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唯物史观解读先秦时期国家的发展变化
关键词 唯物史观,历史合力,早期国家形态
中图分类号 G63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0457-6241(2018)07-0033-04
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与国家的起源》中指出:“以血族团体为基础的旧社会,由于新形成的社会各阶级的冲突而被炸毁;组成为国家的新社会取而代之,而国家的基层单位已经不是血族团体,而是地区团体了。”①也就是说,恩格斯认为,国家是在氏族制度瓦解的基础上产生的,但它不是对氏族组织的简单继承,而与氏族组织有着根本的区别。关于国家组织的特征,恩格斯进行了三个层次的区分与定位:一是国家按地域划分它的国民,按居住地来组织国民,氏族组织则是以血缘关系组成居民组织;二是公共权力是国家产生的另一个标志,国家以公共权力强制被统治阶级服从,即以武装的人及其物质的附属物,如监狱和各种设施为后盾,这是氏族社会所没有的;三是为了维持这种公共权力,需要公民缴纳费用——捐税,甚至发行公债。恩格斯的这些论断,是我们理解从夏商王朝到周王朝、从周王朝到秦帝国,这一早期国家形态演进的理论原点。但是,按照这一认知,笔者解释中国早期的国家形态,尤其是西周“封建亲戚,以藩屏周”这一特性时,难免会有一种困惑:怎么解释夏商西周的国家形态呢?如何理解东周列国到秦统一的国家组织结构的变化呢?
结合恩格斯关于国家起源的论述,判定夏朝建立进入国家形态的突出标志是“家天下”。夏本来也是部落组织,禹传位给儿子是以“家天下”的方式垄断了公共权力。但是,夏朝的生产力还处于石器时代,商朝虽然进入青铜时代,生产工具仍然以石器、木器为主,考古很少发现青铜工具。考古资料显示,在春秋早期铁器还较少使用,中晚期逐渐增多,进入战国后,尤其是战国中期,铁农具的使用已经较为普遍了。马克思说:“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①恩格斯后来又进一步地阐发了马克思的这段经典论断:“根据唯物主义观点,历史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结蒂是直接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②“我们视为社会历史的决定性基础的经济关系……也决定着阶级的划分,决定着统治和从属的关系,决定着国家、政治、法律等等。此外,包括在经济关系中的还有这些关系赖以发展的地理基础和事实上由过去沿袭下来的先前各经济发展阶段的残余,当然还有围绕着这一社会形式的外部环境。”③
结合马恩的上述观点及恩格斯关于国家起源的论述,夏、商、西周虽然产生了公共权力,但是三代的生产力水平还不足以彻底瓦解血缘部族组织。商和西周国家形态的发展表现为以“家天下”为特征的中央权力不断强化,这是社会存在强化了社会意识,一个强大部族统治了周边弱小的部族,部族中的贵族沿袭先前的传统,世代居统治地位,决定了阶级的划分。中国早期国家即使到西周仍然没有按照地域建立地方组织,血缘家族仍旧是国家的基础。西周分封制规定,各地诸侯要按时向周天子进贡,这可以视为早期国家收取的“捐税”。到春秋战国时期生产力的发展突飞猛进,在生产关系层面冲击和突破了原来的社会组织和经济制度。农业生产力的大幅提升,私田、荒地不断开垦,导致井田制度发生危机。井田制下的公田荒芜,统治者想出赋税征收的新办法,新办法的推行,又加速了井田制的瓦解,也促使社会组织、尤其是农村里的基层组织“村社”发生了变化,出现了大批的自耕小农与地主。同时,农业的发展也带来了手工业、商业的活跃。整个社会呈现出一种追逐利益、实力竞争的局面。原先以部族组织为基础的国家军队,还不是以募兵制建立的常备军。在争霸战争与兼并战争中,不仅加速了旧贵族阶级的淘汰和新职官阶层的崛起,而且瓦解了部族组织。