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史观基本原理的表述层次
关键词 唯物史观,基本原理,表述层次
中图分类号 G63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0457-6241(2018)07-0045-05
历史唯物主义是关于人类社会发展一般规律的哲学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在批判继承了旧哲学,特别是以黑格尔和费尔巴哈为代表的德国古典哲学基础上创立的。作为马克思两项伟大发现之一的历史唯物主义,是关于历史的科学的观点和方法,它将唯物主义基本原理运用于社会历史研究,因此又称为唯物史观。唯物史观是揭示人类社会历史客观基础及发展规律的科学历史观和方法论。《〈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以下简称《序言》)是1859年1月马克思为《政治经济学批判》第一版写的序言,历史唯物主义是这篇序言的核心内容。马克思在序言中对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作了系统、精辟的表述。之后,马克思和恩格斯或合作或单独撰文,逐渐完善了历史唯物主义理论体系。尤其是恩格斯在晚年的系列书信,如:《致康·施米特(1890年8月5日和10月27日)》《致约·布洛赫(1890年9月21-22日)》《致瓦·博尔吉乌斯(1894年1月25日)》,补充论述了经济和政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辩证关系,强调了要科学地理解历史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即唯物史观,主要由“人類社会历史发展规律论”“生产力是根本动因论”“历史合力论”等基本原理构成,彼此之间有着缜密的理论架构,呈现层层递进的逻辑关联。下文就唯物史观基本原理的表述层次展开论述。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同自然界的发展一样,有其自身的内在规律,历史唯物主义的任务就在于阐明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恩格斯在《费尔巴哈论》中指出:“在这里也完全像在自然领域一样,应该通过发现现实的联系来清除这种臆造的人为的联系;这一任务,归根到底,就是要发现那些作为支配规律在人类社会的历史上起作用的一般运动规律。……它丝毫不能改变这样一个事实:历史进程是受内在的一般规律支配的。”①1890年恩格斯在《致约·布洛赫》的信中重申:“所以到目前为止的历史总是像一种自然过程一样地进行,而且实质上也是服从于同一运动规律的。”②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肯定人类社会历史运动具有客观规律性的基础上,进而探索推动人类社会运动的客观原因。马克思、恩格斯研究了建立在物质资料生产基础上的社会关系和社会形态,并根据人们的物质生活条件来考察各种思想和思维方式,得出结论:物质资料生产方式的客观性是人类社会历史发展规律性的内在依据,每个时代的经济生产方式与交换方式,是该时代政治、精神赖以确立的基础。政治、经济、文化三者共同构建了一定社会的社会结构,社会结构的变迁是有规律的。从物质资料生产关系出发,是发现“在历史中起支配作用的规律的唯一途径”。①
《序言》从五个方面对这一基本原理做了经典阐释:
首先,揭示了社会形态的一般结构
这部分理论分为四个递进层次:
(1)社会物质生活关系是其他社会关系的基础。马克思明确指出:法的关系和国家形式一样,既不能从它们本身来理解,也不能从所谓人类精神的一般发展来理解,相反,它们根源于社会的物质生活关系。②(2)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关系。马克思指出:“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特定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生产关系”。③这其中又包含三层意思:一定的生产关系与一定的社会历史阶段性相适应,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人们在生产过程中的相互关系就是生产关系,是一种客观的物质关系;特定的社会生产关系是在特定生产力基础上形成的,由特定的生产力状况决定。(3)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关系。马克思分析:“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④此言涵盖了层递的四方面:“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是指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各方面的总和,包括生产、交换、分配、消费四个环节的总和;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基础;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一定的上层建筑既是经济基础的反映,同时又反作用于经济基础;由此,经济基础直接决定了社会性质。(4)人类社会的基本矛盾。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构成人类社会的基本矛盾。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上层建筑三个层次有机地联系起来,形成了社会形态的一般结构。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其中,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也是社会形态变革的终极原因。
