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补贴能否有效促进企业创新?
[摘 要] 文章以研发活动市场失灵为出发点,选取中国制造业行业上市企业2012-2017年的数据为样本,建立门槛模型,探究了政府补贴对微观企业创新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政府补贴对企业的创新产出具有正向促进作用,且政府补贴强度存在单一门槛,补贴强度过高超过这一门槛值时,补贴效率会显著下降。
[关键词] 政府补贴;创新产出;门槛效应
中图分类号:F812.45 文献标识码:A
★基金项目: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政府补贴能否有效促进企业创新?——基于门槛模型的实证研究(编号:KYCX19_1379)
★作者简介:张玉琴,1996年生,女,汉族,安徽省人,硕士在读,南京财经大学国贸学院,研究方向为产业经济。
创新是一个国家、地区和企业保持持续竞争优势的关键,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是我国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六大任务之一。企业作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如何更好地实现自身的创新发展,一直是学界关注和研究的热点问题。在技术创新领域,知识溢出以及技术溢出使得研发收益无法被私人完全占有,创新活动存在明显的外部性,研发活动出现“市场失灵”现象,此时就需要借助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来加以调控[1]。
通过政府财政补贴来激励企业创新成为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采取的通行做法,然而,关于补贴政策的有效性?学界目前并没有形成一致的结论。一些学者认为政府补贴对企业创新存在正面促进效应(Bongsuk Sung,2019),政府提供的创新补助不仅能够直接作为研发投入资金使用,降低企业的研发成本,而且还能通过向外释放企业的积极信号,使企业获得更多外部融资(郭玥等,2018),缓解企业研发资金不足的问题[2]。另一些学者则认为政府补贴对企业私人研发投资可能具有挤出替代效应(Yu et al,2016),长久的补贴还会使企业产生依赖心理,自主创新能力下降。毛其淋等(2015)研究发现,只有当政府补贴强度介于一个适度区间内时,才能充分发挥其对创新投入和产出的促进作用,而在区间之外,补贴的作用会降低甚至相反。因此,综合以往研究,政府补贴是否真正有效促进了企业创新?学界仍存在较大争议,补贴额度是不是越多越好?也有待进一步检验。
一、理论分析和研究假设
政府提供补贴可以分担企业研发成本,缓解企业面临的融资约束,从而激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但有研究认为,政府补贴的非市场性质,可能会扭曲创新资源配置,最终导致创新的低效(陈玲等,2016)。较小规模的政府补贴会减少企业创新压力和政府干预,有利于企业创新效率提升,而过多的政府补贴,则会明显增加企业创新压力并强化政府对企业创新活动的干预意愿,从而抑制企业创新效率的提高(刘子諝等,2019)[3]。此外,由于地方政府激励结构、政企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及不合理的补贴模式等因素,使得企业有机会向地方政府“寻租”来争取补贴,如果企业以较低的寻租成本获得了高额的政府补贴,意味着从中获得了超额利润,那么企业选择增加研发投入进而改善生产效率的方式来获取超额利润的动力就会大大减弱(邵敏,包群,2012),并且补贴强度越高时,企业为此产生的寻租成本会越高,对企业创新投入的挤出效应也就越大,因此政府补贴强度很可能存在一个适度区间,只有介于该区间内时,补贴才能充分发挥其激励作用(毛其淋,2015)。因此文章提出:
假说:政府补贴对企业创新的影响存在一定的门槛效应,补贴强度过高,补贴效率可能会下降。
二、计量模型
(一)变量选取与说明
1.被解释变量
文章用专利申请数来衡量企业的创新绩效,因为专利产出是对企业技术创新成果与产出的直接反映,能够真实反映出企业的整体技术创新水平,参考以往研究,文章对专利申请数加1取自然对数作为最终的被解释变量。
2.解释变量