各国出于富国强兵的动机,发展职官制度;实行征兵制,推行军功奖励制度,这是推动新旧制度更替最重要的两个轮子。国家制度的更新通过一系列变法逐步成为现实。比如商鞅变法中最值得注意的三项:其一,新的职官实行任命制和俸禄制,既摆脱了血缘宗法制的直接干预,也掐断了与地方政治经济的直接相关性,成为中央权力系统的工具。与此同时,对世卿世禄制也实行以“军功”论取舍,作为一种过渡,直到最后自行消亡。其二,实行郡县制,国家以地域组织取代原来的血缘部族组织,完善了国家形态。其三,固定国家征税标准,向全民征粮、征税、征发徭役。恩格斯所论的国家三个特征到战国时期完全对应成为事实,即中国早期国家向成熟国家的过度,在战国时期才完全实现。
用唯物史观解释三代到春秋战国的变化,生产力水平是根本因素。在相对落后的农业生产力水平上,夏、商两代都没能打破血缘部族组织。西周分封的诸侯国改变了部族的上层。但是血缘组织的特征仍然存留下来。直到铁制农具与犁耕技术的出现,才打乱了原先的国际格局、政治体制和社会关系。以宗法血缘关系构筑起来的社会等级秩序遂难以维系,社会失衡与关系失序也就成为了应然。思想意识的巨变随之而来,诸子百家为重建社会秩序提出了各不相同的救世方案。落后的生产力水平,旧的经济关系决定了早期国家形态的特征。国家形态走向成熟也必然有其经济基础。
恩格斯说:“政治、法律、哲学、宗教、文学、艺术等的发展是以经济发展为基础的。但是,它们又都互相影响并对经济基础发生影响。并不是只有经济状况才是原因,才是积极的,而其余一切都不过是消极的结果。”①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虽然永远存在于一切社会经济形态中,但他们的性质和作用在各个时代却各不相同。二者都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之下,体现特定的历史发展规律,各自呈现特殊的历史色彩,形成具有不同历史内容的对立统一体,并且随着彼此间矛盾的推移而发生不同的转变。西周推行宗法分封时,生产力水平并没有多大的发展,周王实际上是以国家力量强行将亲戚功臣分封到各地建立新的诸侯国,而诸侯国还是以血缘宗法为纽带,这对历史发展是消极还是积极的呢?应该说积极作用更大一些。因为新建立的诸侯国不仅加强了与中央政府的关系,还统领了所在地域的较小部族,相对商朝来说是进了一步。这一变化不是经济状况决定的。那么,进入东周时期周王“共主”地位的丧失、地方分权体制逐渐解体,这个变化一定全部归因于社会经济变革吗?用单一的经济因素来分析难免牵强,以上问题是诸多因素的合力促成的,其中重要关节是列国的区域开发和地缘政治的拓展。考古发现显示,中华文明的起源决非纯粹是由中原向四周輻射的结果,相反四周也不断地为中原的发展提供活力。两者反复互动,取长补短。西周“封建”各诸侯国,它们实际是包含着宗族血缘与区域地缘二元因素的混合体。各诸侯国之内,都有不同部族的土著方邦居住,三晋地区则是长期与狄戎诸族交错杂处。西周以亲缘化解与融合地缘的政策非常成功。在每个以大国为中心的区域内,接触-冲突-交流-适应-整合的过程走了一圈又一圈,到战国时期,以大国为核心,若干区域地缘政治的特色已十分明显。此外,长期的兼并战争与各诸侯邦国内部的各种权力斗争,都起着助燃爆破的作用。
其实,西周建立初,邦国之内、邦国之间都存在不少的空隙地带。由国君直接管辖的郡县,其中不少便首先是在邦国空隙地带或邦国与邦国交界的空隙地带设置的。这就是区域人口与地缘经济发展的标志。郡县与原来的封邑不同,官员都是由国君直接任命而非世袭。尤其到了战国时期,“已经逐渐抽去了世袭贵族一层,剩下的只是君主与被统治者两橛,没有中间许多阶层的逐级分权”。②“大一统”就是地方行政系统制度创新的推广和全面实施。秦的大一统建筑在诸国各自区域统一的基础之上,这没有疑问。③
