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古谱牒的类型、层级与流变
提 要:依据囊括族姓数量,中古谱牒可划分为“单姓谱”和“诸姓谱”两大类型,而“单姓谱”又可分为“皇族谱”和“庶姓谱”,“诸姓谱”亦可分为“氏族谱”和“州郡谱”,此为中古谱牒的“二型四类”。唐后期,四类谱牒均呈现出新面貌,开启了宋代以降谱牒形式变化的先声。唐宋间谱牒的承袭关系,可为今人重塑中古谱牒提供参考。从世系记录来源的视角,中古各类谱牒可划分成如下层级:“庶姓谱”最为基础,“皇族谱”层级稍高,“州郡谱”是“庶姓谱”的上级,“天下氏族谱”较“州郡谱”又高一级,“专类氏族谱”与“天下氏族谱”大体相当或稍低。中古谱牒的类型与层级的理清,为考察中古谱牒的形式、内容和功能奠定了基础。
关键词:中古;谱牒;类型;层级;流变
DOI: 10.16758/j.cnki.1004-9371.2019.02.009
中国中古时期,1谱学兴盛,近代学人予以相当的关注,或辑录谱牒佚文,或考察谱牒体例、内容和功能,从而丰富了今人对这一时期谱学、谱牒的认识。2但鉴于中古谱牒多已散佚,除《元和姓纂》外,仅零散佚文传世,吐鲁番出土的族谱亦非全帙,以致出现学人所说中古谱牒研究面临的尴尬局面——“无法进入具体的实证性研究层面”。3
为解决上述问题,研究者在史料的广度和深度上进行拓展,不仅搜集传世谱牒佚文,更致力发掘“新材料”。今人的辑佚研究是在清人章宗源、姚振宗、王仁俊等的基础上的进一步工作,包括对文献征引中古谱牒佚文的辑录与整理,4也包括对单种谱牒的辑考。5辑佚工作无疑推动了中古谱牒研究,但辑佚成果与各种谱牒的原貌往往存在一定距离,仅具管窥之效。鉴于此,学人更注重“新材料”的发掘。
所谓“新材料”,包括敦煌吐鲁番文书、碑志
等出土文献,也包括以往未留意或较少关注的材料。吐鲁番文书中有两件族谱残卷,给中古谱牒研究提供了实例;但二者均为“图谱式”谱牒,与传世文献记述差异较大,未必是中古谱牒的主流形式,对相关研究推动有限。1从近年中古谱牒的研究状况来看,陈直先生将碑志材料引入谱牒研究中,开拓了谱学研究的材料来源。2此后,“石刻家谱”、“碑谱”之说,见于中国谱学史著作。3中古史研究者也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利用碑志探讨中古谱牒。郭锋利用吐鲁番残谱、隋《张士宁造像碑》、敦煌出土《氾氏家传》、唐于邵《河南于氏家谱序》等文献,探讨了晋唐谱牒的形式和内容。4近来,陈爽发展了陈直的观点,利用南北朝墓志中特殊位置和行款的谱系记录,探讨了中古谱牒的形式与内容,令中古谱牒的面貌清晰起来。5陈爽对墓志载世系与谱牒关系的讨论,成为当下中古士族研究的重要观点。6此外,陈爽还利用“近世家谱所存六朝谱牒史料”和宋人汪藻《世说人名谱》,考察两晋南北朝时期私谱上达官府的具体程序和“缀合”墓志谱系、复原谱牒(《陈国阳夏谢氏谱》)的原貌,7进一步丰富和深化了中古谱牒研究。
不过,既往研究亦不无问题,尤其是研究者对各类谱牒的异同未能给予足够的重视,未将不同类型谱牒的材料加以分辨,以致观点存在疑义。比如墓志中的世系书写,被认为来自谱牒,但究竟是来自志主家族的私修家谱,还是抄自朝廷官修或谱学家编撰的总谱、氏族谱呢?后者的可能性较小,一是志主家世往往由后人或族人提供,二是墓志中世系可能尚未被编入各种总谱、氏族谱中。但倘来自前者,也存在問题:在尚未出现若后世“欧、苏谱法”般家谱编撰标准的中古时期,不同家族私修家谱的形式何以基本一致呢?
