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社会主义的国家治理体系及对我国的启示

    刘吟霄

    摘要:作为当今世界社会主义流派的重要流派之一,市场社会主义提出了一系列关于国家治理的思想和观点,构建起比较系统的国家治理理论体系:一是将提高效率、促进平等和实现自由,作为其价值取向;二是赋予国家治理以新的特征,即治理主体多元化、治理关系互动化和治理内容全面化;三是将治理的民主化和法治化,作为实现其目标的途径。市场社会主义批判并力图改变资本主导的、市场经济局限的价值取向,所提出的应通过完善国家治理结构来破解发展中的问题之对策,对实现我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重要启示:在国家治理过程中,各类治理主体都要自觉的承担起宣传国家治理价值目标的职责,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社会的内化和普及化;促进多元主体协同治理,引导社会组织形成合理的组织架构;赋予国家治理以丰富内容,把就业、福利保障和生态建设等与民众息息相关的内容纳入其中;规范国家治理行为,重视民主,为各类国家治理主体提供平等对话的平台。

    关键词:市场社会主义;国家治理能力;国家治理体系

    市场社会主义是世界社会主义诸流派的重要流派之一,它所主张的经济体制,既不同于以美国为代表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也不同于以苏联为代表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而是创造性地提出把资源配置形式与社会制度分离开来,即取消计划和市场与社会主义或资本主义制度挂钩。市场社会主义认为,计划和市场都只是资源配置的手段,与社会制度的性质没有关系;始终坚持公有制在市场经济中的主导地位,并提出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可以多样化;利用市场作为资源配置的手段,以实现社会主义的价值目标。

    市场社会主义在探索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时,所面临的核心问题之一就是国家的制度安排问题,因为无论怎么界定国家,国家在不同形态的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都有着不可或缺的地位和作用。自苏东剧变发生以后,社会主义制度遭受到了前所未有的质疑和诘难。资产阶级学者将苏联的全能主义国家管理模式与社会主义制度本身等同起来,认为社会主义国家运行模式已宣告失败,社会主义制度已就此终结。而市场社会主义学者认为,苏联国家管理模式只是社会主义的多种管理模式之一,人们仍然可以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另辟蹊径。他们认为,苏联模式存在着两大问题:一是国家经济建设效率低下和产品服务质量低劣,无法满足人民的物质需要;二是权力高度集中化的官僚主义和决策失误,以至于政府的经济行为只是在表面上进行强有力的管制,实质上却引发了同市场自由主义一样的“无政府状态”:“始终不变的卖方市场,黑市的腐败和投机,以及在优先照顾领域以外的巨大浪费和产品的恶劣质量。”[1]14这就必然导致政治领域的自治和民主建设的滞后。当然,市场社会主义的学者也提出,社会主义国家需警惕西方新自由主义所倡导的以放任自由的方式去治理经济。这种做法的隐患已经被下述事实所证实:隐藏在市场背后的资本主义的暴力性掠夺,收入和财富的不平等,以及第三世界国家的贫富加剧。

    市场社会主义者在设计未来的社会主义经济体系时,将国家职能放在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他们充分总结了以往的教训,针对社会主义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过程中产生的问题,提出重新界定和塑造国家的职能。尽管他们并未提出“国家治理”这个概念,但他们对转型中的社会主义国家所做出的相关制度设计已经基本具备了现代国家治理的理念。这不仅为西方社会主义流派对社会主义国家职能的定位和治理提供了设计蓝图,也为解决当前我国在社会转型中所面临的国家治理问题提供了重要的借鉴。

    一、市场社会主义的价值取向

    从政治哲学的角度看,国家治理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就是明确自身基本的价值取向,即国家治理的前提及样式。市场社会主义学者由于来自不同的国家,其制度背景、经济文化背景和社会背景都存在着巨大差异,这就需要我们对其所构想的国家治理体系的价值取向进行必要的辨析。概括起来,市场社会主义的价值取向,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1.提高效率

