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路径探索

    关键词 社会协商 协商民主 路径探索 网络空间

    作者简介:马文杉,贵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

    中图分类号:D60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文献标识码:A ? ? ? ? ? ?? ? ? ? ?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20.06.115

    黨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文件中明确提出:将社会协商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协商相较于其他形态的协商民主,存在发展不够成熟、各方面机制体制不够完善等问题。因此,在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进程中,要对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发展路径进行积极探索,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发展提供新思路。在网络空间建设社会协商机制是人民参政的一种全新形式,旨在为广大人民开创一条交流思想、表达政治意愿的新途径,是党的群众路线以及民主集中制的创新实践。一、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基本内涵

    协商对话是社会交往过程长久存在的基本元素。1987年在中共十三大报告中正式提出并明确界定了“社会协商对话制度”的概念。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指出,“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体系,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的发展”,自此,社会协商成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自明确提出“社会协商”这一概念以来,众多学者开始对社会协商展开商讨和研究。目前,学界对社会协商的内涵、程序等方面已经进行了较为系统的研究,对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定义的展开存在多种角度。笔者认为,广义的社会协商,是指各个政治主体之间就涉及自身利益的问题进行广泛的协商、对话、讨论,来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最终达成共识。狭义的社会协商,由政府和相关公众进行平等的协商、对话,针对人民间重要问题及国家和地方的重大事务进行平等对话协商,并就最终的问题解决达成共识,以此来消除政府与公众团体之间对立局面的制度。本文从社会协商狭义的层面出发,分析社会协商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并探析其发展路径。二、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现实障碍

    (一)社会协商制度化、程序化存在不足

    开展社会协商、建立健全社会协商制度,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要求。但是目前社会协商在制度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社会协商的参与、过程与结果反馈三个主要方面。

    第一,社会协商的总体程序和协商过程中的各个环节缺少具体的法律、制度安排。人民参与协商无制可依,无章可循,极易导致协商流于形式,不利于社会协商效能的发挥。第二,社会协商过程中的议事规则缺失。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起完备的社会协商规则,社会协商过程中存在程序不规范、秩序混乱等问题,协商主体不能有效表达自己的观点和利益诉求,这就大大削减了社会协商应有的作用。第三,社会协商信息反馈机制的缺失。社会协商在实际运行中往往存在偏重于协商过程的现象,而对于协商结果的处理并没有作出相应的制度安排。

    (二)社会协商参与主体的积极性不高

    人民群众是参与社会协商的主体,但在社会协商实践过程中存在主体参与积极性不高的问题,人民参与社会协商积极性不高的原因可以总结为以下两点:

    一方面,民众的民主意识淡薄。中国数千年来君主专制的权利结构导致了民众自主性的迷失,培植了顺从型的奴性人格,参与型公民文化的缺失、社会公共空间和公民的主体地位受到超强抑制从而导致公民主体意识的孱弱。 [1]民主传统的缺失导致人民群众习惯于听从政令、依赖权威,不愿主动表达自己的政治诉求,逐渐丧失参与社会协商的意愿。另一方面,协商主体的政治素养有所欠缺。社会协商的场域主要在基层,民众是协商的主体,而大部分基层群众的政治素养有待提高。主要表现在政治心理、政治理论知识和政治能力的缺失。大部分普通民众受教育水平不高,文化程度相对低下,从而缺少参与社会协商的能力。还有相当一部分普通民众认为自己没有能力和资格参与社会协商,即使参与进去自己的诉求和建议也不会被采纳。

    (三)网络空间社会协商存在空白

    互联网为社会协商提供了一个广泛、包容、开放的空间平台,为进一步扩大民主形式、丰富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内涵提供可能,同时突破了传统协商民主在时空上的局限性。推动网络空间的协商民主建设,是中国特色协商民主与互联网治理观下的必然逻辑。但是,社会协商在网络空间的实现仍然存在着困境与难题,集中表现为三个方面:

    第一,网络空间缺少协商窗口,未建立相应的社会协商制度与规则。公共协商领域的空白给公民有序地、合法地参与协商造成了困难。从官方的角度看,制度化与程序化的滞后,成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集中高效地收集反馈民意的壁垒。第二,网络空间中人民参与协商的利益诉求容易失真,可能会导致网络治理视域下政治秩序的紊乱。网络是一个开放、包容的平台,为多方的声音进行平等、自由的协商提供了渠道。但是,当前我国网络空间生态较差,网民整体政治素养不高,参政议政的能力有限,缺乏思辨能力和批判性思维。协商主体局限性导致网络空间的社会协商存在盲目性、无序性,限制其效能的发挥。第三,在网络空间的社会协商建设为意识形态工作带来了新的难题。网络为各方意识形态与社会思潮提供竞争的空间,人民群众在网络空间进行社会协商过程中,那些代表民意的信息在生成、传播与交互环节中必然会受到不同意识形态的影响。

