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视角下的腐败:构成要素、典型特征与形成路径

    张兵 洪燕

    关键词 腐败网络 构成要素 典型特征 形成路径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基于情景耕耘的招投标腐败网络形成机制与阻断治理研究”(编号:71701179),扬州大学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华盛顿协议》视阈下工科大学生职业道德教育的研究”(编号:YZUJX2017—20B)。

    作者简介:张兵,扬州大学建筑科学与工程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工程腐败;洪燕,扬州大学信息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工程腐败治理。

    中图分类号:D630.9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文献标识码:A ? ? ? ? ? ? ? ? ? ? ?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20.06.048

    腐败是利用公共权力谋取私利的行为[1],其本质是权力和金钱的变换,是权力的变质,公共权力的私有化[2]。腐败的社会属性决定了腐败活动不是一个人能完成的[3],他们通过建立长期稳定的钱权交易关系,从而形成利益共同体,最终形成固化的腐败网络[4]。

    腐败网络将位于不同社会层面的“利益相关者”连接起来,通过庇护关系、裙带关系等形成了既相互依赖又互相制约的“利益共同体”,腐败网络的存在使得腐败行为变得越来越复杂[5]。国际上,捷克政商两界的腐败网络扩展迅速,规模庞大、错综复杂的腐败网络为腐败提供了相对封闭、可靠、安全的捷径[6],俄罗斯腐败网络中的商业机构向网络成员输送金钱和物质利益,政府官员提供权力和决策支持,而执法机构则为腐败网络提供法律保护[7]。在我国,同样存在着大量腐败网络,这些腐败网络的结构复杂、脉络交织,个人腐败行为和集体性的网络化行为纠缠在一起[8]。

    腐败网络构成复杂、结构多样并伴有动态演化,虽然已有一些研究对腐败网络问题进行了探讨[9-10],但正如Lampe[11]所指出的“我们对腐败网络的构成和形成路径等知之甚少,有必要对这些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有鉴于此,本研究将着重分析腐败网络的构成、典型特征以及形成路径等内容。一、腐败网络的构成要素

    腐败网络,也称“裙带资本主义”,是指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形成的、以公共权力为纽带、以信任合作为基础、以谋取私利为目的、以团伙犯罪为特征的网状型腐败组织[12]。腐败网络是一种非正式网络,在社会生活中带有普遍性,具有组织化和程序化特点,腐败信息、金钱和权力等的交换都是通过其实现的[13]。

    Ferrali指出腐败网络由腐败行为人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构成,腐败行为主体既可以是群体和组织,也可以是个体,诸如政府官员与其他商业组织诸如供应商、购买者、竞争者、经销商等。他们之间关系的本质是利益关系,网络成员依靠人脉关系,从具体利益开始,形成了千丝万缕的社会联系和庇护关系,并且这些腐败关系与社会关系交织在一起,融入到社会关系系统中,紧密地与其他社会关系捆绑在一起,腐败网络通过竞争、服从和共同利益关系维持其超稳定结构[14]。

    腐败网络是以钱权交易为基础的腐败活动,而腐败行为主体加入腐败网络的目的是为了获得这些腐败资源和非法利益,如腐败网络中流动的利益、信息和好处等,因为腐败网络能够越过法律进行腐败资源交换。另外由于腐败网络的内部凝聚力和收敛性,这些腐败资源在腐败网络的作用下形成了网络壁垒,孤立并排斥外部人员的影响,保护了网络成员的非法活动和经济利益好处[15]。

    可以看出,正如Cheloukhine和King所指出的,腐败网络包含多种构成要素,特别是行为主体,关系活动以及资源三种要素,它们三者之间存在着内在联系[16],共同构成了腐败网络。腐败行为主体以各自拥有的腐败资源参与到腐败网络中,其资源的异质性程度将决定其能否顺利地实现将腐败资源转化为相应的腐败收益。腐败行为主体在关系活动过程中进行腐败资源互换和扩散,而关系活动使得腐败资源为腐败网络成员共享,三者具体关系如图1所示。

