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学意涵下公共舆论的多元话语分析
席明
[摘 要] 在新媒体语境的持续扩展下,公共舆论的话语权随之产生变化。各类开放性的媒体平台,已然成为社会舆论产生的主流,此种变化促使信息传播形势有所调整。针对公共舆论多元话语,结合社会学意涵加以分析,分别从实证主义、诠释主义以及后现代主义入手,以多个视角探究舆论话语的内涵。
[关键词] 社会学;公共舆论;话语;后现代主义
中图分类号:C912.63 文献标识码:A
近年来,自媒体数据大幅增长,部分常规的表达方式逐步被削弱,由此形成多元化的舆论话语,竞争程度逐渐加深。探析舆论话语本质及具备的实际价值,不同社会学理论对“多元话语”给出差异性的解释。
一、实证主义
基于社会学,对于公共舆论的多元话语探究,應当清楚公共舆论形成的对话属于“给定实在”或为“话语构建”。换言之,公共舆论的交流是基于“事实”还是“话语”。根据实证主义中的“给定实在论”,人们通过感知、意识及讨论的各类对象均为个人主观意识和话语系统以外,且不受主观意向影响的给定性实在。由此,公共舆论是根据客观存在的事物展开多方交流,为确保对客观存在开展对称讨论,需具备基本一致的解码及认知水平。基于此种理念,公共舆论是以“事实”为依据,载体是文本,属于表述“事实”的工具。在公共舆论平台上进行多方“撕扯”,得到“真相”,淘汰“事件”的“假象”。实证主义下,公共舆论应当为沉淀事实、凝结真相的平台,通过多元话语的交流,实现真知。
在实证主义下,“真相”的出现需基于“确定的前提”,简单而言,多元话语是以客观事实为基础,开展同水平的解码及释义,多元话语具备统一的评价标准与认知模式。在此种“确定”基础上,多元话语才可在相同的认识层面中进行讨论,达到对称互动的效果。若多元话语的主体之间,持有不同价值观念及标准,由此得到的“事实”并非客观存在的“给定实在”,而转变成“主观实在”。多元话语的交流也是在多种价值标准下的争辩,并不是“事实”的互动。由此可见,基于实证主义,公共舆论若想得到客观的结论,需以严苛的前提为基础。
在现实舆论中,此种“给定实在”属于理想化的推断。一方面,话语主体的统一性过于理想化。人们由于受教育程度及过往经历等方面的差异性,导致话语主体根本难以持有同样的评价观念及认知模式。因此,对于客观事实的阐释需在多元价值理念及认知模式下开展,导致完全的“给定实在”互动转变为围绕个体价值的互动。另一方面,新媒体的出现,为多元话语主体提供新的参与公共舆论的途径。主体持有不同的理念、目标及经历等,造成其在参与讨论期间带有个人主观意愿。因而导致多元主体对话并非纯粹探求“真相”的交流,融入多样的主观意识。综上所述,实证主义下,若要客观并精确地诠释多元话语,应当对大量的主观内容展开无差别界定,而这几乎是无法实现的[1]。
二、诠释主义
韦伯是诠释社会学的创立者,其指出社会现象是各成员利用有意识的行为构建而来,所以若想分析社会现象,需要将其深度分析个体行为,通过探究个体主观意愿和行为产生过程,理解当下的社会现象。该类社会学理念,突出主观意向的作用,对于研究多元话语意涵具有一定价值。在诠释社会学下,社会现象是由群众个人意向行动产生。另外,有学者认为,社会世界属于“意义世界”,而“意义”背后无客观实在。由此,基于诠释主义,对于公共事件的分析、解读及评价是话语主体的主观产物,是个体对于事件的主观理解,完全由人们的个人价值理念决定。此和上述的实证主义存在本质上差异,并不是客观存在的再现,而是“意义”的本质化。在诠释主义下,多元主体对于公共舆论的互动为“主观意向”的沟通,话语主体按照个人的实际经历及情绪等建立其“意义空间”,并和公共舆论平台上其他“意义空间”相互碰撞。所以,多元话语的争辩不是“给定实在”,而为“主观意识”交流。由此,公共舆论应当被称之为“意义空间”,属于多种价值理念及意义的集合,多元话语后无客观实在,仅为多元的价值理念和认知模式。诠释主义的社会学角度下,对于实证主义有所弥补,似乎更适应于现实的公共舆论现象。
