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贵阳市产科医疗纠纷的成因与防范对策

    关键词 贵阳市 产科 医疗纠纷

    基金项目:贵州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贵州省产科医疗纠纷的实证研究”(项目号:2017zc0901)项目成果。

    作者简介:王韬,贵州医科大学,讲师,研究方向:行政法。

    中图分类号:D920.4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文献标识码:A ? ? ? ? ? ?? ? ? ? ?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20.06.310

    医患关系紧张,医疗纠纷频繁,严重影响医院发展和社会稳定。相关统计显示,自2000年起,我国医疗纠纷达到了10%的年增速,诉讼与赔偿逐年增多[1]。在诸多医疗纠纷中,产科医疗纠纷备受关注。一方面是产科科室的特殊性,另一方面是产科与家庭社会关联度更高。因此探讨产科医疗纠纷的常见成因,基于其成因明确其预防与应对的有效举措具有现实必要性。只有重视产科医疗纠纷,加强风险防范,优化产科管理,渗透人文关怀,才能切实保障母婴安全,保障患者和产科医护人员的权益,提高我国产科整体医疗质量。一、贵阳产科医疗纠纷调研概述

    2017年6月-12月为调研准备阶段,制作了调查问卷,确定了调研对象(40%的患者和60%的产科医护人员)。于2017年12月—2019年12月,对贵阳市三甲医院、产科专科医院、私营专科医院进行调研,确保调研对象的全面。此次调研涉及的270例产科医疗纠纷案件来自于34家医院,以产科专科医院为主。调研数据采用SPSS软件处理,采用方差分析进行组间比较。二、贵阳产科医疗纠纷的常见成因

    (一)社会方面的成因

    从社会层面看,导致产科医疗纠纷是多方面作用的结果。一是苛求医疗。随着医疗服务水平的提升,人们的医疗服务诉求更多元,且要求更高。产科最核心的是母婴安全,关乎两代人,民众更希望获得母婴安全的绝对保障,对分娩安全与新生儿健康过于关注,从而产生这样一种错误认知:如果出问题绝对是医院方是医护人员的过失。二是医疗期望过高。产科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但群众对产科风险认识不足。在很多人看来,分娩不过是正常的生理过程,而其中隐藏的生理风险和病理变化是群众所不知的,也是产科医护人员很难有效规避的。三是舆论的错误引导。信息传播渠道的扩展也扩大了舆论影响力。负面的舆论宣导常见于新闻媒体对少数医疗纠纷的过分报到甚至是歪曲报道,使得群众对医护人员和医疗机构缺乏足够信任,医患矛盾激增,一旦出现问题,群众往往基于舆论认知辱骂、殴打医护人员,产科医疗纠纷愈演愈烈。

    (二)医院方面的成因

    产科医疗纠纷的两大主体之一,医院方面的原因多为主导。集中于医疗技术和医疗管理。产科经常出现突发危急情况,这需要快速判断,准确操作,及时救治,对医疗技术要求較高。而在产科救治中也存在违规操作与操作失误的情况。医疗操作都有禁忌症和适应症,也有着既定的操作规范要求,如果医院医疗技术水平低,医护人员操作不熟练,必然会加大医疗风险。如什么样的情况需要产钳配合,什么情况下需要行剖宫产,什么时候需要人工干预分娩等都需要产科医生准确分析与判断,快速处理与规范操作。医疗管理不当。忽视规章制度,缺乏紧急预案等都可能导致产科医疗纠纷[2]。常见于病采集书写不规范、输血管理不规范等,产科管理无章可循,管理混乱。医护人员风险意识弱、责任心差、医院管理松散引发产科医疗纠纷。如住院孕妇擅自离院,家属不配合情况下置之不管等,等出了问题患者自然指向医院管理不力。制度执行不力。医护人员缺乏责任心,引发患者不满。见于新生儿记录写错性别,导致家属猜疑引发纠纷。新生儿信息核对不够细致,丢失手环等,引发产科医疗纠纷。而医院收费不透明,多收费及乱收费的问题导致患者情绪激化,也成为产科纠纷的诱因。

    (三)产妇方面的原因

    产科医疗纠纷的另一大主体是产妇及其家属。一方面是我们前面提到的经济制约。激烈的就业竞争使得下岗人数增加,贫富差距严重,而医疗费用一直居高不下,当产妇及其家属面对高额的医疗费用,矛盾一触即发。另一方面是产妇及其家属对产科风险了解不多,对医院的期望值过高,认为分娩对应的是绝对的母婴安全。部分孕妇甚至片面地认为产检是医院盈利的常见手段,不按时产检,一旦出现问题则将责任归结到医院和医生身上。对医院期望值过高表现为认为只要按时产检,检查结果正常就一定能顺利分娩,母婴健康。出现问题不能接受,产生产科医疗纠纷。面对分娩过程中的异常情况也难以接受。产妇及其家属对医护人员的工作缺乏理解。部分产科医务人员对产妇心理关注不够,一旦言辞草率,解释不耐心等就很容易激化矛盾,导致产科医疗纠纷。此外产妇及其家属对医生诊断存在质疑,对医生救治操作存在质疑等,也导致医患矛盾激化,产生不可调节的医疗纠纷。三、贵阳市产科医疗纠纷的防范对策