其次,马克思、恩格斯论述了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原理
《序言》中写道:“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活动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⑤这就是说: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是决定力量,制约着整个社会其他维度的发展过程;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是指社会精神生活,社会存在是指物质生活,主要是指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社会存在是第一性的,社会意识是第二性的。1890年恩格斯《致约·布洛赫》的信中明确了该项原理:“根据唯物史观,历史过程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到底是现实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⑥同年,恩格斯《致康·施米特》的信中再次强调:“经济发展对这些领域也具有最终的至上权力,这在我看来是确定无疑的……其中经济运动是最强有力的、最本原的、最有决定性的”。⑦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关系问题的阐释回答了历史观的基本问题。
第三,分析了社会革命的根源
《序言》如此表述:“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活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随着经济基础的变革,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⑧在这段话中,马克思概括了社会历史发展的一般过程,主要有以下几层意思:(1)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是生产方式的内部矛盾。生产力是内容,是最活跃、最革命的因素;生产关系是形式,是相对稳定的因素。于是就产生了生产方式内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现实矛盾;(2)生产方式的变化首先从生产力的变化开始。当生产关系适合生产力状况时,对生产力的发展起促进作用,社会发展处于量变阶段,矛盾不具有对抗性;(3)当生产关系不适合生产力发展而变成它的桎梏时,新的生产力与旧的生产关系发生尖锐冲突。冲突的结果必然要求生产关系发生根本变化,社会发展就由量变转化为质变,社会革命就到来了。通过社会革命,社会形态发生根本性质的变化。可见,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是社会革命的物质根源;(4)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经济基础的变革决定了上层建筑也相应地发生变革,由此整个社会就发生全面的根本性的变化。总之,这一切归根到底是由生产力的发展决定的。
第四,提供了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论
《序言》这样层层深入:
1.区分社会的物质基础和精神形态
马克思指出:“在考察这些变革时,必须时刻把下面两者区别开来:一种是生产的经济条件方面所发生的物质的、可以用自然科学的精确性指明的变革,一种是人们借以意识到这个冲突并力求把它克服的那些法律的、政治的、宗教的或哲学的,简言之,意识形态的形式。”①就是说,在考察社会变革时,必须首先区别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的变革与精神生活条件的变革。这就是从唯物主义观点出发来观察和解决社会矛盾。
2.区分的目的是寻找社会变革的物质经济根源
马克思指出:“我们判断一个人不能以他对自己的看法为根据,同样,我们判断这样一个变革时代也不能以它的意识为根据,相反,这个意识必须从物质生活的矛盾中,从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现存冲突中去解释。”②就是说,区分社会物质基础和精神形态的目的在于,从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探寻社会变革的物质经济根源。社会意识形态的变革也只有分析社会物质生活的矛盾即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才能得到科学的说明。这种方法就是唯物论与辩证法的結合。
