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护补短板的思考
王程龙
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包括交通、水利、能源、通讯、人居环境、文化体育设施等多个领域,是促进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支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是其重要组成部分,是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建设美丽宜居村庄的重要物质基础。当前,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与乡村振兴战略、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要求相比,与广大农民群众的期盼相比,仍有不小差距,尤其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短板问题表现得更为突出。今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时强调,要以疫情防治为切入点,加强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疫情带来了挑战,也带来了发展契机,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做好基础设施建设和管护,作为一项基础性长期性工作,对预防疾病和控制病原微生物传播、改善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具有重要意义。
一、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短板突出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加快推进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我国农村交通、物流、通讯、水利、能源、住房等方面实现了长足发展,城乡差距不断缩小,但值得注意的是,农村厕所粪污处理、生活垃圾污水治理、村内道路建设等人居环境基础设施依然薄弱。
(一)农村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率还不够高
据统计,2018年以来,全国累计改造农村户厕3000多万户,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由2016年第三次农业普查的48.6%升至65%以上,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依然有30%左右的农户在使用传统旱厕,近一半的农户厕所粪污没有得到无害化处理,不少地方直接将粪污排放到了沟渠河塘。
(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刚刚起步
目前,全国约30%的农户采取纳管、集中、联户、分户等模式处理生活污水。但这项工作总体进展相当滞后,全国还有70%左右的农户生活污水没有得到处理,村庄生活污水乱倒乱排,黑水臭水漫流现象依然存在。一些专家也提出农村地区污水管网不完善、处理工艺缺少消毒环节,存在公共卫生安全隐患。
(三)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无害化处理水平有待提升
目前,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覆盖全国超过80%的村庄,但垃圾分類率不高,收集后处理不到位,有的随意倾倒,有的简单焚烧,40%左右的农村生活垃圾得不到无害化处理。同时一些村庄生活垃圾集中堆放点设置不合理,离农户住房、水源等过近,还有一些村庄垃圾收集设施简单老旧,垃圾暴露在外,容易导致病媒生物滋生。
(四)村内道路建设亟需加强
目前,全国近三分之一的行政村村内道路没有实现硬化,不少村庄“晴天一身土、雨天两脚泥”,即使已经硬化的道路标准也普遍不高,路基路面宽度、厚度不够,缺少道路警示、防护等配套设施等。据第三次农业普查,全国38.1%的行政村主要道路没有路灯。同时,部分村庄道路两边电力、通讯、广播电视“三线”纵横交错,形成“天空蜘蛛网”,严重影响村容村貌,存在安全隐患。
(五)管护机制还需完善
基础设施建设是短板,管护机制长期受“重建轻管”思想影响,是短中之短。一些村庄厕所改造后粪便无人清掏;有的地方配备了垃圾转运车,但没钱雇司机对车辆进行保养;一些地方污水处理站每年产生的高额电费和管护费村里无力承担;村庄道路同样面临管护主体缺失、资金难以落实问题。回顾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一些村庄难以做到定期打扫,也没有对垃圾堆放点、公共厕所、污水处理设施等及时采取消毒措施。
二、人居环境等乡村公共基础设施补齐短板的制约因素
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形成的根本原因在于城乡二元结构还没有得到有效破解,乡村公共基础设施供给投入不足,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也处于起步阶段,既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因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主体责任不清
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管护覆盖面广、涉及领域多,有的地方没有重视这项工作、有的地方部门之间相互协调不够、有的工作任务如通村组道路建设一直没有明确牵头部门。部分地区农村垃圾污水处理设施、村内道路等基础设施产权不明确,“有建设、有人用、没人管、没人护”的矛盾突出。
(二)资金投入缺口大
据初步测算,仅完成改善人居环境、污水治理和厕所革命这农村“三大革命”,至少要投资3万亿元以上①,而农村地区底子薄,基础设施建设历史欠账多,地方财力有限,群众自筹压力大。而目前,中央财政每年安排70亿元左右用于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30亿元用于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整县推进,60亿元用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相对于巨大的资金缺口是杯水车薪。
(三)技术支撑较薄弱
由于缺乏历史积累,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厕所粪污处理等方面科技研发相对滞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技术产品针对性和适用性还不强,有的地方照搬照抄城市的生活污水治理技术、标准和模式,导致建设和运行成本较高;偏远地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收运难度大,一些地方简单填埋或焚烧,缺乏适用于农村地区的低成本无害化处理技术;适应于干旱、寒冷等特殊自然条件地区的改厕技术研发跟不上;村内道路建设和管护技术标准处于空白。
(四)农民群众内生动力还需激发
虽然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动员农民群众参与,但以政府为主的工作局面尚未发生根本性转变。有的地方为了完成任务指标,急于求成、大包大揽,老百姓成了“旁观者”“局外人”,大力气建起来的基础设施,老百姓不爱惜、管护不上心。一些农民群众简单地认为基础设施建设是政府的事,不愿出资,也不愿投工投劳。
三、推动人居环境等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护的政策建议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创新农村基础设施决策、投入、建设、运行管护机制。为组织实施好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提出以下几方面建议。
(一)明确建设和管护责任
指导各地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农村人居环境等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的产权责任主体,落实相关部门、村集体、农户等主体建设管护任务,编制建管责任清单,建立建管目标、质量要求、建管方法、操作规程及应急保障机制等,探索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动相关基础设施确权登记颁证。
(二)扩宽投入渠道
一是建立完善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积极落实《关于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加快补上“三农”领域突出短板的意见》,扩大地方政府债券用于农村基础设施规模,加大中央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由地方按规定统筹用于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管护补助,设计多元化财政性资产投入保障机制,地方各级政府将由政府承担的管护费用纳入本级政府预算。二是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引导政策性金融机构和商业银行依法合规提供信贷支持,对于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等经营性基础设施,在强化政府责任的同时充分发挥市场作用,规范有序推广PPP模式等方式,引导支持鼓励社会各类主体参与建设与管护。三是建立完善使用者付费制度。逐步理顺乡村公共基础设施产品、服务价格形成机制,逐步完善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管收费制度,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逐步实现城乡同网同质同价。
(三)强化技术支撑
一是优化科研条件。加强乡村公共基础设施涉及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对不同乡村环境下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厕所粪污处理等开展适用性技术重点攻关,加快创新技术模式集成和试点示范,带动相关产业发展。二是推进标准编制。推动成立乡村公共基础设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加快推动相关技术规范等标准制修订,建立完善乡村公共基础设施标准规范体系,提高标准化建管能力,有序规范主体建管行为。三是强化科研交流指导。组织技术专家下基层指导解决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实际技术难题。加强与相关国际组织的交流合作,学习借鉴国外建设管护经验。
(四)加强宣传培训
一是强化培训引导。加强对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相关政策、资金项目、管护要求等培训,提高地方各级干部和技术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二是开展宣传推介。开展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护典型案例评选活动,在全国范围内遴选推广一批可示范推广的典型范例。通过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组织开展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特别是农民群众关心支持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管护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