试图解答上述问题,有必要重新思考中古谱牒类型的划分,并探讨各类谱牒的关系。鉴于类型是一种并列关系,本文拟引入“层级”的维度,从编纂程序、材料来源的角度考察不同类型谱牒的关系。而自南北朝至唐代,各类谱牒有所变化,并对宋代以降的谱牒有所影响,本文亦予以考察,以期对中古谱牒有一个框架性把握。
一、中古谱牒类型的再检讨
谱牒类型,是探讨中古谱牒相关问题的基础。魏征在编撰《隋书·经籍志》史部谱系类时,将收录的41部著作中的同类谱牒置于相近位置。《隋书·经籍志》对谱牒的安排隐约存在着分类观念,但限于史志体例,并未能给出明确的分类方式。8此后的《旧唐书·经籍志》和《新唐书·艺文志》等,也都采取类似做法,直到郑樵的《通志·艺文略》,首次明确提出了谱系文献的分类方法。
《通志·艺文略》将谱系文献分为六类:帝系、皇族、总谱、韵谱、郡谱、家谱。9郑樵的分类方法,对后世学者产生了深远影响,如潘光旦论中古谱学“内部之分化”时,即取郑法。1然而,许多南北朝谱牒在宋代已亡佚,郑樵亦未目及原书,故他做出的分类存在感观和臆测的成分。
降及近代,杨殿珣将魏晋南北朝谱牒分为家谱、总谱、郡谱、皇室谱四类,将唐代谱牒分为家谱、总谱、皇室谱三类。2大体来讲,家谱是“记载一姓一族谱系的谱书”,总谱是“记载国内众多家族谱系的谱书”,郡谱指“记载一州或诸州众多家族谱系的谱书”,皇室谱指“记载皇室谱系的谱书”。3此说是对《通志·艺文略》的继承,同时,杨先生注意到《艺文略》“帝系”与“皇族”两分的不合理,也注意到“韵谱”一类与其他几类在分类方式上的差异。
日本学者多贺秋五郎对《通志·艺文略》的分类则另辟蹊径,他将五代以前的谱牒称作“古谱”,分成“总谱型”和“单谱型”两大类型,前者又分为“官谱”和“望族谱”两类,后者又分为“帝室谱”与“家谱”两类,四类之下又分成各小类。4多贺氏的分类,令中古谱牒的类型变得清楚,5但也存在着官谱与望族谱区别不明、四类谱下各小类划分过于繁杂和标准不够明确等诸多问题。
徐扬杰在多贺氏的基础上加以调整,将中古谱牒分成“单姓族谱”和“望族谱”两大类。“单姓族谱”指一个家族的谱牒,又分“士族谱”和“皇族谱”两类;“望族谱”是“将一定范围的家族统统上于一个簿籍的谱牒”,包括“天下望族谱”和“郡国望族谱”两类。6仓修良也做出与杨殿珣、徐扬杰类似的分类方式,将魏晋南北朝谱牒分为总谱、州郡谱、皇室谱、家谱四类。7
前贤对中古谱牒的分类,大体依据三条标准:(1)谱牒囊括族姓数量;(2)谱牒编纂形式;(3)谱牒功能。在这三条标准中,囊括族姓数量可以说是划分谱牒类型的第一标准,是探讨谱牒形式和功能的基础,因为囊括族姓数量是单姓还是多姓,形式和功能都完全不同。就此而论,多贺氏和徐氏对中古谱牒的分类较合理,对谱牒研究也较方便。本文也主张将中古谱牒分为两大类型——“单姓谱”和“诸姓谱”。“单姓谱”即著录单一族姓世系、婚宦的谱牒著作,“诸姓谱”指著录诸多族姓谱系的谱牒著作。
中古谱牒的两大类型,依据形式和功能,可
进一步划分。《通志·艺文略》对谱系文献的六类划分,“帝系”、“皇族”二类侧重功能,“总谱”、“郡谱”、“家谱”兼顾形式与功能,“韵谱”则侧重形式。参考前贤分类,本文将“单姓谱”分作“皇族谱”和“庶姓谱”两类,“诸姓谱”分作“氏族谱”和“州郡谱”两类,以下一一说明。
1,皇族谱:即著录皇族谱系的谱牒著作。南北朝的皇族谱是汉魏宗室属籍和中古谱牒相结合的产物,至唐代,皇族谱编撰更加“制度化”,内容和形式也走向“多样化”,至少包括系谱(帝系)、宗谱、玉牒以及各种皇亲谱(如皇后谱、皇孙谱、县主谱等)。8
2,庶姓谱:即一般家族的家谱、宗谱。以往或称作“家谱”、“私谱”,9但“家谱”含义稍嫌宽泛,“私谱”可指私修谱牒。徐扬杰将“士族谱”与“皇族谱”对称,但笔者以为中古修谱的家族,不仅是士族,地方豪强亦可修谱,且士庶之间并非完全没有流动,故采用与“皇族”相对的“庶姓”一词。
依据著录亲属的范围,“庶姓谱”或可做进一步划分。从文献征引和目录著录来看,中古各家族私谱多为以“家谱”或“家牒”为名,但也存在《赵郡东祖李氏家谱》等明显为某一房分的谱牒,1以及《吴郡陆氏宗系谱》、《韦氏诸房略》、
