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甘建华随笔集《冷湖那个地方》
禾塘
感谢广东《悦读时代》杂志执行主编徐玉福的引荐,让我结识了湖湘才子甘建华先生。说来惭愧,我是看了他应我之请寄赠几部大作后,才开始对他有所了解。他的学识,他的才情,他的文风,他的眼界,都是我所欣赏和仰慕的。他从校园诗人到新闻记者、著名作家再到文化学者,同时又是藏书家、书画收藏家、大学客座教授及特约研究员,还担任着湖南两家公司的董事长,在每一个领域都成绩斐然。如此大的信息量,让我看得有点晕眩。
《天下好人》、《铁血之剑》是甘建华从事新闻工作期间的两部深度报道作品集。他以极其敏锐的新闻嗅觉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将新闻作品写得生动形象而又富有深度,所报道的新闻事件和新闻人物,不仅在三湘四水引起轰动,还被很多具有全国影响的媒体转载,产生过不同程度的社会反响,得到邵华泽、梁衡、何光先、时统宇、雷一大、丁柏铨、吴廷俊、董广安、徐国源等新闻界领导和学者的好评。这些新闻作品虽然时间上与现在有点距离,但今天读来仍有新鲜感,丝毫不影响我在阅读过程中所受到的心灵震撼。《衡阳少了一个好人》《愤怒的好人》《被侮辱与被损害的好人》《张四莲,二十世纪的窦娥冤》这些有深度的新闻报道,将我们这个社会中人性的多面性呈现出来,也为这个急剧变革的时代留下了一份较为客观真实的备忘录。当看到甘建华为中国记者荣誉而战的那场引发众多媒体包括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关注的反击恶意诉讼案的诸多篇章,又不禁为其正义之师和男儿豪情叫好!
甘建华的文史笔记《蓝墨水的上游》《江山多少人杰》,历时八载,怀着对故土一份炙热的情感,将视线和笔触牢牢地锁定在自己生于斯长于斯的衡岳湘水。从纸的发明者东汉耒阳蔡伦,到明末清初大儒王夫之,再到当代言情文学大师琼瑶、台湾著名学者龙应台,数百位历代文化名人,只要他是生干衡阳,祖籍衡阳,或者哪怕只是衡阳的一个匆匆过客,只要他在蒸湘大地上留下过雪泥鸿爪,都是作者关注的对象,并通过他们,把散落的地方史料珍珠一一串起。作者的这一研究方向,赢得了海内外众多作家、学者的广泛赞许,尤其是衡阳籍文化名人的首肯。被誉为“世界华文诗坛泰斗”的洛夫先生感慨万千地说:“衡阳文化在走过2000多年历史之后,终于等到甘建华来做一个系统的总结了。”著名作家、历史学家唐浩明先生说:“我为家乡拥有如此俊彦后学而欣慰和自豪。”二公之论不可谓不高也。
近年来,本人也将阅读兴趣转向了地方文史,并尝试在这方面做点文字工作。甘建华这两本文史笔记,无疑给我树立了一个标杆。有趣的是,当我发现他笔下的某位先贤曾与我们浙江嘉兴有过交集时,欣喜江南文化与湖湘文化也是渊源有自的。譬如,晚清中兴四大名臣之一的彭玉麟,光绪元年(1875)农历三月,应时任嘉兴知府的长沙人许瑶光之邀同游南湖,应许知府索梅要求,当即画横、直梅花各一幅并赋诗其上。许瑶光得画后,请嘉兴秀才钟沈林镌刻石上,并于同年在烟雨楼北面建“宝梅亭”,壁嵌彭玉麟画梅石刻,其中一块一直保留至今。