    

    图1:腐败网络构成要素

    (一)腐败行为主体:行为的对象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新旧制度交替产生了大量的“潜规则”,腐败行为人可以利用“潜规则”等手段,通过组织权力以合法的行为掩盖非法的腐败行为。腐败已不全是单个人的问题,群体性腐败愈演愈烈,腐败主体从个体有向集团化蔓延的趋势[17],致使个人腐败与组织腐败之间的界限并不十分清晰,难以将个体腐败与组织腐败严格区分开[18],因此腐败网络往往存在着个体腐败和组织腐败两种形式。另外根据涉及的组织不同可以将腐败网络划分為两种类型:同一组织内部腐败网络和跨组织腐败网络。

    同一组织内部腐败网络是指网络中的所有腐败行为人来自于同一个组织内部,该腐败网络在形式上表现为组织内部成员的合谋获取腐败利益,共同侵蚀着组织资源。安徽古井集团在改制过程中,形成了以公司董事长为核心包括10名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腐败网络,这导致了企业绝大多数中高层干部涉案,几乎“全军覆灭”[19]。

    跨组织腐败网络是多个组织间通过合作进行腐败利益交换而形成的网络,这些组织间关系既可以是纵向的上下级关系,也可以是横向的合谋关系。上级人员千方百计依靠权力为下属企业输送各种资源,下属组织成员则通过各种手段向上级行为人输送利益。上海“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中暴露的上海市静安区建设交通委员会与其下属的佳艺装饰工程公司形成了上下级腐败网络,静安区建设交通委员会将大量政府投资项目通过邀请招标、串通投标等形式发包给上海佳艺公司,上海佳艺公司则帮助主管部门支付了大量不合规和违法的费用[20]。

    (二)腐败关系活动:行为的纽带

    腐败网络植根于社会关系中,通过人际关系活动编织形成相对稳定的关系体系。腐败网络行为各方经过多次交易、反复试探和重复博弈,以人情往来、情感交流和互惠互利的关系活动等,通过“关系嵌入”的方式在长期的社会交往过程逐步建立起社会信任和身份认同[21]。并且由于腐败行为的功利性,腐败关系活动具有明确的指向性,腐败行为主体通过计算关系成本及关系收益决定关系的构建、维持以及结束。

    在行为主体选择方面,外部制度环境可以影响行为主体的行为动机以及决策偏好,因此行为主体通常会通过寻租特殊的关系来应对外部环境多带来的冲击,他们通过关系寻求的不是感情而是权力和地位[22]。因此只要目标主体持有他们所需要的权力和资源,不论级别高低,行为人就希望与之建立关系,这种过程又称为“关系运作”[23]。另外腐败关系是一个动态过程,有始也有终,关键在于腐败关系双方能否提供对方所满意的报酬[24]。当依赖的腐败关系的建立和维护需要耗费大量的资源时,关系产生的费用和风险可能大于潜在的好处和利益,这时行为人可能会有意识地削弱或终止他们的关系,以进行“关系规避(Guanxi Evasion)”[25]。

    (三)腐败网络资源:行为的基础

    腐败行为的目的则是利用职权或参与公共项目的机会获取腐败利益,因此将这些腐败利益人做腐败行为之源,是触发腐败的根源[26]。这些腐败利益包括:(1)经济利益,腐败人员为获得个人私利规避市场配置资源[27],这是腐败人员进行腐败行为的主要目的;(2)政治利益,腐败人员从事腐败行为达到政治上的目的;(3)心理利益,腐败人员从事腐败行为达到心理上、精神上的一种满足和愉悦[28]。为了实现这些腐败利益,腐败行为主体必须拥有相关的腐败资源,腐败资源是进行腐败行为的基础,没有腐败资源,腐败主体无法参与到腐败网络中。