《周氏大宗血脉谱》等包含诸房的“宗谱”。2按著录宗姓成员范围,“庶族谱”大体可分“家谱”、“房谱”、“宗谱”之别。陈爽考察《世说注》引《谢氏谱》,发现其中包括陈郡谢氏和会稽谢氏两支,提出南北朝通行的《谢氏谱》“所录不只陈郡谢氏一支,系谢氏通谱”。3如是,中古时期当存在包含同姓不同望家族的“通谱”或“联姓谱”。4
3,氏族谱:指著录王朝境内士族或某一类型家族的世系、地望、门第的谱牒。依据著录家族的范围,“氏族谱”可分为“天下氏族谱”和“专类氏族谱”二種。前者是著录一朝某一时期境内士族的谱牒,例如东晋《姓氏簿状》、南齐《永明氏族状》、梁《十八州谱》、北周《建德氏族》、隋《开皇氏族》、唐《贞观氏族志》等。后者则是著录某类特定家族群体的谱牒,比如南朝著录侨姓高门的《百家谱》、著录吴姓高门的《东南谱》,再如《大唐十四家贵族》、《国朝宰相甲族》等。这二种谱牒虽然容纳家族数量、范围有别,但地域范围均为王朝全境,故有“总谱”或“统谱”之称。考虑到中古官修谱牒,往往以“氏族”为名,唐代谱学家柳冲也谓之“氏族之谱”,5故本文以“氏族谱”名之。
“氏族谱”既包括官修谱牒,也包括谱学家私修的谱牒,比如梁贾执《姓氏英贤谱》、北齐昙刚《类例》、唐路敬淳《衣冠谱》等。有必要说明的是,“氏族谱”,尤其是“天下氏族谱”,往往卷数较大,与“姓氏书”的形式和内容接近。正如陈爽所论,“隋唐以前,谱牒与姓氏书多混而不分”。6南北朝至唐前期,除刘宋何承天《姓苑》、唐人王玄感《姓氏实论》这类明显属姓书的著作外,氏族谱与姓书很难分辨,但自唐代始,姓氏书逐渐增多。7
值得注意的是,《通志·氏族略》论中古谱牒姓书的分类:“其书虽多,大概有三种,一种论地望,一种论声,一种论字。论字者则以偏旁为主,论声者则以四声为主,论地望者则以贵贱为主。”8这是从编纂形式上给谱牒姓书的分类,即按什么方式排列各个族姓。而《通志·艺文略》谱系类则有“总谱”、“郡谱”、“韵谱”三类,后二者似与“论地望”、“论声”对应。那么,“论字者”与“总谱”是否对应呢?《艺文略》“总谱”类著录的文献,包括一些今日尚存的宋代著作,可确定是按偏旁排列诸姓,比如邵思《姓解》,9但南北朝和唐代的谱牒姓书,尚无法证明是“论字者”。
4,州郡谱:指著录某一州郡或某一区域内著姓的谱牒。例如《隋志》记载《益州谱》、《扬州谱钞》、《吉州诸姓谱》、《关东关北谱》等。10
对于“州郡谱”与“氏族谱”,有必要讨论两点:其一,《通志·艺文略》将南朝齐《王司空新集诸州谱》、梁《十八州谱》皆纳入“郡谱”类。但二者均以境内士族著姓为著录范围,应遵从徐扬杰将之归入“天下望族谱”的做法,11划入“氏族谱”,只不过这种“氏族谱”是按州郡排列族姓,亦即“论地望”者。
其二,《通志·艺文略》还将一种姓望简谱纳入“郡谱”中,即《唐新定诸家谱录》。此谱又名《天下郡望姓氏族谱》,为李林甫等撰,虽已亡佚,但据敦煌出土的姓谱可确定这种谱牒的形式和性质——敦煌本《大唐天下郡姓氏族谱》为此谱的民间钞本,S2052《新集天下姓望氏族谱》则可能是以此为底本的扩充本。1此类谱牒形式如下:“某州某郡出几姓:某、某、某。”兹引S2052《新集天下姓望氏族谱》为证:
雍州 始平郡 出四姓:冯、庞、宣、阴。
雍州 武功郡 出四姓:苏、韩、是、殳。2
这种谱牒是仅条列各州郡著姓,而不载世系的文本,自南北朝至唐代一直存在,例如南朝梁《诸士族谱》、北魏《太和姓族品》和敦煌出土的简谱。3池田温称作“郡望表”,4本文则因其简略,称作“氏族简谱”。这类文本不载世系,似不应视作谱牒,但多以“谱”为名,目录著作也归入谱系或谱牒类,且与“天下氏族谱”存在联系(详见下文),似可归入“氏族谱”的一个子类。
综上,中古谱牒可分为“单姓谱”和“诸姓谱”两大类型。“单姓谱”按著录的对象,又分为“皇族谱”和“庶姓谱”两类。“诸姓谱”则可按著录家族的空间范围,分为“氏族谱”和“州郡谱”两类。笔者将之概括为中古谱牒的“二型四类”,四类之下又可按形式和内容进一步细分。当然,分类很难做到完美,各小类间可能存在模糊和交叉。本文也只是对中古谱牒做出大致的分类,从类型角度阐明中古谱牒的概况,为进一步研究奠定基础。
