)”条,亦属此类。其他直接引用陈说,尚有正地理方位者,如“立大业、曲阿、庱亭三垒”条;辨时间者,如“义熙九年(413)”条;考人物者,如“元熙十三年(431)”条;释氏族者,如“兴宁元年”4条。以上诸条,钱氏均采用陈说,未加详解。
第二,扩充史料,校补史实。胡注参校众书,考证精赅,对《通鉴》贡献最大,这在史学界是公认的,但钱氏《通鉴注辨正》能校其讹误一百三十八条,这与钱氏發现新史料、扩大史料范围是分不开的。仅以《通鉴》卷二六六“后梁开平元年(907)”条为例:“是时惟河东、凤翔、淮南称天祐,西川称天复年号。”胡氏《注》道:“天复四年,梁王劫昭宗迁洛,改元天祐。河东、西川谓天祐非唐号,不可称,仍称天复五年。是岁梁灭唐,河东称天祐四年,西川仍称天复。”这里说的是唐末五代割据之际,一些前唐之地对唐朝旧年号的不同态度。据胡注考证,后梁逼唐昭宗改元“天祐”,河东、西川均不受。后梁灭唐后,河东改用之,而西川仍用唐之旧元“天复”。《通鉴》所提凤翔,胡注却未曾提及。钱氏以新史料对其补充说明:
今岐山县法门寺有李茂贞《重修塔庙碑》,叙事皆以“天复”纪年,至二十年止,而《碑》末乃书“天祐十九年”。然则后梁受禅之日,凤翔仍称天复,不称“天祐”也 。1
钱氏通过参校李茂贞《重修塔庙碑》指出,凤翔改元天祐是梁末龙德二年(922)的事,并非梁初建元时所改。因此,《通鉴》记载是错误的,而胡注也未能加以辨正,显然均是因未能见《重修塔庙碑》的缘故。钱氏得见,故而才能正《通鉴》及胡注之误。再如《通鉴》卷二六九“贞明元年(915)”条:“(晋王)以沁州刺史李存进为天雄都巡按使。”《考异》曰:“《庄宗实录》云为军城使。《存进传》云都部署。《庄宗列传》及《薛史·存进传》皆云天雄军都巡按使。今从之。”这里《通鉴考异》为确定李存进官职,共参见了《庄宗实录》《存进传》《庄宗列传》《旧五代史》等书,后二者均为天雄军巡按使,唯《庄宗实录》为军城使,胡氏舍孤证,从《旧五代史》等书,以为李存进为天雄军巡按使。钱氏以所见“《存进神道碑》本云天雄都部署巡检使”为证,指出胡注所参见《庄宗列传》《旧五代史》均误“巡检”为“巡按”,当为天雄都巡检使,都部署或都巡检,均是其省称,名异实同2。这里钱氏以碑文为证,既肯定了胡氏判断,又校出其误。钱氏之所以能释疑解窦,判断是非,亦在于他发现运用了新的金石史料。
第三,多种途径的考证。在充分汲取前人考证成果和开拓丰富的史料范围基础上,作为考据大家,钱氏还利用其渊博的知识领域,不拘一格运用多种途径对《通鉴》及胡注进行考辨举正。
一是义例法。钱氏考据不限于就事论事,还注意归纳条例、总结规律,这是钱氏考据的重要特点之一。《通鉴注辨正》以地理考辨居多,在行政区划和地名沿革的考证中,钱氏共总结出两条类例。一是晋南渡后侨置州郡,皆无“南”字。钱氏以此类例校正《通鉴胡注》两处错誤。《通鉴》卷一一五晋安帝义熙五年(409):“秋七月,加刘裕北青、冀二州刺史。”胡《注》曰:“晋氏南渡,立南青、冀二州于淮南,北青、冀二州于齐境。”这显然不符合“晋侨置州郡无‘南字”的事实,钱氏辨正道:“南渡侨立青、冀二州不加‘南字。至是裕兵已入齐地,故立北青、冀二州以别于侨立之州耳。”胡氏不过“承《晋志》之误”3,依据立北青、冀二州,而臆断有南青、冀州与之对应而已。“元兴元年(402)”4条辨正胡注之误,运用的亦是此类例。钱氏总结出的关于行政建置的第二条类例是,“史凡言某州之某郡者,非其所领,又不全督彼州,故别而出之。”与之对应,如不言督某州某郡,即言诸郡均在其督之内,不必另加注释。胡氏不知此类例,故有不当注却衍注之误。《通鉴》卷九四晋成帝咸和四年(329):“亮乃求外镇自效,出为都督豫州、扬州之江西宣城诸军事、豫州刺史。”胡《注》曰:“豫州、扬州之江西,淮南、庐江、弋阳、安丰、历阳等郡也。”这里胡氏认为五郡均属扬州之江西。而据钱氏考证,五郡中只有淮南、历阳、庐江三郡属扬州之江西:“是时豫州侨治芜湖而兼督扬州之淮南、历阳、庐江诸郡,所谓‘扬州之江西也。”而依据《通鉴》卷七九胡注可知,胡氏并非不知安丰、弋阳属豫州,而不属扬州之江西。此条之所以将五郡并举,是将豫州同扬州之江西并注的缘故。而事实上,“庾亮既为豫州刺史,则豫州诸郡自在所督之内,何庸更举耶?”胡氏此条注释之所以给人疑窦,正是因为不明“史凡言某州之某郡者,非其所领,又不全督彼州,故别而出之”5这一类例所致。
