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中国政府采购经济调节职能的研究

    唐培

    摘 要:近几年我国政府采购一直在扩大规模,对国民的经济调节有着一定的帮助。政府采购的内容较为复杂,不仅涉及的范围广而且对专业知识要求很高,这就要求政府采购人员:一是必须具备优良的价值观念和道德操守,二是具备较高的采购理论知识和业务能力,三是具有个人综合素质的能力和潜力。根据数据来看,政府采购属于腐败类事件的常发领域,因此政府采购人员的素质问题也就成了社会各界人士的关注重点。

    关键词:政府采购;市场调节;经济思考;行为;博弈论;抑制

    1 政府采购经济概述

    但目前为止,政府采购还没有一个准确的定义,只有一些常见的概念。2002年6月29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里把政府采购做了一个定义:以国家各大机关、事业单位或是团体组织为主体,利用政府财政资金依照法律条款对货物以及劳务进行服务的购买行为称为政府采购。采购货物名单里包含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和服务,还有采购限额标准等内容。在《政府采购协议》中WTO对政府采购进行了定义,是“中央政府、次中央政府进行购买物品、房屋租赁、服务行业、及公共设施的行为。”从对外贸易这一方面来说,政府采购的定义是“一个国家的政府机构,根据国家的需要进行的直接性质消费,优先选择本国的产品,还有部分产品的非关税问题。”但从功能方面来说,政府采购的定义是指政府部门将购物、服务行业和工程行业等合同交给国内的企业,推动民族产业的步伐,引导当前社会的发展。这项职能在英国、泰国、法国等国家都有相对的机制。有的专家和学者这样解说政府采购,他们认为政府和采购机构为实现政府采购的职能,更好地为国家人民服务而采取了符合法律规定的购买工程的采购行为。简单点来说,如果政府采购的主要资金是来源于公共财政资金的话,那么采购的主体就是政府部门,这种采购的行为完全可以定义为政府采购。总而言之,政府采购是由采购的制度、流程还有管理系统所构成的。政府采购制度对于政府采购来说非常重要,简单的概括有两个层次的意义,一是政府采购主要是在法律法规框架下进行运行的,另一方面涉及到政府采购环节各种潜在的规定。诺斯认为制度含有制定的各种约束性的规范及其相应的限制活动。其中,“限制”里面包含正式性的限制和非正式的限制。非正式的限制如道德和礼仪等,正式的限制包括“人类所规定的法律法规”。同样在政府采购制度中也包含了两种限制,正式制度(限制)和非正式制度(限制)。政府采购制度是指相关政府的部门颁发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条例,非正式制度就是指政府采购实践活动中自发的、不成文的条框、习惯等。所以,政府采购制度是指政府采购在实践的活动里,形成的与采购行为相匹配的规章和制度以及非正式的事件等,具体的表现形式主要是与政府采购相关的一些政府采购法和指定的法律法规、没有成型的文章约定和政府采购思想等。政府采购正式的制度通常由各国通过立法来确定,正式制度里面包含了采購的政策、主体、还有范围和程序以及政府采购的组织管理能力,还有一些救济的制度[1]。

    2 政府采购对当前市场经济起到的调节作用

    政府采购的政策性比较倾向于可实现社会再分配的政策,政府采购势必会对政府导向有一定的影响。在国家政策的引导下,采购行为就变得更偏向高新产品和环保产品这两种,因为这样的政策性倾向,是为了中国经济以后的可持续性发展。而采购行为市场化的表现其实就是让社会上的再分配部分更为明显。比如:可以通过法律法规和政策来进行引导,积极通过采购的形式来鼓励环保节能行业和高新技术行业,还可以扶持不发达地区的经济发展工作,优先使用和采购中小企业的产品等。目前应该鼓励我国企业积极从政府采购的保护伞下走出来,勇敢地接受当前市场经济的洗礼,以低能耗、高回报的姿态真正成长为现代绿色建筑的未来和发展的榜样。

    目前我国政府采购的财政性支出还是比较大的,GDP里面占有一定的比重,需求控制主体——政府的行为可以说相当重要。2011年政府采购大约占GDP十分之一,占财政预算的总支出的30%左右。通过对比可知,政府采购的支出额度完全可以对社会总需求产生一定影响。再往后几年,我国政府采购规模突破亿元金额,占全国财政支出的十分之一,为国家节约了一部分资金。相比前几年资金的规模,政府采购规模大约增长了10倍之多。我国实行政府采购制度之后,通过实行集中的方式进行采购,而且政府采购金额大、数量多,可以很好地发挥采购优势,在规模采购中获取一定的零差价等优惠。根据粗略的统计,仅仅是规模采购中的批、零差价优惠就能给政府采购部门节约大量的资金,可达到10%左右。财政资金在集中采购的过程中,凭着公平、公正、集中统一的原则,发挥规模优势,更加有效地发挥了政府调控的作用,对廉政建设、政府建立都创造了良好的行政管理目标和体系[2]。

    3 改进政府采购、发挥经济调节职能的措施

    第一,以标准的规定来指引或强制政府采购。要加强政府采购的市场调节职能,严格地规范政府采购的行为。首先要遵循设定好的制度,然后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逐步扩大采购的范围,尽量提高政府采购效益。衡量政府采购工作的重要指标就是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只有政府采购的规模达到了,影响扩大了,政府采购的作用才能够明显地展现出来。其次,要一步一步地限制采购行为的选择,为了保持我国社会经济的可持续性发展,需要对绿色环保进行一定的调控,在选择的方向上,还可以通过合同来规定企业供货的标准,并对产品的质量做出明确的规定,以确保市场调节的作用能够向着规划的目标前进。既然有了制度的规范,还需要监督来保证采购的调节职能,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的管理职能,从而建立起职能定位准确、分工合理明确、规章制度清晰合理和协调配合有序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体制,做到监管到位,同时以审核过程、备案过程、反馈制度的过程为主要形式,实现对政府采购制度的全部过程的监督。

    第二,保护民族产业。保护民族产业其实就是国家给民族产业一些优惠的政策,限制外商进入民族企业,从而给予民族产业更多的发展空间和时间,为民族产业的竞争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增强企业产品的竞争力。当然保护民族产业的这种行为,不应该通过制度来实现,还要符合当前市场竞争的要求。但在民族保护的行为上,多少可以依靠政府采购的行为获得一定的影响力,在采购本国产品时,设置更多的优先制度和优惠政策。

    第三,充分利用政府采购来调节和优化产业。充分利用政府采购来调节和优化产业结构是改变我国目前产业结构比例失调的重要方面。完善我国政府采购机制,增加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推进政府采购的落实已经是刻不容缓。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可以调整目前社会经济的不平衡、优化产业结构,寻求社会经济新的增长,为推动我国社会经济平稳发展起到一定的作用。在我国产业结构的调整过程中,政府采购的行为要坚持市场的运作模式,并且在这个基础上积极发挥政府采购行为的主体作用,合理地加强对产品供应企业间利益的分配,积极维护现有企业与当前社会的稳定性,尽量放宽民营资本参与政府采购的条件,最大地消除企业面临的制度障碍。

    综上所述,政府采购行为对我国市场的经济调节意义重大,在具体的调整过程中应该考虑政府采购的管理和监督两方面作用,从而有效地促进采购产业的结构优化,进一步发展我国民族经济产业。

    参考文献:

    [1]杨勤法.论政府采购对可持续发展的影响——兼评欧盟政府采购协定(GPA)[J].生产力研究,2016,2(11):110-114.

    [2]曹润林.我国政府采购的自主技术创新政策功能效应研究[J].经济研究参考,2016,1(41):10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