3.根据矛盾确定符合实际的解决任务
马克思指出:“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们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存在的物质条件的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③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所以人类始终只提出自己能够解决的任务,因为只要仔细考察就可以发现,任务本身,只有在解决它的物质条件已经存在或至少是在形成过程中的时候,才会产生。”④这就是说,必须从当时当地的实际出发,根据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的实际状况找出符合实际的问题和解决任务的路径,既不能墨守成规、停滞不前,也不能急躁冒进、超越社会历史自身发展的阶段。
第五,概述了社会发展的几种基本形式
马克思在阐明社会发展一般规律的基础上,对人类社会已经经历的几种社会形态进行了高度的理论概括:“大体说来,亚西亚的、古代的、封建的和现代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可以看作是经济的社会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⑤这项概括是以社会基本矛盾运动原理为依据的。马克思还特别指出:“资产阶级的生产关系是社会生产过程的最后一个对抗形式……在资产阶级社会的胎胞里发展的生产力,同时又创造着解决这种对抗的物质条件。”⑥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内在矛盾——社会化大生产和资本主义私人占有制的矛盾,从本质上说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的体现。社会化大生产的生产力要求生产资料的占有制也必须社会化,资本主义生产力的发展不仅为共产主义制度的产生准备了社会化大生产这一物质基础,也决定了资本主义向共产主义过渡的客观必然性。姑且不论是否所有民族、国家和地区的历史都按这样的序列发展,人类社会是由低级向高级阶段发展的纵向的历史过程,这是普遍规律。值得深思的是,《序言》关于人类已经经历的几种社会形态,马克思只是依据当时他所了解的人类历史进程,主要是西方社会的历史演进,按照古代的、封建的和现代的历史分期进行了相应的概括。对于东方社会,马克思只是列举了亚细亚的,而且将其放在古代西方之前,并没有明确界定它的社会形态。
马克思和恩格斯从人的物质生产活动出发,不再把人看作“绝对精神”在历史领域里展开的工具,而是将人看成是社会关系的总和,看作社会实践的主体,把一切历史活动归结为人的活动,“人们的社会历史始终只是他们个体发展的历史,而不管他们是否意识到这一点”。①历史就是人的活动过程和结果的存在。另一方面,马克思、恩格斯也指出,社会历史的发展不是某个人推动的,而是无数个人合力推动的结果。“人们通过每一个人追求他自己的、自觉期望的目的而创造自己的历史,却不管这种历史的结局如何,而这许多按不同方向活动的愿望及其对外部世界的各种各样的影响所产生的结果,就是历史。”②也就是说,行动的目的是预期的,但行动实际产生的结果并非预期。表面上看似偶然性因素起作用,实际上是受内在的隐蔽的必然性规律支配的,恩格斯把这一规律称为“合力规律”。1890年恩格斯在《致约·布洛赫》的信中,再次阐述了这一规律:“一个总的合力,然而从这一事实中决不应做出结论说,这些意志等于零。相反地,每个意志都对合力有所贡献,因而是包括在这个合力里面的”,“历史是这样创造的:最终的结果总是从许多单个的意志的相互冲突中产生出来的,而其中每一个意志,又是由于许多特殊的生活条件,才成为它所成为的那样。这样就有无数互相交错的力量,有无数个力的平行四边形,由此就产生出一个合力,即历史结果,而这个结果又可以看作一个作为整体的、不自觉地和不自主地起着作用的力量的产物。”③恩格斯借平行四边形形象、生动、贴切地解释历史合力论。平行四边形的每条边代表一个分力,平行四边形的对角线代表合力,其中每一分力都为合力的形成创造条件,并成为合力的组成部分。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过程中,每个人动机与行为类同平行四边形的合力原理,方向相反的分力相互抵消,弱小的、没有发展条件的力量逐渐消失,而顺应历史潮流的意志、动机和行为则汇聚成总的合力,这股合力代表了历史前进的主流方向。可见,“合力”论进一步补充阐明了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规律问题。