钱氏还总结出五代称谓的一个规律,即“当时称‘相公者,皆使相也。”钱氏纠正《通鉴》卷二七六胡注舛误,用的即是此类义例,后唐天成三年(928)记道:“其人私谓从荣曰:‘河南相公恭谨好善,亲礼端士,有老成之风。”胡《注》曰:“从厚时为河南尹,故称之为‘河南相公。”胡氏认为,称从厚为“河南相公”是因他任职“河南尹”。而钱氏曰:“当时称‘相公者,皆使相也。从厚时为河南尹加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故有相公之称。从荣亦加平章事,故下文亦称相公也。”1钱氏指出,当时即五代“相公”之称很宽泛,除宰相“尹”职外,有平章事头衔的节度使,号为使相,时人亦称为“相公”。由此可以看出,钱氏之所以能准确举正胡注之误,正是在于钱氏善于总结类例,发现规律性的东西。
二是运用史源学方法进行考辨。史源学是一种通过考寻前人著述所依据史料的来源出处,来考察其根据是否正确的一门学问。史源学作为一门学科,是由近代著名史家陈垣创建的,但作为一种方法,史家已早有运用,钱氏《通鉴注辨正》中亦有所运用。如《通鉴》卷一一二东晋元兴元年(402):“以尚书令元显为骠骑大将军、征讨大都督、都督十八州诸军事。”胡注曰:“时晋之境内有扬、徐、南徐、兖、南兖、豫、南豫、青、冀、司、荆江、雍、梁、益、宁、交、广十八州而已。元显尽督之。”而事实上,胡注所举十八州,史书并无记载:“十八州史无正文。”且“兖、豫之分始于宋代,徐州之分亦在元兴以后。”那么胡氏所举诸州从何而来?钱氏追根溯源,进行了一番精细的考证:
《宋书·州郡志》云:“义熙七年始分淮北为北徐,淮南犹为徐州。”是东晋之世不但无南兖、南豫,并无南徐之名也。唐人修《晋史》者不谙地理,误认《宋志》追称,以为晋制,固然因于《地理志》中辄有南兖、南豫、南徐名目。试检纪传,南渡百有余年,除刺史者一一可稽,曾有除南兖、南豫、南徐者乎?胡氏此注亦承《晋志》之误。今考正,当以幽、并、秦足十八州之数 。2
钱氏指出,不但《宋书·州郡志》无南徐之名,检阅纪、传,亦无南徐之谓。由此可知,东晋之世并无南徐之名也。但考《晋史·地理志》,却有南兖、南豫、南徐之称。钱氏认为,这不过是唐人修《晋史》时,不知晋之地理,误以《宋志》“北徐”臆推出“南徐”而已。胡注未详加考证,亦“承《晋志》之误”。至此,正本清源,钱氏找出致误根源在于唐人所修《晋志》臆断的缘故。
三是运用语言文字知识进行考证。乾嘉诸儒治经,几乎都从文字音韵入手,钱大昕亦然。他说:“《六经》皆载于文字者也,非声音则经之文不正,非训诂则经之义不明。”3钱氏不仅以文字音韵考释经书,还由经入史,以之考证古史,创获颇多。在《通鉴注辨正》中,钱氏就多处运用语言文字知识对胡注进行纠误。比如,《通鉴》卷五周赧王四十五年(前270):“初,魏人范雎从中大夫须贾使于齐。”胡《注》曰:“雎,音虽。”钱氏认为,如依胡氏音注,当为“睢”字而非“雎”字,而考《武梁祠画像》当为“雎”4,故而胡注误。这里钱氏判断胡注正误,就是借助了音韵学知识。再如《通鉴》卷一五○,梁武帝普通六年(525):“胡琛据髙平,遣其大将万俟丑奴、宿勤明达等冦魏泾州。”胡《注》曰:“‘万当作‘万。音莫北翻。”钱氏举《广韵》和汉碑为证提出质疑:“《广韵》训万为十千,而汉碑亦有以‘万当‘万字者。”认为“万”、“万”本是一字。钱氏进一步指出,胡氏之所以认为“万”当作“万”,是因为胡氏以为“万”无入声,所以破字以就韵,犯了一个很荒唐的错误,所谓“夏虫难以语冰也”5。仅以上两则,足见钱氏依据语言文字知识对《胡注》进行辨误之娴熟,其他实例不再赘述。