    市场社会主义者坚持将公有制作为社会主义模式的核心要素之一,始终将国家看作承担公有资产保值增值目标的最高代理人和社会主义建设的主导者。这一价值取向秉承了经典马克思主义的基本思想。因为如果没有雄厚的物质基础,社会主义建设只能是空中楼阁,正如马克思所言,“因为如果没有这种发展,那就只会有贫穷、极端贫困的普遍化;而在极端贫困的情况下,必须重新开始争夺必需品的斗争,全部陈腐污浊的东西又要死灰复燃”[2]。美国学者普兰纳博·巴德汉和约翰·罗默指出,传统社会主义的迷误之一,就是认为社会主义建设完全依赖于人的高度自觉性,而实际上,人们的行为如在资本主义社会中一样,把大部分时间用于追求自己的物质利益。[3]9罗默[4]196还认为,改变人的偏好和价值观仅仅依赖于道德课程是不可能的,必须从物质条件出发改善人们的社会关系。美国学者施韦卡特[6]196也强调,社会主义国家经济效率的发展目标不是仅仅为了在指标上超越资本主义国家,更多的是为了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物质需要。他们都认为,社会主义国家追求利润是服从全社会的真实需要,公有制经济的增值只是实现广大民群众需要的基础条件,而不是像资本主义国家那样把资本增殖及其最大化作为最高的价值目标。

    2.促进平等

    英国学者G.A.柯亨将“平等”作为社会主义价值规范的核心,并将之作为社会主义国家治理价值规范融合的基础。他特别把“机会平等”作为重要的平等主义原则,认为这是社会主义建设所应执行的必要原则。柯亨强调:“当社会主义的机会平等得以实现的时候,结果的差异反映的只是趣味和选择的差异,而不是天生和社会的能力与力量的差异。”[3]约翰·罗默将机会平等划分为自我实现和福利机会平等、政治影响机会平等和社会地位机会平等,同时将自我实现理解为一种需要奋斗的自我改造过程,是自我实现机会在高水平上的平等。这也就意味着“需要一种社会组织,这种社会组织在不低于任何其他社会组织达到的使每个人自我实现机会平等的水平上,使自我实现的机会平等”[4]。这种最大限度地提高自我实现的机会水平的要求同时伴随着第二项要求,而社会组织还要具备最大限度地提高政治影响的机会平等程度,自然也要实现第三项要求。当然,罗默指出,现有的任何社会组织都无法同时满足这三个目标,因为对这三个目标的认识可能存在不同的偏好。他主张,社会组织应当在自我实现与福利的机会平等方面对那些可能获得最少机会的人给予帮助。[3]15

    3.实现自由

    市场社会主义者认为,他们的国家治理体系的价值目标同样应包括尊重和自由,但是这与新自由主义有着较大区别。新自由主义坚持自由放任的理论,认为在市场经济中导致的结果并非目的性的,而是有不可预见性的。在进入市场后,个人的收益与其所掌握的资源成正比关系,这虽然是无意图的,却是可以预见和防止的。英国学者雷蒙德·普兰特[1]72认为,人们不仅要为自己的有意行为结果负责,而且也要为可预见的结果负责。如果人们预见到现有资源分配的不平等可能会导致贫富差距,并针对这种可预见性的结果采取措施,就可以将可预见性与责任性联系起来。市场社会主义者因此进一步提出可以通过国家或者社会力量进行资源再分配,确保每个人在市场交易中具有有效的和自由活动的能力。[1]72

    二、市场社会主义的国家治理特征

    国家治理结构的构建实际上回答的是“由谁治理”和“治理什么”的问题。需要指出的是,国家治理是一个动态的结构性调试过程。市场社会主义者认为,在面对社会经济结构变化时,传统国家治理方式必须相应地进行重大调整,即必须在保障国家治理结构稳定的前提下,对其进行改革和调试,以适应经济社会的变化。市场社会主义的国家治理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的特征。

    1.治理主体多元化

    市场社会主义者发现,社会主义在与市场经济结合的过程中,不同层次、不同阶层的利益主体呈现多元化发展。传统社会主义国家的管理角色完全是由国家的主权代表——政府担当,政府试图以全能形象进行计划管理,但在具体实践中无法真正有效地收集和反馈诸多利益主体的诉求。这就必然导致国家无论是在经济发展上还是在民生建设上都不足以达到预期的良好目标。因此,在国家治理主体设定上,必须打破传统社会主义“国家一元化”的单极管理结构,引入市场机制,“在一个尊重多样化和经济效率的发达社会里,没有其他选择能够代替市场”[1]127。

