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
张怡
[摘 要] 十八届六中全会明确指出必须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因为这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组织保证。只有严格选人标准、严明选人规则、严把选人程序、严密选人制度,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才能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局面。
[关键词] 党内政治生活;党员干部;用人导向
[中图分类号] D262.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8129(2017)06-0024-03
纵观历代改革,用人得当则成,用人失察则衰。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期,形势环境变化快、改革发展任务重、矛盾风险挑战多、治国理政考验大,党和政府迫切需要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指出:“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组织保证”。选人用人导向树起来了,標准立起来了,才能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局面。
一、严格选人标准,树立信念坚定的用人导向
《准则》明确提出:“选拔任用干部必须坚持党章规定的干部条件,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 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等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理想信念坚定,是好干部第一位的标准。无数革命先烈之所以能够赴汤蹈火、慷慨就义,就是因为他们坚定的理想信念。反观那些腐败分子,之所以走上不归路,就是因为他们丧失了理想信念。有鉴如此,我们选拔的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必须坚守理想信念,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坚定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信念,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理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必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大是大非面前态度鲜明、立场坚定,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须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不断改造主观世界,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不断增强政治定力,自觉成为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
二、严明选人规则,落实严守纪律的用人导向
做好干部工作,选好人用准人,固然在宏观环境和微观操作上需要许多条件,但关键还是要严明选人规则,落实严守纪律的用人导向。这是干部工作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让干部服气,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促进党的事业发展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保证。
只有鲜明地提出选人用人必须倡导什么、坚决反对什么、严肃惩处什么,才能形成导向鲜明、科学规范的选人用人规则。一要标明选人红线。坚持《准则》提出的选人用人导向和准则,并贯穿于选人用人全过程,明确干部选拔使用不可逾越的界限。始终坚持《准则》规定的“三个坚决禁止”行为规范,努力纠正“四唯”等选人偏向。二要划出用人底线。不能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随意简化或规避选人用人规则,实行全程把关,对信访举报问题没有核实、个人报告事项没有核查、干部档案信息没有核对的不研究,对存在影响任用问题的干部坚决“放下”,切实防止“带病提拔”。三要固化能上能下制度。坚持激励干部奋发有为与整治为官不为并重,让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有舞台。
每一个党员对党的纪律都要心存敬畏、严格遵守,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违反党的纪律。我们选拔的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原则,坚决同一切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作斗争;必须始终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对那些投机取巧、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的人,要严格防范,坚决制止;必须对党忠诚老实、光明磊落,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
三、严守选人程序,倡导事业为上的用人导向
程序规范,是用人规范的必要保障。选人用人执行程序不规范、不严格,走形式或走过场,就会严重影响选人用人的准确度和公信力。比如暗箱操作、量身定制、临时动议、少数人说了算,甚至把破格变成出格,该履行的不履行,该请示的不请示,该备案的不备案,这样的结果必然违背干部选拔的初衷,影响一个地方的政治生态。因此,应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权力运作方式和程序,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健全完善干部选任工作流程和全程纪实制度,把从严规范操作贯穿于选人用人程序的各个环节。无论是提出启动意见、确定配备原则、进行酝酿沟通、形成工作方案,还是开展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进行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任职、进行任前谈话,每一个程序、每一个步骤都严格把关,防止出现选人用人程序缺位、颠倒和空转现象,使程序成为选人用人的刚性约束。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强调,选用干部要坚持事业为上。以事业为上,是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十分重要的方面,是选好人用准人的根本出发点。选人用人必须统筹考虑事业发展与干部成长两个因素,一定要始终抱着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坚持党的原则第一、党的事业第一、人民利益第一,把事业需要、岗位要求与促进干部成长、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有机结合起来,做到以事择人、依岗选人、人岗相适,使事业在优秀干部推动下兴旺发达,让干部在推动事业发展中健康成长。
四、严密选人制度,强化敢于担当的用人导向
选人用人制度是我们党对干部队伍建设客观规律的把握和对长期实践经验的总结,一项规定就是一个保证,一个步骤就是一道关口,其规范性和完整性能够确保选人用人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在干部选用的各个关键环节中,必须严格按照制度规定的资格、条件、程序、纪律办事,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在执行选人用人制度上当好表率,切实防止制度执行上的“稻草人”现象。然而,能不能把制度严格落实到选人用人中去,关键在领导干部和组织部门。因此,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按政策、法规和程序行使选人用人权,把握界线,守住底线,不越红线,确保选人用人规范有序、严谨严密。组织部门担负着选贤任能的重要职能,既是贤士良才的“挑选者”,也是选人用人的“把门人”,必须严格落实制度,把好“第一关”。凡是制度明确规定的,都必须坚决贯彻执行,绝不能把制度当作可紧可松的“橡皮筋”,切实维护选人用人制度的权威性。
担当精神体现着对党员干部先锋作用和履职尽责的应有要求。倡导勇于担当的作风,对维护组织权威、执行决策部署等方面思想积极、态度坚决、行动自觉的干部,要旗帜鲜明地培养、毫不犹豫地选拔、放心大胆地使用。同时,《准则》特别强调,“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帮助他们认识和改正错误。对在攻坚克难中受挫折、坚持原则中遭误解、恪尽职守中有失误的干部给予一定的“试错权”,真正使敢担当、敢负责、敢作为在干部队伍中蔚然成风。
[责任编辑:谭晓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