从一名“铁血记者”,到一名文化学者,甘建华的华丽转身,以及他对文字的自如操控,已经让我的阅读变得目不暇接。正当我在他精心挖掘的湖湘史海中流连忘返时,又欣喜地收到了他从衡阳给我寄来的最新文史随笔集《冷湖那个地方》,一下子又把我带到了“西部之西”那片沉雄大荒。“西部之西”是甘建华读书、工作、生活了11个年头的地方,那里留下了他的青春岁月,也是他文学之梦放飞的地方,他对这片土地的刻骨铭心和魂牵梦萦,我从这本书中深切地感受到了。
“西部之西”位于柴达木盆地西部,这是甘建华首创的一个地理名词和文学世界。早在2001年,他就出版了以《西部之西》为名的小说集,并荣获第二届“中华铁人文学奖”,从此“西部之西”被人们广泛征引。当年以《中国古代第一篇游记考证》为大学毕业论文的甘建华,如今,怀着一腔赤诚的故土情怀,用深湛的专业知识和扎实的文字功底,整理出81个地理名词,创造性地呈现出了集地理与文史于一体的全新文本——《西部之西地理辞典》。
起初,我以为这只是地理名词的解释文本,再加上作者个人的一个描述角度敷衍成篇,但读着读着,我的注意力渐渐被这本书吸引了。本人地理知识匮乏,如果没有一张地图摆在面前,我是无法准确定位这个地方的真正方位,更何况对我这个江南水乡平原长大的人,根本无法想象“西部之西”是怎样一个人迹罕至的自然环境。但作者对于这个地方的记忆打捞充满感情,让我对这片土地及其上演的那些人文故事,产生了浓厚的探寻兴趣。
这个中国地势最高的盆地,许多地名都是上世纪50年代新中国第一代勘探队员取的,它们见证了柴达木的艰难开发史,甚至见证了中国石油工业和青海省的经济发展历程。作者的父亲甘琳先生是当年勘探队伍中的一员,通过对这些地理名词的描述,其实也是作者在向父辈们开发柴达木那段燃情岁月的一次致敬。譬如“南八仙”,就是为纪念八位南方来的女地质队员取的名字,她们在一次野外测量时突遇沙尘暴而集体罹难;“清明山”虽不是因人得名,却引出了一位叫顾树松的地质师,在清明山上死里逃生的经历,尤其是那句“为了让同志们日后找到尸体,他咬着牙齿向着附近最高的山坡爬去,终于爬到了山巅,又再一次昏睡过去”,让人看得惊心动魄潸然泪下;“冷湖三号”中那个钻探队在荒野中与两匹狼从互相提防到友好相处的故事,让人思考入与自然应该建立一种什么样的新型关系;“油砂山烈士纪念碑”则讲述了安葬于此的柴达木勘探向导阿吉老人的传奇人生,引用著名作家李若冰一句“当你62岁的时候,还添了一个女孩,我真为你高兴!”读者无不掩卷莞尔;“万丈盐桥”征引了新华社记者张荣大写的筑路将军慕生忠与毛主席的一段轶闻趣事:“狮子沟”是我国乃至世界上海拔最高的油田,也是一个英雄辈出的地方,石油工人的杰出代表,当代青年的榜样,首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感动中国的一百个人物的秦文贵,早年便在这儿工作,甘建华为自己是第一个采访他的记者而感到无比自豪。这一个个有血有肉的人物,一桩桩感天动地的事迹,通过一个个地名的延伸,犹如一组组栩栩如生的浮雕,与雄浑壮阔的西部之西大地融为一体,让人“高山仰止,景行行止,虽不能至,然心向往之”。
跟着甘建华饱蘸深情、温润如玉的笔触,在这些陌生而神秘的地方悠游的同时,我心中不免有一丝遗憾。这些富有生命力的地理名词,以及与这些地名已融为一体的英雄群像,要是再配上相关的图片,可能更加让人印象深刻。好在《后记》中已经说了,“待这本书出版后,我要到西部之西走一趟,再出一本图文并茂的《西部之西地理辞典》”。我们期待着!