四是运用避讳学原则进行考辨。避讳是中国古代史上特有的一种历史现象,作者在文章中凡是涉及到本朝的皇帝、自己的长辈或尊崇的人名时,每每避而不用该字,而以改字、空格、缺笔等方法代替,表示作者不敢、不能或不愿直呼其名。这给人们阅读和理解文献、辨别真相带来许多麻烦,甚至产生许多讹误。但如果能掌握它,却可以用来审定古书的时代和识别其真伪。钱氏在《通鉴注辨正》对这一方法亦有运用。如《通鉴》卷一七四陈宣帝太建十二年(580)记道:“司马消难以郧、随、温、应、土、顺、沔、儇、岳九州及鲁山等八镇来降。”胡《注》曰:“顺义县,梁置顺州。”钱氏辨正道:“《隋志》:顺义县,梁置北隋郡,西魏改为南阳,析置淮南郡厉城、顺义二县,立冀州,寻改为顺州。是顺州为西魏所置,非梁置也。梁武帝父名顺之,改顺阳郡为南乡,岂当以‘顺为州名乎?”1这里钱氏判定胡注错误有两个依据。一是根据《隋志》记载,顺州当西魏所置,而非梁朝置。二是根据避讳学知识,如确如胡注所云“梁置顺州”,则与梁武帝父名“顺之”讳。从而,钱氏从正反两方面证明了胡注是错误的,当从《隋志》:顺州为西魏所置。
三、《通鉴注辨正》之乾嘉考据特点
钱氏所著《通鉴注辨正》虽部头不大,但包含的内容却相当丰富,充分体现了乾嘉考据的特点,一为博,二为精。博表现为考证内容广和开拓了新的史料范围;精则表现为无征不信,精益求精,有时还对致误原因加以深入分析。
其一,博。钱大昕学识渊博,“学究天下,博综群籍”,“不专治一经,而无经不通。不专攻一艺,而无艺不精”2。正因为钱氏对于音韵学、版本学、天算学、地理学等都精通,能熟练地运用诸多學科知识作辅助,所以他常常能够高出他人一筹,解决考史中的大量疑难问题,并掌握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历史考据的手段和方法。《通鉴注辨正》是其考据成就的一个缩影,就其博而言,表现有二:
一是考辨内容的广博。如上所述,《通鉴注辨正》考辨内容极为丰富,既有文字正误、史实考辨,又有地理考释,还兼有名物、典制、氏族举正。关涉五行注释的,钱氏亦不放过。如《资治通鉴》卷一二一“宋元嘉七年(430)”条:“今兹害气在扬州,一也。庚午自刑,先发者伤,二也。”胡《注》曰:“扬州于辰在丑,而是岁在午。丑为金库,午为火旺,以火害金,故害气在扬州。庚,金也。午,火也。以火克金,故为‘自刑。”钱氏不同意胡说,考证道:“丑与午,子与未,亥与申,寅与巳,卯与辰,戌与酉,术家谓之‘六害,故云害气。翼氏《风角》曰:木落归本,水流归末。金刚火强,各守其方。故辰午、酉亥为‘自刑。太岁在午,午为‘自刑,非取相克之义。《注》皆误。”3钱氏依据章仇太翼着《风角》,认为胡注所言相克之义为误,当为各守其方之义。
此外,钱氏还注重结合自己平时的实践和考察,进行辨误。如《通鉴》卷一五○梁武帝普通六年(525)“令革作《大小寺碑》”条,《考异》曰:“《南史》作‘丈八寺碑。今从《梁书》。”胡注大抵不能定夺,未加注释。钱大昕结合自己所见曰:“六朝好佞佛,而魏、齐尤甚。予所见石刻,多有称丈八佛像者,则当以‘丈八为正。今本《梁书·江革传》亦是‘丈八字。温公所据者乃误本,而注家亦未能举正也。”4据钱氏亲见,多为《丈八寺碑》,而非《大小寺碑》,温公致误,是所据《梁书》版本有误。其考证的内容广博泛可见一斑。
二是善于开拓新的史料范围。钱大昕格外注重金石文字,他以一个历史学家的眼光论定了金石史料在考证史实中的价值:“文籍传写,久而舛讹,唯吉金乐石,流传人间,虽千百年之后,犹能辨其点画,而审其异同,金石之寿,实大有助于经史焉。”5因此,钱氏非常重视金石碑刻的搜集,家有金石拓本2000余通,编有《金石文目录》八卷,《金石文跋尾》二十五卷,《范氏天一阁碑目》一卷,被王鸣盛誉为“古今金石学之冠”1。钱氏拥有得天独厚的金石材料,使他较别人更容易利用新史料对一些存疑问题给出判定,有新的发现。这在《通鉴注辨正》亦有所体现,全书不仅多处用到金石碑刻,以之释疑辨误者就有多处。除上文提到利用金石校补史实的例子外,又如卷一“秦始皇二年(前245)麃公将卒攻卷”一条,胡注未能察麃公为何人,钱氏据《孔庙礼器碑》考其生平2。
