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港腹地集装箱出口运输新路径

    瞿国星 胡东昕

    

    

    【摘 要】 为优化苏州港出口集装箱运输路径,阐明“陆改水”是对苏州港出口集装箱运输路径的优化,分析“陆改水”带来的成本优势,并与传统陆路运输模式比较,针对客户的不同需求设计不同的“陆改水”方案。

    【关键词】 苏州港;集装箱运输;陆改水;沪太通

    苏州港腹地是长三角地区经济最为发达的地区,其集装箱出口货物中有85%在FOB贸易条款项下进行,90%的集装箱是通过集卡陆运方式运至上海港出口。2015年交通运输部治理超载的力度不断加强,腹地生产型企业物流成本也不断增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集装箱陆运运能急剧下滑,运输成本超出了生产商和贸易商的承受能力。在此背景下,支线驳船运输和“沪太通”出口模式成为出口企业的关注点,水运企业和港航企业对“陆改水”运输模式的探索也在不断深入。

    1 “陆改水”是对苏州港出口集装箱运输路径的优化

    1.1 “陆改水”推动了苏州港联运方式优化

    “陆改水”前,苏州港腹地大部分集装箱货物运输采用陆运方式,即通过集卡直接运至上海港保税区。集装箱货物的陆路运输不仅造成城市交通拥堵,而且还污染城市环境。[1]

    “陆改水”后,出口集装箱由支线驳船、内贸船或“水上穿梭巴士”运抵上海港。这一改变可以提高运能,减少污染,降低物流成本。

    1.2 以“沪太通”为代表的“陆改水”推动苏州港水运结构优化

    “沪太通”将太仓港上港正和集装箱码头作为上海港的延伸,出口集装箱运抵该港区就等同进入上海港,在集装箱实际运抵上海港之前便可实现报关单放行。这种便利的举措提升了苏南地区远洋货物的出口效能。“沪太通”模式下货物经太仓海关放行后由“太仓快航”驳船直接运至上海港洋山深水港区换装母船出海。这一模式以太仓港作为中转基地,将内河运输服务延伸至苏州工业园区、常熟、张家港、昆山等地,腹地的不断扩大有利于推动苏州港水运结构进一步优化。

    2 “陆改水”带来的成本优势

    现行苏州港腹地出口集装箱“陆改水”运输主要有“二程船”协议项下的支线运输、分段付费驳船运输和“沪太通”等3种模式。模式的选用应考虑货物交付方式和海关监管要求及其在成本优化上产生的不同效果。

    2.1 “二程船”协议下的支线驳船运输模式

    货主向与干线船舶运输企业签有“二程船”协议的支线驳船运输企业或指定的多式联运代理订舱。干线船舶运输企业收到客户订舱信息后“放箱”给托运人,托运人在门点或苏州地区的集装箱堆场装箱,再由干线船舶运输企业委托与其有协议的支线驳船运输企业将集装箱运至上海港衔接干线船。

    这种托运交货方式需将贸易条款“FOB Shanghai”改为“FOB Suzhou”,即将启运港更改为苏州港。干线船舶运输企业会在原贸易条款的海运费基础上增加120美元/20 英尺(1英尺= 0.304 8 m)集装箱或200美元/40 英尺集装箱作为“FOB Suzhou”支线运输费用,国内卖方将节省一部分国内段的陆运费用,而国外买方则增加了驳船运费、保险费等费用。

    此模式适合苏州港腹地出口集装箱经水路运输至上海港后,在上海海关辖区完成出口清关手续的海关监管模式。

    2.2 分段付费驳运模式

    分段付费驳运模式中,货主采用分次委托、非一票到底的托运方式来完成货物运输。货主向支线驳船运输企业或当地代理订舱,同时指定干线船舶运输企业。干线船舶运输企业将空箱调拨给其法律意义上的托运人及有关支线驳船运输企业或代理,托运人“放箱”给实际发货货主,在货主的门点或苏州地区的集装箱场站装箱后由支线驳船运输企业将集装箱运至上海港,最后由指定的干线船舶运输企业安排出境运输。

    这种交货方式的贸易条款仍为“FOB Shanghai”,國内卖方承担至上海各港的水路运费,而国外买方仅承担干线段海运费。

    此模式也适合苏州港腹地出口集装箱经水路运输至上海港后在上海海关完成出口清关手续的海关监管模式。

    2.3 “沪太通”模式

    在“沪太通”模式下,货主可选择一次委托、一票到底的托运方式。苏州港太仓港区与上海港洋山深水港区通过“水上穿梭巴士”实现“点对点”直运。

    这种模式的贸易条款可以使用“FOB Shanghai”,且海关的监管模式是由太仓海关代替上海海关辖区的洋山海关办理出口清关手续,在太仓港完成上海辖区清关的海关监管模式。

