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终身学习体系的组织构架探究

    朱燕菲 周蔚

    【摘?要】终身学习特征、内容和方式的转变对终身学习体系的构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基于供给侧综合改革理念,构建有效的终身学习体系须重塑供给主体的主要功能和激发需求主体的“学习能量”。从供给主体看,要不断强化政府的导向功能,着力终身学习政策供给;呼吁学校从封闭到开放,突出终身学习资源供给;逐步扩大社区的影响范围,保障终身学习场地供给。从需求主体看,要注重学习者的政策需求,实现终身学习法制化;注重学习者的资源需求,完善学习型组织和系统;保障学习者的空间需求,注重共享学习模式。在双主体完善的基础上,相互衔接、纵横沟通的有效终身学习体系组织架构才具有成为现实的可能。

    【关键词】有效终身学习体系;供给侧综合改革;供给主体;需求主体

    【中图分类号】G7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編号】1001-8794(2019)03-0001-06

    一、前言

    近几十年,终身学习话语替代终身教育话语的趋势愈加明显,“以知识为中心”和“以学生为中心”的学习理念被“以学生为中心”、“自我指导性”的学习理念所取代。终身学习的特征、内容和方式发生了重要的转变。在特征上,终身学习是以个体自觉的、自愿的学习需要和学习愿望为基础,呈现出明显的“个性化学习”特征,突出学习者对自身学习的促进作用。郝克明(2017)[1]提出“终身学习的实现是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个体对学习的兴趣、态度、习惯和能力”。在内容上,终身学习预示了“一次性学习时代的终结”,[2]学习内容不再是传统的书本知识,个体必须不断学习各种知识、技能、品德、意志、情感等多方面内容才能适应外界变化,践行“可持续发展”。在方式上,除了传统的课堂方式,情境学习、体验学习、转化学习等也是重要的终身学习方式。情境学习强调在真实、互动情境中,学习者与教学者多向互动的学习模式;经验学习强调学习者通过实践、生活体验、经历所获得改变的学习模式;转化学习是主要关注“变化”的学习过程,学习者通过学习审视自身方式的重大改变。因此,终身学习者需对学习的认识产生重大转变,不应将学习固化为某一种方式,减少学习者“学而不自知”现象的出现。

    终身学习特征、内容和方式的转变对终身学习体系的构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要着力形成行之有效,能从体制、机构、组织、技术等多方面提供支持的终身学习体系。有效终身学习体系构建的关键点之一即是教育供给侧改革中的供需问题。“供给侧改革”是习近平总书记在2015年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上提出来的,强调需提高教育供给端的质量、效率和创新性,丰富教育供给结构,为学习者提供更丰富、多元的教育资源、教育环境和教育服务模式,使各级各类教育更贴近学习者人生发展各个阶段的个性需求。在现行的终身学习体系构建中,一方面缺指向明确的相关政策、缺符合需求的学习资源、缺方便进入的学习场地;另一方面缺独立、主动、持久化学习的学习者,部分惠民有利的学习政策、制作精良的学习资源、着力搭建的学习场地无人问津,处于闲置状态。因此,终身学习体系的构建同两个主体密切相关、不可偏废。一是供给主体,即终身学习政策、资源、场地等的供给者。二是需求主体,即终身学习机会的享用者。

    二、有效终身学习体系供给主体的功能重塑

    在供给侧改革理念的指导下,我们要想架构适合有效的终身学习体系,必须把握住供给主体。何为供给主体?终身学习体系囊括了哪些供给主体?这些供给主体在终身学习体系中发挥何种功能?所谓供给主体就是终身学习政策、资源、场地等学习要素的供给者。由于终身学习体系需覆盖所有的社会区域,面向所有的社会大众,在构建过程中其供给主体必须是具有多样性和丰富性。基于实践和政府重要文件,笔者认为供给主体主要包括政府、学校、社区等,需为学习者提供优质、高效及丰富的教育资源。目前,供给主体存在政策供给不明确、资源供给不均衡、场地供给不充足等多种问题,尚未形成各供给主体各司其职、互相助力的良好格局。因此,重塑各供给主体的主要功能是构建有效终身学习体系的重要方面之一。

