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认证背景下美术学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探究
郑述明
摘 要:在师范类专业认证背景下,文章以认证标准为依据,归纳了专业认证对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提出的新要求,梳理了当前美术学专业教育实践基地所面临的几个突出问题,同时针对问题提出可行的基地建设策略,以提升实践教学质量,缩小与认证标准之间的差距。
关键词:专业认证;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美术学
基金项目:本文系贵州师范学院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项目(贵师院发【2019】35号)研究成果。
为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提升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教育部于2017年印发了《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拉開了我国师范类专业认证的帷幕。《办法》确立了“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认证理念,同时分类制定了专业认证标准。美术学专业是一个与多学科方向交叉、艺术与教学紧密结合、实践性较强的综合类学科,在师范类专业认证背景下建设既符合学科特色,又符合专业认证标准的美术学专业教育实践基地势在必行。
一、专业认证对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提出的新要求
(一)《办法》要求保证教育实践基地的数量与质量
作为师范类专业认证指标的教育实践基地是提升学校教育质量、磨炼学生教育教学技能以及专业技能的重要场所。《办法》规定,为满足师范生教育实践的要求,每20个实习生不少于1个教育实践基地,实习生教育实践的时间累计不少于一个学期。这一规定很好地保障了师范生开展教育实习实践所需的客观条件。
《办法》对教育实践基地的质量也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比如在《中学教育专业认证标准(第二级)》中规定高校所建立的教育实践基地必须能够满足师范生教育实习实践开展的需求,能够给学生提供合适的教育实习实践环境和实习指导。这些规定有效地规避了部分高校求数量不求质量、滥竽充数的弊端,体现了对教育、对学生负责的态度。《办法》同时要求高校建立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对各主要教学环节进行有效监控与评价,以保证达到教学目标和毕业要求。
(二)《办法》要求将教育实践基地作为教学评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办法》规定高校要践行教育评价与改进制度,并且要依据相关标准,对教育实践表现进行有效评价。而对学生教育实践表现所进行的评价则主要包括校内评价和外部评价两个部分,教育实践基地的评价属于外部评价。作为实习教师的学生在教育实践基地实现了真正的角色转换,在实践方式上由学校微格教室中的模拟教学转为现实场景中的真实教学。学生在整个实习过程中,在践行师德、教学、育人、发展等方面所表现出来的能力,是高校教学水平和学生实践能力最真实的反馈。可以说教育实践基地对学生实践表现的有效评价是高校教育实践评价与改进的重要参考指标。
二、专业认证背景下美术学教育实践基地存在的突出问题
随着《办法》的出台以及高校的积极建设,多数高校的美术学教育实践基地在数目上是充分的,但在运行管理、合作模式、基地质量等方面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与认证标准中的要求存在较大差距。
(一)管理运行体系不健全,缺乏整体建构
要想高效推进师范类专业建设,协同育人是关键。但目前来看,多数师范类高校的美术学专业教育实践基地只有高校一方在运行管理,地方政府以及教育基地自身较少参与,管理运行体系不健全。部分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与教育基地甚至存在着严重的认识问题,认为师范教育以及师范类专业认证只是高校自己的事情。管理运行体系的不完善以及统一的管理平台的缺失导致了一系列的严重问题,比如各方教育资源无法有效统筹、学生教育实践过程无法有效监管、教育实习实践无法有效评价等。
(二)合作模式缺乏深度,互惠性不强
当前,多数师范类高校与校外美术学专业教育实践基地的合作还浮于表面,形式单一,互惠性不强,距离建立起权责明晰、稳定协调、互惠共赢的可持续合作模式还有较大距离。导致这种现象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管理运行的角度来看,统一的多方介入的管理体系模式尚未建立,资源配置、深度合作无从谈起;从高校的角度看,师范类高校与相关的中小学等签订协议建立教育实习基地,完成了《办法》所要求的数量上的认证指标,继续深入合作的动力不足;从校外教育基地的角度来看,高校在基地的课程教学、教师提升、学术科研等方面并没有实质性的协助方案与计划,从而导致教育基地与高校进行深度合作的意向不强。
(三)教育实践基地选择标准模糊,缺乏淘汰机制
