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方式积极求变,与时俱进育英才
隋淑红
当下,教师,特别是语文教师在教学方式上应该“积极求变”——即使不是把传统的“以教师为中心”转变为“以学生为中心”,也不能固守,因为社会的进步、变化,日新月异,势必要倒逼着教师的教育理念、教育方式与时俱进。正如《易经》所言:“穷则思变,变则通,通则久。”
教育方式的转变,最终是为了提高效率,培养能力。记得刚参加工作时,我常挂在嘴上的一句委屈是:“这届学生得‘笨死,我都教了好几遍……”殊不知,杜威在100多年前已经隔空回应了我的委屈,他说:“教之于学,犹如卖之于买,没有人把东西买走,不能说把东西卖掉了。同理,学生没有学会,老师也不能说自己教过了。“教学有个信息流的过程:就是从“教”到“学会”。信息必须经过两次转换,第一次转换是教师的“教”到学生的“学”;第二次转换是从学生接受信息的“学”到学生加工信息,变成“学会”,只有实现了信息的第二次轉换,学生才有可能“学会”。
学习的责任在学生,教师无法取代。教师的责任在于引导、维持、促进、甚至点燃学习。
这就涉及如何教,教什么?
今天的教师不能再仅仅满足于将知识传授给学生,因为,我们的知识再丰富也丰富不过网络;我们的学生再努力识记也识记不过计算机,社会的发展需要的不是书橱、计算机,而是有学习能力,有能灵活运用所学解决具体问题的牛人。
高科技可以在人力资源过剩的时代,研究出各种花式取代人力的办法,却至今没法改变大牟平停车一位难求的现状;记忆力好,过目不忘可以提高流水线的速度,却终究抵挡不住哪怕再不起眼的病毒……
许多解决国计民生的具体策略,还得靠人,靠教师教出来的拥有“逢山开路,遇河架桥”真本事的钟南山、李兰娟、张文宏们。
如果我们教师自己跟不上时代,不肯或不能积极转变,我们又如何奢求教出来的学生能在时代的潮头,做排山倒海,奔涌向前的后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