    1.不断强化政府的导向功能,着力终身学习政策供给

    政府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在终身学习体系构建中有着不可替代的导向作用,需要为其他供给主体及学习者指明方向。政策的供给就是导向功能的重要体现。要想发挥导向功能,实现政策供给,一方面要建立专门负责终身学习体系法规的行政机构;另一方面要大力完善终身学习中现有的法律法规。

    陈乃琳(2000)[3]、周西安(2011)[4]、吴遵民(2014)[5]等学者都认为终身学习体系存在最为核心与关键的问题是缺乏专门化的行政推动机构,若干代理行政机构失位、缺位、不到位。例如,国家层面在职成教司设立继续教育办公室并赋予其推动终身学习政策完善的功能,如此用下位概念组织来管理上位概念组织、以教育部机构去统筹整个国家终身学习体系建设是无法解决现实问题的。放眼局部,福建、上海等区域已经设立终身教育促进机构,但该组织的导向职能基本处于缺位状态,具体政策暧昧不明,关键问题如经费收支避而不谈。借鉴日本终身学习局、韩国终身教育振兴院、法国终身教育发展署的成功经验,专门负责终身学习的国家机构应负责制定有效益、可操作的终身学习发展规划及实施方案,负责组建省、市、区、县、村各级终身教育机构,可从组织形式上构建六级终身学习组织框架(村级终身教育指导组—乡镇街道终身教育办公室—区级终身教育委员会—市级终身教育委员会—省级终身教育委员会—教育部终身教育规划局),确保形成深层次、多规格、宽范围的终身学习网络。

    从另一视角分析,制定终身学习政策是政府发挥其导向功能的必行之举。我们需尽快制定颁布符合我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终身学习法,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要制定地方性法规如《终身学习促进条例》及相关规章,明确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的权利、义务及相关责任,把推进有效终身学习体系和学习型社会建设纳入法制化轨道。考虑到立法周期比较长,为尽快启动我国终身学习体系和学习型社会建设,可先以中央、各级党委、政府的名义下发《推进终身学习体系和学习型社会建设的决定》等文件,制定相关政策。

    2.强烈呼吁学校从封闭到开放,突出终身学习资源供给

    有效终身学习体系是相当庞大的体系,存在着需求主体众多但优质资源存量小的矛盾。各级各类学校是传递社会知识文化,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为一定社会培养所需人才的场所。它拥有着潜力巨大的知识、文化等无形资源。这些无形的资源愈是被利用,愈是会增加其价值。各级各类学校应是终身学习体系中的重要力量,是资源的主要供给主体。要想实现资源多样化、优质化供给,必须借助于各级各类学校的力量,学校要从封闭转向开放,要拆掉学校固有的“围墙”和“屏障”,努力成为面向全民的文化和学习资源库。[6]

    学校的“围墙”和“屏障”既是指学习场地的闭锁,又是制度、机制上的壁壘。针对场地的闭锁,要充分发挥学校教育的社会化功能,强化学校为民众服务的职能,开放更多的空间。一方面,持续不断地为多年龄段学习者开办各种主题的公开讲座,设置终身学习中心,既可将学术研究通过深入浅出的方式向公众传递,又可贴切生活化、实用性,涵盖生命安全、医药健康、环境交通、常识法规、休闲体育等;另一方面,中小学、综合性大学的体育设施、图书馆、运动场、会议室、音乐教室等不直接影响教学的场地直接向学习者开放。针对机制上的封闭,要想学校在终身学习资源供给中发挥切实作用,必须打破由于行政组织归属原因、利益关系博弈原因造成的校内校外资源共享困难的现状,使两者有效整合。其一,需要开放灵活的学分认证转换制度,使得校内校外资源衔接紧密。其二,搭建“教务服务集团”,增强学校资源服务效能的发挥。各地区因地制宜,按区域或其他标准形成集团,统筹规划所在区域的学校资源,在市场机制作用下,盘活各级各类学校知识、文化等优质资源。

    3.逐步扩大社区的影响范围,保障终身学习场地供给

    社区是以一定地域为基础的人类生活共同体,已不仅仅是指若干社会群体或社会组织聚集在某一个领域里所形成的一个生活上相互关联的大集体。这个以地域为基础的概念,其相互关联的基点从一般生活上、地域上的意义,拓展到了教育领域,以教育为特征的新内涵日益凸显。[7]所以,要想构建有效的终身学习体系,社区是重要的场地供给主体,我们要充分扩大社区的影响范围。