对春秋战国时期“社会转型”进行历史解释,即是分析从封邦建国体制走向中央集权体制这一历史转变过程,如果仅是从经济层面寻找原因,即是单一的经济决定论,难以令人信服。而实际上铁制农具与牛耕技术普及都比较晚。同样,单纯用经济因素来分析秦为何统一也牵强。由经济领域的变化带来的各阶层人的身份、地位的变化,贫富分化的加剧,社会角逐的激烈等,反过来成为了一種社会变革的推动力量,百家争鸣也为新时代的转型提供了思想资源。进一步概括而言,西周时期已经具备国家机器与机构,但是这一时期是将地缘关系与血缘关系加以糅合的国家形态。基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辩证运动,春秋战国是一个动荡时期,如各国的变法改革愈来愈多地打破了血缘关系,而县制的建立愈来愈强化了地缘的关系与黏合。
恩格斯对于国家起源的论断是基于“家庭”这一血缘概念在“私有制”这一生产力发展的过程逐渐被打破,由国家这一地缘因素与特性彰显的形态所取代的过程。因此,在运用唯物史观解释这一时段国家形态变化的时候,恩格斯的论断是有道理的,但是如果从国家产生这一问题本身看,则需要重新梳理。我们不仅要关注家庭与私有制对国家起源的论述,还要关注马恩在其他论著中的一些相关论述。不然会陷入理论与现象的悖论中。这也警示我们对于唯物史观要有全面、灵活的理解。
同理,对秦国何以能完成统一等问题的追索,也要关切统一性与矛盾性。历史发展的解释需要更多的是合力论,并不是唯生产力而论。即便是同一生产力,也可以适应不同的上层建筑,而同一生产关系可以容纳多层次的生产力。15至16世纪英法确立的君主专制政体也允许甚至鼓励资本主义的发展。以工业化为根本推动所引发的现代化运动、现代社会具有的多样化特性,以及当下中国改革开放的发展,也显示了同一社会政治制度下,不同生产力完全可以相存并举。
运用唯物史观观察和分析历史问题,是中学历史课程的核心能力。马恩对人类社会生产是如何产生其他种种社会关系与社会矛盾的经典论断,构成了当下进行历史教学的基本认知路径与原理。历史发展与变化是异常丰富和波云诡谲的,历史过程的矛盾性是多方面、多层次的,唯物史观作为我们研究历史的行动指南,更多地指向为具有统摄性的思想与方法,不可以用作公式来套用与剪裁历史事实。教师既要准确地把握唯物史观,用以观察历史发展的各种关系和基本矛盾,又要充分意识到历史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历史教学不要求教师讲授马克思主义的经典理论,而是要求教师将历史唯物主义贯穿于整个教学过程之中,落实到历史解释。历史解释也不是理论化的说明,必须建立在坚实的史实基础之上。有史实根据的解释才能被学生接受。教条化的解释只能培养僵化的思维。马克思主义以实事求是为基本原则,唯物史观的合理性也在于实事求是。在历史教学中,运用唯物史观千万不能忘记实事求是。
【作者简介】张子辉,中学高级教师,上海市松江区立达中学历史教师。
【责任编辑:王雅贞】
中图分类号 G63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0457-6241(2018)07-0033-04
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与国家的起源》中指出:“以血族团体为基础的旧社会,由于新形成的社会各阶级的冲突而被炸毁;组成为国家的新社会取而代之,而国家的基层单位已经不是血族团体,而是地区团体了。”①也就是说,恩格斯认为,国家是在氏族制度瓦解的基础上产生的,但它不是对氏族组织的简单继承,而与氏族组织有着根本的区别。关于国家组织的特征,恩格斯进行了三个层次的区分与定位:一是国家按地域划分它的国民,按居住地来组织国民,氏族组织则是以血缘关系组成居民组织;二是公共权力是国家产生的另一个标志,国家以公共权力强制被统治阶级服从,即以武装的人及其物质的附属物,如监狱和各种设施为后盾,这是氏族社会所没有的;三是为了维持这种公共权力,需要公民缴纳费用——捐税,甚至发行公债。恩格斯的这些论断,是我们理解从夏商王朝到周王朝、从周王朝到秦帝国,这一早期国家形态演进的理论原点。但是,按照这一认知,笔者解释中国早期的国家形态,尤其是西周“封建亲戚,以藩屏周”这一特性时,难免会有一种困惑:怎么解释夏商西周的国家形态呢?如何理解东周列国到秦统一的国家组织结构的变化呢?
