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民和县失地农民的后续产业发展问题

    白金香

    

    摘要:本文就民和县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失地农民后续产业发展等问题进行讨论,结合现状分析原因,提出相关对策和建议,以期为失地农民的后续产业的发展提供参考和借鉴。

    关键词:失地农民;后续产业

    民和县改革开放以来,农民的土地资源由于各种需求被政府征用投入到现代化建设中,导致失地农民不断增加,使失地农民生活处于返贫状态。当前,切实解决好失地农民在收入、就业、医疗、住房、社保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是社会各方面关注的焦点和热点,目前,为失地农民建立全方位的社会制度化保障体系,是解决失地农民可持续发展问题的有效途径,只有这样才能让失地农民生活得更有保障、更有尊严、更有品质,使经济社会建设的成果更好地转化为群众的幸福体验。

    一、民和县失地农民形成情况

    民和县位于青海省东南部,有“青海门户”之称。全县人口42.13万,聚居着汉、回、土、藏等14个民族。近几年,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民和县川垣新区小城镇化建设和工业园区建设和重点工程项目落成等缘由,大量土地先后被征用,主要集中在川口镇和马场垣两个乡镇。这两个乡镇人口多,土地少,被征地后成绝地户的较多。从统计数据看我县具体失地分布情况:目前,我县农民失地人口2.6万人,征地1.64万亩,绝地户140户7500人。马平高速公路民和段征地涉及4乡镇14个村,征收土地面积达2980.97亩;750KV高压输变电线路改造征地涉及1乡镇1个村162.15亩;兰青铁路建设第二双线项目征地涉及3乡镇6个村征地450亩;兰新铁路建设征地涉及4乡镇14个村征地1600亩;黄河上游水电站落成征地涉及3乡镇8个村征地3032.27亩:下川口工业园建设征地涉及1乡镇2个村征地3990.60亩;川垣新区建设征地涉及1乡镇2个村征地3055亩;史纳物流港项目建设征地涉及1乡镇1个村征地1131亩;乡村公路、水利、集镇等项目建设被征地约131余亩。在失地农民中,劳动力人口约为1.4万人,占失地农民人口的54%。通过多种途径转移就业7500人,仍有6500人处于失业状态,高达46%的失地劳动力仍处于赋闲在家的状况。今后,还会随着全面推进依法治县的目标和2015年加快重点项目建设任务的完成,被征地农民将会越来越多,随之而来的社会问题愈加突出,如就医、就业、上学、社保等。如何从根本上高效、便捷地解决失地农民的实际困难已经成为民和县各级党政部门的当务之急。

    二、失地农民现实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1.失地农民获得的补偿标准较低

    依据2004《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而在现实和实践中,由于物价上涨等原因,这个标准偏低。还存在土地征用标准不统一和补偿程序冗长等问题,同一村相邻的两块地补偿标准有高有低不一致,补偿款关联部门多、涉及金额大、管理不规范、办事效率不高,个别基层单位也没有及时将补偿款发放到失地农民手中等。

    2.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

    随着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县域小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农民失去土地后,身份由农民转变为城镇居民,应该享有城镇居民的社会保障政策,而现实中失地农民没有享受到城市居民的同等保障待遇。当下,为失地农民建立全方位的社会保障制度最为迫切,如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等。特别是55岁以上的失地农民基本没有劳动能力和收入来源,生活最为堪忧。由于县财力有限,失地农民生活保障资金筹措难度较大。如2013年,民和县启动了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截止目前,由于种种因素的不成熟,现只是将少数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范畴,而绝大多数失地农民则游离于养老保险制度外。

    3.再就业困难大,自主创业难。

    一是受教育程度不高。经济转型和调整的现代化市场条件下,就业部门的要求越来越高,大部分农民文化程度偏低,缺乏再就业的渠道。

    二是就业观念需要升级。受传统的小农经济意识影响,大部分人形成安于现状小富即安的生活观念。

    三是创业发展意识不强。征地补偿方式大多采用一次性的征地补偿办法,其中一些失地农民把有限得到的征地补偿款没有投入到再创业发展中,而是用在建房、购车、医疗等消费上,致使生活陷入困境。有的甚至领到拆迁(征用)补偿款后,无长远规划,就开始享乐主义生活,吃喝玩乐,盲目消费,短期内挥霍一空。

