粪厕管理与战后天津改进社会秩序的尝试
[摘 要]粪厕问题是人们日常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因而成为近代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重要着力点。战后天津市政府在厕所整顿和粪秽处理方面开展了一些工作,对改进社会秩序进行了尝试。文明和卫生理念有所进步的市民对战后粪厕管理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但由于种种原因,国民党战后粪厕管理工作并未取得预期成果,改进社会秩序的尝试也宣告失败。
[关键词]天津,厕所整顿,粪秽处理,社会秩序,环境卫生管理
[中图分类号]K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7-6241(2018)02-0051-06
粪厕问题,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事关民众健康,更体现着城市文明。在中国城市近代化的进程中,公厕的设立和粪秽的处理成为城市管理者介入市民日常生活、推动城市管理近代化的重要抓手。近代天津,既是九国租界所在,又开“中国地方卫生行政之始”,①研究近代公共环境卫生管理的变迁,有着重要的学术价值,已有一些成果问世。②诸多研究基本呈现了自晚清以来天津公共环境卫生管理的大致面貌,对我们了解近代天津在西方文明影响下所发生的城市变迁和城市管理近代化的过程大有裨益。但对于战后天津公共环境卫生管理的变化,学术界则很少涉及。与此同时,近代中国城市的粪厕问题也引起了学术界的较大关注,代表性成果不少。③相关成果或对近代城市的公厕变迁进行梳理,或对民国时期南京政府的粪秽处理改革进行分析,进而阐述近代城市粪厕管理中国家权力的介入以及粪厕管理带来的卫生和文明理念的进步。
在战后城市重建和社会秩序重构过程中,国民政府制定了各种改进计划,试图重建管理秩序、建设现代化城市。其中,由于厕所整顿和粪秽处理与人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且易于操作,更是成为战后国民党地方当局进行城市市政建设的重要切入点。本文拟依托天津市档案馆所藏建国前天津市卫生局档案,着重探讨战后天津城市粪厕管理问题,借以分析国民党地方政权改进社会秩序的尝试以及在粪厕管理问题上所反映的政府、社会和市民的交织与纠葛。
一、粪厕问题与
战后天津粪厕管理面临的现状
粪厕问题,在中国古代就已经引起人们的关注。医史学家范行准通过对古代文献的分析指出:“在卫生方面说来,古人对于排泄大小便的场所,不论尿壶,马桶,坑缸,尤其像《释名》所说的厕所——好似公坑的场所,都知应当力求清洁,这是大可注意之事。”①他还指明,在南宋的都市便已经有清除粪便的行业存在。公厕的出现,本是出于粪便收集的需要,如《大国厕梦》一书指出:“古代城堡和城市兴起之后,供大众使用的城市公厕也就产生了。这些公厕大都由拥有土地的富人和有头脑的商人所建,其目的并非方便公众,更多地是为收集粪便供农田使用。”②但在客观上,公厕的出现方便了人们的日常生活,同时也大大推动了都市卫生和文明观念的进步。
近代以来,伴随炮火而来的西方卫生和文明话语深刻影响了中国城市的发展,文明和卫生理念在西方炮火和严苛行政干预下在人们的头脑中逐渐形成,成为推动城市环境卫生改善和城市近代化的积极因素。天津卫生行政肇始于都统衙门时期,那时,天津的卫生管理体制在起点上就有着与其他城市的不同之处。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民国时期天津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围绕粪厕管理、清洁清道而展开的天津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在“强制化”管理和“运动式”治理中不断推进,到沦陷时期达到了顶峰。然而,正如一些研究者所说:“枪口下对细菌的控制——表面上是为了保护中国人的健康——与在战争中使用细菌作为武器对付他们(在时间上,如果不是在地点上)并存。”③沦陷时期的环境卫生管理没能使天津环境卫生状况取得很大改善,反而给其造成了更大的破坏:“迨至沦陷期间,不惟僻街小巷粪土堆积,而每日自晨至夕,无时不见粪车或肩担往来通衢,不但有碍卫生,且为传染之源,更有无知粪夫为要挟居民金钱酬报,动辄数日不予清除,相沿成习”;④“天津市在沦陷期间,公共卫生方面,一向无人过问,光复后,各街区垃圾堆积,污秽不堪,影响市民卫生至剧”。⑤