三
随着柴达木盆地的开发建设,也催生出了“柴达木文学”这一独特的风景线。写出脍炙人口长诗《王贵与李香香》的李季先生,便是走进盆地引吭高歌的第一位著名诗人。他与写出盆地第一部散文报告文学集《柴达木手记》的著名作家李若冰先生,成了世所公认的“西部文学的拓荒者”“石油文学的奠基人”。他俩是甘建华的父执,也是其文学道路上的指路明灯。尽管二位先贤已经下世多年,但他们的遗孀李小为、贺抒玉两位前辈(均是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今年都是87岁),仍然与“小甘子”保持着经常的联系,对他的个人化写作寄予了深情与厚望。
《盆地文坛艺苑逸事》笔记上百则,长达数万字,作者将曾经活跃在柴达木盆地的作家、诗人及各界文化人士,进行了一次集体巡礼,作了一次有规模成建制的展示。作者通过人物事功的简述,或许多鲜为人知的故事,加以寥寥数语的评介,犹如一幅幅简笔画,每一个人物的性格特征都呼之欲出。
《冷湖那个地方》是一篇旧作,这次出书时作者又进行了修改。他像一位称职的导游,将冷湖这个共和国最初的第四大油田,这个大多数中国人比较陌生的石油小城,进行了一次有温度、有高度的诗性叙述。飞扬的文采词藻,灿烂的历史文化,得到了淋漓尽致的发挥,难怪此文一出,就被大量转载,成为介绍冷湖最权威的文章。因为“冷湖的历史并不长,其短暂的历史即是整个柴达木盆地历史的体现与缩影”,作者对冷湖全方位的描述就具有了史志般的意义。
出自衡阳文化世家的甘建华,深谙“从低调出发,从谦卑做起”的处世哲学,具有一种湖湘士子重情义、敢担当的操守。为了写作《冷湖那个地方》,他“把所有的事情搁置一边,闭关式弄了两三个月”。他说:“因为我曾是一个柴达木人,我之所以能有今天的造化,与柴达木的培养是不能分开的。”细读精研一个多月,我看到了写出《蓝墨水的上游》《江山多少人杰》那位文化学者梦开始的地方。在《山高水长之风》一文中,作者写到了郑崇德先生对他的知遇之恩,情真意切,感人肺腑。通过对郑先生的感恩,我同时看到了作者成长的轨迹,和他的为人处世。他从家乡湖南追随父亲来到青海油田,报考青海师范大学中文系,却阴错阳差进了地理系。因为爱好写作,投稿《青海石油报》,认识了郑崇德社长,毕业后郑社长力邀其到报社工作,好事多磨,虽然如愿以偿,但随着郑社长的调离,每个机关内都存在的那种微妙的人事关系,让甘建华遭遇了诸多不顺。好在回到家乡衡阳的甘建华,通过自己的努力,最终在新闻和文学两方面取得了令人炫目的成就。
在《冷湖那个地方》近300个页码中,作者个人经历不经意间穿插其中,所以我更多的是将它视为一位湘籍作家的青春自传来阅读的,也让我对之前所读《天下好人》《铁血之剑》《蓝墨水的上游》《江山多少人杰》的著者有了更为立体全面的认识。而作为同是六十年代生人,我在读他青春部分的文字时,又多了一层感同身受。
四
甘建华新著《冷湖那个地方》是由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政协文史委策划编辑,中国文史出版社2014年7月出版发行,列入“柴达木文史丛书”第3辑。据说这套丛书总共要出5辑30本,一个地方政协能邀约这么多著名作家、学者,为之抛开各种俗务投身于对这片热土的往事回顾与倾情撰述,国内即使不是第一家,至少尚不多见。
想起今年5月份,这个州的州政府携同浙江省援青指挥部来到我们嘉善,举行了一个“醉美昆仑·梦回钱塘”文化走亲旅游推介会,县里颇为重视,当晚的文艺晚会出动了县委县府的全体班子成员。那天我有幸拿到一张票,又正好坐在海西州旅游局一位官员边上,经县委宣传部丁老师介绍,我们交谈了几句,他又拉我到台前合影。晚会大屏幕上演示着海西州优美的自然风光,舞台上多姿多彩的歌舞表演,让我们领略了中国西部一隅的瑰丽风光和风土人情。我也是第一次知道,诗人海子的著名诗篇《姐姐,今夜我在德令哈》就是在这里写下的,德令哈借助海子的诗名飞扬,并在巴音河畔修建了一座海子诗歌陈列馆和海子诗歌碑林。那个安达组合将马头琴、呼麦、鼓点和男声主唱有机地协调在一起,使远古遗音又充满了生机。这个美妙的夜晚,算是我第一次与海西州的亲密接触。
在此之前,曲友小高推荐给我一张音乐专辑,是一个叫HAYA的乐团的原创作品,音乐空灵飘逸,宛如仙乐。那位天籁女声,原来就是甘建华《盆地文坛艺苑逸事》提到的最后一位艺人黛青塔娜,她就出生在海西州首府德令哈市。