    (一)呼唤社会支持, 加强产科医学宣教

    医学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不存在科室个例。对于产科来说,当今的医疗技术仍有一定的局限性,部分产科检查并不能百分百地确保没有问题,必须引导社会和患者适当降低对现有医疗的期望值,认识到产科诊断与救治过程中潜在的风险。医院和社会可以加强产科医学知识,特别是产科风险的宣教,让产妇及其家属学习更多的孕产知识,明确产科分娩及救治中存在的风险,通过孕产期的健康宣传教育,让产妇及其家属更好地配合医生和医院。对于已经明确的妊娠分娩风险,必须意识到这本身是潜藏于产妇体内而不是医护人员施加到产妇身上的。让全民了解分娩的高风险性, 帮助民众端正就医观[3],矫正过高的医疗期望值。只有加强社会的舆论引导,通过客观正向的宣教,才能缓解医患矛盾,增强彼此的信任,构建更和谐的医患关系,以减少产科医疗纠纷。

    (二)完善制度和流程,加强医护人员培训

    产科医疗纠纷的防范与应对必须从医院内部管理的优化入手。完善各项制度,确保管理的规范有序。在制度的约束下,让工作职责、工作效果、工作责任、工作流程等更清晰,流程,产科诊治有章可循,优化管理,避免诊治的随意性。如建立健全病例讨论制度、医疗事件登记报告制度,产房三级巡查制度,产科突发情况应对制度等,严格按照制度管理,责任明确,管理到位,将潜在的风险降到最低。对于每一起医疗纠纷都认真反思,总结吸取教训。只有强化医院管理,建立完善医疗管理体系,督促制度的贯彻落地,才能赢得产妇及其家属认可,在产生产科医疗纠纷时有理有据。产科管理是动态的,也是多部门协调的,必须协调科室关系,强化科室配合,将医疗纠纷风险降到最低。产科与儿科的配合、产科与血液科的配合、产科与影像科的配合等,在多科室的协同下,加强产科风险的分析。加强医护人员培训。对于医护人员来说,必须加强专业学习,提高医疗服务能力,确保产科救治的规范科学。医疗质量是医院的生命线[4],专业理论知识和过硬的实操技术才能将产科医疗风险降到最小。产科本身具有科室特殊性,对专业技能要求和诊治技术有着更高要求,这要求医护人员必须树立高风险意识,充分考量产程的复杂性与特殊性,产前诊断必须“全、细、准”,加强对产程的动态观察,加强对产妇和新生儿的观察,及时发现异常,及时抢救与处理。专业学习是无止境的,新的产科理论知识,产科实操技术,甚至是新仪器的操作,监护系统的使用等,都必须熟悉并掌握。医护人员除了强化专业学习,更要加强对产妇及其家属的人文关怀,增强责任意识,追求工作的细致严谨,严格执行各项诊疗常规操作规定。产妇一旦进入产科就必须认真仔细对待,详细询问孕产史,仔细检查,了解诉求,了解基本情况。对于高危妊娠产妇必须重点监护,基于产妇及其家属意愿和妊娠情况决定分娩时机与方式,确保孕产妇安全。当产妇因疼痛或者产程进展不顺而情绪急躁时,必须鼓励与引导,倾听并理解,通过人文关怀,让产妇更安心安全地生产,也能减少不必要的冲突摩擦,降低产科医疗纠纷风险。

    (三)加强医患沟通,赢得产妇及家属理解

    医患沟通不畅也是产科医疗纠纷的成因之一。矛盾的产生是双方不理解,沟通不畅的结果,因此必须及时让产妇及其家属知情,并加強医患沟通。医护人员必须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隐私权,及时向产妇及其家属说明情况,特别是存在妊娠高危因素的产妇。在生产时必须明确告知产妇及其家属不同的分娩方式的利弊,让产妇了解可能产生的并发症或者意外情况,征求产妇及其家属意见,了解到生产中产妇的被动性,主动为产妇考虑,如产程观察阶段,内检频次可以征询产妇意见,并且用通俗易懂、清晰准确的语言向产妇解释内检的意义,对于内检时可能引发的不适进行提前告知,将产妇需要配合的注意事项准确告知等,让产妇有一定的心理准备。生产过程中要适时舒缓产妇心理压力,增强产妇的信任感。增强产妇与医生的配合。对于特殊情况的产妇,医护人员必须提前与产妇及其家属商讨治疗方案,让他们悉知风险,综合考虑后作出自我判断与选择,并签字确认。针对产妇及其家属的疑惑要准确,严谨,实事求是,要恰如其分,只有多沟通,多交流,多换位思考,才能营造和谐的医患关系。四、结语

    产科医疗纠纷不可能百分百避免,但可以通过社会宣导、医护培训、医患沟通等渠道将产科纠纷风险降到最低。时代的不断发展,医改更为深入,医患纠纷的避免与化解也是不得不思考的问题。对于医疗纠纷多发的产科,更应该明确纠纷的诱发因素,加强防范,有效规避与化解。

    参考文献:

    [1]邢乐.加强产科护患沟通对护理服务满意度的影响[J].实用妇科内分泌杂志(电子版),2018,5(16):59-60.

    [2]陈光秀.产科医疗纠纷的原因探讨与管理对策[J].临床医药文献电子杂志,2015,2(2):253-254.

    [3]戴钟英.如何防范和减少产科的医疗错误[J].中国实用妇科与产科杂志,2018,34(1):56-61.

    [4]宋春玲.产科医疗纠纷的常见原因和防范措施[J].世界最新医学信息文摘,2015,15(76):135+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