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企合作下高职青年教师实践教学能力提升
内容摘要:目前许多高职院校存在着“双师型”教师的评定标准不清晰、重理论轻实践、实践考核评价缺乏相应制度支撑等现实困境,本研究借鉴已有相关研究成果,对校企合作的概念进行了界定,从职前教育、在职培训、“双师型”教师评定标准、考核评价等方面分析了高职青年教师实践教学能力提升的现实困境,并从依托校内外资源、建设名师工作室和传承创新平台、完善机制等方面提出了对策。
关键词:高职 青年教师 校企合作 实践教学
高等职业教育以培养具有一定理论基础,动手能力较强的技术型、应用型人才为主要目标,技术型、应用型是高等职业教育区别于普通本科教育的明显特征,动手能力强是高职学生日后在职场上胜出的一大优势。要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高职院校的教师要具备“双师素质”——既要具备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又应具有相应的实践动手能力。但目前许多高职院校具有“双师素质”的教师比例低于80%,有些甚至低于50%。作为教师队伍的主力军,青年教师社会经历单一,实践能力欠缺,成为了部分高职院校“双师素质”教师比例偏低的重要原因。面对我国职业教育改革的新要求,青年教师实践教学能力的提升显得尤为迫切。
一.校企合作的概念
校企合作是学校与企业建立的一种合作模式。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的通知》(教职成〔2018〕1号)文件中,将校企合作界定为“职业学校和企业通过共同育人、合作研究、共建机构、共享资源等方式实施的合作活動。”[1]校企合作模式是一种可以实现产教融合、校企双主体育人、“产学研”相结合的多赢模式。
二.高职院校青年教师实践教学能力提升的困境
“重理论、轻实践”是目前我国高职院校青年教师培养的一大特点,这种培养模式导致高职院校青年教师的实践能力有所欠缺。具体来讲,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职前教育着重培养理论素养
高职院校招聘教师的学历条件一般是研究生以上学历,高职院校的大部分青年教师属于“学院派”,接受的是普通高等教育,从就读学校毕业之后直接应聘到高职院校工作,在企业、行业和服务业工作的经历几乎为零。这些“学院派”师资虽然具备良好的理论修养,但却缺少相应实践能力的训练。我国也有一些如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等专门承担职教师资培养的高校,但这些高校更注重学生师范技能的培养,对于学生在企业、行业一线进行顶岗实践并未作硬性要求。
(二)在职培训缺乏实践能力训练
高职院校在对教师进行在职培训时,大多采用聘请专家、学者到校内讲座的方式,辅以一些短期进修项目。讲座通常侧重于理论讲座,并且由于参与讲座的教师来源于不同院系,具有不同的学科知识和专业背景,为了照顾参与者的广泛性,讲座内容以通识性知识为主,涉及专业学科领域的具体内容较少。各种短期进修项目通常既安排有专家讲座,也安排了参观企业的日程。虽然将参观企业列入了培训计划,但大部分时间以专家讲座为主,企业参观时间较短,难以达到理想的效果。近年来,我国逐年加大了对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升计划的投入和力度,计划中也安排了企业参观和考察,但时间并不长。
(三)“双师型”教师评定标准不明晰
部分高职院校将“双师型”教师的评定标准确定为“取得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同时又具有与所教专业相关的非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或具有与所教专业相关的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如讲师同时持有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即为“双师型”教师。但符合此类标准的教师并不是都具有良好的实践教学能力,虽被评定为“双师型”教师,但是由于自身的实践能力缺陷,引导学生实践教学的效果可想而知。
(四)实践考核评价缺乏相应制度支撑
“目前,高职院校的管理体制和教学体制还是沿用普通本科院校的模式。类似于普通高校,高职教师的职称评审、评价、考核等,侧重点放在学历、科研成果,有指标要求”,[2]但对教师的实践教学能力缺乏明确的评价标准,因此,教师也缺乏内在动力。实践教学以及指导学生实践所占的比重不高,再加上高职院校的教师除了承担教学工作外,还要承担诸如科研、班主任、招生、顶岗实习、毕业设计等工作,精力不够。而从制度层面看,由于实践教学内容、效果并不直接与职称评审、考核评价挂钩,加之没有明确的考核标准,因此,教师缺乏提升实践教学能力的动力。
三.高职院校青年教师实践教学能力提升的对策
要提升青年教师的实践教学能力,要明确实践能力内涵,确立具体目标要求,依托校内外资源,完善考核制度,激励青年教师主动参与实践。
(一)依托校内资源,因地取材
一是依托校内实习实训基地。学校可以从具有丰富实践教学经验的教师中挑选出一部分担任青年教师的指导老师,利用校内的实习实训资源,对青年教师进行专业实践教学能力的培训,帮助他们提高实践教学技能和水平。二是参与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高职院校鼓励学生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取得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青年教师可以主动参与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深入系统地研究所处行业的职业能力。可以承担所教专业的考评员工作,以此为契机研究职业技能鉴定等级标准、考试试题及方法,加深对专业培养目标和岗位职业能力的认识。此外,青年教师还有机会与来自企业的其他考评员进行交流,更全面地了解企业对人才的需求,有利于青年教师今后在制订教学计划时提出更切实际的意见,在承担相应的实践教学任务时更具针对性。三是参与或指导学生参与各类实践技能竞赛。近年来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高职院校职业技能大赛,青年教师可积极参与或带队参加省、市级或国家级的各种技能竞赛。在与兄弟院校专业教师的交流、备赛环节以及实际比赛的操作实践过程中,践行“以赛促学、以赛促教”的目的,提升自己的实践教学能力,检验学生的职业素质和技能水平。