    以江苏省为例,目前已有全国社区教育示范区10个、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区13个(均为全国第一)和省社区教育实验区75个,社区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完善终身学习体系和建设学习型社会中的作用不断显现。具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社区五级网络基本形成,自上而下分别是社区大学、社区学院、社区教育中心、居民学校和社区培训机构,并且各级社区教育机构的功能定位、设置办法、运行机制和队伍建设规定明确。第二,社区的基础能力和服务能力得以加强,主要体现在师资队伍、课程资源、理论研究方面的丰富。第三,社区在制度建设上逐渐完善。《关于推进社区教育工作的意见》、《江苏省省级乡镇(街道)社区教育中心建设方案》、《省教育厅关于加强社区教育机构建设的意见》、《江苏省社区教育示范区建设标准(试行)》等文件相继出台。[8]

    要想进一步扩大社区的影响范围,保障场地供给,要将教育形式的开放性和教育内容的实用性相结合。社区应建成“人人皆学之邦”辐射所处区域中的“人人”,“就近学习”“随时学习”“方便学习”由理想变为实际,社区还应坚持为不同文化背景、教育层次、年龄阶层的个体安排落地有用、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课程,保障周围群众长时间地不断的在这一场所学习。课程内容面向各类不同人群,一要面向企业职工、失业人员广泛开展以职业技能、再就业培训等为主要内容的从业人员教育。二要面向农民广泛开展以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农民创业培训、农村妇女网上行等为主要内容的现代农民教育。三要面向进城务工人员广泛开展以法律法规、市民守则、社会保障等为主要内容的新市民教育。四要面向老年人群广泛开展以生活休闲、保健养生等为主要内容的老年教育。五要面向青少年广泛开展以传统文化、科学技术、思想品德等为主要内容的青少年校外教育。六要面向残障人士广泛开展以法律援助、技术技能、康复医疗等为主要内容的弱势群体教育。[9]

    三、有效终身学习体系需求主体的“能量”激发

    有效终身学习体系中另一个至关重要的主体是需求主体。需求主体是供给主体的服务对象。需求主体即终身学习机会的享有者,具有多样性和丰富性,是指所有年龄段、持有不同学习动机和需求的学习者。需求主体存在学习独立性、主动性和持久性不足等问题,尚未将学习活动由外在推动转变为内在需求。因此笔者认为,需求主体的“学习能量”(Learning Power)至关重要。任凯等(2011)[10]明确指出学习能量是关于个体学习倾向、学习态度和价值观的总和。有效终身学习指标(ELLI)是其重要的测评工具。学习能量的激发有助于发挥学习者的主观能动性并服务于其终身成长需求。政策需求的满足是学习能量激发的关键推力。无论学习者是怀揣着内部动机还是外部动机,学习目的都是通过习得学习资源而得以实现,学习资源的满意度直接影响学习者的学习状态及学习过程。空间需求满足是学习能量激发的重要保障。无论政策、资源再丰富、再完善,学习空间对学习效果都产生了不可避免的影响力,“处处可学、处处愿学”为主题的学习空间的作用不容忽视。

    通过借鉴国内外终身学习体系组织架构经验,笔者提炼出需求主体“学习能量”的激发的若干策略:

    1.注重学习者的政策需求,实现终身学习法制化

    政策需求满足是学习能量激发的前提条件,因为政策对学习者有重要的引导、规范和评价功能。政策不仅是政府实施社会管理和政治统治的主要手段,而且对组织及个人都有重要的引导和规范作用。终身学习需要学习者主动、自主地学习,重要支撑条件之一就是相关政策指引和支持。目前,从国际上看,法国、日本、韩国等国家都十分注重终身学习或教育的立法,但各有侧重。法国颁布了《终身职业教育法》,强调的是终身的职业继续教育;日本是亚洲第一个将终身教育政策化与制度化的国家,制定了《终身学习振兴法》,突出了“以学习者为中心”;韩国颁布了《终身教育法》,措施更加有操作性,突出了非正式学习的重要影响。我国目前已在积极推进法制化进程,部分城市或地区已经成文立法,不少学者也都认识到政策法规的重要性,例如吴福生在对终身学习体系的构想中将法制化建立放在头等重要的位置,明确提出法制的重要意义。[11]终身学习相关政策会对从事终身学习活动的主体行为进行规范,对学习者的权利与教育资格进行认定,提供普遍性的标准和尺度,对学习者的学习活动产生评价与导向作用。所以,终身学习法制化是满足学习者学习政策需求的重要途径。