    3 “陆改水”与传统陆运的比较

    3.1 发货人在运营层面上的比较

    “陆改水”与传统陆运的运营优劣势比较见表1。

    从表1可以看出,“陆改水”在运营上具有明显优势,且对生产企业优化供应链、提高生产系统柔性有着积极作用。

    3.2 托运人的综合成本比较

    以苏州的常熟地区至上海港洋山深水港区的出口集装箱运输为例,在陆运模式下的拖车费为上海提箱、常熟装箱及陆运进上海港洋山深水港区的运输总费用;支线驳船运输模式(“二程船”协议下)的拖车费为常熟提箱、装箱及最后运抵常熟港的运输总费用;“沪太通”模式下的拖车费为太仓提箱、常熟装箱及运抵太仓港区的运输总费用。因后两种模式船舶运输企业会收取一段水运附加费,对集装箱交由干线船前的总费用进行综合成本比较是有参考价值的。从常熟地区至上海港洋山深水港区的陆运、支线驳运、“沪太通”等3种模式综合成本比较(表2)可以看出,“沪太通”模式货交干线船前的总费用最低,支线驳船运输模式其次,陆运至上海洋山深水港区的综合费用最高。前两种模式相对陆运模式有明显的优势。

    表2 常熟地区至上海港洋山深水港区的陆运、支线驳船、“沪太通”等3种模式综合成本比较

    3.3 货代或联运承运人在具体操作层面的综合比较

    以苏州港腹地常熟地区至上海港洋山深水港区的出口集装箱运输为例,货代或联运承运人不仅要为托运人考虑综合运输成本,还要充分考虑出运的顺畅性;因此,在只有综合考虑发货人的托运要求,充分考虑支线密度、备货时间、“调箱”易得程度、通关效率等因素后,才能为发货人选定适合的运输模式。货代或联运承运人的操作顺畅性综合比较见表3。

    表3 货代或联运承运人的操作顺畅性综合比较

    “二程船”协议下支线驳船运输模式比较适合沿江工厂CIF贸易条款下货物的出运要求,具有生产计划較强、交货时间弹性大的特点。由于单批次出运量大,可通过集卡“短驳”在工厂、提箱点、码头形成“钟摆式”运行,从而大幅度降低短驳成本。

    “分段付费”驳运模式比较适合“FOB Shanghai”贸易条款的重货运输。尤其是遇到交通管制等特殊情况,启用这种模式可以兼顾到运价与效率的平衡。

    “沪太通”模式的优点是将上海港洋山深水港区和苏州港太仓港区视作同一海关监管区,贸易交割操作比较灵活,既适合CIF条款,也适合FOB条款。该模式的综合运输成本相对较低,边际效益最高,正在被越来越多的托运人所接受。

    4 “陆改水”案例

    4.1 “陆改水”实现成本换通道

    在集装箱陆路运输过程中,在集装箱集中出运期经常会遇到道路交通大拥堵,因此必须建立起一套以成本换通道的“陆改水”备选方案。

    常熟某工厂为大型生产型企业,FOB贸易条款下的货物居多,往常都是采取以拖车运至上海港的运输方式。2020年2月,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常熟到上海港的陆运集卡通道关闭,该厂货物出运渠道被阻断。

    常熟中远海运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销售团队为客户制定了“陆改水”的运输方案,在征得干线船舶运输企业异地(常熟)提箱的确认后,通知车队在常熟港提取空箱并送至工厂实施门点装货。装完货后的重箱运回常熟港交由支线驳船运至上海洋山深水港区。该运输方式在时间上相比陆路运输增加了2天,物流费用也增加了300元/TEU,但在特殊时期为客户打通了物流通道,保证了发货人的交货期,公司受到了该厂的称赞。

    4.2 “沪太通”实现时间换成本

    在现实运输中存在由于违背时间约束而导致运输成本增加的问题,研究运输成本需要在时间窗约束下实施;因此,在优化运输方案时要将运输时间因素加以考虑,以获得综合效益最佳的结论。

    公司在与常熟某生产特种耐磨球的工厂商务洽谈中了解到,该企业长期以来都有“小重箱”从上海港洋山深水港区出口。受国际市场竞争的影响,再加上近几年出台了严格的超重管制措施,该工厂物流成本不断上升。为此,公司为该厂制作了一套新的出运方案,将陆路运输改成“沪太通”运输。在改用“沪太通”模式后,整体出运时间相比陆路运输增加了1天,但每TEU的综合费用下降了400元。这个改变可为该厂节省物流费用50万元/年以上,且“以箱代库”的操作可帮助该厂优化其自身的供应链。

    5 结 语

    对“陆改水”的分析和研究,主要目的是满足不同客户及同一客户在不同时期的特殊要求,运输方式优化的核心是成本控制,当然还要兼顾缩短运输时间和增加集装箱的运输量。在实际工作中应该按照客户需求,综合环境、时间、费用、运营、操作等诸多因素,选对一种或者组合两种及以上的模式,形成一个最适合客户需求的“专属方案”。

    参考文献:

    [1] 金健. 太仓港腹地集装箱“陆改水”运输模式创新[J].集装箱化,2015(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