综上所述,历史唯物史观基本原理的表述层次是密切联系、层层递进的,显示了历史唯物主义同其他历史观的根本区别,突显出了其不凡的理论价值。恩格斯在《在马克思墓前的讲话》中,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概括了历史唯物主义的重大意义:“正像达尔文发现有机界的发展规律一样,马克思发现了人类历史发展规律,即历来为繁芜丛杂的意识形态所掩盖着的一个简单事实:人们首先必须吃、喝、住、穿,然后才能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宗教等等;所以,直接的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从而一个民族或一个时代的经济发展阶段,便构成基础,人们的国家设施、法的观点、艺术以及宗教观念,就是从这个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因而,也必须由这个基础来解释,而不是像过去那样做得相反。”④当代英国历史学家巴勒克拉夫这么评价马克思主义,“提供了合理地排列人类历史复杂事件的使人满意的唯一基础”,“促进了历史学研究方向的转变,从描述孤立的——主要是政治的——事件转向对社会和经济的复杂而长期的过程的研究”。⑤由此可见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影响是长时段的。
另一方面,理论具有时代性,唯物主义的产生也有其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和理论前提。1845年、1846年馬克思和恩格斯在合著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第一次”表述了唯物史观。然而,恩格斯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1888年单行本序言)中曾说道,《形态》对唯物主义历史观的解释,表明当时他们在经济史方面的知识是不充分的。正是为了弥补不足,马克思从哲学批判转向政治经济学批判,经过艰苦努力,在1859年《〈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再次对唯物史观作了经典表述,层次更为清晰。相比《德意志意识形态》《资本论》等马克思早年与中年的著作,晚年的马克思更注重“实证”的历史分析方法,通过收集、鉴别、比较和分析具体的历史文献资料,深入探讨了原始氏族社会向奴隶制社会的发展问题,以及奴隶制的、封建制的和资本主义的经济形态问题,写成了《古代社会史笔记》和《历史学笔记》。由此,在深化社会形态理论研究的基础上,更客观、更准确地阐释了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正如马克思所说:“历史同认识一样,永远不会在人类的一种完美的理想状态中最终结束;完美的社会、完美的国家是只有在幻想中才能存在的东西……辩证哲学推翻了一切关于最终的绝对的真理和与之相对的绝对的人类状态的观念”。①这期间,马克思数次回应俄国社会主义者以及其他人士的询问,明确表示,自己只是依据西欧的历史进程表述人类社会形态的演进的,不能将这种表述简单地运用于其他地区,变成一种普遍的历史哲学。马克思、恩格斯多次声明“我们的理论是发展的理论,而不是必须背得烂熟并机械地加以重复的教条”,“如果不把唯物主义方法当作研究历史的指南,而把它当作现成的公式,按照它来剪裁各种历史事实,那它就会转变为自己的对立物”。②可见,不问特定的历史环境而构想一种放之四海皆准的“超历史的”历史哲学理论是马克思本人断然反对的。关于合力论,恩格斯也曾补充:“原因和结果这两个概念,只有应用于个别场合时才适用;可是,只要我们把这种个别的场合放到它同宇宙的总联系中来考察,这两个概念就联结起来,消失在关于普遍相互作用的观念中,而在这种相互作用中,原因和结果经常交换位置;在此时或此地是结果,在彼时或彼地就成了原因。”③可见,唯物史观不是就事论事地探讨历史事件之间的因果关系,而是把这个联系放在“同宇宙的总联系中考察”。这个宇宙可以是一种社会的、政治的、经济的制度或结构,可以是长时段的“社会经济形态”或历史背景。正确运用唯物史观,遵循历史运动的辩证规律,是历史求真的体现
同时,理论又是不断发展的。马克思、恩格斯反对以概念剪裁历史,也反对以公式预测未来。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提及“人们的观念、观点和概念,简短些说,人们的意识,随着人们的生活条件、人们的社会关系、人们的社会存在的改变而改变,这难道需要什么特别的深奥思想才能了解吗?”④今天距离马克思、恩格斯生活的年代已接近两个世纪,沧海桑田,物换星移,时代已发生了前人无法预测的剧变。因此,中学历史教学要将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与具体的历史及时代条件相结合。徐蓝教授指出,在学习和研究历史的过程中,了解和运用唯物史观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全面、客观的认识历史,体悟唯物史观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理论阐释,将正确的价值判断融入历史叙述与阐释中,对培养宏观视野,洞察过去、现在的联系,理性认识人类社会发展的趋势,是有所裨益的,也是与中学历史课程的育人目标相吻合的。同时,历史的认识是由表及里、逐渐深化的,透过纷繁复杂的历史表象认识历史本质、把握历史规律,掌握和运用科学的方法论也是十分必要的。因此,我们不仅要学习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更要学习历史唯物主义严密的表述,即方法论体系,从而理解“哲学背后的哲学”。只有这样,才能从学理上加深对唯物史观的认识,进而理解将唯物史观列入历史学科核心素养体系的必要性。
【作者简介】罗明,中学高级教师,上海市市北中学历史教师。