    基于国外宝贵经验和国内多年实践,学习者需要的政策应包含以下特征:第一,具备可操作性强的措施。法国的职业继续教育经费与“带薪教育休假”制度、韩国的终身教育资格认定制度都是符合这一特征的措施。第二,注重学习结果评定体系及“学分银行”制度都是关于学习成果的认定、转换与积累制度。第三,形成明确的法律责任与处罚,例如,韩国近年强调了“政府有责任为推进终身教育提供一切支持的规定”,法国在带薪休假中明确指出“企业必须对员工”的教育休假申请在10天内回复,暂缓期限也不超过9个月,否则将受到惩罚”。

    2.注重学习者的资源需求,完善学习型组织和系统

    教育的个性化发展使得满足个体“非模板化”需求具有了可能性。终身学习目的恰恰是让个体实现“可持续发展”,不再接受统一性、刻板式、封闭化的“雕塑”作用,强调尊重个性、发展个性、展示个性。“个性化”终身学习理念的倡导必然会引发学习者对自身学习情况、学习特征、学习诉求的强烈关注,也必然促使学习者对学习资源提出个性化的需求“列表”并形成对学习资源的预设期许。面对我国庞大数量终身学习者的个性化资源需求,单一供给主体来承担这一职责是“难于上青天”的,学校主体也仅仅是学习资源的主要供给者,至于资源的整合、共享、完善、应用还需从长计议、另寻主体。国内部分学者着重突出了学习型组织和系统对学习者的重要影响。例如,贺宏志(2013)[12]提出的终身学习体系构想囊括了办学组织系统、组织管理系统和环境支持系统三个子系统和非正式、正式组织及非正规三种学习型组织。学习系统既可以直接作用于学习者的个别化学习,又可通过三种学习型间接影响学习者的资源探索。

    学习型组织或系统是充分满足学习者个性需求,通过培养整个组织或系统的学习氛围而建立的扁平的、持续发展的有机共同体。单一的学习型组织在终身学习这一庞大的社会系统作用下根本无力承担学习资源的个性化供给,这需要所有正式、非正式和非正规组织都成为学习型组织,共同承担起满足学习者资源需求的重任。大力倡导学习型政府、学习型学校、学习型社区和学习型企业建设是必行之举。学习型政府首当其冲的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水平,重视非政府组织与营利性组织的作用。学习型学校注重各种资源的开放,各级各类课程、讲座、教学场地如体育馆、图书馆对外开放,集中各学校的优势开发优质课程或学习资源,并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对外开放。学习型社区利用场地联结将辐射范围内的个体成群聚集,整合学习资源,搭建社区网络中心,对推动学习氛围、增进社区认同感和归属感发挥了重要作用,例如日本建设省为确立以终身学习为核心的生活模式,构建了推进典型的学习型社区—“终身学习村”,这一社区将住宅设计与建设紧密相联,致力于打造使居民安心生活、利于三代交流的居住和学习环境。[13]学习型企业以增强企业的学习力为核心,是以提升员工的基本知识、岗位技能和素质素养为主要目标的网络系统。学习型企业可通过形成进修培训制度、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推行学习研讨会、提供学习咨询等方式来满足学习者的个性化学习需求。

    3.保障学习者的空间需求,注重共享学习模式

    学习者的学習活动必然在一定空间下激发和持续。学习空间是学习者为开展学习活动、以集群方式聚集的某一场域。这一场域既可以是现实场地,如图书馆、社区活动室、博物馆等,又可以是各种虚拟平台。终身学习体系的重要维度之一就是空间维度,直接指明人的学习活动总是要在一定空间内进行。现代的终身学习观进一步指出“处处皆是学习之处”,学习空间不再桎梏于单一的课堂学习而转向全然开放空间的学习。学习空间的扩展与开放伴随而来的是学习者学习心态的开放,即学习活动在任何场合或网络平台都能够得以开展,注重“有选择地”积极悦纳有价值的资源。供给主体为保障和极大满足学习者的空间需求,应最大限度、最高效率地整合现有空间,实现“物尽其用”,采纳共享学习模式。