同等数额的政府补贴可能会由于企业规模不同而产生不同的效果,因此本文用政府补贴额度与企业年末总资产的比值作为政府补贴变量,以消除公司规模的影响。
3.控制变量
参考以往研究,本文控制了企业的规模(SIZE)、成立年数(AGE)、负债情况(ALR)、盈利情况(ROA)、成长性(ORGR)、资本密集度(CI)、固定资产占比(FAR)、市场势力(MP)、股权集中度(FSR)。
(二)计量模型设定
为检验政府补贴对企业创新的影响效应是否会随着补贴强度的变化而产生结构突变,本文基于Hansen等(2002)对门限模型的研究结果,以政府补贴为门槛变量,构建门槛模型如下:
其中,i代表企业个体,t代表年份,I(·)为指示性函数,当括号内的条件成立时,I(·)取值为1,不成立时,I(·)取值为0,LNTP代表企業创新产出,政府补贴(SUBR)为门槛变量和核心解释变量,q为未知的门槛值,ui用于反映企业无法直接观测到的个体效应,xit为其他所有控制变量的集合,该模型是只存在单一门槛值时的情况,此外还可能存在多重门槛的情况,这里不再展示。
三、实证结果分析
在回归分析之前,首先要检验是否存在门槛以及存在门槛的个数,本文通过自举法(Bootstrap)重复抽取样本,得到相应的F值和p值,发现政府补贴作为门槛变量时,单一门槛下的F值为17.7,P值为0.0067,在1%的水平下显著,而双重门槛和三重门槛下均不显著,因此判断该变量存在单一门槛。
如表1,进一步回归得出,单一门槛值为1.8752,当政府补贴占总资产比值(SUBR)小于1.8752时,SUBR的系数估计值(表中即SUBR-1对应的系数值)为0.1522,在1%的水平下显著不为0,而当政府补贴占总资产比值(SUBR)高于1.8752时,SUBR的系数估计值(表中即SUBR-2对应的系数值)变为0.055,显著且小于0.1522,即政府补贴对企业创新产出的促进效应反而减弱,上述回归结果验证了本文假设,也表明,政府补贴对企业创新产出具有明显的正向促进作用,但只有在补贴不超过某一限额时,才能最大程度发挥它的促进作用,补贴强度过高时,补贴效率反而下降,可能的原因是,一方面,过多的政府补贴会使企业产生资金依赖心理,为寻求更高的资金回报,企业可能会将资金用于那些更容易实施、成本更低的创新项目,或者挪用于其他生产经营活动,从而进行研发创新的动力下降,另一方面,政府补贴过高时,更可能会诱发企业产生寻租行为,此时由于付出的寻租成本更高,这种非生产性支出的增加就会更多挤出企业的研发支出,从而进一步抑制企业创新产出的增加。
四、结语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的重要时期,提高企业创新水平对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和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研究结果发现,政府提供补贴确实能促进制造业企业创新产出,但补贴并不是越多越好,过高的补贴反而会降低补贴效率,据此,文章提出以下几点政策启示。第一,优化政府补贴方案,充分发挥补贴的激励效应。政府补贴不能仅仅局限于为企业提供直接的研发资金支持,而应该激励企业增加自身的研发投入,发挥企业在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同时应制定合理的研发资助方案,改善企业的外部融资环境,保证企业创新投入的的持久性和稳定性;第二,要立足于企业创新需求,设定合理的政府补贴额度范围,引入动态的补贴调整机制。政府应当完善补贴的分配和监督机制,克服补贴的非市场问题,在补贴之前应科学评估企业的资金状况和发展前景,从而决定是否补贴以及补贴多少,防止高强度补贴造成的补贴效率下降以及资源浪费,在补贴之后,政府应当对企业的绩效进行定期评估,及时审计、跟踪补贴的使用情况,并根据审核结果来决定是否增加还是减少补贴甚至是终止补贴。
参考文献:
[1]陈玲,杨文辉.政府研发补贴会促进企业创新吗?——来自中国上市公司的实证研究[J].科学学研究,2016,34(03):433-442.
[2]郭玥.政府创新补助的信号传递机制与企业创新[J].中国工业经济,2018(09):98-116.
[3]刘子諝,周江华,李纪珍.过犹不及:财政补贴对企业创新的多重作用机制分析[J].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2019,40(01):5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