二、中古谱牒的材料来源与层级
谱牒类型划分,为认识中古谱牒提供了一个框架,但辨别不同类型谱牒间的关系同样重要。大体而言,“单姓谱”是“诸姓谱”的材料来源,但二者不是纯粹的单向关系,“诸姓谱”也会成为“单姓谱”的依据。通过考察各类谱牒的材料来源,探索世系记录在不同类型谱牒间的传递,可揭示不同类型谱牒间的关系,从而定位各类型谱牒的层级。
“庶姓谱”,作为各家族的家谱,被称作“私谱”,是其他谱牒编纂的基础。“私”不仅指私撰,亦指具有私家或私族档案的属性,且不作为共享文本向外部发行或流传。这从唐宋目录著录 “庶姓谱”数量之少即可看出,正如陈爽所论,当时“仅官谱作为图书流传,而数量庞大的私谱并没有作为典籍得到著录”。5鉴于中古庶姓家谱的“私”属性,似可引入“成文家谱”(Written
genealogy)这一概念。这是社会史学者考察明清族谱时相对“口传世系”使用的,6本文用来指中古各家族私修的谱系文本。科大卫谓明清族谱手稿“更像是一种档案而不是书”,“即使是刊行了,族谱按其性质而言,也是未完成的:刊行仅仅是形式上的完成和统一。”7中古家谱也存在类似情形,目录著录和传世文献征引者,当达到了“形式上的完成和统一”,可算作书籍了,笔者将之归入谱系文献中的“庶姓谱”,而未作为共享文本向外流传的私家谱系,则称作“成文家谱”。从“成文家谱”到“庶姓谱”,韦鼎撰《韦氏谱》可以说是一个“典型”。南朝陈朝韦鼎出使北周,与北周掌权者杨坚谈及京兆韦氏谱系,史称:
(隋)高祖尝从容谓之曰:“韦世康与公相去远近?”鼎对曰:“臣宗族分派,南北孤绝,自生以来,未尝访问。”帝曰:“公百世卿族,何得尔也。”乃命官给酒肴,遣世康与鼎还杜陵,乐饮十余日。鼎乃考校昭穆,自楚太傅孟以下二十余世,作《韦氏谱》七卷。8
此处《韦氏谱》七卷,当即《隋志》载《京兆韦氏谱》、《两唐志》载《韦氏谱》。1此谱编撰很可能出自杨坚建议,成谱后副本献于朝廷,后收于秘阁,故得以被《隋志》著录。
中古私家“成文家谱”、“庶姓谱”中世系记
录的材料来源,主要包括以下四类:家族旧谱、口传世系、初始谱系记录,以及同姓他族谱牒。2
“同姓他族谱牒”,主要用于完善姓源和建构早期世系,一般不涉及本家族世系,不必细说。“家族旧谱”,是之前编撰的“成文谱牒”。唐于邵《河南于氏家谱序》即提到于邵高叔祖唐初名臣于志寧曾“修集家谱”,至于邵又撰成新谱。3《于氏家谱》亦不作为共享文本流传,属于私家档案,“家藏一本,人人遵守,未尝失坠”。可知“成文家牒”在理论上可以不断重修,重修时,旧谱成为新谱的重要材料。“口传世系”和“初始谱系记录”,则构成一个家族初次修谱的主要材料来源,也是重修或新修家谱时不见于旧谱的重要材料。“口传世系”,一般不超过五代,士族著姓为保存家族谱系记忆,当存在不成体系的“初始世系记录”。虽然没有直接证据,但《河南于氏家谱序》提到家谱修成后,“自父考及身已降,迭相补注”,4郭锋解释作“自父辈起,以下及身至子,似留有空余,做以后各代子孙随时填注之用”。5倘此说不误,留有空余,填注后代子孙,已超出了“成文家谱”的内容,属于不成体系的世系记录了。这甚至可上溯至东汉末年。《汉晋春秋》载“审配献书于(袁)谭”提到:“昔先公废绌将军以续贤兄,立我将军以为适嗣,上告祖灵,下书谱牒。先公谓将军为兄子,将军谓先公为叔父,海内远近,谁不备闻?”6这是指袁绍将长子袁谭出继绍兄袁基,而立袁尚为嗣之事。值得注意的是,审配称此事“上告祖灵,下书谱牒”,即记录于袁氏家谱。中古谱牒一般记录人物的名字、官爵、婚姻等内容。然“下书谱牒”之际,除袁绍兄袁基早亡外,袁绍及其子均在世,无从按谱牒成例著录,所谓“下书谱牒”应是不成体系的“初始世系记录”。这种记录一般是出于家族成员繁衍和继嗣关系改变等原因,为维系谱系传承而记录的。
要言之,“口传世系”与不成体系的“初始世系记录”构成中古家族撰修“成文家谱”的主要材料;二者与旧谱,又是构成新谱编撰的主要资源。当私家“成文谱牒”作为“书籍”流传,则归入史部谱牒类(谱系类)中“庶姓谱”。此外,“诸姓谱”中各家族世系记录,也能给此后各家族编撰“成文家谱”、“庶姓谱”提供材料,且因出于官修或谱学家之手,内容相对精准。