结合恩格斯关于国家起源的论述,判定夏朝建立进入国家形态的突出标志是“家天下”。夏本来也是部落组织,禹传位给儿子是以“家天下”的方式垄断了公共权力。但是,夏朝的生产力还处于石器时代,商朝虽然进入青铜时代,生产工具仍然以石器、木器为主,考古很少发现青铜工具。考古资料显示,在春秋早期铁器还较少使用,中晚期逐渐增多,进入战国后,尤其是战国中期,铁农具的使用已经较为普遍了。马克思说:“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①恩格斯后来又进一步地阐发了马克思的这段经典论断:“根据唯物主义观点,历史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结蒂是直接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②“我们视为社会历史的决定性基础的经济关系……也决定着阶级的划分,决定着统治和从属的关系,决定着国家、政治、法律等等。此外,包括在经济关系中的还有这些关系赖以发展的地理基础和事实上由过去沿袭下来的先前各经济发展阶段的残余,当然还有围绕着这一社会形式的外部环境。”③
结合马恩的上述观点及恩格斯关于国家起源的论述,夏、商、西周虽然产生了公共权力,但是三代的生产力水平还不足以彻底瓦解血缘部族组织。商和西周国家形态的发展表现为以“家天下”为特征的中央权力不断强化,这是社会存在强化了社会意识,一个强大部族统治了周边弱小的部族,部族中的贵族沿袭先前的传统,世代居统治地位,决定了阶级的划分。中国早期国家即使到西周仍然没有按照地域建立地方组织,血缘家族仍旧是国家的基础。西周分封制规定,各地诸侯要按时向周天子进贡,这可以视为早期国家收取的“捐税”。到春秋战国时期生产力的发展突飞猛进,在生产关系层面冲击和突破了原来的社会组织和经济制度。农业生产力的大幅提升,私田、荒地不断开垦,导致井田制度发生危机。井田制下的公田荒芜,统治者想出赋税征收的新办法,新办法的推行,又加速了井田制的瓦解,也促使社会组织、尤其是农村里的基层组织“村社”发生了变化,出现了大批的自耕小农与地主。同时,农业的发展也带来了手工业、商业的活跃。整个社会呈现出一种追逐利益、实力竞争的局面。原先以部族组织为基础的国家军队,还不是以募兵制建立的常备军。在争霸战争与兼并战争中,不仅加速了旧贵族阶级的淘汰和新职官阶层的崛起,而且瓦解了部族组织。各国出于富国强兵的动机,发展职官制度;实行征兵制,推行军功奖励制度,这是推动新旧制度更替最重要的两个轮子。国家制度的更新通过一系列变法逐步成为现实。比如商鞅变法中最值得注意的三项:其一,新的职官实行任命制和俸禄制,既摆脱了血缘宗法制的直接干预,也掐断了与地方政治经济的直接相关性,成为中央权力系统的工具。与此同时,对世卿世禄制也实行以“军功”论取舍,作为一种过渡,直到最后自行消亡。其二,实行郡县制,国家以地域组织取代原来的血缘部族组织,完善了国家形态。其三,固定国家征税标准,向全民征粮、征税、征发徭役。恩格斯所论的国家三个特征到战国时期完全对应成为事实,即中国早期国家向成熟国家的过度,在战国时期才完全实现。
用唯物史观解释三代到春秋战国的变化,生产力水平是根本因素。在相对落后的农业生产力水平上,夏、商两代都没能打破血缘部族组织。西周分封的诸侯国改变了部族的上层。但是血缘组织的特征仍然存留下来。直到铁制农具与犁耕技术的出现,才打乱了原先的国际格局、政治体制和社会关系。以宗法血缘关系构筑起来的社会等级秩序遂难以维系,社会失衡与关系失序也就成为了应然。思想意识的巨变随之而来,诸子百家为重建社会秩序提出了各不相同的救世方案。落后的生产力水平,旧的经济关系决定了早期国家形态的特征。国家形态走向成熟也必然有其经济基础。
恩格斯说:“政治、法律、哲学、宗教、文学、艺术等的发展是以经济发展为基础的。但是,它们又都互相影响并对经济基础发生影响。并不是只有经济状况才是原因,才是积极的,而其余一切都不过是消极的结果。”①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虽然永远存在于一切社会经济形态中,但他们的性质和作用在各个时代却各不相同。二者都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之下,体现特定的历史发展规律,各自呈现特殊的历史色彩,形成具有不同历史内容的对立统一体,并且随着彼此间矛盾的推移而发生不同的转变。西周推行宗法分封时,生产力水平并没有多大的发展,周王实际上是以国家力量强行将亲戚功臣分封到各地建立新的诸侯国,而诸侯国还是以血缘宗法为纽带,这对历史发展是消极还是积极的呢?应该说积极作用更大一些。