《办法》中明确规定了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的质量要求。而在实际的基地建设中,尤其在数量指标的压力下,多数美术学专业教育实践基地是高校领导或老师通过个人关系牵线搭桥与高校签订协议而被动建立的,在教育实践基地的选择上并未制定科学而统一的标准,高校优先解决的是基地的数量问题,而对教育基地的质量及后续建设问题则关注不够。这也就造成了美术学专业教育实践基地在质量上良莠不齐,部分实践基地由于自身客观条件不完善,不能充分保障学生的教育实习实践质量。教育实践基地淘汰机制的缺失又进一步加大了这一问题的严重性。
三、专业认证背景下美术学教育实践基地的建设策略
(一)完善管理体系,构建多方参与的管理运行平台
在师范类专业认证背景下,高校作为被评测方,是认证工作的主要组织者与实施者,有责任带动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以及教育实践基地积极参与到师范类专业建设以及认证工作中来。《办法》要求高校在教育实践方面要做到管理规范,在教育合作方面要做到协同育人,比如《中学教育专业认证标准(第二级)》明确要求师范类高校与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协同构建教师培养、培训、研究和服务一体化的合作共同体。而在协同构建的合作共同体背后必然暗含着一个多方介入的完善的管理体系,这个体系是高校、地方政府、教育实践基地三者相互协调、相互配合的结果。
与此同时,还必须构建一个统一的管理平台,制定一系列确保涉及教育实践工作各个环节的管理运行制度、评价制度与改进制度,以此来有效避免在以往的实习工作中出现的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角色缺位、中小学等教育基地作用发挥不足、师范类高校在教育基地建设中唱独角戏等突出问题。
(二)创新合作模式,建构互惠型合作关系
在以往的合作模式中,因缺少互惠性,高校与地方政府以及教育实践基地的合作缺乏实质性,合作基础薄弱,学生在基地的实习实践质量难以得到保证。例如,部分高校出于完成实践教学任务的目的,粗放地把实习生安排到各个实践基地,虽然也安排了校内实习指导教师,但由于缺乏监管,再加上校内实习指导教师忙于教学、行政、科研等任务,对学生疏于指导。而部分教育实践基地仅仅是出于自身美术教师师资力量不足、丰富第二课堂、使用免费劳动力等目的接收实习生,基地内的实习指导教师则多为基地按工作任务指派的,教师指导实习生的工作与教师个人职称评聘的关系,以及工作量的核算等方面也并未制定统一标准,这又间接导致了校外指导教师的积极性不强、指导质量不高的问题。实习学生、校内实习指导教师与教育基地的校外实习指导教师之间零交流的现象屡见不鲜。
《办法》中强调“三位一体”协同培养机制的标准为“权责明晰、稳定协调、合作共赢”,这一标准也正是高校、地方政府以及教育实践基地在师范类专业认证背景下的新型合作理念,这一理念也正是构建互惠型合作关系的基础。高校、地方政府、教育实践基地都要提高認识,更新理念,在教学、科研、教师队伍发展等方面共同寻求新的合作点,协同发展,以保证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的互惠性、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不断提升学生教育实习实践的质量。
(三)制定统一的教育基地选择标准,形成淘汰机制
教育实践基地作为学生提升教育教学能力的主要平台,质量保障是关键。《办法》对教育实践基地质量的要求在各级认证标准中也都有明确体现,例如,《中学教育专业认证标准(第二级)》规定高校必须建有长期而稳定的教育实践基地,其中,示范性教育实践基地不得少于三分之一。教育实践基地必须在校风、师资力量、学科建设、教学管理、课程资源开发以及教改实践等方面具备突出的优势。当前师范类专业认证的背景之下,高校必须严格按照认证要求,在完善管理体系、协同育人的前提下制定教育实践基地质量标准体系,明确基地选择标准,在提升教育实践基地数量的同时保证基地质量。
高校还必须同时构建教育实践基地淘汰机制以确保教育实践基地的良性建设。高校可以根据基地的师资力量、学科优势、管理优势、课程资源优势和教改实践优势等指标设定评价体系,定期评价评分,及时协助发展相对落后的教育实践基地,淘汰不合格的教育实践基地,切实保障基地质量,提升高校教育专业办学水平。
四、结语
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的开展,其目的是规范引导我国师范类专业的建设,建立健全教师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同时不断提高我国教师培养的质量。高校必须科学认识和理解师范类专业认证的新标准、新要求,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强,切实加强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提高实践教学质量。优秀的教育实践基地是“产出导向”理念的重要支撑,是促进学生教育实践能力提升的重要平台。美术学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是高校教育基地建设的重要一环,符合师范教育未来发展的趋势,其良性建设也是提升美术学专业办学质量、学生教育实践能力和学科专业实践能力的重要保障,具有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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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贵州师范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