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中国的价值维度

    周晓阳+李文娟

    【摘 要】从价值维度探讨法治中国,有助于揭示法治中国的核心价值、价值原则、价值取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法治中国的灵魂,民主法治是法治中国的价值原则,公平正义是法治中国的价值取向。

    【关键词】法治中国;核心价值观;价值原则;价值取向

    【中图分类号】D66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0475(2017)01-0075-03

    在哲学视野下,主体的认识和实践活动有两种取向,即真理与价值。从真理取向看,要求主体的思想与实践符合客观规律,即合规律性;从价值取向看,要求主体的思想与实践符合主体的根本利益,即合目的性。法治中国既符合中国社会的发展规律,又符合最广大人民的利益,做到合规律性和合目的性的有机统一。从价值维度来考察法治中国,可以看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法治中国的灵魂,民主法治是法治中国的根本价值原则,公平正义是法治中国的根本价值取向。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法治中国的灵魂

    所谓价值,是指客体属性满足主体需要的关系,凡是符合主体需要的事物、思想和行为,就是有价值的;凡是不符合主体需要的事物、思想和行为,就是没有价值的。所谓主体需要,是指主体的根本利益,主体利益是评价客体价值大小的根本标准。马克思明确指出,客体一旦离开主体利益,就毫无价值可言;思想一旦离开利益,就一定会使自己出丑。[1](P.103)因此,必须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评价客体价值的根本标准。所谓价值观,是人们关于价值评价的根本观点。不同的立场,有不同的价值观。资产阶级学者站在剥削阶级立场上,把极少数人的根本利益作为价值评价标准,而马克思主义者则站在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立场上,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价值评价标准。在建设法治中国的过程中,必须始终坚持社会主义价值观。价值观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一个多层次的思想体系,其中占主导地位是核心价值观。所谓核心价值观是一个社会占主导地位的价值观,它集中反映了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是该社会价值体系的核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集中体现了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高度概括和精确提炼。习近平指出:“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表明,对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来说,最持久、最深层的力量是全社会共同认可的核心价值观”。 [2](P.189)在建设法治中国的过程中,必须坚持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核心价值观。我们应当从国家、社会、公民三个层面思考法治中国的价值要求,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魂聚力,为法治中国建设提供强大精神动力。[2](P.190)

    首先,必须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法治中国的道德基础。法律以道德为基础,离开道德基础的法律必定是恶法,而不是良法。建设法治中国,必须以社会主义道德为基础,离开了社会主义道德基础,社会主义法治就不能得到实现。社会主义道德体系的内核是核心价值观,只有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基础,才能实现良法善治,建设法治中国。一方面,在法律制定过程中,必须以社会主义核心观为基础。制定完善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建设法治中国的基础工程,而在制定和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过程中,必须始终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道德基础,使各种法律规范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服务,为营造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社会氛围服务,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为培育社会主义合格公民服务。另一方面,在法制实施过程中,也必须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主义法治全过程。在执法中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做到执法为民;在司法中,要推进司法公正,在维护司法机关独立依法办案的同时,关心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的法律訴求,实施法律援助,及时纠正冤假错案,体现人文关怀和法律正义。总之,必须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道德基础,努力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

    其次,必须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法治中国的精神动力。人类的一切活动都是在一定的精神力量推动下进行的。如果说,物质生产力是推动社会历史的根本动力;那么,精神生产力则是推动历史前进的重要力量。法治中国是“中国梦”的重要组成部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建设法治中国,不仅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努力发展物质生产力,增强国家的硬实力,而且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努力发展文化生产力,增强国家的软实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的内核和灵魂,是国家文化软实力的主体部分,必须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才能凝聚中国精神,为建设法治中国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法治中国的强大精神动力,必须做到以下几点:一是要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在全社会深入持久地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宣传教育,高扬主旋律,唱响正气歌,不断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二是要把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继承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以马克思主义为思想武装,批判地吸收中国传统文化的精华,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爱国主义精神既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精华,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必须加强爱国主义精神教育,使每个公民成为爱国主义精神的践行者。只有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才能彰显法治文化的民族性,调动全体人民建设法治中国的文化自觉与文化自信。三是要把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与学习借鉴外国优秀法治文明成果相结合。法治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之一,必须培养法治精神,增强全体人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同时,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批判地吸收和借鉴国外一切优秀法治文明成果,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明服务。但要有选择性地学习借鉴,绝对不能照搬照抄。