    只有让市场在社会主义经济体系下对资源配置起到基础性的作用,才可以更好地实现整体经济效益的提高和资源的合理配置。所以,政府应减少对微观经济活动的过多干预,把市场经营更多地交由企业等市场主体,在国家力量的有效调控下使其参与到经济活动中。当然,市场社会主义者也注意到市场的自发性,以及它可能会使各类经济主体片面地追逐利润增长以致形成自私自利的分离个体,忽视对社会应尽的责任,由此给社会发展带来负效应,“因为竞争,市场最终会导致无人可控制的结果——适者生存”[1]149。消除这一后果的方法,不仅需要政府继续发挥其所应尽的责任和职能,还需借助社会公共力量克服因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带来的问题,正如英国学者戴维·米勒所指出的:“这种社区立即会为市场留下用武之地,它将成为个人和群体联系在一起的环节。”[1]246保罗·赫尔斯也指出,“自愿自治的社团将越来越逐渐成为对经济和社会事务进行民主管理的主要手段”[5]147。这样做,不仅可以保证公共福利不缩减,而且也可以确保提供社会福利方式的多元化。

    2.治理关系互动化

    传统社会主义国家的管理模式是自上而下的单一指向的权力运行模式,作为管理者的国家政权机关往往居高临下,国家政权机关与公民是管理与被管理、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在市场社会主义者看来,新的国家管理制度和架构与以往相比,其治理关系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即由既定性走向互动性。美国知名市场社会主义者施韦卡特[6]79-81指出,国家政权机关既是治理主体也是治理客体,市场、企业、银行、社区、公民原有的治理客体也可以反向定位成为治理主体。在社会资本的控制上,国家在宏观层面上召开会议按照地区协调平衡发展的原则分配资金,地方上由地方政府和银行以市场效益为准绳分配资金,再到更低一级的地区则赋予当地的社区和居民对银行和政府的投资行为进行民主监督和核查。[6]79-81与之相应,国家治理的方向随着治理主客体的变化呈现多样化,可以自上而下,亦可自下而上,或者平行延伸。这种治理关系的互动性导致治理主客体的动态性,形成了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关系。这样就打破了传统社会主义体制下政府和各级官员对各种社会资源的巨大支配权力,改变了公众对这种支配权力的被动性和过分依赖,提高了公众参与国家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治理内容全面化

    市场社会主义者认为,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的内容应当统一、全面。在他们看来,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摆脱不了私有制的趋利性,资本增值与人民的需求之间存在着根本矛盾,因此难以解决经济、社会、生态危机。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的主要内容除了提高和发展生产力外,还包括改善民生和保护生态。

    民生工作的中心问题是就业、收入分配等问题。关于就业,大卫·施韦卡特强调,“治疗物质和精神贫困的仅有的真正有效的办法,是一份不错的工作”[6]152。资本主义通过失业限制乃至剥夺劳动者对工作和薪资的选择权利,以便维护其统治秩序。市场社会主义者认为,通过对资本投资的社会控制和建设公共福利事业,可以增加就业空间,维护劳动者的就业权利,由此保持就业动力的正面性。劳动者工作不再仅仅是为了遵守工作纪律,而是被其所服务的公司与利润相关的收入奖励,以及更为精巧的社会谴责压力所取代。关于收入分配,克里斯·皮尔森认为,原先的资本主义分配制度存在着很大的不合理性:一是资本家的收入来自于对劳动者的剥削,并非来自于自己的创造;二是利润分配结果差异悬殊;三是分配只与劳动(付酬)相联系,没有顾及人的真正需要。[5]127当然,市场社会主义者大多认为,市场不断变化的劳动价值虽不可避免地产生收入差异,但这些差异又可通过国家宏观调控、微观领域企业内部赋予劳动者分配权利等方法予以缩小。

    在生态问题方面,施韦卡特提出,不同发展阶段的国家应制定不同的环境治理路线。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应优先考虑自身的发展,以适度原则发展环保技术,以避免公司进入全球化的资本主义世界时有可能带来的畸形发展。而对于发达国家来说,应对投资进行社会化控制,同时对发展中国家在技术和物质上提供一定的帮助。施韦卡特还进一步指出,对发展中国家来说,消除生态困境的主要障碍是社会和制度因素,而非物质和技术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