除了正史、金石文字,钱氏还常运用不为史家关注的地志、杂著、野史、笔记、散文、故事等材料进行考证。如卷一“诸生千人以上入胜里致诏”一条,钱氏主要依据子部杂考著作《潜丘札记》考证出胜之所居县。卷二“隋义宁元年(617)”条,据《能改斋漫录》正胡注“掩耳盗钟”为鄙语之误3。卷二“刘展军于白沙”条,钱氏据陆游笔记《入蜀记》考证了“白沙”的地理方位,补胡注所未考4。卷二“天福四年(939),康化节度使兼中书令杨珙”条,钱氏据文集《徐骑省集》判定了康化军当置于池州,考出胡注所不能考5。以上诸例,正是因为钱氏扩大了史料范围,利用了常被人忽略的新史料。钱氏在《通鉴注辨正》中运用的诸如《武梁祠画像》《孔庙礼器碑》《存进神道碑》《潜丘札记》《丹阳记》《类篇》《国三老箴》《承旨学士院记》《凌烟阁勋臣颂》《西征赋》等史料,多被排除在传统史料之外,而钱氏大胆突破,从这些往往被史家忽略的史著处着眼,却常能从中发现新的证据,从而有新的发现。钱氏利用和善于发现新史料,不但澄清了一些历史疑窦,更重要的是,钱氏突破传统史料观,扩大了史料的范围。
其二,精。钱大昕反对空谈,提倡“实事求是”6。而考证史事,证据为先,“凡立一义,必凭证据,无证据而以臆度者,在所必摈”7。《通鉴注辨正》考辨胡注之误,钱氏亦恪守这一原则,凡立一说,必多方搜集证据,有了充足的证据,才敢下判断,考证极为精核。在此基础上,钱大昕的考证洞察秋毫,达到炉火纯青的地步。其精湛的特点,表现为两个方面。
一是不放过任何可疑之处,考证精益求精。比如,《通鉴》卷二七三后唐同光二年(924)记:“辛巳,进岐王爵为秦王。”关于李茂贞封秦王,司马光是经过一番考证的,他参见新、旧《五代史》,并无记载。又检《实录》,见虽有记载,但一处为同光元年(923):“秦王茂贞遣使贺收复”。一处为同光二年(924):“秦王李茂贞可封秦王”。温公以“秦王”不能封“秦王”为由,认为同光二年(924)“秦王”之封当由“岐王”进封而来8。此番考证看起来好像也合乎情理,但是钱大昕却不放过同光元年(923)茂贞已称“秦王”的可疑之处,遂进一步作深入考察。他说:
《旧唐书》:“景福元年,以岐王李茂贞为兴元尹山南西道节度等使,二年十一月制以凤翔节度使李茂贞守中书令、进封秦王。”则茂贞于唐昭宗之世已由岐王进封秦王矣。唐亡之后以地狭不敢称帝,其称秦王如故。史云称岐王者,非也。及庄宗灭梁,茂贞上笺犹以季父行自处,俨然敌国之礼。至是始上表称臣,故因其旧封授之,锡以册命。《实录》上云“秦王者,茂贞自称”,下云“秦王者,庄宗所命”,于文义无嫌。温公以意改之,转失其实,《注》亦未能举正也 。9
钱氏首先依据《旧唐书》,考证了岐王李茂贞唐昭宗时已封秦王,而并非如《通鉴》所云封于后唐同光二年(924),此步可为去伪存真。进而解释了《实录》同光二年(924)如何以“秦王”封“秦王”的原因,前者為茂贞自称,后者为庄宗所命,二者并不矛盾。司马温公以二者相舛为由改之,是意揣之,故失其实,此番考证可谓精益求精。
二是深入分析史注的致误原因。钱氏对《通鉴》及胡注之讹误进行纠补的同时,还深入分析其致误的原因,亦是他考证精深的表现。如前文所提,钱氏校正胡注错误同时,还追本溯源,找寻错误源头,如史源之误,“五代相公,皆使相”、“晋南渡后侨置州郡,皆无南字”等违反类例之误。此外,《通鉴注辨正》还指出因臆断致误者,如卷一“升平五年(361),桓温以其弟豁都督沔中七郡诸军事,兼新野、义城二郡太守”条,胡氏注道:“沔中七郡,魏兴、新城、上庸、襄阳、义成、竟陵、江夏也。”钱氏对胡注七郡提出异议:
《晋书·桓豁传》不载七郡之名,而《桓冲传》云迁督荆州之南阳、襄阳、新野、义阳、顺阳,雍州之京兆,扬州之义成七郡军事,义成、新野二郡太守,镇襄阳。冲、豁相继当此任,则沔中七郡之名当以《冲传》为据。胡氏以意揣之,殊非其实。“义城”当作“义成”1。