    腐败网络包含多种资源,如权力资源、财政资源、人脉资源等,而腐败网络中的腐败行为主体能够对这些资源进行配置[29]。腐败网络的构建和发展就是以这些资源交互和利益共享为主要目的,网络成员在信任和合作的基础上,形成了“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腐败网络,并以参与各方的“身家性命”和“政治前途”为赌注。因此腐败网络已经不再是一般意义上的社会网络,大大超出了一般以家人、熟人和生人构成的社会关系,其本质是非法利益关系。通过与政府官员建立腐败网络,以实现金钱和非法利益。二、腐败网络的典型特征

    一定意义上,腐败网络是社会合法网络的延伸,该网络除了具有一般社会关系网络的特征外,还具有一些独特的特征,这些特征是区分腐败网络与一般社会关系网络的重要标志。

    (一)隐藏腐败行为

    腐败网络具有隐蔽性特征,腐败行为涉及政府官员、政府职员以及商业人士等,这些腐败行为通常发生在“在门背后”[30]。复杂的腐败交易要求众多行为人之间的相互协调和配合,在这些协调和配合过程中面临着一定的风险:一是外部安全风险,即腐败行为被发现和受到惩处的风险,二是内部安全风险,指腐败一方的机会主义行为对另一方带来的预期腐败收益不能兑现的风险。而腐败网络为腐败行为提供了隐秘的渠道,降低其行为的风险,并使得腐败犯罪行为变得越来越复杂和越来越隐蔽。

    在腐败网络中,腐败行为人相互之间组成了秘密社会,并呈现出非正式层级组织的结构特征,腐败行为人相互之间依靠非正式关系而不是正式的官方的等级权力来运作腐败网络,这些网络成员关系建立在秘密关系的基础上。腐败行为人以他们正式权力、职位和正式组织位置作为伪装来提供资源、机会和能量来作用于外部系统,依靠相应的权力作为工具或资源来支撑他的腐败行为,进行腐败犯罪活动[31]。在这种环境下,非法活动可以以正常关系为幌子,保护成员免受外部制裁。

    腐败网络能够对内部和外部保守他们的行动秘密,但对于政府及公众来说这些腐败网络是非法的和不可接受的,面临着权力部门的强力打压和控制,网络中的成员必须秘密行事才可能在这种“敌对”的环境中生存。为了提高生存,腐败网络成员之间的联系是稀疏的,并且整个网络是分散的系统,网络中各个不同部分拥有相对独立的功能和自治权利,因此即使某个部分暴露了也不会危及整个腐败网络。

    (二)拥有大量腐败资源

    腐败网络行为主体通过腐败资源流动与其他势力群体运作、发展和保持平衡,持续获得腐败资源,并通过众多网络节点获取腐败所需要的知识和秘密信息。根据网络资源要素分析本研究认为腐败网络资源包括腐败结构资源、腐败关系资源和腐败行为主体自身资源三种类型。

    腐败结构资源强调腐败网络的规模、行为主体的异质性以及网络结构特征等因素。腐败网络的规模影响着腐败网络的资源,一般来说腐败网络规模越大,行为主体的异质性越大,则腐败网络的结构资源越丰富。腐败网络的结构特征和结构位置也对腐败资源产生影响。在公共项目的腐败网络中,处于边缘位置的由于地位低下、权力小无法拥有政治经济和社会资源[32],拥有决策权的行为主体一般在网络中居于结构洞位置,网络中的关键中间人可以通过收取腐败关系的建桥费获取收益,因此在腐败网络的不同结构位置,其所拥有的腐败网络资源存在差异。

    腐败关系资源是指可以利用的存在于行为主体外部的资源,腐败关系资源建立在相互关系嵌入的基础上。腐败关系资源具有三个特点:一是腐败关系资源存在于两个以上的主体间的关系网络中;二是腐败关系资源一般与特定行为人联结在一起,具有不可让渡性;三是腐败关系资源具有历史依赖性。