现在,甘建华先生又将他的最新力作《冷湖那个地方》呈现在我的面前,让我对那个遥远的异地有了更多更新的认识。青海湖以西的海西州我以前闻所未闻,然而在半年多的时间里,竟然这样毫无征兆接二连三地出现在我的世界,感觉似乎在向我昭示着什么,让我不禁怦然心动!
2014年11月于浙江嘉善^_^违法犯罪青少年的心理分析与预防对策王金利 张立纳
摘要:近年来,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已经成为世界各国关注的社会问题。通过分析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心理形成、心理特征,以达到预防违法犯罪发生的目的,非常必要。
关键词:青少年;违法犯罪;心理;预防
近年来,青少年违法犯罪已成为国际性的社会问题。据资料分析,我国青少年犯罪占到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其中十五六岁少年犯罪案件又占到青少年犯罪案件的70%以上,而且杀人、抢劫、强奸、恶性伤害等案件所占比例越来越大。尽管各国社会制度、经济发展、意识形态、风土人情千差万别,然而青少年违法犯罪却呈现出某些共同的特征。不论是这些共同的特征,还是我国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特殊性,都值得我们认真地加以探讨,这对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教育、挽救和改造违法犯罪青少年,都有着积极的意义。另外,在我国的刑法学理论中,规定了犯罪是由犯罪客体、犯罪客观要件、犯罪主体、犯罪主观要件四部分构成。其中犯罪主观要件的内容是心理态度。此处的“主观”指支配行为人外在活动的主观意识。罪过属于心理态度的范畴,具有心理学的内容。因此本文就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心理形成和心理特征等方面进行一些分析。
一、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心理形成
(一)青少年违法犯罪心理形成的原动力是需要结构的变化
青少年随着自身独立性意向的发展,他们的需要越来越强烈,兴趣越来越广泛。由于他们精力充沛、活动面广、乐于聚群、喜欢交往,便逐渐形成了群体的共同需要和兴趣;反过来共同需要和兴趣又使他们结合成团伙,团伙的形成又增加和扩大着他们的需要和兴趣,这同他们个性单独活动的需要无论从内容上或从形式上都发生了很大变化。正是这种变化激发着青少年违法犯罪心理的形成和犯罪的实施。需要结构的变化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强烈的心理、物质欲望的需要。青少年对低级的生理性和物质需要的欲望和追求十分强烈,特别是在那些道德低下、愚昧无知、毫无法制观念的一些青少年身上表现得更为突出。贪利动机最容易和私欲动机贯通。因为两者之间的区别仅仅在于一个追求私利,一个追求色欲。物质欲望达到一定满足,就会转向色情的需求;色情欲望达到一定的满足,又会转向物质的需要。周而复始,越陷越深。
2.自我显示的需要。又被称为威望、权威的需要,也就是表现自己的需要。这种需要从少年时期开始迅速强烈起来,他们总是希望压倒别人,突出自己,显示自己的能力,让别人服气。在青少年犯罪团伙中也相互争强好胜,争当团伙的头目,他们往往把这种权威欲的需要转化为疯狂的违法犯罪行为,表现为不计后果的犯罪特点。
在这个时期里,青少年的理想和意向有具体而显著的特点。青少年不但想成为某种人,而且想拥有某种东西,这就变成了青少年的明显而生动的理想。可以说,理想使人的思想不安,在特殊情况下激励他满足尚未满足的拥有这种东西的需要,实现在其基础上的定势。青少年不懂得用社会的道德来约束自己,当自己的需要不能实现时,就会产生自尊心、虚荣心受挫感,就会产生报复行为。这在青少年犯罪中多表现为盲目的违法犯罪和反社会行为。