作为“单姓谱”,“皇族谱”在各种谱系文本的层级上,与“庶姓谱”相近。但“皇族谱”有其特殊性:魏晋南北朝继承了汉朝宗室属籍的编修制度,并吸收当时谱牒的编纂方式;至唐代,属籍编修制度进一步完善,后设“图谱院”作为撰修皇族图谱的机构。7是故,皇族谱系,首先著录“宗室属籍”,在此基础上编撰成各种“皇族谱”。宗室各支修撰的“成文家谱”和“家状”,也构成“皇族谱”的材料。唐宣宗朝,修图谱官李宏简奏请“宗子自常参官并诸州府及县官等,各具始封建诸王,及五代祖,及见在子孙,录一家状,送图谱院”,以供“磨勘属籍”。8
需要注意的是,中古皇族在“变家为国”前的家族旧谱,也会成为“宗室属籍”和“皇族谱”材料。1而且,中古皇族往往攀附伪托汉魏旧族
或当世贵胄,特别是成为皇族后,藉助皇权,“攀附伪托”转变为“事实”,比如高齐、杨隋、李唐三朝皇族分别号称出自渤海、弘农、陇西三望。出于制造“事实”的需要,被攀附的著姓谱系,往往也纳入“皇族谱”,甚至连同姓不同望的家族谱系,也成为“皇族谱”编撰的参考。尽管中古“皇族谱”散佚殆尽,但《新唐书·宗室世系表》保存的唐代皇室谱系信息,清楚地展现出李唐皇族不仅攀附陇西李氏,并将李姓各郡望均纳入陇西李氏的谱系房分,如赵郡李氏、范阳李氏、顿丘李氏等。2虽因材料所限,无从了解南北朝皇族谱的情况,但唐朝皇族谱已展现出明显的“李姓通谱”倾向,无疑也吸收了多份同姓家谱。
“诸姓谱”,包括“氏族谱”和“州郡谱”,往往以“单姓谱”为材料来源。是故,在各种谱系文本的层级中,“诸姓谱”要较“单姓谱”高。《通志·氏族略》记述了“隋、唐而上,官有簿状,家有谱系”的情况,3虽是针对官、私谱牒的论述,但对“诸姓谱”与“庶姓谱”也大抵适用。不过,郑樵之说稍嫌模糊,比如称“凡百官族姓之有家状者则上之,官为考定详实”,“若私书有滥,则纠之以官籍,官籍不及,则稽之以私书”,“官籍”与“私谱”间究竟如何运作?
近年,陈爽借助近世家谱中保留的六朝“谱序”与“上谱表”,提出中古士族私谱存在一个“由私入官”的过程:朝廷颁布诏令,征集诸家谱牒,各家族整理旧谱,“按照一定的格式和要求申报”,包括“姓族由来”和“婚宦职状”等内容。这种按“统一格式书写的谱牒”被称作“谱状”,呈报给“知谱事”的主管官吏,“知谱事”审核无误后,“写出判语,呈报皇帝批准,而后存档备案”。4近世家谱保存的所谓六朝旧谱“谱序”与“上谱表”不无可疑,5但朝廷征集诸家谱牒,诸家按统一格式呈报,大体符合事实。中古“诸姓谱”无论是官修还是私修,往往依据诸家“庶姓谱”而成。作为东晋南朝谱学基石的贾弼之《姓氏簿状》,因朝廷给吏助成,兼有官修与私修性质,就是“广集百氏谱记”而成的。6唐贞观朝修《氏族志》,也曾“普责天下谱牒”。7中古史书编修时的取材情形,也能给提供一些旁证:比如魏收修《魏书》,《史通》称“大征百家谱状”;8再如五代后晋修唐史,“请下文武两班及藩侯郡牧,各叙两代官婚名讳、行业功勋状一本。如有家谱家牒,亦仰送官,以凭纂序列传”。9从国史、正史编修时征集私谱的情形来看,官修氏族谱征集各家族谱牒是很自然的。
“簿世”、“家状”、“行状”、“家传”等记录世系的文本,也是“诸姓谱”的重要材料来源。比如东晋贾弼《姓氏簿状》以“簿状”为名,当吸收了“簿世”、“百官簿状”之类材料;10再如唐林宝《元和姓纂》吸收了不少“家状”。11官修“氏族谱”尤易吸收这些材料,不仅是因朝廷征集材料的能力较强,更是由于相关材料往往是朝廷保存的档案文书。此外,先完成的“诸姓谱”也被后来修谱取材,特别是官修“天下氏族谱”往往成为日后官私修谱的依据。
简言之,各家族“成文家谱”、“庶姓谱”和其他谱系文本,构成“诸姓谱”的材料来源,“诸姓谱”在各种谱系文本中处于更高一级。而在“诸姓谱”内部,“氏族谱”(包括“天下氏族谱”、“专类氏族谱”和“氏族简谱”)与“州郡谱”也存在层级差序。从内容范围上讲,“天下氏族谱”涵盖最广,其它三类谱牒往往与之有关。
“专类氏族谱”,主要也依据私家“成文家谱”、“庶姓谱”,只是比“天下氏族谱”收录家族范围要小。是故,在谱系文本层级中,“专类氏族谱”较“天下氏族谱”相近或稍低。当然,也有的