主观意识来源于个体的到大脑,其复杂程度难以估计,若多元话语仅为主观意向的交流,未基于任何“给定实在”,则公共舆论无存在的价值。各话语主体完全基于自身的想象展开互动,与事件无实质性的关联,此种情况下,公共舆论的慎议功能怎样体现。再加上,针对话语主体的主观意识分析难以确保结果的科学性,结合诠释主义,研究人员对于主观意识的分析结构是否同样包含个人主观意识。每位研究人员的分析依据、评价标准、逻辑思维等方面均存在差异性,由此得到的研究结果也不尽相同。因而,从诠释主义的社会学理念层面而言,公共舆论的多元话语具备多边形及异质性。总体而言,忽视“意义空间”,单纯分析“给定实在”,或忽视“给定实在”而仅强调“意义空间”,都有所不足。因此,对于公共舆论的分析应当把握好二者之间的联系,深度探究更为全面的社会学理论内容[2]。
三、后现代主义
后现代理论的出现,为多元话语分析及参数提供更为适宜贴切的解释。相关学者认为,多元主体感知及讨论的各类对象,并不是“纯粹、自然、给定”的存在,而属于类似于“符号”的“实在”,是由各位话语主体运用的语言符号组建起来的。换言之,对于社会框架、实际事物的客观存在,以及话语主体个人感知的主观存在,均不属于一项给定的实在,而是在某种话语体系形势下,对话语主体所处的社会生活经历的一项文本构建,也可称之为“话语分析”。该种模式强调,单纯的“给定实在”以及话语主体个人的“主观意识”,均是基于特定的话语体系,不存在独立在意识之外的“给定实在”,也无游离在客观实际外的“主观意识”。换言之,话语分析模式实现二者的统一,将“话语”定义为公共舆论的本质,其是融合客观事物和主观意识而产生的符号化模式。简单来说,各项社会信息都为“语言的结合体”,在公共舆论世界中的互动是多元“话语文本”的交流、多元“修辞”的沟通以及多元“叙事结构”的对话。后现代主义对于多元话语的阐述似乎更具说服力。
首先,在此种社会学理念下,未过于强调“意义空间”与“客观实在”的任意一方,而对于多元话语研究中,舆论空间内的信息被定义为基于某种话语系统限制下,多元话语主体对于公共舆论事件开展符号及话语构建的结果。其并非如实证主义将舆论话语看作“客观事实”,实施直接性的分析便可得出结论。也并非像诠釋主义社会学仅分析多元话语主义的“主观意识”判断公共舆论事件。后现代主义理论是通过分析舆论话语产生的过程和其中包含的意义来阐释舆论事件。
其次,注重社会现象本身的多样性构成。从此种社会学理论层面角度分析,公共舆论产生的文本内容是各社会话语主体根据自身认知对客观实在社会情况的一种再现。按照差异化的价值理念,在同一公共舆论平台上会呈现出多种社会信息版本。从本质上而言,各个“话语文本”的背后均有对应价值标准给予支撑,无明确的对错界限。舆论世界中的“文本”及“话语”都是由各自层面、认知途径对“客观实在”加以描述,与社会的慎议功能极为贴合。换句话说,探究某一话语体系产生出来的话语“事实结果”为实际价值,因为公共舆论话语本身具有多元化,而正是由于其多样性,决定最终结果并非唯一。此种分析方式认同社会现象本身的多角度、多层次及多意义,可以说是实现社会现象全面、立体呈现的理论基础。
最后,后现代主义为构建“合意空间”奠定理论基石。认同多条思路下对于某一事件的差异化理解,此种社会学理论系统具有较高的包容性,对于社会舆论话语主体在多元化理念下逐渐认识到自身所属话语系统的约束性有所帮助。由此促使社会大众对于某种社会现象能够展开多角度分析,并逐步认同他人的话语系统,进而拓宽并丰富主体个人的话语范围。有利于调整个体对于某类社会现象的偏执心理,推动不同话语系统之间的相互交流、友好共存[3]。
四、结语
综上所述,对于舆论话语的本质分析,实证主义强调“给定实在”,诠释主义注重“主观意识”,二者均存在缺陷,与社会实际情况未能完全贴合。而后现代主义的社会学理论,关注舆论话语的多元化,综合“客观实在”和“主观意向”。
参考文献:
[1]周羽.疫情之下公共舆论环境变化与应对思考[J].中国广播电视学刊,2020(09):46-48.
[2]宋琳琳.社会学意涵下公共舆论的多元话语[J].青年记者,2020(06):24-25.
[3]蔡文慧.政治稳定视阈下网络话语表达研究[D].北京:中共中央党校,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