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与内部审计的整合研究
张东强
[摘 要]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与内部审计是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处理好纪检监察与内部审计的关系,杜绝国有资产的流失,促进国有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文章首先阐述了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与内部审计整合的意义,分析两者之间存在的问题,提出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与内部审计的整合途径。
[关键词]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内部审计;整合研究
中图分类号:D262.6 文献标识码:A
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民营企业的不断崛起,国有企业经营压力倍增,只有深挖内部经营管理潜力,严格执行现代财务管理制度,保持纪检监察的高压态势,才能维持企业的长久发展。自党的十八大以来,纪检监察工作始终围绕中央的新要求、新部署,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着国有资产的安全,促进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如何将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与内部审计进行整合,发挥两者之间的优势,维护党的权威性,是值得思考的问题。
一、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与内部审计整合的意义
(一)有助于提升处理违法违纪行为的办案效率
经济案件是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案件当中的主要案件之一,与财务管理部门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纪检监察工作通常需要审计部门作为配合,帮助提供审查信息的违法违纪证据,协助完成经济案件的办理。尤其是审计部门因自身权限受限,在发现项目建设、工资奖金分配、材料采购等方面存在问题时,可以将线索和掌握的信息,移交给纪检监察部门处理,由纪检监察部门继续开展查证工作,对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维持国有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党纪政纪权威性[1]。
(二)有助于增强效能监察的实效性
效能监察是国有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此项工作的监督检查,而监督的对象则是企业内部各部门和企业的领导管理层。效能监察在企业具有主动性,需要纪检监察人员主动开展此项工作。而内部审计与效能监察,有些工作职能基本重合。纪检监察部门可以借助审计部门的一些工作方式方法,补充效能监察工作带来的不足,发挥审计人员的专业特长,在企业中挖掘经营管理潜力,堵塞经营管理漏洞,找出企业经营管理存在的风险,全面提升效能监察的实效性。
(三)有助于构建反腐倡廉工作体系
个别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在利益的驱使下,容易发生贪污腐败的问题,直接影响到企业的良好形象。通过纪检监察与内部审计工作相结合,对于助推反腐败和党风廉政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具有重要的作用。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是构建防腐败防线的第一道关口,能够对企业的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关键部分的廉政建设进行把关和检查。而企业内部审计部门则可以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管理制度,对经营管理提出整改措施,不断完善和补充党风廉政建设管理体系,识别领导干部的行为是否符合规定,经营管理流程是否合理,以此推动反腐倡廉深入开展[2]。
二、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与内部审计存在的问题
(一)两者之间机构相互独立
尽管纪检监察部门和内部审计部门的业务有相通之处,但是在实际工作之中,两者机构设置相互独立,缺乏有效的工作交叉。从管理层面分析,纪检监察通常归国有企业党委领导管理,强调的是干部的政治素养,属于上级纪检部门和同级党委领导双重管理;而内部审计部门强调的专业能力,归国有企业经营经理和总会计师管理,主要体现的是经营管理能力。由于两者之间的管理属性,造成纪检监察部门和内部审计部门缺少沟通的桥梁和纽带。
(二)两者之间业务相互独立
从纪检监察部门来看,监督的对象主要是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工作职责主要是监督检查国有企业内部各级党组织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对党员干部遵守党的纪律、党内法规、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党规及法律法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从内部审计部门来看,监督的对象主要是领导层面和财务管理人员,工作职责主要是依照法律对企业组织的重大项目和财务收支进行事前和事后的审查,对设备采购、工资奖金分配、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由于审计部门的工作性质,审计人员业务相对独立,很少与纪检监察人员沟通和联系,造成两者之间的协同作用没有发挥出来。
(三)两者之间缺乏有效沟通
由于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和内部审计管理部门,两者机构单独设置,业务相对独立,两个部门都有属于自己的职能,造成两者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因为信息不畅,沟通机制不健全,造成信息没有及时共享,掌握的问题线索也没有共享,彼此之间很难相互取长补短,没有形成強力的反腐败合力[3]。
三、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与内部审计的整合途径
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都属于国有企业的监督管理部门。将纪检监察部门和内部审计部门相互进行整合,可以促进两者之间的良好互动,用制度来约束内部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的经营管理,对国有资产进行保护,保证国家和企业利益不受到侵害,有利于企业内部建立高效的监督管理机制。
(一)促进双方信息共享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和内部审计部门,都是需要建立在线索和信息有效的基础之上开展工作的。通常情况下,两个部门的工作侧重点不同,获取信息的渠道也不相同,纪检监察部门根据职工举报、基层调研、上级案件移交等渠道来获得信息;内部审计部门根据经济责任审计、财务报表审核、检查账簿凭证、内部材料把控等方式来获得信息,从中发现一些苗头性、普遍性的问题。如果两者把各自的信息相互共享,形成信息交叉和传递系统,审计部门将审计的信息分享给纪检监察部门,将促进两者之间的信息共享,纪检监察部门以审计信息作为依托,将极大地提高纪检监察部门的办案效率。
(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
若想让纪检监察部门与内部审计部门实现完美的结合,就必须要依靠有效的制度,提升两者之间的协作关系,让两部门的运行更加规范化。要进一步建立沟通制度,国有企业内部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促使各部门之间加强沟通协作。如通过制度对线索移交、信息共享、结果反馈等内容进行明确流程,规范线索的移送管理,为纪检监察与内部审计相结合提供制度保障,真正做到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都有纪检和审计部门的监督,在企业内部形成信息共享的局面。同时,党委也可以建立专门的领导机构,使两个部门之间能够定期会商,定期相互沟通,定期通报工作情况,保障企业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4]。
(三)加强工作方法融合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主要工作职责是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职责,根据群众提供的信访举报案件,开展反腐败监督检查。而国有企业纪检案件中绝大部分都与经济责任有关,处理此类问题时,审计部门工作人员具有丰富的经验。因此,审计人员要将自己审计的工作方法与纪检人员进行分享,从大量的书面证据和线索中挖掘有价值的信息,对看似合理的财务账本进行全面的分析,从中查找出存在的问题,由此提高纪检工作人员的办事效率。
总之,纪检监察部门和内部审计部门都属于国有企业经营管理的核心部门。两者必须在监督目标上保持一致,各自有不同的侧重点,建设内部信息共享机制,构建党风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严肃查处企业的违法违纪问题,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的各项行为,提高风险防控意识和防控能力,为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1]马爽.浅谈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与内部审计的整合[J].冶金财会,2020(08):99-101.
[2]李凌.新时代推进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发展的思考[J].财会学习,2018(29):132-134.
[3]姜磊,丛三季.党建引领下内部审计与纪检监察的融合[J].当代电力文化,2020(02):209-211.
[4]孟华.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与现代内部审计业务的融合之道[J].国际商务财会,2016(10):7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