据钱氏考证,关于桓豁都督沔中七郡之名,《桓豁传》虽不载,但《桓冲传》却有沔中七郡之名,且桓冲与桓豁任职相继,故《桓冲传》所载七郡即为桓豁所都七郡,分别为南阳、襄阳、新野、义阳、顺阳、雍州之京兆、扬州之义成。胡氏所注当是“以意揣之”,不足信。胡注因他注误而沿袭致误者,如卷一“元封三年(前108)”条2等。胡注因版本误而致误者,如卷二“令革作《大小寺碑》”3条。胡注因句读误而致误者,如卷一“建安十九年(214)”4条。总之,钱氏在参校他书对胡注进行纠补的同时,还注意考察胡注致误的原因,以诫后人。
其三,疑则阙疑。钱氏《通鉴注辨正》考证博、精的同时,本着“孤证不立,无证存疑”的原则,对不能判断是非者,也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疑则阙疑。如卷一“更始二年(24)”条:“西防贼帅山阳佼疆”。胡注曰:“贤曰:‘西防,县名。故城在今宋州单父县北。……予考《两汉志》无西防县。”李贤注《后汉书》不但有西防县,且注明地理方位。而胡氏考《两汉志》,却并无西防县名。胡氏不能定论,只存异二说。钱氏重新找寻新的史料,亦并无大的进展。只在《前汉志》发现类似记载:“《前汉志》山阳县有‘西阳县,疑是‘西防之讹。”因是孤证,钱氏也只能存疑:“疑是‘西防之讹。”5而不敢定论。钱氏在考证胡注之误时,对于疑误,但又证据不足者,往往实事求是,疑则阙疑,而不妄下判断。
但《通鉴注辨正》并非十全十美,亦有讹误之处,如卷一“阳周侯赐”6条,钱氏注曰“淮南王子三人同时封侯。”这与史实不符:公元前172年夏,汉文帝封淮南厉王子安等四人为列侯。淮南厉王长子安封阜陵侯,勃封安阳侯,赐封阳周侯,良封东城侯。当为淮南子四人,而钱氏却注为“三人”。此外,《通鉴注辨正》虽多考证精核,但有的辨正并未详标出处,后人察检甚为不便,但作为大考据家,经史烂熟于心中,此病亦是难免。总之,这些对于《通鉴注辨正》,不过白璧微瑕,丝毫不能影响它对《通鉴》及胡注的补正之功。
概而言之,《通鉴注辨正》的史学价值可从两个角度而言:一是对《通鉴》及胡注有察漏补阙和辨正纠误之功。正如为其作序的戈宙襄所言:“受而读之,乃知梅磵以地名而疏踳处殊不少。……非先生剖析精到,必且疑误后学。至于声音、文字、职官、氏族偶举一隅,良多启悟。读胡氏注者,兼读是编,庶无偏信之失乎!”二是对二十世纪新历史考证学的影响。无论就钱氏《通鉴注辨正》考辨方法而言,还是就其善于发现和运用新史料而言,既是对传统考据学方法和史料范围的丰富和突破,又对近代考据学产生了重大影响。近代考据大家陈寅恪以诗证史,陈垣之史源学,顾颉刚之古史辨,王国维之二重证据法无不与钱氏之考据有着某种渊源关系,无不受钱大昕之启发与影响。
The textual Research about the Note of TongJian Revising Written by QianDaxin
Wang Yanxia
Abstract: The textual Research about the Note of TongJian written by textual criticism master QianDaxin is a representative of the science of TongJian. The research content is extremely rich. Not only correction of the text, but also textual research on geography, official allusions. Not only it corrected the error of text, and the error and the Omission of the Note of Hu, The textual criticism method is very rigorous, drawing the previous saying at the same time, also paying much attention to expand the scope of historical materials, taking the multiple processes to textual Research. Textual