(二)利用校外社会资源,巩固提高
一是依托校企合作平台。《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指出:“校企合作办学是促使教师深入生产第一线的最佳途径,是培养‘双师素质教师的突破口”。[3]高职院校每年可从“学院派”青年教师中选派一部分到企业进行挂职锻炼,帮助他们学习所教专业先进技术和工艺手段在企业、行业一线的实际应用。挂职锻炼期间遇到不懂的问题可随时向企业、行业的能工巧匠请教。同时,还可以将青年教师的顶岗实践与指导学生的顶岗实习和实训相结合,在实践中全面了解人才培养方案和专业课程设置是否切合社会需求。二是鼓励青年教师与企业开展横向课题和项目的研发。在与企业开展“产学研用”的合作中,让青年教师的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得到提高,实践教学能力得到增强,成为名副其实的“双师型”教师。三是依托职教师资培养基地。职教师资培养基地具有培养目的性明确、培训经验和资源丰富等特征,能够有针对性地培养教师的实践教学能力。我国的高职高专师资培训基地每年都会制定并公布培训项目计划,高职院校可根据学校专业发展需要,每年有计划分批次安排青年教师出去培训,让培训学员通过观察——学习——体验,在较短的时间内实现实践教学能力的快速提升。
(三)建设名师工作室和传承创新平台,以名师带名师
一是以名师带出更多優秀名师。以名师工作室为平台,实现工作室各项资源的共建共享,充分发挥教师队伍在学校发展中的核心竞争力作用,搭建中青年教师学习交流平台,帮助中青年教师成长,对有潜质的青年教师进行集中指导培训探究实施塑造名师的方法和途径,以名师带出更多优秀名师。二是不断推出更多高水平成果。在专业建设、教学改革以及教学内容、教学方式的改革等方面进一步地探索实践,有效发挥平台优势,推广教学成果,逐步建立专业教学体系与技能传承与创新相结合的培养机制。三是以平台为依托服务社会。发挥工作室的辐射引领示范作用,以平台为依托服务社会,积极开展相关培训,也可承接项目,让师生共同参与项目的设计与实施,真正做到产教融合,相互提高实践能力,打造工作室和技术技能传承创新平台品牌,为学校及行业的教育教学贡献力量。
(四)完善考核激励机制,体现高职教师特点
一是完善职称评聘制度。面对高校职称评审权全面下放的新形势,各高职院校要创新职称评聘制度,突出高职教育特色,可将实践教学能力,包括企业一线顶岗实践经历、校企合作项目、职业资格证书、参加和指导各类技能大赛情况、实践类项目成果等列入评审和量化指标,体现实践教学的权重,引导青年教师积极主动参与实践,提升实践能力。二是完善考核机制。高职院校要制定更加细化、完善的分级分类考核机制,对于教师实践的工作量要在待遇方面有所体现。可以根据不同行业和岗位的市场报酬设计相应的考核激励机制,采用灵活的薪酬激励机制,更好地调动青年教师的情感和积极性。三是加强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19〕4号)要求,整合校内外优质人才资源,选聘企业高级技术人员担任产业导师,组建校企合作、专兼结合的“双师型”团队,推动学校与行业企业合作共建、共享人才、共用资源,形成命运共同体。[4]在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课程体系的制订和完善方面,双方共同参与研究,同时将职业技能等级标准等有关内容融入专业课程教学,促进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与学历证书相互融通。
教师的职业素养与实践能力对于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质量起着关键作用。作为高职院校师资队伍的主力军,青年教师实践教学能力的提升不可忽视。虽然目前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高职院校规模逐步扩大的发展进程中遭遇了一些困境,但是只要认识到这个问题的重要性,从校内外资源、制度等方面予以保障和完善,还是有望解决转型期的矛盾,走出困境,提升教师的实践教学能力,打造一支高质量的高职青年教师队伍,完成为社会发展培养合格技能型人才的使命,使职业教育适应产业化发展的步伐,推动我国经济繁荣发展。
参考文献
[1]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EB/OL].http://www.sohu.com/a/223494359_348933
[2]黄宏伟.高职院校专业教师实践教学能力培养的问题与对策[J].教育与职业,2010(14):51-52.
[3]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EB/OL].http://www.gov.cn/gongbao/con tent/2005/content_129495.htm
[4]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方案》的通知[EB/OL].http://www.gov.cn/xinwen/2019-06/17/content_5400895.htm
基金项目:湖北财税职业学院2018年度立项课题“校企合作背景下高职院校青年教师实践教学能力提升研究”成果(2018A08)
(作者介绍:姚金艳,湖北财税职业学院讲师,研究方向:文体与翻译,英语教学,人力资源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