正是由于沦陷时期对城市各方面造成的严重破坏,战后天津在粪厕管理问题上面临着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首先,在公厕问题上面临着严峻状况。一方面,从全国来看,战后初期,随着政局逐渐稳定,大量人口涌入城市,给城市生活环境造成了很大压力,许多城市面临着巨大的市政建设压力,迫切需要建设更多公共设施,诸如公厕等公共卫生设施的建设更是迫在眉睫。另一方面,从天津实际情况来看,沦陷时期的管理不当使得战后天津的公厕管理面临不少问题:一是经过多年沦陷和战乱,许多公厕年久失修,“其简陋情形,简直令人不敢相信这是大都市中的公共厕所”;二是公厕清洁情形不良,“简陋的厕所,本难维持清洁”,加之管理措施不当,市民“多有向厕内倾倒秽水”,更增不洁程度;三是公厕分布不均衡,公厕数量不足,“有的区域,公厕林立,有的区域,遍觅无着,供求不能相应,以致增加市民的不便”。⑥此外,私厕遍布,且多污秽不堪,也引起民众的强烈不满。⑦
其次,粪秽处理这一棘手问题有待规范和加强管理。正如前文所述,战后粪秽处理问题所面临的严峻形势引起了许多城市管理者的关注。因此,一些城市的管理者在战后纷纷采取措施对粪秽处理进行规范、管理。例如,上海市政府在战后便由于“过去粪秽制度向采承包制,办理不善,弊端百出,对于市政公共卫生原则,颇不合”,“上海又为中外人士观瞻之地”,决定整顿粪秽处理行业,实行粪秽处理先由官商合办,再过渡到粪秽市办;⑧杭州市政府在战后也组织了清肥所接管商办清肥公司,将粪秽處理收归市办。①而天津虽曾颁布《天津市污物扫除暂行规则》,对粪秽处理、市民的不卫生行为等进行了规范,但实际效果并不理想。粪秽处理的种种乱象,给战后天津的公共环境卫生管理带来了很大考验。基于此,战后天津市政府在厕所整顿和粪秽处理等方面展开了一些工作,试图改善环境卫生状况和社会秩序。
二、厕所整顿与改进社会秩序的尝试
厕所整顿是战后天津市政府改进社会秩序的一个重要环节。
战后初期,公厕的接收与管理皆由警察局负责,至1946年3月,方始由天津市警察局呈请,改由天津市卫生局(以下简称“卫生局”)管理。是年9月,卫生局与警察局才完成交接,由卫生局正式接手厕所管理工作。
接管伊始,卫生局就对公厕现状进行了调查,并展开了初步整顿。从现存档案资料看,该项工作主要在1946年9月到12月期间集中展开。②工作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初步管理:……(编册在案等)(2)旧有公厕的整顿:规定三项办法:甲、有需要而可以修理的公厕,分期责成管理人按照指定办法,自行改善。……乙、不需要以及不能改善的公厕,一律拆除。……丙、未经政府承认登记的,于改善后编入正式公厕之内,受一般公厕的管理。无需要或不改善的,一律勒限拆除。”③
在初步整顿的基础上,1947年开始,卫生局对全市厕所展开了有计划、大规模的整顿工作。这一工作伴随天津市改进社会秩序的庞大计划而展开。
早在1946年11月1日,杜建时在就任市长演说时即指出:“过去一年本市施政重点是:‘安定第一,今后即步入建设时期。蒋主席日前电饬建时,对市政建设特加努力,建时谨以最大的虔诚接受训示,并将竭尽全力力促其实现。”④在此基础上,1947年1月,天津市政府出台了《改进社会秩序初步实施办法》,以期改进社会秩序,推进市政建设。其中街道秩序第十一条规定:整顿现有公厕,添建女子公厕,其下又提出五个具体办法,包括拆除“不堪整理之公厕”、修改“尚堪修理或整理之公厕”、专人打理公厕、“选择适当地区修建女子厕所,或原有公厕改建”以及“每月举行公厕总检查一次”等事宜。⑤依据市政府的方针指导,市卫生局具体制定了九条年度工作计划,其中第六条即指出:“改进环境卫生,首由改进公厕入手。”⑥
循着上述诸方案,卫生局在1947年起对公厕开始了有计划的拆除、改善或新建工作。在整个过程中,基本形成了一套较为规范的工作流程:由卫生局调查公厕情形,之后拟定计划,饬令各厕管理者自行整顿,卫生局再派员调查整顿情形(应予拆除者也函请警察局监督拆除)。⑦为此,卫生局还专门制定了一份切结书(即保证书),⑧让各厕管理者签署以保证限期整顿。
从现有资料可以看出,1947年上半年,卫生局在厕所整顿问题上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绩:至3月底,“改善不良公厕六十二处,拆除不良公厕十九处,改善娱乐场所女厕十二处”;⑨至6月下旬,第二批计划应予改善者53处,其中51处业已改善,其余2处因无法修缮而拆除;7处应拆除者全部拆除。⑩
然而,改善、拆除不良公厕只是对厕所问题的初步解决,厕所整顿作为天津市政府改善环境卫生、改进社会秩序的重要一环,其实质性的工作远远没有完成。对于如何更好地方便市民生活、进一步完善公厕建设,市政府并没有太多工作进展。战后天津市政府一直较为重视厕所整顿问题,张廷谔、杜建时两任市长都先后多次训令卫生局汇报相关计划的完成情况,督饬卫生局计划的实施。卫生局在市政府领导下,也曾意图兴建一些模范公厕和女子公厕,完善公厕建设。但是,财政拮据的市政府却无力在新建公厕问题上出资,①而巨额的投入也使得社会力量不愿涉足其中,②战后天津厕所问题因而始终未能真正解决。1948年,《天津市周刊》的一篇对战后天津厕所问题进行分析的文章,点明了许多问题。文章不仅指出了天津公厕建设上成果不多,也指出了各公私营公厕的改善仅是差强人意:“至于改善所能作到的,公家既无力出这修建费,也不愿强迫于粪商,因为近年来粪商的生意也大非昔比了,所以只能限于局部修理。”③1948年,天津市政府在总结三年来市政建设成就时没有提及厕所整顿事宜,也足以说明许多问题。④