    四是技能缺乏。大部分失地农民以前祖祖辈辈从事耕农,除简单的小规模种植、养殖技能外,基本未接受过专业技能培训,因此,缺乏自主就业谋生的技能和信息。

    五是政府在政策上,对优先扶持失地农民创业的优惠政策不多。金融服务系统缺乏专门的政策倾斜,特别是农村金融服务跟不上,失地农民缺乏融资渠道,创业的积极性不高、动力不足。

    三、保障失地农民后续产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如何有效地破解失地农民后续产业发展问题,让他们病有所医,老有所依、住有所居、学有所教,事关依法治县的根本目标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应采取行之有效的对策加以解决。

    1.订单式向企业输送培训人员

    以发展现代农业为基础,以增加农民收入为重点,以做好服务为保障,以统筹城乡发展为核心,以加快城镇建设为目标,创新思路,强化措施,全面推进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其中,按照“政府统筹安排、企业支持配合、失地农民受益”的原则,创新机制、整合资源,依托乡镇和下属职能机构,针对不同年龄、不同层次的失地农民,加强就业培训力度,利用辅导对接的培训方式,以订单、定点、定向的形式为主,向当地建成企业输送培训人员,疏通就业渠道。将失地农民逐步转变成为有文化、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讲文明的新型农民。

    2.技能农民优先变为产业工人

    在具体的工作措施中,完善失地农民动态管理机制,建立就业培训服务制度,增加就业数量,提高就业质量。针对失地农民量身定做培训计划,努力提高就业能力、工作能力和职业转换能力。同时,完善人力资源配置机制,与入驻企业签订服务协议,使通过培训具备一定技能的失地农民优先转变为产业工人,通过开发综治、保洁、绿化等公益性岗位、就业援助、自主创业,以及创业培训、小额贷款、组织输出等措施,进一步拓宽失地农民的就业渠道。积极探索失地农民就业的其他途径,有效引导失地农民将依法获得的收益(征地款、铺面等)科学合理配置,或发展集体经济,或从事第三产业,增加收入实现发展。

    3.探索城乡新型社区建设

    随着新区开发建设的全面推进,探索城乡新型社区建设。紧紧围绕农业经济向城市经济转变、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农村管理向城市管理转变、农村居民向城镇居民转变的目标,以民和县各大集镇先试先行,通过资源整合和优化配置,发展城乡新型社区,做到城乡发展规划一体化、产业布局一体化、基础设施一体化、公共服务一体化和居住环境城市化、就业结构城市化、消费方式城市化、公共服务城市化。将新农村与社区建设有机结合,转变为集小城镇、社区和城市等功能为一体的城乡统筹发展新模式,推进户籍改革,延伸城市功能、拉开城市框架。坚持规划先行,积极引导通过旧村改造或利用开发平整荒地、废弃地,将节约的土地置换为建设用地,拆旧建新滚动发展。通过新农村、社区一体建设,实现村庄迁并合理布局,引导人口、资源自然流动集聚,加快城乡对接融合。

    4.引导农民发展高效农业

    按照民和“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集约化发展”的原则和“突出重点、突破难点、放大亮点”的总体要求,以农业产业化、产业规模化为目标,围绕如何做大城市农业,发展城郊经济和服务城市发展,引导失地农民由传统种植向蔬菜种植转变、由露地农业向设施农业转变、由低效农业向高效农业转变。尊重农民意愿,适时引导群众发展市场前景广阔、适销对路、经济效益好的特色产业,形成有竞争力的拳头产品。推进农产品行业协会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实现产、供、销一体化。积极探索、建立乡镇村庄环境整治长效机制,实施美化、绿化、亮化工程,逐步改善人居环境,推动生态旅游、观光农业及“农家乐”等旅游经济发展。加快推进民和生态绿化建设,支持社会力量通过承包、租赁、作价入股等方式,参与生态绿化建设及相关产业发展,鼓励农民群众通过地租和劳务等方式增加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