    三、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完善路径

    (一)完善社会协商制度

    制度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完善社会协商制度需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一是完善社会协商相关法律。开展社会协商必须要有一整套完善的制度法规作为支撑,将协商的过程置于法律框架当中。要从宪法层面规范协商要素、协商程序和协商组织者的权利范围,明确社会协商机制的法律地位,避免出现随意性操作等问题。二是建立健全社会协商议事规则,规范协商程序。社会协商为协商主体提供了表达观点和利益诉求的平台。社会协商议事过程中,要坚持以人民的问题为导向,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引导协商主体之间对利益诉求、政治意愿按规则、程序有序进行对话协商,促进共识的达成。三是要建立高效的协商信息反馈机制。在社会协商完成后中,要打破政府与人民间的信息壁垒,将社会协商的结果和实施情况及时地反馈,保障人民的政治需要和利益诉求得到满足。借助信息反馈机制,提高民间与官方间信息交互能力,形成人民-政府、社会-国家的多维互动与共同合作,推动社会协商向社会合作转变,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

    (二)提高人民参与社会协商的积极性

    提高人民参与社会协商的积极性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从人民的民主意识和政治素养的提升两方面做出相应的努力。一是增强民主意识,培养公民精神。要让民众清楚的意识到参与社会协商的重要意义,积极引导其有序参与社会协商,在实践中激发参与热情,培养公民精神。通过增强民主意识,培养公民精神,让人民群众有序参与社会协商,合法合理的表达利益诉求。二是加大教育力度,提高民众政治素养。拥有较高的政治素养是人民进行有效社会协商必须具备的条件。培养民众的政治素养,需要在提高民众的文化和受教育水平上下功夫。加大对教育事业的投入力度。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建设教育强国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工程,必须把教育事业放在优先发展位置,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2]因此,首先要大力发展我国科学文化教育事业,提高人民文化知识水平和综合素质。其次要通过学校、社区、网络等各种平台向民众宣传政治理论知识,将政治理论知识的学习作为参加社会协商的必修课,让民众掌握协商的基本技能。

    (三)大力发展网络空间社会协商

    1. 推进网络社会协商窗口建设,引导网民规范参与协商

    当前我国的社会协商体系中,网络空间的社会协商机制建设依然存在缺位。因此要根据现实需要完善相关程序,在平台和程序上保证人民利用网络参与协商。例如,构筑合法可靠的社会协商窗口,在政府职能部门和人民群众间构建良好的对话机制,积极拓宽人民参与网络协商的渠道,以适应广大群众协商话语需求的张力,为人民政治诉求的表达与协商创造合法途径。网络协商是新兴的、非常态的,因此要提高信息筛选能力、以保证协商的有序进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網络空间同现实社会一样,既要提倡自由,也要保持秩序。我们既要尊重网民交流思想、表达意愿的权利,也要依法构建良好网络秩序”[3]。政府要引导广大网民正确认识网络空间的社会性,加强网络协商制度化、法制化建设,营造清朗的网络协商氛围。

    2.培育高政治素养的网民,改善网络空间社会协商生态

    在网络空间参与社会协商是参与主体的一项政治行为,是人民政治意愿与利益诉求在网络的表达。因此要注重对网络协商主体的引导,加强培育网民参与协商的政治素养。一是要注重培养网民的思辨能力与批判性思维。网络信息具有两面性。一方面是真实性,能够体现现实民情民意;另一方面是复杂性,是事实与虚假、有害信息的糅合。所以,培养具有理性思辨能力的网民,对共同问题进行理性讨论,是保障人民表达真实意愿的先决条件。二是把思政教育普及到网络空间,对网民进行参政议政知识补课。当前我国大多数网民实际上未接受过系统的思政课学习,导致他们在网络的发声存在短视、无序和非理性的现象。因此,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发展的现实需要,让广大人民有序参与协商,在网络建设政治教育机制,培养公民参政议政的相关知识与经验,是推动网络空间社会协商发展的重要环节。

    3.推动网络空间主流价值观建设,牢牢掌握网络空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

    在网络空间开展社会协商要从把握意识形态工作方向、增强意识形态渗透力与凝聚力、建设网络协商意识形态阵地三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要把握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正确方向。在推动网络社会协商的进程中,要始终保证政治立场、政治原则、政治方向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要把党对意识形态管理工作的原则贯彻到网络社会协商建设的全程。二是要增强主流意识形态工作的渗透力和凝聚力。网络为公众提供了广泛参与协商的空间,意识形态工作不仅需要落实在协商过程中,更要落实在网民使用网络的各个环节中。要运用大数据与云技术为网民精准推送以主流意识形态为主导的信息,保障社会协商在共同思想基础上的有序开展。三是要建设好网络协商意识形态阵地。在网络空间开展社会协商工作,存在官方领域和非官方领域两种协商阵地。网络社会协商要发挥官方协商的统领作用,同时也要牢牢把握好非官方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在主流价值观和意识形态的引导下进行协商,努力形成人人参与、有序参与的良好网络协商格局。

    参考文献:

    [1]陈家刚.协商民主与当代中国的政治发展[J].北京联合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8(2).

    [2]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R].新华社,2017年10月27日.

    [3]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2卷)[M].北京:外文出版社,2017:533-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