3.“友谊”的需要。青少年对友谊的需要十分迫切,尤其是在他们独立性的发展和依附性处于矛盾的情况下,这种需要就更为必要。他们在自己的同龄人中寻找友谊,以共同的情趣、共同的语言或相似的爱好结合在一起,并且以共同的行动而感到愉快和满足。但是他们往往并不成熟、认识能力比较低下,并不能真正懂得什么是真正的友谊,认为一块吃喝玩乐、讲“哥们义气”就是“友谊”。所以很容易发展成青少年违法犯罪团伙。
4.好奇心、冲动性发展的结果。青少年时期由于生理迅速发育,使他们心理产生一种探求反映,好奇心特别强烈。对什么事情都有新鲜感,对越是遮遮掩掩的东西,越是神秘的事情,往往表现出更大的好奇心。这种探求反应对人来说,本来是一种积极的态度,如果引导得当,就会刺激、影响并促使青少年的好奇心在健康高级的水平上向前发展。这对涉足社会不久、辨别能力低下的青少年当然是非常有益和十分重要的。然而,青少年的好奇心容易产生重大偏移,即比较容易对低级的、没落的、有害的东西感兴趣。这时,如果缺少及时的教育和严格的管束,就很难上进,而学坏下滑起来很容易也很快,再跨出一步往往就会陷入犯罪的泥坑而不能自拔。
青少年生理上往往基本发育成熟,精力旺盛,感情强烈,易于冲动而导致激情犯罪。激情又是一种短时期内爆发的十分强烈的情绪状态。人在激情状态下,对一些复杂的人和事往往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难以正确评价自己行为的意义和带来的后果,特别是抑制能力本来就弱的青少年,在激情状态下,更易出现暴力性犯罪。这一类的犯罪,一般没有预谋,有很大偶然性,在分析因果关系时,又显得不合逻辑。这类严重危害社会的恶性案件,绝大多数系缺乏社会经验,且普遍存在逆反心理强、容易冲动、自控能力差等问题的青少年所为。
(二)社会环境对青少年违法犯罪心理形成的作用
古语云“蓬生麻中,不扶自直;白沙在涅,与之俱黑”。可见环境对人的影响是非常大的。人总是出生、生活在一个特定的社会环境中,并逐渐成为该社会中的一员,但是一个人要取得社会的承认是不容易的,必须经过许多曲折和困难。特别是青少年对社会的复杂性是很难适应的,在动荡或不稳定的社会环境中,容易使一些青少年形成心理上的曲变和畸形发展。可以说,任何一个人总是处在一定的环境中,他是在自我心理结构的支配下而行动,而且人的这种心理结构又是在一个相当时期内由他所处的环境、教育和所经历的社会生活过程中形成的。
1.社会环境和生活环境的不良影响。从认识论的角度上来讲,青少年的形象思维占重要地位,他们认识事物、了解社会往往比较简单、直观,对于看到的、听到的复杂的社会现象缺乏适应和分辨能力,对好的和坏的往往不能加以识别、选择而一起吸收,特别对比较适合他们口味的东西更容易接受。古代孟母三迁其家,目的是为孩子选择良好的环境。
我国虽然是社会主义社会,但是在各方面都还存在许多缺陷和弊端,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都存在许多矛盾,封建主义腐朽意识的残余和资产阶级腐朽思想的侵入,对青少年的心理因素产生重大影响,并且逐步转化为违法犯罪的动机。
2.家庭教育和家庭环境的缺陷。“人们在一定条件下,从事自己的活动,不以主体意识和意志而转移的那些条件属于客观条件。对于个别人,甚至对于整个社会阶层来说,他们生活和活动的全部社会环境,是意识形成的客观条件。”“个性并非环境作用的消极结果,就同一个心理条件来说,不同的环境、教育、家庭和学校,能产生不同的倾向和性质。”[1]可见社会心理学强调家庭环境、学校环境等对青少年个性形成的影响。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位老师,家庭是他们的第一所学校。父母及家庭成员的思想、作风、道德、品质、生活方式、行为习惯以及各种言行和嗜好等都对青少年学生产生着极其深刻的潜移默化的影响。一个健康快乐、温暖的家庭,是青少年正常成长的基本条件。在人的一生所受的教育中,家庭教育成分占75%以上。它对于青少年学生心理和个性特征的形成、社会道德、纪律与法制观念的培养都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对于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家庭因素,我们大致可以归纳为六个方面:溺爱娇宠、简单粗暴、放任自流、包庇怂恿、家庭破裂、家风不正。青少年违法犯罪心理的形成与这几个家庭因素有着割不开、切不断的联系,都不同程度、不同方面反映着家庭教育的问题。