不仅如此,即使在改善、拆除不良厕所的过程中,也曾由于政府工作的疏漏,给人们日常生活带来了许多不便。例如,河堤街居民反对厕所拆除、请求重建一案,便凸显出管理部门在改善、拆除公厕过程中的调查疏忽。⑤
近代天津虽然在公厕数量上不断增加,到战后已达近500处,⑥但对于天津市近200万人⑦的日常生活来说,其数量未必能够满足,更遑论这些公厕多分布在原租界地区,在其余地区也是分布不均。事实表明,战后天津市政府既无太多财力用于新建厕所,也无法有效地改善不良厕所,更不用说达到杜建时所说“俾使全市每个角落,每个市民的日常生活,都能达到‘安‘便‘足的最高理想”。⑧天津市改进社会秩序的尝试,在厕所整顿一项上便无法达到预期,其最终的结果也只能是流于破产。
三、粪秽处理与各方的纠葛
粪秽处理是近代城市环境卫生管理中的关键问题。粪秽处理不当,不仅有碍文明衛生观瞻,也于人们的身体健康大有妨碍。战后天津市政府虽然在公厕管理上展开了一系列整顿措施,但是在粪业规范和粪秽处理上却反应迟钝。
在粪秽处理上,近代天津多数时期采取商办。天津市曾存在两个粪商团体:清洁业职业工会和肥料业同业公会。前者自1928年既已成立,因1937年七七事变而停止活动,至1946年4月呈请恢复会务活动。后者自1930年成立,沦陷时期亦未停止活动。二者虽看似接近,实则有很大不同。前者成员多为南市、小刘庄一带粪业份子(包括粪商和粪夫),后者成员则大多为粪厂粪商。此外,市内尚有许多并未加入二者的粪商粪夫,情况相当复杂。⑨
战后天津的粪秽处理依然由粪商承办,市政府既没有采取市办措施,也没有进行有效管理。国民政府接收天津后,即于1946年1月派出整理委员到肥料业同业公会负责接收和整理工作,但是没有进一步采取市办举措。前述天津市有公厕近500处,但实际由政府直接管理者仅占少数,大部分都归于各粪商管理。清洁业职业工会在1946年4月请求恢复活动,但由于各种问题交织,情况复杂,直到1948年5月13日才得以重新开展活动。①在粪业管理上,天津市政府也没有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直到1947年9月,卫生局方出台《管理粪厂暂行规则》,②其时距离天津“复员”已逾两年。
由于政府管理的疏松,加之战后国民政府统治力的衰弱,使得因晒粪问题引发的社会矛盾层出不穷,加大了市民与粪商、政府之间的矛盾纠纷。
從现有卫生局档案资料来看,由晒粪问题所引发的社会矛盾不在少数,涉及居民区、学校、工厂等多个单位,且自1946年到1948年始终存在。如1946年记有王家楼街公民、天津制车厂、中纺公司天津第一厂、平津被服总厂天津装具厂、陆军辎重二十三团三营九连等反映附近晒粪案等;1947年有匿名者反映西门营北晒粪案,万德庄育德私立小学校长张绍贤请求取缔宋姓堆晒灰粪案,等等;1948年有屈家小楼后胡同、相连胡同万全道240号居民请求取缔附近粪户晒粪案;南开大学、天津炼钢厂第二厂、根利德工厂等呈请处理附近晒粪问题案,等等。③
以较为典型的南开大学附近晒粪一案为例,即可一窥晒粪问题背后的各方纠葛。
因南开大学附近有粪商晒粪,有碍卫生,引起附近居民等的不满。南开大学作为受害方之一,于1948年4月28日向卫生局去函请求查禁:“本校迪化道西段沿马路空地近有粪厂晒晾粪便,时届夏令,秽气四播,以致行人掩鼻。殊于公共卫生有碍,相应函请查照。希予严厉查禁,以重卫生是荷。”④对于南开大学此函,卫生局非常重视,很快即派员调查。5月1日,卫生局职员刘松年前往调查后认为,此地并非官方规定晒粪场地,应进行取缔。然而事实上卫生局并没有对此采取行动,而是交由南营门派出所负责:“职乃赴警察局第十二分局南营门派出所,与警长石宝枫取得联络,嘱其就近先行调查,究系何人粪厂,并加以取缔。”⑤这种情况之所以出现,有一定的特殊原因,下文将进行详细分析,此处不再赘述。
然而,本应依法取缔的晒粪场地,并未被及时取缔。5月19日,南开大学教员龙吟致函卫生局长陆涤寰,再次提及该问题,并以外国人之问“这是什么味道?”来反问陆涤寰,请求给予答复。⑥为此,卫生局职员陈承惠于5月24日和6月2日两次前往复查。第一次结果是“兹经前往复查,仍有存粪三四堆……现在尚有郑元章、邵玉山等人之存粪正在督饬其运除中等情”,⑦第二次结果是“仍有粪便及草粪二三堆,经询附近市民,皆云不知何人存放”。⑧从卫生局的两次调查可以看出,卫生局在粪秽处理上是较为弱势的,虽行卫生管理之责,但在实际处理中却很难有效发挥作用。而粪商作为相关利益群体,往往以各种形式与政府进行不同程度的对抗。因此,卫生局长陆涤寰于6月15日亲自致函警察局,请求协助取缔该处堆积粪便。⑨最终在警察局的协助下,南开大学附近晒粪一案才得以彻底解决。