【责任编辑:王雅贞】
中图分类号 G63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0457-6241(2018)07-0045-05
历史唯物主义是关于人类社会发展一般规律的哲学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在批判继承了旧哲学,特别是以黑格尔和费尔巴哈为代表的德国古典哲学基础上创立的。作为马克思两项伟大发现之一的历史唯物主义,是关于历史的科学的观点和方法,它将唯物主义基本原理运用于社会历史研究,因此又称为唯物史观。唯物史观是揭示人类社会历史客观基础及发展规律的科学历史观和方法论。《〈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以下简称《序言》)是1859年1月马克思为《政治经济学批判》第一版写的序言,历史唯物主义是这篇序言的核心内容。马克思在序言中对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作了系统、精辟的表述。之后,马克思和恩格斯或合作或单独撰文,逐渐完善了历史唯物主义理论体系。尤其是恩格斯在晚年的系列书信,如:《致康·施米特(1890年8月5日和10月27日)》《致约·布洛赫(1890年9月21-22日)》《致瓦·博尔吉乌斯(1894年1月25日)》,补充论述了经济和政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辩证关系,强调了要科学地理解历史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即唯物史观,主要由“人類社会历史发展规律论”“生产力是根本动因论”“历史合力论”等基本原理构成,彼此之间有着缜密的理论架构,呈现层层递进的逻辑关联。下文就唯物史观基本原理的表述层次展开论述。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同自然界的发展一样,有其自身的内在规律,历史唯物主义的任务就在于阐明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恩格斯在《费尔巴哈论》中指出:“在这里也完全像在自然领域一样,应该通过发现现实的联系来清除这种臆造的人为的联系;这一任务,归根到底,就是要发现那些作为支配规律在人类社会的历史上起作用的一般运动规律。……它丝毫不能改变这样一个事实:历史进程是受内在的一般规律支配的。”①1890年恩格斯在《致约·布洛赫》的信中重申:“所以到目前为止的历史总是像一种自然过程一样地进行,而且实质上也是服从于同一运动规律的。”②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肯定人类社会历史运动具有客观规律性的基础上,进而探索推动人类社会运动的客观原因。马克思、恩格斯研究了建立在物质资料生产基础上的社会关系和社会形态,并根据人们的物质生活条件来考察各种思想和思维方式,得出结论:物质资料生产方式的客观性是人类社会历史发展规律性的内在依据,每个时代的经济生产方式与交换方式,是该时代政治、精神赖以确立的基础。政治、经济、文化三者共同构建了一定社会的社会结构,社会结构的变迁是有规律的。从物质资料生产关系出发,是发现“在历史中起支配作用的规律的唯一途径”。①
《序言》从五个方面对这一基本原理做了经典阐释:
首先,揭示了社会形态的一般结构
这部分理论分为四个递进层次:
(1)社会物质生活关系是其他社会关系的基础。马克思明确指出:法的关系和国家形式一样,既不能从它们本身来理解,也不能从所谓人类精神的一般发展来理解,相反,它们根源于社会的物质生活关系。②(2)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关系。马克思指出:“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特定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生产关系”。③这其中又包含三层意思:一定的生产关系与一定的社会历史阶段性相适应,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人们在生产过程中的相互关系就是生产关系,是一种客观的物质关系;特定的社会生产关系是在特定生产力基础上形成的,由特定的生产力状况决定。(3)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关系。马克思分析:“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④此言涵盖了层递的四方面:“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是指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各方面的总和,包括生产、交换、分配、消费四个环节的总和;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基础;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一定的上层建筑既是经济基础的反映,同时又反作用于经济基础;由此,经济基础直接决定了社会性质。(4)人类社会的基本矛盾。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构成人类社会的基本矛盾。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上层建筑三个层次有机地联系起来,形成了社会形态的一般结构。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其中,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也是社会形态变革的终极原因。