    最后,必须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法治中国的价值导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仅为法治中国提供了道德基础、精神动力,而且为法治中国提供了价值导向。从国家层面看,我们的目标是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现代化国家。必须围绕这一目标开展法治中国建设,使社会主义法治服务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为“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提供法治保障。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努力建设法治经济,推进市场经济法治化;必须把民主政治建设与法治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与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必须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必须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建设和谐社会;必须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建设美丽中国推动生态文明法治化。从社会层面看,我们的目标是建设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社会环境。必须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于法治社会建设全过程,坚持“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把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作为根本的价值诉求,努力营造平等公正的社会环境,推进司法公正,在司法活动中体现人文关怀,保障诉讼原告与被告双方的合法权益,杜绝和纠正一切冤假错案;必须以法治为价值原则,切实保障人权,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树立宪法和法律至上的理念,营造人人崇尚宪法和法律,人人遵法守法的社会氛围,构建法治社会。从公民个人的层面看,我们的目标是培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公民。在法治中国建设过程中,必须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加强全体公民的思想政治教育,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必须把爱国主义教育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核心内容,培育公民的民族意识和爱国情感;必须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加强公民的职业道德教育,使公民成为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必须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加强公民的诚信教育,推动诚信建设,提倡公民的诚信意识,推动经济信用、政治诚信、司法诚信,提高司法机关的公信力;必须加强公民的和谐思想教育,改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使每一个公民成为友善主体,形成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友善相处的良好风尚。只有这样,才能为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道德环境。

    二、民主法治是法治中国的根本价值原则

    从价值论的视角看,建设法治中国,关键在于确立正确的价值原则。如果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法治中国建设的基础和灵魂,那么价值原则就是法治中国建设的道德准则和关键。核心价值观与价值原则是辩证统一的。一方面,核心价值观是价值原则的基础;另一方面,价值原则是核心价值观的集中体现。因此,在建设法治中国的过程中,必须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牢固树立民主法治的价值原则。

    民主和法治是辩证统一的。民主是法治的基础,法治是民主的保障。在建设法治中国的过程中,必须坚持民主与法治这两项基本的价值原则。首先,要发展人民民主,为法治中国奠定坚实的政治基础。习近平明确指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2](P.163)纵观人类历史,民主已成为人类普遍追求的基本价值,发展民主政治已成为世界潮流。民主的原意是多数人的统治,民主作为一种政治制度是由近代资产阶级确立起的,但资本主义民主是少数人的民主,是虚伪的民主或形式上的民主;社会主义民主是建立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上的新型民主,是绝大多数人的民主,是真正的民主,是内容与形式相统一的民主。民主作为一种价值观点,带有普适性,它已得到世界各国人民的普遍认同。马克思主义历来十分重视民主的价值。马克思指出:“民主是什么呢?它必须具备一定的意义,否则,它就不能存在。”[3](P.304)《共产党宣言》强调:“工人革命的第一步就是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争得民主。”[4](P.48)民主是人类政治制度发展的必然趋势,“民主是政府进化的最终表现。”[5](P.342)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是历史的必然,人民民主代替资产阶级民主也是历史的必然。

    法治中国必须以人民民主为基础,实行人民当家作主,使人民成为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主体。坚持人民民主的价值原则,是“以人为本”核心理念的根本要求。必须坚持人民民主的价值原则,真正做到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法治中国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模式,其目的是维护和发展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如果不坚持人民民主的价值原则,就违背了法治中国的宗旨,丢掉了法治国家的社会主义性质。因此,坚持人民民主的价值原则,是关系到法治中国的性质和方向的关键问题。民主作为一种普遍性价值原则,也具有阶级性和特殊性,社会主义民主与资本主义民主是根本对立的,绝对不能以资本主义民主价值观来指导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必须用马克思主义民主价值观来指导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使社会主义民主真正成为绝大多数人的民主,切实做到人民当家作主。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过程中,必须从中国具体国情出发,在党的领导下,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民主价值的民族性、时代性和先进性。在建设法治中国过程中,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发展人民民主,为全面依法治国奠定坚实的政治基础。

    其次,要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彰显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从价值论的视角看,法治是对人治的批判与超越,是有历史进步性和现实普遍性。从历史看,人治是一种古老的治国理念,它必然导致专制、独裁,压抑了人民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背离了民主、自由、人权等价值理念。用法治代替人治,是重大的历史进步,对于反宗教神学、反封建专制、反个人独裁等都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从现实看,法治是世界上最进步的治国理念,具有普遍的适用价值。在当代,法治已成为一种世界潮流,越来越得到世界各国人民的普遍认同。法治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核心理念;离开了法治,就无法呈现国家治理现代化。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过程中,必须始终坚持法治原则,实行国家治理法治化。在建设法治中国的过程中,要坚持“法治”这一价值原则,必须做到以下几点:一是要树立宪法法律至上的核心理念,维护宪法法律的权威;二是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任何特权,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在宪法范围内活动;三是坚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使法治价值体现于法治中国建设的全过程;四是坚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案,努力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在共产党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全体人民都要做到学法、守法、遵法、用法;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学法、守法、遵法、用法的模范,这是坚持法治原则、建设法治中国的关键所在。习近平强调,各级领导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对全面依法治国具有重要的意义。[2](P.98)全国各族人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树立“法治”理念,为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做贡献。

