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学徒制校企合作机制的相关文献研究

    杨好丽

    摘要:本文通过中国知网检索及查找一些现代学徒制校企合作机制的相关国内外文献研究资料,并对这些资料进行分析,进一步了解国内外现代学徒制校企合作机制的发展现状,为现代学徒制校企合作机制的运行和发展奠定良好的理论基础和现实依据。

    关键词:现代学徒制;校企合作;校企合作机制;

    0 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不断进步,经济快速发展,我国经济发展转型和产业结构不断调整,技术和产品不断创新,使得企业更加注重员工的创新能力和综合职业能力。如何将现代学徒制与培养高技术高质量人才有效结合,不断提高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质量,不断深化现代学徒制校企合作机制具有重要的研究意义。

    1 国内对现代学徒制校企合作机制的相关文献研究

    从整体来看,国内学者对现代学徒制校企合作机制的相关文献研究有很多。仅以中国知网文献资料检索为例,截至2017年11月,以“现代学徒制”按主题进行检索,可查到4826条文献,以“现代学徒制”按篇名进行检索,可查到3495条文献;以“校企合作”按主题进行检索,可查到52741条文献,以“校企合作”按篇名进行检索,可查到20418条文献;以“校企合作机制”按主题进行检索,可查到5790条文献,以“校企合作机制”按篇名进行检索,可查到2341条文献。可见国内学者对现代学徒制校企合作机制的相关文献研究成果很丰富,本文以中国知网检索对现代学徒制校企合作机制进行国内外研究综述。

    1.1 现代学徒制研究

    通过中国知网进行检索,发现国内学者对现代学徒制的概念研究有很多,杨黎明(2013)认为现代学徒制是以校企合作为基础,以培养学生或学徒为核心,以学校和企业的共同育人、以教师和师傅的共同指导培训为支撑的现代职业教育制度。赵有生(2015)认为现代学徒制是将传统的学徒培训与现代的学校教育相结合的學校教育制度,是以学校本位教育与企业本位培训相结合的新型学徒制制度,是通过学校与企业共同合作、教师与师傅协同育人,培养学生高技能的现代人才培养模式。

    为了更加明确本研究的范围,结合我国职业教育发展和现代学徒制试点的具体情况,本研究将“现代学徒制”定义为:在政府的引导下,通过法定程序将自然形态的学徒培训与学校形态的职业教育相结合,通过学校与企业的共同育人、共同合作、学生学习与工作相结合,充分发挥政校行企等利益相关方的作用,以更好地培养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高素质高技能型人才的现代职业教育制度。

    1.2 校企合作研究

    通过中国知网进行检索,发现国内学者对校企合作的研究也有很多。杨金土(2002)认为校企合作是学校与相关行业、企业及其他相关工作部门之间的密切合作关系。孙伟宏(2006)认为校企合作是将生产与学习相结合,共同合作、共同参与的合作关系。余群英(2007)认为校企合作是学校和企业之间的密切合作关系,是在学校和企业两种不同的教育育人模式下,学生在校学习与企业实习工作相结合,培养高技能高质量人才的一种新型教育模式。

    根据本文研究内容需要,将校企合作定义为:通过政府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以职业院校、行业企业为主体,充分利用学校的教学资源和企业的培训资源,实行校企协同育人,对学生或学徒进行共同育人共同培训,以培养出高技能高质量人才的职业教育办学模式。

    1.3 校企合作机制研究

    近年来国内学者对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机制进行了大量的研究,主要有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研究。宏观研究主要从政府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等方面进行研究,如:余祖光(2009)认为实行校企合作机制要不断明确国家政府责任和不断加强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能力建设,在不断落实校企合作政策及完善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等方面提出相关校企合作机制的建议。微观上主要从某个方面进行研究,如从校企合作机制方面,耿洁(2011)提出“建立职业教育与行业企业合作机制”、“不断完善国家政府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的保障机制”和“建立健全职业教育实行校企合作机制”的三条建议。