因为新建立的诸侯国不仅加强了与中央政府的关系,还统领了所在地域的较小部族,相对商朝来说是进了一步。这一变化不是经济状况决定的。那么,进入东周时期周王“共主”地位的丧失、地方分权体制逐渐解体,这个变化一定全部归因于社会经济变革吗?用单一的经济因素来分析难免牵强,以上问题是诸多因素的合力促成的,其中重要关节是列国的区域开发和地缘政治的拓展。考古发现显示,中华文明的起源决非纯粹是由中原向四周輻射的结果,相反四周也不断地为中原的发展提供活力。两者反复互动,取长补短。西周“封建”各诸侯国,它们实际是包含着宗族血缘与区域地缘二元因素的混合体。各诸侯国之内,都有不同部族的土著方邦居住,三晋地区则是长期与狄戎诸族交错杂处。西周以亲缘化解与融合地缘的政策非常成功。在每个以大国为中心的区域内,接触-冲突-交流-适应-整合的过程走了一圈又一圈,到战国时期,以大国为核心,若干区域地缘政治的特色已十分明显。此外,长期的兼并战争与各诸侯邦国内部的各种权力斗争,都起着助燃爆破的作用。
其实,西周建立初,邦国之内、邦国之间都存在不少的空隙地带。由国君直接管辖的郡县,其中不少便首先是在邦国空隙地带或邦国与邦国交界的空隙地带设置的。这就是区域人口与地缘经济发展的标志。郡县与原来的封邑不同,官员都是由国君直接任命而非世袭。尤其到了战国时期,“已经逐渐抽去了世袭贵族一层,剩下的只是君主与被统治者两橛,没有中间许多阶层的逐级分权”。②“大一统”就是地方行政系统制度创新的推广和全面实施。秦的大一统建筑在诸国各自区域统一的基础之上,这没有疑问。③
对春秋战国时期“社会转型”进行历史解释,即是分析从封邦建国体制走向中央集权体制这一历史转变过程,如果仅是从经济层面寻找原因,即是单一的经济决定论,难以令人信服。而实际上铁制农具与牛耕技术普及都比较晚。同样,单纯用经济因素来分析秦为何统一也牵强。由经济领域的变化带来的各阶层人的身份、地位的变化,贫富分化的加剧,社会角逐的激烈等,反过来成为了一種社会变革的推动力量,百家争鸣也为新时代的转型提供了思想资源。进一步概括而言,西周时期已经具备国家机器与机构,但是这一时期是将地缘关系与血缘关系加以糅合的国家形态。基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辩证运动,春秋战国是一个动荡时期,如各国的变法改革愈来愈多地打破了血缘关系,而县制的建立愈来愈强化了地缘的关系与黏合。
恩格斯对于国家起源的论断是基于“家庭”这一血缘概念在“私有制”这一生产力发展的过程逐渐被打破,由国家这一地缘因素与特性彰显的形态所取代的过程。因此,在运用唯物史观解释这一时段国家形态变化的时候,恩格斯的论断是有道理的,但是如果从国家产生这一问题本身看,则需要重新梳理。我们不仅要关注家庭与私有制对国家起源的论述,还要关注马恩在其他论著中的一些相关论述。不然会陷入理论与现象的悖论中。这也警示我们对于唯物史观要有全面、灵活的理解。
同理,对秦国何以能完成统一等问题的追索,也要关切统一性与矛盾性。历史发展的解释需要更多的是合力论,并不是唯生产力而论。即便是同一生产力,也可以适应不同的上层建筑,而同一生产关系可以容纳多层次的生产力。15至16世纪英法确立的君主专制政体也允许甚至鼓励资本主义的发展。以工业化为根本推动所引发的现代化运动、现代社会具有的多样化特性,以及当下中国改革开放的发展,也显示了同一社会政治制度下,不同生产力完全可以相存并举。
运用唯物史观观察和分析历史问题,是中学历史课程的核心能力。马恩对人类社会生产是如何产生其他种种社会关系与社会矛盾的经典论断,构成了当下进行历史教学的基本认知路径与原理。历史发展与变化是异常丰富和波云诡谲的,历史过程的矛盾性是多方面、多层次的,唯物史观作为我们研究历史的行动指南,更多地指向为具有统摄性的思想与方法,不可以用作公式来套用与剪裁历史事实。教师既要准确地把握唯物史观,用以观察历史发展的各种关系和基本矛盾,又要充分意识到历史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历史教学不要求教师讲授马克思主义的经典理论,而是要求教师将历史唯物主义贯穿于整个教学过程之中,落实到历史解释。历史解释也不是理论化的说明,必须建立在坚实的史实基础之上。有史实根据的解释才能被学生接受。教条化的解释只能培养僵化的思维。马克思主义以实事求是为基本原则,唯物史观的合理性也在于实事求是。在历史教学中,运用唯物史观千万不能忘记实事求是。
【作者简介】张子辉,中学高级教师,上海市松江区立达中学历史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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