“专类氏族谱”取材于“天下氏族谱”,比如南朝宋刘湛好贾弼《姓氏簿状》,“为选曹,始撰百家以助铨序”,1当参考了《姓氏簿状》。
“氏族简谱”,自南北朝至唐代,存在一个性质变化:南北朝至唐前期重点在于定士族郡姓,唐后期转变为以辨认郡望为主,并出现了民间私修本。在南北朝至唐前期,作为定士族郡姓的简谱,往往是官修“天下氏族谱”的“简目本”或“节录本”。2
“州郡谱”也是依据各家族谱牒和“簿世”、“家状”等材料编成,只是编修者为地方政府或州郡著姓。官修“天下氏族谱”,很可能存在一个“州郡谱→天下氏族谱”的编撰次序。池田温曾提出唐朝官修“天下氏族谱”,往往由各府州先搜集氏族谱系材料,编成本地“诸姓谱”或“名族志”,再“上交中央的编纂机构”,完成全国性质的“氏族谱”。3笔者考察隋代谱牒,也认为“开皇氏族”是据各州上呈“某州诸姓谱”编纂的。4隋唐二朝当已形成“私家成文家谱/庶姓谱→州郡谱→天下氏族谱”的编纂流程和谱系文本层级递进关系。这甚至可能是北朝官修氏族谱制度的延续。史称“魏太和时,诏诸郡中正,
各列本土姓族次第为举选格,名曰‘方司格”。5
《方司格》是一种“氏族简谱”,6但倘北魏存在一份“天下氏族谱”,可能也是据诸郡中正所上本地姓族谱系而成。至于东晋南朝官修“氏族谱”,当以陈爽先生所论“由私入官”过程为主,而不存在编“州郡谱”的中间程序。7
综上,从世系记录来源角度,可将中古谱牒的层级归纳如下:私家“成文家谱”和“庶姓谱”
层级最低,“皇族谱”因部分吸收“庶姓谱”材料而层级稍高,“州郡谱”是“成文家谱”、“庶姓谱”的上级,“天下氏族谱”往往较“州郡谱”又高一级,“某类氏族谱”与“天下氏族谱”大体相当或稍低(参见图1)。至于“氏族简谱”,不载世系,则不必纳入谱系文本的层级中。
三、中古谱牒“二型四类”的流变
中古谱牒的类型与层级,已如上论,然亦须关注中古谱牒“二型四类”的流变问题,即谱牒在南北朝至唐代的发展和在唐宋之际的嬗变。考察前者可以动态视角重新审视中古谱牒的类型;考察后者则可观察近世士大夫对中古谱牒的认识和改造,有助于深化对中古谱牒类型与形式的研究。
由南北朝入唐,在中古谱牒“二型四类”中,“庶姓谱”的变化最小。值得注意的是,唐代“成文家谱”与“庶姓譜”,更重房分和世次。这一变化的出现,与士族历经南北朝的繁衍有直接关联。如何能清晰展现出家族房分衍化与绵长世系,成为唐代私谱面对的问题。于邵《河南于氏家谱序》提及安排房分和世次的方式:房分上,“考虑诸房显沉因素”,显宦三房各作上下二卷,余六房并为一卷;世次上,“自九祖某公至玄孙止”,重“可见之世”。1这种分房修谱、重家族近代谱系的方式,是唐后期私谱的新体例,与宋代家谱相近,又或者说,宋代欧、苏谱法继承了这种新方式,形成定制。2唐代“庶姓谱”重房分,亦体现在“房谱”和(包含诸房的)“宗谱”的增多,从《新唐书·艺文志》和《通志·艺文略》著录来看,当也是中唐以来的情况。“同姓通谱”与“联姓谱”也在唐代增多,尤其“联宗谱”的出现,钱杭指出“可以定在唐代中后期”。3
“皇族谱”在唐代变化较大,尤其在唐后期,皇族编撰更加“制度化”,设置“图谱院”和知图谱官、修玉牒官,种类上也呈现出“多样化”。4“庶姓谱”的变化,在“皇族谱”上也有体现。作为最大的宗族实体,皇族房分与世次的书写,也是皇族谱和宗室属籍编撰面临的问题。唐代皇族谱和属籍分房著录,从《新唐书·宰相世系表》可窥一斑。一些赐姓记录,亦可证明这点,比如沙陀人朱邪赤心赐姓名李国昌,“籍系郑王房”,5表明皇族谱中分房的存在。大中六年(852年),宗正寺奏请宗子上“家状”,也是按“每房”上纳。6在世系上,郭锋提出唐后期皇族谱“也是用五世原则来划限”。7至于“宗谱”、“联宗谱”,在皇族谱上表现得更明显,这是由皇族的特殊性导致的。
南北朝至唐代,“氏族谱”向受关注。这主要源自官修大型氏族谱,反映了当时的政治斗争、士庶之争等重要问题。尽管唐前期官私修谱的目的和功能,较南北朝变化较大,但形式上变化不多。变化主要发生在唐后期,当时官私修谱如林宝《姓纂》等,已不再是评定士族门第的著
