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军权三分制研究
唐代,兵部是全国最高军事行政机构,至宋代,兵部大权旁落,军权转归枢密院,枢密院成为中央最高军事指挥机构。宋太祖鉴于五代枢密使权力过大,压倒相权,严重威胁皇权之教训,对枢密院进行分割,将其直接统兵权划给三衙(殿前司、侍卫亲军马军司、侍卫亲军步军司),三衙崛起,升为中央最高统兵机构。枢密院掌兵籍、虎符,有发兵之权,而不统兵;三衙有握兵之权,而不能发兵。两者互相牵制。枢密院、三衙侵夺了兵部大部之权,但兵部仍作为中央军事机构留存,权力减弱了,并非没有一点军权,它还掌握厢军、民兵、部分后勤保障等军政事务。从而形成了宋代军权一分为三的局面。这是由于宋太祖、太宗汲取唐、五代兵祸连结、割据混战的教训,对军制进行的大刀阔斧的改革,建立起枢密院——三衙——兵部新体制;亦是宋代“事为之防,曲为之制”的祖宗家法,在控制軍队方面的具体实施。从而导致唐代兵部统兵体制,历五代,演变为宋代的军权三分制。
(摘编自《清华大学学报》2017年第4期,作者:龚延明)
(摘编自《清华大学学报》2017年第4期,作者:龚延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