    三、公平正义是法治中国的根本价值取向

    价值取向是指主体活动的价值目标和实现路径,它是核心价值观的具体体现,也是贯彻价值原则的落脚点和归宿。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根本价值取向就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特别是司法公正。公平正义是人类普遍的价值诉求,在剥削阶级占领统治地位的社会中,由于存在人剥削人、人压迫人的社会制度,难以实现真正的公平正义。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消除了人剥削人、人压迫人的制度根源,从根本上保证了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从本质上要求公平正义。因此,建设法治中国,必须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公平正义来进行。只有坚持公平正义的价值取向,才能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符合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2](P.94)

    坚持公平正义的根本价值取向,是由法治中国的性质、宗旨和目标决定的。首先,法治中国的性质决定我们必须树立公平正义的价值取向。法治中国属于社会主义性质,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法治为人民、法治依靠民、法治造福人民、法治保护人民。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评判公平的根本标准,必须通过法治来保护人民权益、伸张正义、实现公平正义。其次,法治中国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决定我们必须树立公平正义的根本价值取向。我们是共产党执政的国家,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共产党的宗旨,也是社会主义国家的宗旨。在建设法治中国的过程中,必须始终坚持这一根本宗旨不动摇。党和国家的宗旨要求我们树立公平正义的根本价值取向。因为只有实现公平正义,才符合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才能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才能使社会主义法治造福于人民群众。最后,法治中国的价值目标决定我们必须树立公平正义的根本价值取向。公平正义是法治中国的价值目标。建设法治中国,就是为了消除社会不平等、不公平的现象,实现社会公正特别是司法公正。坚持公平正义的根本价值取向,有助于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推进司法公正,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坚持公平正义的根本价值取向,要求我们在建设法治中国的过程中,十分重视司法公正。推进司法公正,可以促进和体现社会公平正义。司法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只有做到司法公正,才能推进社会公平公正。如果出现司法不公正,必然破坏社会公正。因此,在法治中国建设中必然努力推进司法公正。坚持公平正义的根本价值取向,推进公正司法,必须做到以下几点:一是要正确认识司法公正的重要性,增强公正司法的自觉性。法治中国的生命力在于司法公正,如果司法不公,必然损害法治中国的公信力。法律的基本功能是化解矛盾,维护公平主义,如果司法不公、人心不服,司法的基本功能就难以实现。因此,必须努力推进司法公正,使每一个案件的审判得到人民群众的肯定,增强司法公信力。[2](P.94)二是要重点解决影响司法公正的深层次问题。目前我国存在许多司法不公的问题,造成这些问题的深层次原因主要是司法体制、司法机制不合理。必须改革旧的司法体制,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司法不公的问题。在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过程中,要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办案,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着力破除体制性、机制性障碍,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三是要坚持以人为本,努力改进司法人员的作风。在司法审判中,必须贯彻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做到司法为民,彰显人文关怀。必须在司法中贯彻群众路线,为广大群众提供司法服务,切实解决群众打官司难的问题,主动为困难群眾提供司法援助。四是要坚持“三公”原则以公开推进公正、树立公信。公开是防止腐败的最好药方,如果权力运行不公开,搞暗箱操作,必然导致腐败。实践证明,必须推进司法公开,才能增强司法机关的公信力。凡是涉及人民利益的案件,除了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之外,都要主动公开。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实现公开办案,防止暗箱操作,提高司法透明度,杜绝司法腐败的发生。总之,公平正义特别是司法公正是法治中国建设的根本价值取向。既要保障司法机关独立依法办案,又要督促司法人员依法公正办案,排除各种干扰,坚守公正司法的道德底线。[2](P.96)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三卷)[M].人民出版社,1975.

    [2]中共中央宣传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 [M].学习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6.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七卷)[M],人民出版社,1959.

    [4]马克思,恩格斯.共产党宣言[M].人民出版社,1997.

    [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四十八卷)[M].人民出版社, 2007.

    [责任编辑:褚永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