    所谓共享,即“共同拥有”和“共同分担”,“互联网+”使得共享势不可挡,从线上线下渗透我们的生活,成为一种全新的生活方式。在教育领域也同样如此。学习共享能够实现空间资源的“合理再分配”,能够形成学习者的“群聚效应”,创造全然开放的、高参与度的、氛围浓厚的学习场域。就现实场地举例,日本在终身学习领域走在前列,大阪的“三大学习圈”独具特色,值得借鉴。一级学习圈是覆盖全市的广域学习圈,以位于梅田车站的“大阪市综合终身学习中心“为核心;次级学习圈是以东南西北四个车站的中心交通枢纽形成交通学习圈,分别为城北市民学习中心、牟天町市民学习中心、阿倍野市民学习中心和难波市民学习中心;三级学习圈是覆盖居民住宅周围的地域学习圈,主要是以设立在全市24个小学区的市民终身学习室为基本活动点。[14]

    图2通过借鉴经验并结合实际,国内同样相继出现共享学习模式的特色创举,如广西河池市首家“学校+社会”共建的全天社区自助图书馆,湖南长沙市开福区“共享书屋”,湖北武汉市的“流动汽车图书馆”。

    四、基于供给侧综合改革的有效终身学习体系组织架构

    基于供给侧综合改革视角,对供给主体功能重塑和需求主体能量激发策略做出了初步探索,有效终身学习体系组织架构的思路已清晰。我们应充分强调需求主体即学习者的重要地位,通过重塑各供给主体的主要功能,实现各供给主体的横向衔接,从而满足学习者的政策、资源、场地等多样需求,搭建出行之有效的终身学习体系。

    第一,为使终身教育长远良性发展,为使终身学习理念落地被公众所悦纳,我们必须架构突出需求主体的终身学习体系。随着终身教育理念发展的完善和深入,现下终身学习更加强调学习者的主观能动性,要促进学习者自觉、自发、主动的求知,使 “要我学”的学习环境转变为“我要学”的学习状态,亟需加强自下而上的实践模式。虽然近年来各供给主体不断加强推动终身学习的力度,但是学习者的自觉、主体参与及责任意识仍然比较淡薄,更有甚者把终身学习认为是一种政府或某机构的行为或“政绩”,较少把其视为自己的一项重要权利。[15]实践结果是自上而下的供给主体推动多,自下而上的需求主体参与少。有效终身学习体系的构建应注重以学习者为中心,在推进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到学习者的个体差异,如年龄、性别、生源地、民族、学校、雇佣状况、职业、收入等,变自上而下为自下而上的推进模式,使得学习者自发、主动、自觉地进行终身学习。

    第二,各供给主体之间需相互衔接,逐步形成横向沟通模式,打破当下供需不均衡、相对封闭隔离的现状。在实践中,笔者发现供给主体间比较成功的合作模式有校企合作模式(学校—企业);区校联动模式(社区—学校);两“社”共创模式(社区—社会机构)等。其一,校企合作模式。越来越多的学校特别是大中专院校与企业通过校企合作的方式建立沟通,有针对性地为企业培养人才,注重人才的实用性与实效性,实现学校与企业资源、信息共享的"双赢"模式。例,2015年12月,江苏开放大学与京东进行校企合作,江苏开放大学京东电商学院在宿迁成立;紧接着2016年3月,江苏开放大学与阿里巴巴、南京瀚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合作,构建“阿里巴巴—江苏开放大学(江苏城市职业学院)跨境电商人才培育基地”和“南京瀚海—江苏开放大学(江苏城市职业学院)跨境电商人才实训基地。其二,区校联动模式。学校同社区同样可以建立紧密的联系,一般通过学校资源与社区场地互相开放的模式进行。例如,南京林业大学长期安排志愿者进入学校所在地的锁金社区开展社区教育;南京医科大学举办社区老年教育,普及老年医学和保健知识,形成了老年人踊跃参与“一票难求”局面。其三,两“社”共创模式。关于社区实体应通过整合资源开展社区教育活动。我们可以充分发挥社区与社会机构的衔接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和学习型组织创建活动,倡导以文化广场、纪念馆等社会机构为纽带,文化社团为中介,丰富学习者的社区教育活动。[16]所以,在当今终身学习体系的构建中,我们强调各供给主体要相互融合,突破固有界限,注重共享共建,满足需求主体的多样化、个性化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