从上述南开大学晒粪一案可以看出许多问题。晒粪案的缘由虽是晒粪问题,实质却是当时战后整个社会各种矛盾和利益纠葛,尤其是政府、粪商和市民之间复杂的矛盾纠葛。
首先,晒粪问题引发社会不满,一方面反映了卫生观念有所进步的市民对污秽环境的无法容忍,粪秽处理不当,极易引发各种疾病,同时也造成空气污染,因此,市民从自身健康出发,要求卫生局采取行动取缔这些违规晒粪行为。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市民对粪商群体侵占城市公共空间的不满。粪商出于自身便利考虑,多就近处理粪秽,因此常在居民区附近晒粪,侵占市民的公共生活空间,这也是引发市民不满的原因之一。
其次,晒粪问题的处理之所以如此困难,有两方面的原因:其一,粪商作为既得利益群体,必然不愿轻易屈从政府的管理,而战后统治日渐衰弱的政府,对于粪商群体的行为不仅缺乏有效的规范管理,也缺乏执行力度;其二,政府内部权责不清,也加大了执法难度。在这一方面,无论是在厕所整顿还是在晒粪问题上都有所体现。其原因也并不复杂。近代以来,环境卫生问题涉及两个管理机构,一是卫生局,一是警察局。就战后天津的晒粪问题而言,卫生局行卫生行政之责,却因自身力量不足无力执行;而警察局不仅“负有全市卫生管理之责”,专门训练卫生警察“负责推行环境卫生,以专责成”,①并且因其有遍及各区各公所的派出所而具有强制执行卫生饬令的能力。卫生局和警察局的这种权责不清,也导致了粪厕管理上的行政效率低下,致使民情反馈往往数月而不能彻底解决。
上述种种足以表明,粪秽问题虽只是社会问题的一个侧面,但是作为一个与市民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重要问题,其矛盾纠纷和利益纠葛实为整个社会矛盾的一个缩影。晒粪问题所引发的矛盾及其解决,呈现了整个战后社会政民关系的一个重要侧面。
战后天津的城市建设重点集中于市政建设和社会秩序的改进,其中粪厕问题由于与人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成为城市建设中着重解决的问题。国民党政权试图在事关人们日常生活的卫生问题上取得进展,进而稳固其统治地位,重构城市社会秩序,正如曹树基所说:“中国近百年来公共卫生体系的建立和与完善的过程,体现的是现代国家权力不断扩展,直至民众完全融入国家体制的过程。”②然而,战后天津市政府改进社会秩序的尝试最终以失败而告终。这固然是由于战后国民党政权的统治力由胜转衰,政府权威和政策执行力的下降;也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国民党统治的腐败、政府财政的入不敷出,造成各项工作的开展缺乏资金的支持。同时,在这一过程中,政府、社会和市民之间的矛盾纠葛也进一步加深,国民党的统治地位愈加不稳,民心日益涣散,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国民党日暮西山的颓势。
【作者简介】魏云豹,南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近现代史社会经济史和中共党史。
【责任编辑:杨莲霞 王湉湉】
Abstract: The problem of latrine is an important issue which concerns peoples daily life so that it became an important focus of modern urban environmental sanitation management work. After the Anti-Japanese War, the Tianjin municipal government launched a series of work in the toilet consolidation and faeces treatment and attempted to improve social order. The Civilized and hygienic citizens played an important role in promoting the latrine management after the Anti-Japanese war. However, the Kuomintang governments latrine management after the Anti-Japanese war didnt achieve the desired results due to various reasons, and the attempts to improve the social order have also failed.