其次,马克思、恩格斯论述了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原理
《序言》中写道:“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活动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⑤这就是说: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是决定力量,制约着整个社会其他维度的发展过程;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是指社会精神生活,社会存在是指物质生活,主要是指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社会存在是第一性的,社会意识是第二性的。1890年恩格斯《致约·布洛赫》的信中明确了该项原理:“根据唯物史观,历史过程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到底是现实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⑥同年,恩格斯《致康·施米特》的信中再次强调:“经济发展对这些领域也具有最终的至上权力,这在我看来是确定无疑的……其中经济运动是最强有力的、最本原的、最有决定性的”。⑦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关系问题的阐释回答了历史观的基本问题。
第三,分析了社会革命的根源
《序言》如此表述:“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活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随着经济基础的变革,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⑧在这段话中,马克思概括了社会历史发展的一般过程,主要有以下几层意思:(1)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是生产方式的内部矛盾。生产力是内容,是最活跃、最革命的因素;生产关系是形式,是相对稳定的因素。于是就产生了生产方式内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现实矛盾;(2)生产方式的变化首先从生产力的变化开始。当生产关系适合生产力状况时,对生产力的发展起促进作用,社会发展处于量变阶段,矛盾不具有对抗性;(3)当生产关系不适合生产力发展而变成它的桎梏时,新的生产力与旧的生产关系发生尖锐冲突。冲突的结果必然要求生产关系发生根本变化,社会发展就由量变转化为质变,社会革命就到来了。通过社会革命,社会形态发生根本性质的变化。可见,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是社会革命的物质根源;(4)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经济基础的变革决定了上层建筑也相应地发生变革,由此整个社会就发生全面的根本性的变化。总之,这一切归根到底是由生产力的发展决定的。
第四,提供了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论
《序言》这样层层深入:
1.区分社会的物质基础和精神形态
马克思指出:“在考察这些变革时,必须时刻把下面两者区别开来:一种是生产的经济条件方面所发生的物质的、可以用自然科学的精确性指明的变革,一种是人们借以意识到这个冲突并力求把它克服的那些法律的、政治的、宗教的或哲学的,简言之,意识形态的形式。”①就是说,在考察社会变革时,必须首先区别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的变革与精神生活条件的变革。这就是从唯物主义观点出发来观察和解决社会矛盾。
2.区分的目的是寻找社会变革的物质经济根源
马克思指出:“我们判断一个人不能以他对自己的看法为根据,同样,我们判断这样一个变革时代也不能以它的意识为根据,相反,这个意识必须从物质生活的矛盾中,从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现存冲突中去解释。”②就是说,区分社会物质基础和精神形态的目的在于,从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探寻社会变革的物质经济根源。社会意识形态的变革也只有分析社会物质生活的矛盾即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才能得到科学的说明。这种方法就是唯物论与辩证法的結合。