Research about the Note of TongJian Revising written by QianDaxin fully embodies thre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QianJia text-ology. One is the broad, assuming the textual content widely and development of the new data range. Another one is the profound knowledge. The expression is not credible unless supported by evidence and refining on, sometimes the error reasons in-depth analysis. One is the suspect. The worker of academic value has two main points. One is examine leakage and correct the error of Hu note. Another has far-reaching influence on the new historical textual research in twentieth Century
Key Words: the research of ZiZhiTongJian; the QianJia text-ology; broad and complementing
作者简介:王彦霞,女,1977年生,副教授,历史学博士,主要从事中国传统政治文化和制度研究。﹝基金项目﹞本文为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通鉴学与清代政治》(HB15LS003)相关研究成果。1钱大昕:《廿二史考异序》,《潜研堂集》卷二四,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第407页。
1 戈宙襄:《通鉴注辨正序》,《潜研堂全集》光绪十年(1884年)刻本。
2 戈宙襄:《通鉴注辨正序》,《潜研堂全集》光绪十年(1884年)刻本。
3 钱大昕:《通鉴注辨正》卷二,《潜研堂全集》光绪十年(1884年)刻本。
4 钱大昕:《通鉴注辨正》卷一,《潜研堂全集》光绪十年(1884年)刻本。
1 钱大昕:《通鉴注辨正》卷一,《潜研堂全集》光绪十年(1884年)刻本。
2 钱大昕:《东晋南北朝舆地表序》,《潜研堂集》卷二四,上海古籍出版社,第403页。
3 钱大昕:《与徐仲囿书》,《潜研堂集》卷三五,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第628页。
4戈宙襄:《通鉴注辨正序》,《潜研堂全集》光绪十年(1884年)刻本。
5 钱大昕:《通鉴注辨正》卷一,《潜研堂全集》光绪十年(1884年)刻本。
6 钱大昕:《通鉴注辨正》卷一,《潜研堂全集》光绪十年(1884年)刻本。
1 钱大昕:《通鉴注辨正》卷二,《潜研堂全集》光绪十年(1884年)刻本。
2 钱大昕:《通鉴注辨正》卷二,《潜研堂全集》光绪十年(1884年)刻本。
3 钱大昕:《二十四史同姓名录序》,《潜研堂集》卷二四,上海古籍出版社,第405页。
4 钱大昕:《廿二史考异》卷四O,《北史三·外戚传》,商务印书馆,1937年,第755页。
5 钱大昕:《通鉴注辨正》卷二,《潜研堂全集》光绪十年(1884年)刻本。
6 钱大昕:《通鉴注辨正》卷一,《潜研堂全集》光绪十年(1884年)刻本。
7 昭莲:《钱辛楣之博》,《啸亭杂录》卷七,九思堂刻本。
1 钱大昕:《通鉴注辨正》卷二,《潜研堂全集》光绪十年(1884年)刻本。
2 戈宙襄:《通鉴注辨正序》,《潜研堂全集》光绪十年(1884年)刻本。