如有关调查显示,“犯罪青少年父母过多的拒绝与否认、惩罚与严厉,使子女遭受情感挫折与自尊伤害,长期处于欲求不满的心理状态之中,因而形成与父母的对抗心理,渴望独立生活,却又缺乏独立生活所必备的经济条件、知识技能和心理准备,故一旦脱离家庭步入社会,极易误入歧途:而且过于严厉的惩罚容易使子女形成残忍、粗暴、好斗的性格,把采用暴力手段作为解决问题的主要方式,由此培养出攻击型的青少年”。”[2]
3.学校不良因素的影响。学校对青少年社会化起着桥梁作用,它不仅是对青少年进行文化基础知识和技能的传授,而且对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智力、能力、信念、理想和人与人之间关系等心理品质进行塑造培养。在学校,这些社会心理的品质培养主要靠教师的教育,同学朋友的评价和影响,以及在同老师和同学的相处关系的暗示、模仿、同化和学习。学校中的不良因素对青少年违法犯罪心理形成有重要的作用。
当前,许多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把学生分成快慢班。这样,对慢班学生起着消极的心理影响。学校和老师对学生也采取了不平等的态度,这样会引起学生对学校、社会的不平感,对老师的不满和憎恨心理。老师的歧视、讽刺、批评性训诫会严重挫伤学生自尊心,丧失鼓励学生积极向上的荣誉感、事业心和理想,产生对自己、对社会不负责任的态度。如果青少年失去对生活的价值感、充实感、希望和理想,必然产生厌世、颓废、绝望等社会心理。学生在外在压力下,串通一气,为不甘愿这种屈辱的学习,反老师的行为,公然与老师对抗,或脱离学校走向社会。学校中存在的不健康小团体、犯罪团伙大都是这样形成的。
二、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心理特征
违法犯罪青少年的心理特征主要在认识、情感、意志和个性四个方面表现出来。
(一)认识特征
违法犯罪青少年的认识水平较低,对道德法纪的认识愚昧无知、观念糊涂,甚至到了颠倒是非、混淆黑白的地步,为强烈的个人欲望与私利所驱使。
违法犯罪的青少年在违法犯罪过程中,逐步形成错误的人生观。“这种错误观点的核心是两大精神支柱和三种错误观念。两大精神支柱是:封建主义的哥们义气和剥削阶级的吃喝玩乐的享乐主义,三种错误观念是,亡命徒式的英雄观、无政府主义的自由观和低级下流的乐趣观。”[3]违法犯罪青少年在这种意识的支配下,“为朋友两肋插刀”,公开表示“我的理想就是吃好玩好”,有的甚至看破红尘,有厌世的心理。绝大多数违法犯罪青少年都把勇敢、英雄和亡命徒混为一谈,错误地把亡命徒当作英雄。不懂得什么是英雄观,什么是幸福观,什么是友谊观,分不清好与坏,分不清美与丑。
这两大精神支柱和三种错误观念,反映了违法犯罪青少年对待人生的态度,这是他们违法犯罪的基础。
(二)情感特征
违法犯罪青少年情感特征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缺乏正义感和没有明确的道德感。具体表现如下
1.易于波动的道德情操。通过心理学我们可以知道,情感通常是指喜、怒、哀、乐等的体验。道德感就是人的道德需要是否得到实现时所引起的内心体验,这种体验是人和客观事物之间关系的反映,即人对一定事物内心所抱态度的体验。
由于人同周围的人与事物之间的关系是错综复杂的,所以许多事物能引起一个人的复杂情感体验。不同社会、不同立场的人对同一事物会产生不同色彩的情感。由于人的情感是在认识事物与变革现实的过程中产生的,所以又能对其产生积极的或消极的作用。
当然人的情感,特别是青少年的情感是不稳定的,这是刑事犯罪的心理因素之一。他们经常地表现为忽然炙热起来,又会很快熄灭下去,有时还会达到非常激烈的程度。可以这样认为,只有在正确的道德认识指导下所产生的情感,才是有理性的,因而也是比较稳定的。而违法犯罪青少年由于道德认识水平低,所以就很难控制和调节自己的情感,表现出极易感情用事;玩命打群架多是出于哥们义气所造成的。