3.根据矛盾确定符合实际的解决任务
马克思指出:“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们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存在的物质条件的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③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所以人类始终只提出自己能够解决的任务,因为只要仔细考察就可以发现,任务本身,只有在解决它的物质条件已经存在或至少是在形成过程中的时候,才会产生。”④这就是说,必须从当时当地的实际出发,根据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的实际状况找出符合实际的问题和解决任务的路径,既不能墨守成规、停滞不前,也不能急躁冒进、超越社会历史自身发展的阶段。
第五,概述了社会发展的几种基本形式
马克思在阐明社会发展一般规律的基础上,对人类社会已经经历的几种社会形态进行了高度的理论概括:“大体说来,亚西亚的、古代的、封建的和现代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可以看作是经济的社会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⑤这项概括是以社会基本矛盾运动原理为依据的。马克思还特别指出:“资产阶级的生产关系是社会生产过程的最后一个对抗形式……在资产阶级社会的胎胞里发展的生产力,同时又创造着解决这种对抗的物质条件。”⑥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内在矛盾——社会化大生产和资本主义私人占有制的矛盾,从本质上说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的体现。社会化大生产的生产力要求生产资料的占有制也必须社会化,资本主义生产力的发展不仅为共产主义制度的产生准备了社会化大生产这一物质基础,也决定了资本主义向共产主义过渡的客观必然性。姑且不论是否所有民族、国家和地区的历史都按这样的序列发展,人类社会是由低级向高级阶段发展的纵向的历史过程,这是普遍规律。值得深思的是,《序言》关于人类已经经历的几种社会形态,马克思只是依据当时他所了解的人类历史进程,主要是西方社会的历史演进,按照古代的、封建的和现代的历史分期进行了相应的概括。对于东方社会,马克思只是列举了亚细亚的,而且将其放在古代西方之前,并没有明确界定它的社会形态。
马克思和恩格斯从人的物质生产活动出发,不再把人看作“绝对精神”在历史领域里展开的工具,而是将人看成是社会关系的总和,看作社会实践的主体,把一切历史活动归结为人的活动,“人们的社会历史始终只是他们个体发展的历史,而不管他们是否意识到这一点”。①历史就是人的活动过程和结果的存在。另一方面,马克思、恩格斯也指出,社会历史的发展不是某个人推动的,而是无数个人合力推动的结果。“人们通过每一个人追求他自己的、自觉期望的目的而创造自己的历史,却不管这种历史的结局如何,而这许多按不同方向活动的愿望及其对外部世界的各种各样的影响所产生的结果,就是历史。”②也就是说,行动的目的是预期的,但行动实际产生的结果并非预期。表面上看似偶然性因素起作用,实际上是受内在的隐蔽的必然性规律支配的,恩格斯把这一规律称为“合力规律”。1890年恩格斯在《致约·布洛赫》的信中,再次阐述了这一规律:“一个总的合力,然而从这一事实中决不应做出结论说,这些意志等于零。相反地,每个意志都对合力有所贡献,因而是包括在这个合力里面的”,“历史是这样创造的:最终的结果总是从许多单个的意志的相互冲突中产生出来的,而其中每一个意志,又是由于许多特殊的生活条件,才成为它所成为的那样。这样就有无数互相交错的力量,有无数个力的平行四边形,由此就产生出一个合力,即历史结果,而这个结果又可以看作一个作为整体的、不自觉地和不自主地起着作用的力量的产物。”③恩格斯借平行四边形形象、生动、贴切地解释历史合力论。平行四边形的每条边代表一个分力,平行四边形的对角线代表合力,其中每一分力都为合力的形成创造条件,并成为合力的组成部分。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过程中,每个人动机与行为类同平行四边形的合力原理,方向相反的分力相互抵消,弱小的、没有发展条件的力量逐渐消失,而顺应历史潮流的意志、动机和行为则汇聚成总的合力,这股合力代表了历史前进的主流方向。可见,“合力”论进一步补充阐明了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规律问题。