    腐败行为主体自身资源主要是对腐败行为主体自身属性维度的分析,包括腐败行为主体的身份特征、资源禀赋和能力等。对于参与腐败的政府官员,腐败行为主体自身资源主要包括行为主体所在部门特征以及拥有的决策審批等权力大小,这些特征直接决定了行为主体的腐败资源大小。而腐败能力则是指在腐败过程中表现出的一组行为,包括腐败信息利用能力、腐败资源获取能力和腐败外部协调能力等,自身资源的大小决定了腐败行为主体在腐败网络中的能量大小和所处的网络结构。表1为腐败网络资源的分类情况。

    

    表1:腐败网络资源分类

    在腐败网络中,腐败主体自身资源是腐败行为人自身拥有的腐败资源,这些资源能够直接进行权钱交易和寻租。如在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中,政府工作人员可以利用拥有的信息优势和对招投标的决策权、影响权以及监督权和组织权等资源获利,非政府人员的节点资源包括自身拥有的公司资质等级、项目经历和经验以及具备的能力。腐败结构资源和关系资源是腐败行为人在特定腐败网络中发展和演化出来的腐败资源,这些腐败资源决定着腐败行为主体在腐败网络中的位置和影响力。因此腐败网络的构建和形成就是拥有异质资源的腐败行为主体通过网络实现资源互换和利益实现的通道和路径。三、腐败网络形成的路径选择

    腐败网络并不是凭空产生和一蹴而就的,而是发散的、自底向上,逐渐由个体向网络演化发展的,这种由个体到群体甚至整个组织不断扩散的腐败蔓延型态可称为“裂变式扩散”[33]。腐败行为是以双方交换为基础,但不仅仅局限在双方,随着“裂变式扩散”最终形成腐败主体之间的非法网络[34]。在腐败网络形成的过程中,伴有腐败行为各方在关系活动中实现腐败资源的流动,包括腐败行为各方之间的腐败关系的构建、形成和利用以及在此过程中产生的资源互动和利益實现等整个动态逻辑流程,腐败参与各方之间的联系从无到有、从疏到密,逐渐发展和形成为腐败网络,具体如图2所示。

    

    图2:腐败网络形成示意图

    根据社会网络的形成理论[35],腐败网络的形成路径主要存在两种:目标引导路径和偶得路径,前者的网络形成过程中涉及“实现或规划、协调或决定个体和集体的活动”的理性互动,而后者则是由于偶然性因素,人们走到了一起。

    (一)目标引导路径

    在以目标引导路径形成的腐败网络中,腐败行为人之间事先没有形成社会关系网络,由于腐败的需要,一些经纪人利用资源“寻租”以及权力掌握着通过权力“设租”或者“创租”,这种方式又称为“寻租性腐败”[36]。在这种情况下,部分腐败行为人发起、计划和协调着整个腐败网络的活动,并在腐败网络中居于核心位置。

    这些腐败行为人需要通过各种关系寻找腐败对象,主要包括两种形式:直接寻找腐败合作对象和通过中介途径构建腐败关系。在直接寻找腐败合作对象中,腐败行为人通过赠送特殊礼物、昂贵的宴请等拉近彼此关系,利用逢年过节、生病住院、婚丧嫁娶等礼尚往来投其所好,喜好收藏名画则送名画,爱好打麻将赌博则供上赌资等手段与腐败对象构建关系并进行腐败行为活动。

    而在中介途径构建腐败关系中,腐败行为人借助熟悉的中介组织或个人,通过家人关系、熟人关系甚至其他关系的中介作用与腐败对象建立联系并发展腐败关系,他们经过多方之间的相互搜索以建立关系建立。通常情况下,腐败网络的构建关系同时包含着两种形式,如在郭京毅案的腐败网络中,腐败行为人既存在着通过赠送礼物、赞助旅游和陪同娱乐等活动直接与腐败目标建立关系,也存在着通过同学关系、同事关系、朋友关系以及亲戚关系等中介建立腐败关系[37]。