Key Words: Tianjin, Toilet Consolidation, Faeces Treatment, Social Order, Environmental Sanitation Management
[关键词]天津,厕所整顿,粪秽处理,社会秩序,环境卫生管理
[中图分类号]K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7-6241(2018)02-0051-06
粪厕问题,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事关民众健康,更体现着城市文明。在中国城市近代化的进程中,公厕的设立和粪秽的处理成为城市管理者介入市民日常生活、推动城市管理近代化的重要抓手。近代天津,既是九国租界所在,又开“中国地方卫生行政之始”,①研究近代公共环境卫生管理的变迁,有着重要的学术价值,已有一些成果问世。②诸多研究基本呈现了自晚清以来天津公共环境卫生管理的大致面貌,对我们了解近代天津在西方文明影响下所发生的城市变迁和城市管理近代化的过程大有裨益。但对于战后天津公共环境卫生管理的变化,学术界则很少涉及。与此同时,近代中国城市的粪厕问题也引起了学术界的较大关注,代表性成果不少。③相关成果或对近代城市的公厕变迁进行梳理,或对民国时期南京政府的粪秽处理改革进行分析,进而阐述近代城市粪厕管理中国家权力的介入以及粪厕管理带来的卫生和文明理念的进步。
在战后城市重建和社会秩序重构过程中,国民政府制定了各种改进计划,试图重建管理秩序、建设现代化城市。其中,由于厕所整顿和粪秽处理与人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且易于操作,更是成为战后国民党地方当局进行城市市政建设的重要切入点。本文拟依托天津市档案馆所藏建国前天津市卫生局档案,着重探讨战后天津城市粪厕管理问题,借以分析国民党地方政权改进社会秩序的尝试以及在粪厕管理问题上所反映的政府、社会和市民的交织与纠葛。
一、粪厕问题与
战后天津粪厕管理面临的现状
粪厕问题,在中国古代就已经引起人们的关注。医史学家范行准通过对古代文献的分析指出:“在卫生方面说来,古人对于排泄大小便的场所,不论尿壶,马桶,坑缸,尤其像《释名》所说的厕所——好似公坑的场所,都知应当力求清洁,这是大可注意之事。”①他还指明,在南宋的都市便已经有清除粪便的行业存在。公厕的出现,本是出于粪便收集的需要,如《大国厕梦》一书指出:“古代城堡和城市兴起之后,供大众使用的城市公厕也就产生了。这些公厕大都由拥有土地的富人和有头脑的商人所建,其目的并非方便公众,更多地是为收集粪便供农田使用。”②但在客观上,公厕的出现方便了人们的日常生活,同时也大大推动了都市卫生和文明观念的进步。
近代以来,伴随炮火而来的西方卫生和文明话语深刻影响了中国城市的发展,文明和卫生理念在西方炮火和严苛行政干预下在人们的头脑中逐渐形成,成为推动城市环境卫生改善和城市近代化的积极因素。天津卫生行政肇始于都统衙门时期,那时,天津的卫生管理体制在起点上就有着与其他城市的不同之处。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民国时期天津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围绕粪厕管理、清洁清道而展开的天津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在“强制化”管理和“运动式”治理中不断推进,到沦陷时期达到了顶峰。然而,正如一些研究者所说:“枪口下对细菌的控制——表面上是为了保护中国人的健康——与在战争中使用细菌作为武器对付他们(在时间上,如果不是在地点上)并存。”③沦陷时期的环境卫生管理没能使天津环境卫生状况取得很大改善,反而给其造成了更大的破坏:“迨至沦陷期间,不惟僻街小巷粪土堆积,而每日自晨至夕,无时不见粪车或肩担往来通衢,不但有碍卫生,且为传染之源,更有无知粪夫为要挟居民金钱酬报,动辄数日不予清除,相沿成习”;④“天津市在沦陷期间,公共卫生方面,一向无人过问,光复后,各街区垃圾堆积,污秽不堪,影响市民卫生至剧”。⑤
正是由于沦陷时期对城市各方面造成的严重破坏,战后天津在粪厕管理问题上面临着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首先,在公厕问题上面临着严峻状况。一方面,从全国来看,战后初期,随着政局逐渐稳定,大量人口涌入城市,给城市生活环境造成了很大压力,许多城市面临着巨大的市政建设压力,迫切需要建设更多公共设施,诸如公厕等公共卫生设施的建设更是迫在眉睫。另一方面,从天津实际情况来看,沦陷时期的管理不当使得战后天津的公厕管理面临不少问题:一是经过多年沦陷和战乱,许多公厕年久失修,“其简陋情形,简直令人不敢相信这是大都市中的公共厕所”;二是公厕清洁情形不良,“简陋的厕所,本难维持清洁”,加之管理措施不当,市民“多有向厕内倾倒秽水”,更增不洁程度;三是公厕分布不均衡,公厕数量不足,“有的区域,公厕林立,有的区域,遍觅无着,供求不能相应,以致增加市民的不便”。⑥此外,私厕遍布,且多污秽不堪,也引起民众的强烈不满。⑦