综上所述,历史唯物史观基本原理的表述层次是密切联系、层层递进的,显示了历史唯物主义同其他历史观的根本区别,突显出了其不凡的理论价值。恩格斯在《在马克思墓前的讲话》中,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概括了历史唯物主义的重大意义:“正像达尔文发现有机界的发展规律一样,马克思发现了人类历史发展规律,即历来为繁芜丛杂的意识形态所掩盖着的一个简单事实:人们首先必须吃、喝、住、穿,然后才能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宗教等等;所以,直接的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从而一个民族或一个时代的经济发展阶段,便构成基础,人们的国家设施、法的观点、艺术以及宗教观念,就是从这个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因而,也必须由这个基础来解释,而不是像过去那样做得相反。”④当代英国历史学家巴勒克拉夫这么评价马克思主义,“提供了合理地排列人类历史复杂事件的使人满意的唯一基础”,“促进了历史学研究方向的转变,从描述孤立的——主要是政治的——事件转向对社会和经济的复杂而长期的过程的研究”。⑤由此可见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影响是长时段的。
另一方面,理论具有时代性,唯物主义的产生也有其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和理论前提。1845年、1846年馬克思和恩格斯在合著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第一次”表述了唯物史观。然而,恩格斯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1888年单行本序言)中曾说道,《形态》对唯物主义历史观的解释,表明当时他们在经济史方面的知识是不充分的。正是为了弥补不足,马克思从哲学批判转向政治经济学批判,经过艰苦努力,在1859年《〈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再次对唯物史观作了经典表述,层次更为清晰。相比《德意志意识形态》《资本论》等马克思早年与中年的著作,晚年的马克思更注重“实证”的历史分析方法,通过收集、鉴别、比较和分析具体的历史文献资料,深入探讨了原始氏族社会向奴隶制社会的发展问题,以及奴隶制的、封建制的和资本主义的经济形态问题,写成了《古代社会史笔记》和《历史学笔记》。由此,在深化社会形态理论研究的基础上,更客观、更准确地阐释了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正如马克思所说:“历史同认识一样,永远不会在人类的一种完美的理想状态中最终结束;完美的社会、完美的国家是只有在幻想中才能存在的东西……辩证哲学推翻了一切关于最终的绝对的真理和与之相对的绝对的人类状态的观念”。①这期间,马克思数次回应俄国社会主义者以及其他人士的询问,明确表示,自己只是依据西欧的历史进程表述人类社会形态的演进的,不能将这种表述简单地运用于其他地区,变成一种普遍的历史哲学。马克思、恩格斯多次声明“我们的理论是发展的理论,而不是必须背得烂熟并机械地加以重复的教条”,“如果不把唯物主义方法当作研究历史的指南,而把它当作现成的公式,按照它来剪裁各种历史事实,那它就会转变为自己的对立物”。②可见,不问特定的历史环境而构想一种放之四海皆准的“超历史的”历史哲学理论是马克思本人断然反对的。关于合力论,恩格斯也曾补充:“原因和结果这两个概念,只有应用于个别场合时才适用;可是,只要我们把这种个别的场合放到它同宇宙的总联系中来考察,这两个概念就联结起来,消失在关于普遍相互作用的观念中,而在这种相互作用中,原因和结果经常交换位置;在此时或此地是结果,在彼时或彼地就成了原因。”③可见,唯物史观不是就事论事地探讨历史事件之间的因果关系,而是把这个联系放在“同宇宙的总联系中考察”。这个宇宙可以是一种社会的、政治的、经济的制度或结构,可以是长时段的“社会经济形态”或历史背景。正确运用唯物史观,遵循历史运动的辩证规律,是历史求真的体现
同时,理论又是不断发展的。马克思、恩格斯反对以概念剪裁历史,也反对以公式预测未来。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提及“人们的观念、观点和概念,简短些说,人们的意识,随着人们的生活条件、人们的社会关系、人们的社会存在的改变而改变,这难道需要什么特别的深奥思想才能了解吗?”④今天距离马克思、恩格斯生活的年代已接近两个世纪,沧海桑田,物换星移,时代已发生了前人无法预测的剧变。因此,中学历史教学要将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与具体的历史及时代条件相结合。徐蓝教授指出,在学习和研究历史的过程中,了解和运用唯物史观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全面、客观的认识历史,体悟唯物史观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理论阐释,将正确的价值判断融入历史叙述与阐释中,对培养宏观视野,洞察过去、现在的联系,理性认识人类社会发展的趋势,是有所裨益的,也是与中学历史课程的育人目标相吻合的。同时,历史的认识是由表及里、逐渐深化的,透过纷繁复杂的历史表象认识历史本质、把握历史规律,掌握和运用科学的方法论也是十分必要的。因此,我们不仅要学习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更要学习历史唯物主义严密的表述,即方法论体系,从而理解“哲学背后的哲学”。只有这样,才能从学理上加深对唯物史观的认识,进而理解将唯物史观列入历史学科核心素养体系的必要性。
【作者简介】罗明,中学高级教师,上海市市北中学历史教师。
【责任编辑:王雅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