3 钱大昕:《通鉴注辨正》卷二,《潜研堂全集》光绪十年(1884年)刻本。
4 钱大昕:《通鉴注辨正》卷二,《潜研堂全集》光绪十年(1884年)刻本。
5 钱大昕:《通鉴注辨正》卷一,《潜研堂全集》光绪十年(1884年)刻本。
6 李延寿:《宋本纪上》,《南史》卷一,中华书局,1975年,第29-30页。
1 钱大昕:《通鉴注辨正》卷二,《潛研堂全集》光绪十年(1884年)刻本。
2 钱大昕:《通鉴注辨正》卷一,《潜研堂全集》光绪十年(1884年)刻本。
3 钱大昕:《通鉴注辨正》卷一,《潜研堂全集》光绪十年(1884年)刻本。
4 钱大昕:《通鉴注辨正》卷一,《潜研堂全集》光绪十年(1884年)刻本。
1 钱大昕:《通鉴注辨正》卷二,《潜研堂全集》光绪十年(1884年)刻本。
2 钱大昕:《通鉴注辨正》卷二,《潜研堂全集》光绪十年(1884年)刻本。
3 钱大昕:《通鉴注辨正》卷一,《潜研堂全集》光绪十年(1884年)刻本。
4 钱大昕:《通鉴注辨正》卷一,《潜研堂全集》光绪十年(1884年)刻本。
5 钱大昕:《通鉴注辨正》卷一,《潜研堂全集》光绪十年(1884年)刻本。
1 钱大昕:《通鉴注辨正》卷二,《潜研堂全集》光绪十年(1884年)刻本。
2 钱大昕:《通鉴注辨正》卷一,《潜研堂全集》光绪十年(1884年)刻本。
3 钱大昕:《小学考序》,《潜研堂集》卷二四,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第394页。
4 钱大昕:《通鉴注辨正》卷一,《潜研堂全集》,光绪十年(1884年)刻本。
5 钱大昕:《通鉴注辨正》卷二,《潜研堂全集》,光绪十年(1884年)刻本。
1 钱大昕:《通鉴注辨正》卷二,《潜研堂全集》,光绪十年(1884年)刻本。
2 江藩:《钱大昕传》,《汉学师承记》卷三,清嘉庆二十三年(1818 年)本。
3 钱大昕:《通鉴注辨正》卷一,《潜研堂全集》光绪十年(1884年)刻本。
4 钱大昕:《通鉴注辨正》卷二,《潜研堂全集》光绪十年(1884年)刻本。
5 钱大昕:《山左金石志序》,《潜研堂集》卷二五,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第416页。
1 王鸣盛:《潜研堂金石文跋尾》序,《潜研堂全集》光绪十年(1884年)刻本。
2 钱大昕:《通鉴注辨正》卷一,《潜研堂全集》光绪十年(1884年)刻本。
3 钱大昕:《通鉴注辨正》卷二,《潜研堂全集》光绪十年(1884年)刻本。
4 钱大昕:《通鉴注辨正》卷二,《潜研堂全集》光绪十年(1884年)刻本。
5 钱大昕:《通鉴注辨正》卷二,《潜研堂全集》光绪十年(1884年)刻本。
6 钱大昕:《卢氏群书拾补序》,《潜研堂集》卷二五,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第421页。
7 梁启超:《清代学术概论》,东方出版社,1996年,第44页。
8 司马光:《通鉴考异》卷二七三,中华书局,1956年,第8914-8915页。
9 钱大昕:《通鉴注辨正》卷二,《潜研堂全集》光绪十年(1884年)刻本。
1 钱大昕:《通鉴注辨正》卷一,《潜研堂全集》光绪十年(1884年)刻本。
2 钱大昕:《通鉴注辨正》卷一,《潜研堂全集》光绪十年(1884年)刻本。
3 钱大昕:《通鉴注辨正》卷二,《潜研堂全集》光绪十年(1884年)刻本。
4 钱大昕:《通鉴注辨正》卷一,《潜研堂全集》光绪十年(1884年)刻本。
5 钱大昕:《通鉴注辨正》卷一,《潜研堂全集》光绪十年(1884年)刻本。
6 钱大昕:《通鉴注辨正》卷一,《潜研堂全集》光绪十年(1884年)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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