其次,粪秽处理这一棘手问题有待规范和加强管理。正如前文所述,战后粪秽处理问题所面临的严峻形势引起了许多城市管理者的关注。因此,一些城市的管理者在战后纷纷采取措施对粪秽处理进行规范、管理。例如,上海市政府在战后便由于“过去粪秽制度向采承包制,办理不善,弊端百出,对于市政公共卫生原则,颇不合”,“上海又为中外人士观瞻之地”,决定整顿粪秽处理行业,实行粪秽处理先由官商合办,再过渡到粪秽市办;⑧杭州市政府在战后也组织了清肥所接管商办清肥公司,将粪秽處理收归市办。①而天津虽曾颁布《天津市污物扫除暂行规则》,对粪秽处理、市民的不卫生行为等进行了规范,但实际效果并不理想。粪秽处理的种种乱象,给战后天津的公共环境卫生管理带来了很大考验。基于此,战后天津市政府在厕所整顿和粪秽处理等方面展开了一些工作,试图改善环境卫生状况和社会秩序。
二、厕所整顿与改进社会秩序的尝试
厕所整顿是战后天津市政府改进社会秩序的一个重要环节。
战后初期,公厕的接收与管理皆由警察局负责,至1946年3月,方始由天津市警察局呈请,改由天津市卫生局(以下简称“卫生局”)管理。是年9月,卫生局与警察局才完成交接,由卫生局正式接手厕所管理工作。
接管伊始,卫生局就对公厕现状进行了调查,并展开了初步整顿。从现存档案资料看,该项工作主要在1946年9月到12月期间集中展开。②工作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初步管理:……(编册在案等)(2)旧有公厕的整顿:规定三项办法:甲、有需要而可以修理的公厕,分期责成管理人按照指定办法,自行改善。……乙、不需要以及不能改善的公厕,一律拆除。……丙、未经政府承认登记的,于改善后编入正式公厕之内,受一般公厕的管理。无需要或不改善的,一律勒限拆除。”③
在初步整顿的基础上,1947年开始,卫生局对全市厕所展开了有计划、大规模的整顿工作。这一工作伴随天津市改进社会秩序的庞大计划而展开。
早在1946年11月1日,杜建时在就任市长演说时即指出:“过去一年本市施政重点是:‘安定第一,今后即步入建设时期。蒋主席日前电饬建时,对市政建设特加努力,建时谨以最大的虔诚接受训示,并将竭尽全力力促其实现。”④在此基础上,1947年1月,天津市政府出台了《改进社会秩序初步实施办法》,以期改进社会秩序,推进市政建设。其中街道秩序第十一条规定:整顿现有公厕,添建女子公厕,其下又提出五个具体办法,包括拆除“不堪整理之公厕”、修改“尚堪修理或整理之公厕”、专人打理公厕、“选择适当地区修建女子厕所,或原有公厕改建”以及“每月举行公厕总检查一次”等事宜。⑤依据市政府的方针指导,市卫生局具体制定了九条年度工作计划,其中第六条即指出:“改进环境卫生,首由改进公厕入手。”⑥
循着上述诸方案,卫生局在1947年起对公厕开始了有计划的拆除、改善或新建工作。在整个过程中,基本形成了一套较为规范的工作流程:由卫生局调查公厕情形,之后拟定计划,饬令各厕管理者自行整顿,卫生局再派员调查整顿情形(应予拆除者也函请警察局监督拆除)。⑦为此,卫生局还专门制定了一份切结书(即保证书),⑧让各厕管理者签署以保证限期整顿。
从现有资料可以看出,1947年上半年,卫生局在厕所整顿问题上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绩:至3月底,“改善不良公厕六十二处,拆除不良公厕十九处,改善娱乐场所女厕十二处”;⑨至6月下旬,第二批计划应予改善者53处,其中51处业已改善,其余2处因无法修缮而拆除;7处应拆除者全部拆除。⑩
然而,改善、拆除不良公厕只是对厕所问题的初步解决,厕所整顿作为天津市政府改善环境卫生、改进社会秩序的重要一环,其实质性的工作远远没有完成。对于如何更好地方便市民生活、进一步完善公厕建设,市政府并没有太多工作进展。战后天津市政府一直较为重视厕所整顿问题,张廷谔、杜建时两任市长都先后多次训令卫生局汇报相关计划的完成情况,督饬卫生局计划的实施。卫生局在市政府领导下,也曾意图兴建一些模范公厕和女子公厕,完善公厕建设。但是,财政拮据的市政府却无力在新建公厕问题上出资,①而巨额的投入也使得社会力量不愿涉足其中,②战后天津厕所问题因而始终未能真正解决。1948年,《天津市周刊》的一篇对战后天津厕所问题进行分析的文章,点明了许多问题。文章不仅指出了天津公厕建设上成果不多,也指出了各公私营公厕的改善仅是差强人意:“至于改善所能作到的,公家既无力出这修建费,也不愿强迫于粪商,因为近年来粪商的生意也大非昔比了,所以只能限于局部修理。”③1948年,天津市政府在总结三年来市政建设成就时没有提及厕所整顿事宜,也足以说明许多问题。④