作,形式上也与“姓氏书”趋同。上文提到,南北朝谱牒与姓书分化不明显,既存在《姓苑》、《复姓苑》等“纯粹”的姓氏书,又存在接近姓书的“氏族谱”。这种倾向持续到唐前期,但随着朝廷不再评定氏族,“氏族谱”进一步“姓氏书化”,甚至出现专门的姓氏学理论著作,比如王元感《姓氏实论》。8
在上述进程中,最突出的表现即谱牒、姓书编排形式的变化。南北朝至唐前期官修大型氏族谱,往往按“地望”排列诸族姓——东晋南朝“十八州谱”采取“以州系郡,以郡系姓”的形式;9北朝隋唐官修氏族谱,是按“州郡谱→天下氏族谱”的程序编修,当亦采用类似的形式。10唐人柳芳称“善言谱者,系之地望而不惑”,1官修氏族谱“系之地望”既便利,也能体现“地望”的重要性。然至唐后期,“论声”、“论字”的“韵谱”、“字谱”逐渐增多。“韵谱”大概以玄宗朝张九龄撰《姓源韵谱》开其端;2“字谱”因唐代谱牒的散佚,暂无法判断其最早出现的时间,大抵中唐以降渐多。郑樵称姓书谱牒“论字者则以偏旁为主,论声者则以四声为主,论地望者则以贵贱为主。然贵贱生沉,何常之有,安得专主地望?以偏旁为主者可以为字书,以四声为主者可以为韵书”。3南北朝至唐前期,尽管“贵贱生沉”,但朝廷尚存士庶之别,“论地望”自然是氏族谱的主流;唐后期,“郡望”向“姓望”转变,谱牒不再“专主地望”,而“字谱”、“韵谱”增多,形式近于姓氏书了。4这种情况不仅表现在“天下氏族谱”上,“氏族简谱”也有反映。自南北朝、唐前期至唐后期,“氏族简谱”的功能虽存在由“定郡姓”到“识郡望”的变化,5但形式变化不大,仍保持“某州某郡出几姓:某、某、某”的形式。不过,前人较少关注的是,敦煌文书S.5861B残片呈现出的“以姓系望”模式。这份残片仅存宋、阳、车、贾四姓的内容,兹举“宋姓”为例:“宋姓三望:京兆郡宋、河内郡宋、广平郡宋。”6这种编撰形式无疑更容易查找姓望知识。
在谱牒类型上,由南北朝入唐,一个突出表现即“州郡谱”逐渐消亡。《通志·艺文略》著录的“郡谱”,除《天下姓望郡谱》一卷当归入“氏族简谱”外,未见一部唐代著作。7杨殿珣对南北朝与唐代谱牒的分类,存在一个明显差异,即唐代没有“州郡谱”。“州郡谱”编撰主要出于两个目的:一是地方政府和州郡士族为清理士庶、品第乡里著姓而撰;8二是朝廷编纂“天下氏族谱”,州郡上呈本地姓谱作为材料。前者因隋唐中正举士制度消亡,地方渐不再有修谱的需要;后者则随着唐后期大型氏族谱不再编修而消失。是故,至唐后期,“州郡谱”不复存在。唐前期的“州郡谱”,主要是第二种类型,但随着官修氏族谱工作的完成,无须存于秘阁,以致散佚,目录无存。所幸敦煌文书保存《敦煌名族志》(或应命名《敦煌诸姓谱》9),经池田温等学者研究,10为今人认识“州郡谱”提供了直观的个案。
纵观中古谱牒“二型四类”的发展,唐后期可以说是谱牒发展的一个转型期,渐呈现出与南北朝、唐前期的不同面貌。这一转型或变化,在一定程度上,可谓下启宋代以降谱牒形式变化的先声。
唐宋之际,谱学发生了一个大变化——官
修谱牒衰微,私家修谱盛行。清人邵晋涵即将唐宋之际谱学发展概括为“专门之学衰,而后有私家之谱”。11私家家谱、宗谱,在宋代以降,成为谱学主流,并出现了以“欧、苏谱法”为代表的修谱标准,“大宗谱”和“联宗谱”也在南宋以降增多。“皇族谱”,至宋代在修谱机构、官员、周期等方面,也进一步“制度化”,形成“玉牒”、“属籍”、“宗藩庆系录”、“仙源积庆图”、“仙源类谱”五类文献,其中“玉牒”甚至在宋代发展成编年体史书。12总谱、姓书,宋代以降,仍不乏其书,例如丁维皋《皇朝百族谱》、邵思《姓解》、邓名世《古今姓氏书辩证》、钱明逸《熙宁姓纂》与曹大宗《姓源韵谱》等。13这些总谱、姓书以“论声”、“论字”为主,内容和形式与中古“韵谱”、“字谱”相近,但功能显然不同,更多是一种学术(姓氏学)研究。1“州郡谱”,唐后期已不见踪迹,但南宋以降因士绅的乡里宗族建设,出现了明代戴廷明、程尚宽等撰《新安名族志》等地方“名族志”和方志中的“氏族志”,或可算作以新形式“复活”。
从中古谱牒在宋代以降的嬗变来看,私谱、皇族谱、姓书对中古谱牒,存在一定因袭。宋代皇族谱部分地继承了唐后期五代的皇族谱形式,统谱、姓书承袭了中古“氏族谱”的体例,为