2.好恶颠倒、爱憎颠倒的道德感。违法犯罪青少年的道德感同一般青少年比较起来,是爱憎颠倒、好恶颠倒。他们常常缺乏对别人起码的尊重和同情心,甚至把自己一时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的基础上。
3.容易感情用事,有“结伙”的欲望。在对待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上,违法犯罪青少年极易感情用事。以这种态度处事,他们很容易上当、受骗,结成团伙。许多青少年违法犯罪,就是从讲“哥们义气”开始的,“哥们义气”使许多违法犯罪青少年产生“结伙”的需要。在同伙之间,相互教唆、相互利用、相互依存,有的发展为犯罪团伙。
(三)意志特征
1.意志力具有明显的两极性。在正确方向上自卑,意志力很薄弱;在错误的方向上自负,畸形地发展着意志力,这是为狭隘的个人利益服务的,是与社会的需要和社会道德、法律要求背道而驰的。有的人因经不住外界的诱惑或个人恶习难改并加重,这是意志薄弱的表现。在此情况下,他们容易受别人的引诱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2.侥幸心理的存在。违法犯罪青少年在侥幸心理的支配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或在审讯中掩盖罪责、逃避惩罚、蒙混过关的。当他们冒险侥幸一时得逞时,就会更加疯狂地进行冒险活动,在错误的方向上顽强地显示他们所谓“意志行为”。
(四)个性特征
1.行为特征。行为是心理活动的外部表现。违法犯罪青少年的上述心理特征,必须在他们的违法犯罪行为上反映出来,形成其特有的行为特征,其中包括:模仿性、冲动性、凶残性、娱乐性、易变性、纠合性等。
2.智力特征。“智力在心理学中指一般的能力,具体指观察、记忆、思维等认识能力、语言能力、操作能力以及对环境的适应能力。”[4]通过资料分析,违法犯罪的青少年智力总的说来偏低,但是不同的犯罪类型智力发展情况又有差异。
三、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心理预防
(一)开展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
从道德方面预防犯罪,一定要抓住有利时机、积极的因素,针对青少年的特殊情况,提高他们的辨别能力,分清丑美、善恶。要使他们生活在道德舆论与榜样行为的力量较强的集体中,以增强积极的影响,削弱消极的因素。
而法制如同道德一样,是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由经济基础决定,并为经济基础服务。同时,法制是同国家一起产生的,它也将随着阶级的消灭、国家的消亡最后被废除。但作为维护人类社会秩序、调整人们道德规范的道德观念,不仅不会消亡,反而会一步步加强。法制与道德在调节和控制人们行为过程中最明显的区别在于是否具有一种外在控制力。法制是存在一种外在控制力来制约社会成员行为的。在阶级斗争还存在的社会里,道德不能代替法制所特有的作用,必须与法制作用相结合,共同起到调节人际关系的作用。
家长要循循善诱对子女进行法制道德和自我保护教育,要掌握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以及行为特点,注意保护他们的自尊心,切不可歧视、打骂、侮辱。学校应把预防犯罪工作作为法制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结合常见多发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例,对不同年龄的未成年人进行有针对性的预防犯罪教育。要针对小学、初中、高中学生的不同特点分别进行法制启蒙教育、法律常识教育和增强法制观念,形成一个由浅入深、从低到高的递进过程。