不仅如此,即使在改善、拆除不良厕所的过程中,也曾由于政府工作的疏漏,给人们日常生活带来了许多不便。例如,河堤街居民反对厕所拆除、请求重建一案,便凸显出管理部门在改善、拆除公厕过程中的调查疏忽。⑤
近代天津虽然在公厕数量上不断增加,到战后已达近500处,⑥但对于天津市近200万人⑦的日常生活来说,其数量未必能够满足,更遑论这些公厕多分布在原租界地区,在其余地区也是分布不均。事实表明,战后天津市政府既无太多财力用于新建厕所,也无法有效地改善不良厕所,更不用说达到杜建时所说“俾使全市每个角落,每个市民的日常生活,都能达到‘安‘便‘足的最高理想”。⑧天津市改进社会秩序的尝试,在厕所整顿一项上便无法达到预期,其最终的结果也只能是流于破产。
三、粪秽处理与各方的纠葛
粪秽处理是近代城市环境卫生管理中的关键问题。粪秽处理不当,不仅有碍文明衛生观瞻,也于人们的身体健康大有妨碍。战后天津市政府虽然在公厕管理上展开了一系列整顿措施,但是在粪业规范和粪秽处理上却反应迟钝。
在粪秽处理上,近代天津多数时期采取商办。天津市曾存在两个粪商团体:清洁业职业工会和肥料业同业公会。前者自1928年既已成立,因1937年七七事变而停止活动,至1946年4月呈请恢复会务活动。后者自1930年成立,沦陷时期亦未停止活动。二者虽看似接近,实则有很大不同。前者成员多为南市、小刘庄一带粪业份子(包括粪商和粪夫),后者成员则大多为粪厂粪商。此外,市内尚有许多并未加入二者的粪商粪夫,情况相当复杂。⑨
战后天津的粪秽处理依然由粪商承办,市政府既没有采取市办措施,也没有进行有效管理。国民政府接收天津后,即于1946年1月派出整理委员到肥料业同业公会负责接收和整理工作,但是没有进一步采取市办举措。前述天津市有公厕近500处,但实际由政府直接管理者仅占少数,大部分都归于各粪商管理。清洁业职业工会在1946年4月请求恢复活动,但由于各种问题交织,情况复杂,直到1948年5月13日才得以重新开展活动。①在粪业管理上,天津市政府也没有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直到1947年9月,卫生局方出台《管理粪厂暂行规则》,②其时距离天津“复员”已逾两年。
由于政府管理的疏松,加之战后国民政府统治力的衰弱,使得因晒粪问题引发的社会矛盾层出不穷,加大了市民与粪商、政府之间的矛盾纠纷。
從现有卫生局档案资料来看,由晒粪问题所引发的社会矛盾不在少数,涉及居民区、学校、工厂等多个单位,且自1946年到1948年始终存在。如1946年记有王家楼街公民、天津制车厂、中纺公司天津第一厂、平津被服总厂天津装具厂、陆军辎重二十三团三营九连等反映附近晒粪案等;1947年有匿名者反映西门营北晒粪案,万德庄育德私立小学校长张绍贤请求取缔宋姓堆晒灰粪案,等等;1948年有屈家小楼后胡同、相连胡同万全道240号居民请求取缔附近粪户晒粪案;南开大学、天津炼钢厂第二厂、根利德工厂等呈请处理附近晒粪问题案,等等。③
以较为典型的南开大学附近晒粪一案为例,即可一窥晒粪问题背后的各方纠葛。
因南开大学附近有粪商晒粪,有碍卫生,引起附近居民等的不满。南开大学作为受害方之一,于1948年4月28日向卫生局去函请求查禁:“本校迪化道西段沿马路空地近有粪厂晒晾粪便,时届夏令,秽气四播,以致行人掩鼻。殊于公共卫生有碍,相应函请查照。希予严厉查禁,以重卫生是荷。”④对于南开大学此函,卫生局非常重视,很快即派员调查。5月1日,卫生局职员刘松年前往调查后认为,此地并非官方规定晒粪场地,应进行取缔。然而事实上卫生局并没有对此采取行动,而是交由南营门派出所负责:“职乃赴警察局第十二分局南营门派出所,与警长石宝枫取得联络,嘱其就近先行调查,究系何人粪厂,并加以取缔。”⑤这种情况之所以出现,有一定的特殊原因,下文将进行详细分析,此处不再赘述。
然而,本应依法取缔的晒粪场地,并未被及时取缔。5月19日,南开大学教员龙吟致函卫生局长陆涤寰,再次提及该问题,并以外国人之问“这是什么味道?”来反问陆涤寰,请求给予答复。⑥为此,卫生局职员陈承惠于5月24日和6月2日两次前往复查。第一次结果是“兹经前往复查,仍有存粪三四堆……现在尚有郑元章、邵玉山等人之存粪正在督饬其运除中等情”,⑦第二次结果是“仍有粪便及草粪二三堆,经询附近市民,皆云不知何人存放”。⑧从卫生局的两次调查可以看出,卫生局在粪秽处理上是较为弱势的,虽行卫生管理之责,但在实际处理中却很难有效发挥作用。而粪商作为相关利益群体,往往以各种形式与政府进行不同程度的对抗。因此,卫生局长陆涤寰于6月15日亲自致函警察局,请求协助取缔该处堆积粪便。⑨最终在警察局的协助下,南开大学附近晒粪一案才得以彻底解决。
从上述南开大学晒粪一案可以看出许多问题。晒粪案的缘由虽是晒粪问题,实质却是当时战后整个社会各种矛盾和利益纠葛,尤其是政府、粪商和市民之间复杂的矛盾纠葛。