今人认识中古谱牒可提供参照。如南朝梁贾执《姓氏英贤谱》,据佚文可推论形式上谱传合一,但佚文無法反映其具体形貌,古今学人提出今存宋人章定《名贤氏族言行类稿》体例与之相近,为认识《姓氏英贤谱》提供了一个直观的参照物。2
尤值得注意的是,近世家谱、宗谱对中古“庶姓谱”的继承。尽管欧阳修称“自唐末之乱,士族亡其家谱,今虽显族名家,多失其世次,谱学由是废绝”;但他自己也说:“唐之遗族,往往有藏其旧谱者,时得见之。”3欧阳修家族即存有旧谱,他也曾借阅《颜氏谱》,并称“士大夫之世谱未尝绝也”。4“欧式谱法”的提出,旨在纠正谱学废绝之弊。无论是效法古谱体例,还是唐旧谱对欧阳修的影响,均导致“欧式谱法”对中古谱牒存在继承之处。比如欧阳修撰《欧阳氏谱图》,“断自可见之世,即为高祖,下至五世玄孙,而别自为世”,5如上文所论,继承了唐后期“庶姓谱”的书写方式。其实,就《欧阳氏谱图序》(含集本和石本)来看,倘不论“谱图”部分,与今人复原的中古谱牒形貌,也存在相似处——《欧阳氏谱图序》自言“略存其旧谱所载”,6在内容和形式上都有保存旧谱之处。更重要的是,欧阳修撰《新唐书》之《宗室世系表》和《宰相世系表》,可能兼采“欧式谱法”和唐谱体例。类似的是南宋汪藻《世说人名谱》,存在六朝旧谱遗存和汪藻整理士族谱系成果的争议。7但《人名谱》图表部分,采用旁行斜上之法,当受“欧式谱法”影响;“牒”的部分,体例上应受旧谱和宋人谱例的多重影响。8倘能辨别“欧式谱法”对唐旧谱的继承程度,或可更好地借鉴《新表》和《人名谱》考察中古谱牒的书写体例。简言之,宋代家谱在一定程度上仍继承了唐后期“庶姓谱”的形式。
四、结 语
本文对中古谱牒的类型做了检讨和思考,并
从层级和流变的视角对各类型谱牒进行了考察。中古谱牒的类型可概括为“二型四类”。“单姓谱”和“诸姓谱”即为“二型”,而“单姓谱”下的“皇族谱”、“庶姓谱”两类,及“诸姓谱”下的“氏族谱”、“州郡谱”两类,称为“四类”。四类之下,又可再加细分:如“皇族谱”可分“帝系”、“宗谱”、“玉牒”和各种皇亲谱等小类;“庶姓谱”按著录亲属范围,可分为“家谱”、“房谱”、“宗谱”、“通谱”等小类;“氏族谱”按照形式和内容,可分为“天下氏族谱”、“专类氏族谱”和“氏族简谱”三小类。
在唐后期,谱牒呈现出一个新面貌:“庶姓谱”呈现出新的分房和断世原则,“皇族谱”编撰进一步“制度化”和“多样化”,“氏族谱”愈发与姓书趋同,“州郡谱”则走向消失。前三者的倾向,开启了宋代以降谱牒形式变化的先声。唐宋间谱牒的承袭关系,1或可给今人重塑中古谱牒提供参考。
中古谱牒的“二型四类”,从世系记录来源的视角,可划分成如下层级关系:私家“成文家谱”和“庶姓谱”最为基础,“皇族谱”较“庶姓谱”层级稍高,“州郡谱”是“成文家谱”、“庶姓谱”的上级,“天下氏族谱”较“州郡谱”又高一级,“某类氏族谱”与“天下氏族谱”大体相当或稍低。
最后,墓志中世系书写,究竟是来自志主家族私谱,还是抄自朝廷或谱学家编撰的氏族谱呢?笔者仍然认为是依据志主家族的“成文家谱”和“庶姓谱”。那么,如何解釋这些“私谱”具有相同的形式,而且与中古官修氏族谱的形式相近呢?私家“成文家谱”、“庶姓谱”是官修氏族谱的材料来源,正如陈爽指出,私家谱系是按照统一格式上呈的,可谓之“谱状”。2这种格式极可能是中古时期不少谱系文本共同遵循的基本格式,比如中正举士时记录父祖官名的“簿世”、“簿伐”,叙述死者世系和生平的“行状”,唐人科举提交的记录选人家世、贯望、年貌、履历的“家状”。墓志中的世系书写,与官谱相近,当亦源自对这种基本格式的遵循,而非依据官修氏族谱。或许,志主族人提供给撰写者的世系,即已按照这种格式。至于私谱,当亦以此种格式为基础,但可能有所变化,较基本格式复杂。只是当需要提供世系记录的场合,各家族往往按基本格式整理家族谱系。就此而言,中古墓志中世系书写,当是中古谱系文本基本格式的呈现。3
[作者陈鹏(1987年—),吉林大学文学院中国史系讲师,吉林,长春,130012]
[收稿日期:2018年10月16日]
(责任编辑:刘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