(二)建构新型家庭模式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社会文明的延续,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家庭文明的承继。家庭文明的承继,又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做父母的言传身教。家庭对于一个青少年的成长至关重要。在营建家庭中,应突出爱的基础地位:父母对子女的怜爱、疼爱,子女对父母长辈的敬爱、依恋之爱,兄弟姐妹之间的同胞手足之情爱和友爱。在宣扬和实践爱的过程中,防止爱的变形,注意爱的度量和边际效应,防止因父母对子女的宠爱,造成子女人格变态或者惟我独尊的畸形个性。而在家庭成员中也要讲情理,以此限制无度偏执的爱。情又生义,讲义就是要树正气,培养良好的人格,并且尽到义务、尽到责任:抚养、监护的责任,赡养、孝敬的义务等。责是义的进一步发展,是义务和权利的总和。其表现形式是责任,责任与社会义务相连。总之,爱、情、责、义的有机结合,形成一个高效的家庭控制系统,控制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发生。
(三)培养健康有益的集体感、尊严感
人的心理,特别是个性心理活动,是在集体中形成和发展的。人只有在集体活动中,才能够认识到集体的能力、智慧和集体的利益;体会到自己和集体之间的密切的关系。要使每个青少年意识到自己是集体的主人。这样,青少年以主人翁的地位和态度参加集体活动时,才能培养出集体主义精神、培养出健康的集体感。我们应该针对青少年的心理特点,“设立校园心理咨询室,为有特殊需要或心理问题倾向的学生建立心理档案”[5],同时,“开展健康人格教育以及必要的心理辅导与心理咨询活动。对有不良性格尤其是有人格障碍的学生要运用心理咨询理论和技术,及时而有效地予以指导和治疗,以促进青少年人格健康发展。在农村,特别要上好心理健康教育课,结合青少年的心理特点进行教学,切实提高心理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另外,要把心理咨询作为学生课外活动的重要内容来抓,并使其规范化,制度化。”[6]
总之,青少年违法犯罪,不仅危害社会治安,而且影响一代人的健康成长。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稳定,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实行全社会综合治理,家庭、学校、社会三者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家庭负责子女教育,要切实担起监护人、第一教师的责任,教育孩子讲文明、懂礼貌、守纪律,使他们得到家庭的温暖;学校负责学生教育,认真做好后进生的思想转化工作,积极为社会培养优秀人才。同时,社会是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要阵地,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共同努力,做好失足青少年的帮教工作。
注释:
[1]北京政法学院:《犯罪心理学译文集》,北京政法学院出版社1981年版,第264页。
[2]王晶莹、焦锋:《父母教养方式对犯罪青少年心理健康的影响》,《卫生软科学》2011年第6期,第420页。
[3]罗大华等:《犯罪心理学》,群众出版社1983年6月版,第183-184页。
f41中国政法大学犯罪心理学教研室:《犯罪心理研究》,贵州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137页。
[5]赵芳芳:《对犯罪青少年心理特征的分析与思考》,《现代交际》2011年12月刊,第37页。[6]周显著:《农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心理分析与预防》,《心理健康教育》2006年第1期,第5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