    (二)偶得路径

    在以偶得路径形成的腐败网络中,腐败行为人之间事先存在社会关系,然后再发展形成腐败网络,即腐败行为人在未进行腐败活动之前就存在着血缘、业缘和地缘等关系。由于这些关系在腐败网络构建之前即已存在,腐败行为人相互之间的信任感已经建立,当进行腐败时,他们之间的信任很容易导致腐败资源互换,这样腐败行为就嵌入在既已存在的各种社会关系中。

    因此在已有社会关系网络基础上,腐败网络也就自然产生和形成了,并且不同类型的腐败关系在网络中的作用机制并不相同,不同类型的关系也影响着腐败关系的建立。腐败行为人倾向与家人和强关系建立腐败关系,而由于生人之间的交往是表面和短暂的,与生人腐败交易风险相对较高,腐败行为人一般不会与之建立腐败关系。

    整体而言,强关系更能够促进腐败行为和腐败网络发展,强关系为腐败提供了可信的途径,降低了腐败的不确定性,让腐败资源获取的途径更加持久和稳定,而弱关系为腐败提供了更加宽广的途径,强关系和弱关系的组合能够最大限度实现腐败收益和降低腐败风险。四、结论与启示

    腐败行为具有风险性,腐败网络一方面为这些行为提供了安全沟通渠道,降低了腐败风险,另一方面也为腐败提供了工具性网络,腐败行为主体通过腐败网络能够有效调动社会资源并为其获得稳定可靠的收益。腐败网络既是腐败行为的载体,也是一种对社会具有危害性的社会关系网络,这些网络是秘密组织,拥有各自的运行规并自成体系,与整个外部世界格格不入。在这种情形下,非法的腐败行为可以以正常的人际关系为幌子,保护腐败网络成员免受外部制裁。

    在腐败网络构成方面,腐败网络的构成主体多元,不同的腐败网络中包含了大量不同类型的主体,这些腐败行为人通过权力寻租获得腐败利益。另外腐败网络中行为人之间的关系具有多样化,既有获致性关系,也有先赋性关系,还有同事关系、委托关系、上下级关系以及家人关系等。不同腐败行为人在腐败中扮演者不同的角色,从事不同的腐败行为,这些既与腐败行为人的社会地位等自身特征有关,也与其在腐败网络中的参与程度及网络位置有关。

    在网络演化方面,腐败网络是在腐败行为人相互的社会关系互动过程中产生和发展的,在社会关系互动的作用下扩散和渗透的。在网络动态发展和演变过程中,腐败行为一方面受到的惩处措施不严厉而降低了腐败风险的预期,另一方面相邻的或周围的行为人进行腐败行为没有遭受到腐败打击,二者共同的示范作用导致腐败网络发展。

    因此,在打击腐败特别是这种腐败关系时,需要重点出击,降低腐败关系的预期和发展的可能性。

    虽然本研究对腐败网络的各个方面做了有益的探索,但这一领域还存在有待进一步探索和研究的问题,如腐败网络分析尚缺乏腐败行为的过程分析,现有腐败网络分析缺乏对腐败行为人的腐败行为发展过程研究,大量分析注重对腐败网络形成的结果分析,对腐败行为人发生腐败行为的原因分析较为笼统,并没有形成较为完整和完善的理论分析体系,另外虽然部分文献關注了从社会网络视角研究腐败网络,但对社会网络的发生机制以及腐败网络如何治理研究较少。

    参考文献:

    [1]Lambsdorff JG. The institutional economics of corruption and reform. Cambridge ?Books. 2007.

    [2]任亮宝,田芊,孙时进.进化心理学视角中的腐败行为及心理机制[J].心理学探新,2018,38(2).

    [3]廖康礼,欧阳小明.基层腐败网络的结构特性与纪监审协同治理的技术路径——基于社会网络分析视角[J].当代财经,2017(12):24-34.

    [4]张兵,乐云,陆云波,李永奎.资源视角下的腐败网络扩散机制:基于Agent的仿真[J].系统管理学报,2016(6):1091-1098.

    [5]Georgiev PK. Corruptive Networks in Southeast Europe: A Bulgarian Perspective. Journal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2010(2):9.