    综上所述,国内有关专家和学者对现代学徒制的校企合作机制相关文献进行了大量研究,并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为进一步研究现代学徒制校企合作机制的发展现状奠定理论基础。但国内学者对现代学徒制校企合作机制相关文献的研究还不够深入,因此,需要我们去查阅更多的文献资料去进一步研究现代学徒制校企合作机制的内容。

    2 国外对现代学徒制校企合作机制的相关文献研究

    2.1 现代学徒制研究

    国外对现代学徒制校企合作机制的相关文献研究也有很多。1962年时,国际劳工组就给出了定义:一个创业之初的行业或独立的工匠在长期的系统培训中应该由一个学徒的书面合同并接受既定的标准( R117.1962)。此外,学徒制因为是一种工作和学习相互交替的学习形式,所以又可以被定义为“在工作场所或教育机构培训中心所进行的具有系统性和长期性的交替培训。”在欧洲学徒联盟组织所编著的《欧洲现代学徒制》之中对学徒制的定义则为“把学校本位教育(在学校完成理论教育)与企业本位培训(在企业完成实践工作)相结合,并顺利完成学业取得国家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

    2.2 校企合作研究

    国外学者针对校企合作的研究主要是集中在理论构建以及实践模式的研究上。英国的弗里曼教授在其所著的《技术和经济的运行:来自日本的经验》(1987)之中认为校企合作是一种国家行为,对国家经济的发展具有重大作用。在国家经济不断发展的过程中,仅仅依靠市场经济和校企合作是不够的,还需要国家政府相关政策和制度的支持,来保证国家和企业的长期发展。Senker在其研究之中认为学术界和产业界之间密切合作有三大理由:(1)学校需要寻找除开国家政府之外的其他资源来源;(2)市场经济发展相当迅速,企业之间的竞争压力增加,因此企业向科学界寻求研发成果往往要比独立研究获得更多的好处;(3)由国家政府政策支持的研发,可以获得很好的回报,研发出来的成果具有很好的外延性。

    2.3 校企合作影响因素研究

    安德鲁·史密斯( Andrew Smith.2002)、澳大利亚产业集团(The Australian Industry Croup,2008)指出规模大的企业给员工提供的职业教育与培训更加正规,对员工进行职业教育与培训投入的资金就越更多。企业所存在的性质也将会影响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和培训的程度以及对职业教育培训的资金投入力度;另外,企业的培训方式、就业结构、职业结构及国家政府培训的政策支持等都将会影响企业参与职业教育与培训。乌尔里希.韦根( UIriCh Wiegand,2002)认为,经济的快速发展、市场的竞争压力、新产品的生产、科技水平的提高、产品价格的竞争压力及对产品质量的要求逐渐提高等都是影响企业积极参与职业教育与培训的主要因素。

    综上所述,国外研究学者对现代学徒制校企合作机制的相关文献也进行了大量研究,同时,对校企合作的影响因素也做了研究,进一步扩大了研究的范围和内容。但国外学者对校企合作机制这方面的研究内容还不是很多,因此,需要我们去搜索更多的文献资料对校企合作机制进行研究,为现代学徒制校企合作机制的顺利运行和发展提供理论依据和事实依据。

    3 评述

    综上所述,国内外研究学者对现代学徒制校企合作机制的相关文献做了大量研究,产生了一批又一批的重要研究成果,对未来现代学徒制校企合作机制的运行和发展奠定一定的理论基础和现实依据。同时,国外现代学徒制校企合作机制的相关文献研究时间比较早、研究较为成熟,为我国现代学徒制校企合作机制的相关文献研究提供了一定的借鉴和经验。但同时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对我国现代学徒制校企合作机制的相关文献研究还不够深入,需要我们查阅更多的文献资料来进行深入性地研究;二是对我国现代学徒制校企合作机制的相关文献研究领域比较狭隘。以往都是关于职业教育的校企合作研究,很少涉及现代学徒制校企合作机制研究,所以,应从不同的研究领域对我国现代学徒制校企合作机制进行研究,从而为现代学徒制校企合作机制的运行和发展奠定理论基础和现实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