首先,晒粪问题引发社会不满,一方面反映了卫生观念有所进步的市民对污秽环境的无法容忍,粪秽处理不当,极易引发各种疾病,同时也造成空气污染,因此,市民从自身健康出发,要求卫生局采取行动取缔这些违规晒粪行为。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市民对粪商群体侵占城市公共空间的不满。粪商出于自身便利考虑,多就近处理粪秽,因此常在居民区附近晒粪,侵占市民的公共生活空间,这也是引发市民不满的原因之一。
其次,晒粪问题的处理之所以如此困难,有两方面的原因:其一,粪商作为既得利益群体,必然不愿轻易屈从政府的管理,而战后统治日渐衰弱的政府,对于粪商群体的行为不仅缺乏有效的规范管理,也缺乏执行力度;其二,政府内部权责不清,也加大了执法难度。在这一方面,无论是在厕所整顿还是在晒粪问题上都有所体现。其原因也并不复杂。近代以来,环境卫生问题涉及两个管理机构,一是卫生局,一是警察局。就战后天津的晒粪问题而言,卫生局行卫生行政之责,却因自身力量不足无力执行;而警察局不仅“负有全市卫生管理之责”,专门训练卫生警察“负责推行环境卫生,以专责成”,①并且因其有遍及各区各公所的派出所而具有强制执行卫生饬令的能力。卫生局和警察局的这种权责不清,也导致了粪厕管理上的行政效率低下,致使民情反馈往往数月而不能彻底解决。
上述种种足以表明,粪秽问题虽只是社会问题的一个侧面,但是作为一个与市民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重要问题,其矛盾纠纷和利益纠葛实为整个社会矛盾的一个缩影。晒粪问题所引发的矛盾及其解决,呈现了整个战后社会政民关系的一个重要侧面。
战后天津的城市建设重点集中于市政建设和社会秩序的改进,其中粪厕问题由于与人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成为城市建设中着重解决的问题。国民党政权试图在事关人们日常生活的卫生问题上取得进展,进而稳固其统治地位,重构城市社会秩序,正如曹树基所说:“中国近百年来公共卫生体系的建立和与完善的过程,体现的是现代国家权力不断扩展,直至民众完全融入国家体制的过程。”②然而,战后天津市政府改进社会秩序的尝试最终以失败而告终。这固然是由于战后国民党政权的统治力由胜转衰,政府权威和政策执行力的下降;也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国民党统治的腐败、政府财政的入不敷出,造成各项工作的开展缺乏资金的支持。同时,在这一过程中,政府、社会和市民之间的矛盾纠葛也进一步加深,国民党的统治地位愈加不稳,民心日益涣散,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国民党日暮西山的颓势。
【作者简介】魏云豹,南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近现代史社会经济史和中共党史。
【责任编辑:杨莲霞 王湉湉】
Abstract: The problem of latrine is an important issue which concerns peoples daily life so that it became an important focus of modern urban environmental sanitation management work. After the Anti-Japanese War, the Tianjin municipal government launched a series of work in the toilet consolidation and faeces treatment and attempted to improve social order. The Civilized and hygienic citizens played an important role in promoting the latrine management after the Anti-Japanese war. However, the Kuomintang governments latrine management after the Anti-Japanese war didnt achieve the desired results due to various reasons, and the attempts to improve the social order have also failed.
Key Words: Tianjin, Toilet Consolidation, Faeces Treatment, Social Order, Environmental Sanitation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