    [6]刘维靖.捷克权力掮客游走政商两界 组建腐败网络被称为"教父"[E].国际在线报道,2014.

    [7]Cheloukhine S, King J. Corruption networks as a sphere of investment activities in modern Russia. Communist and Post-Communist Studies. 2007,40(1):107-122.

    [8]《新京报》社论.冀文林身后的腐败权力网有多大[J].当代社科视野,2014(4):51.

    [9]Ferrali R. Corruption as organized crime: a game-theoretic approach,2014.

    [10]Jancsics D, J醰or I. Corrupt governmental networks. International Public Management Journal. 2012,15(1).

    [11]Lampe K. Human capital and social capital in criminal networks: introduction to the special issue on the 7th Blankensee Colloquium. Trends in Organized Crime. 2009,12(2):93-100.

    [12]唐利如.腐败网络:特征, 类型和机理——社会网络理论视角的腐败及其治理[J].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39(1):87-92.

    [13]Choi JW. Governance structure and administrative corruption in Japan: An organizational network approach. Public Administration Review,2007,67(5):930-942.

    [14]卫磊.社会资本的本土化与腐败网络[J].南京社会科学,2008(9):119-124.

    [15]Yorgos R, Dimitrios S. Corruption and Economic Nationalism,2008.

    [16]Hkansson H. Industrial technological development: a network approach: Croom Helm London,1987.

    [17]张景卫.论腐败行为的法律控制[J].法制博览,2015(3).

    [18]Pinto J, Leana CR, Pil FK. Corrupt organizations or organizations of corrupt individuals? Two types of organization-level corruption. Academy of Management Review,2008,33(3):685-709.

    [19]小华.反腐风暴中的古井集团[J].检察风云,2007(24):16-17.

    [20]吴陈,许晓青.俞正声谈上海大火:主管部门与企业成利益共同体[EB/OL].新华网,2011.

    [21]唐利如.社会资本、嵌入和腐败网络——新经济社会学视角的腐败问题研究[J] .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2):148-152.

    [22]高利芳,马露.基于民营企业发展视角的政治关联与腐败关系研究[J].财经理论研究,2016(4):1-8.

    [23]金振宇.“关系运作”与公权腐败研究[D].武汉工程大学,2015.

    [24]周赟,赵晖.集团腐败关系构建中对象选择的行为研究[J].理论月刊,2018(10):102-109.

    [25]Chen M. Asian management systems: Chinese, Japanese and Korean styles of business: Cengage Learning Emea,2004.

    [26]王天笑.公职人员腐败的利益冲突诱因及其演变过程探析[J].郑州轻工业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4):23-27.

    [27]刘细良,樊娟.基于公共资源配置的腐败形成机理分析[J].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24(4):128-132.

    [28]郭诏彬.提高腐败成本 构建反腐败利益制约机制[J].重庆行政:公共论坛,2004(3):31-32.

    [29]胡玮佳,韩丽荣,高瑜彬.高校腐败的特征、成因与内部监督制度的完善--基于纪检处罚公告的分析[J].当代经济管理,2016,38(2):26-30.

    [30]Wantchekon L, Serra D. New Advances in Experimental Research on Corruption; 2012.

    [31]Lauchs M, Keast R, Chamberlain D. Resilience of a corrupt police network: the

    first and second jokes in Queensland. Crime, law and social change. 2012,57(2):195-207.

    [32]庇护主义范式下的庇护式腐败研究[D].湖南大学,2016.

    [33]陈国权,毛益民.腐败裂变式扩散:一种社会交换分析[J].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3,43(2):5-13.

    [34]集体腐败的形成机理:基于结构、行为与认知的研究[D].浙江大学,2015.

    [35]Kilduff M, Tsai W. Social networks and organizations: Sage,2003.

    [36]王子燦.寻租性腐败发生机制与防治体系构建[J].经济研究导刊,2016(17):170- 171.

    [37]李健.政府俘获影响因素与形成机理的探索性研究——以郭京毅案为例[J].公共管理学报,2013(4):48-56+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