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资本市场改革 持续推动科技创新
知本咨询国企改革研究院
2020年8月15日以来,中央层面及地方层面分别出台了2项、40项国企改革领域政策文件。其中,中央层面政策聚焦于资本市场改革领域,包括服务新三板改革和创业板改革两方面内容;地方层面政策包括省市级、副省级、地市级、区级、县级及以下五类,重点在科技创新、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国有资本管理体制等三个领域进行顶层设计,持续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
中央层面——资本市场改革力度和深度不断延伸
在资本市场改革的浪潮中,推动创业板改革是中央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提升资本市场服务功能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要支撑。
自2020年3月1日,新证券法正式实施以来,我国资本市场改革进入全新的历史阶段,资产市场的“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监管和服务的透明度进一步提升。
1.做好司法保障服务
在资本市场改革的浪潮中,推动创业板改革是中央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提升资本市场服务功能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要支撑。2020年8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为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进一步保障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顺利推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2.规范挂牌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
本轮国企改革进程中,员工中长期激励几乎是所有国有企业改革绕不开的话题。在此之前,中央层面针对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国有科技型企业、央企控股上市公司等不同类型的国有企业,发布了针对性的员工中长期激励管理办法,也明确了当前有员工持股、股权激励、分红激励、超额利润分享、项目跟投、虚拟股权激励等六大类员工中长期激励工具。
2020年8月21日,证监会发布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6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证监会公告[2020]57号),旨在为规范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的公众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进一步明确了适应新三板市场实践和挂牌公司特点的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监管规则。
地方层面——国资监管仍是重任,东部沿海力度大、速度快
2020年8月16日以来,地方层面共发布40条国企改革及相关政策,其中科技创新、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三方面政策相对较多,东部地区在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方面领先于全国。
1.国资监管仍为重中之重,科技和金融领域改革动作突出
2020年8月16日以来,地方层面共发布40条国企改革及相关政策,其中科技创新、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三方面政策相对较多,分别发布10条、7条、5条。
(1)科技创新层面涉及范围广、区域特性明显
整体来看,东部地区在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方面领先于全国。2020年8月16日以来,广东、山东、浙江、江苏、安徽海等地出台了科技创新领域相关政策,主要包括科技创新奖励、科技服务项目、科技创新平台管理、区域创新、科技创新领域贷款、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创新、科研项目经费等方面。
(2)国资监管重点在于企业内部审计、担保、违规经营等的监管
福建、广东、广西、上海、江苏、山东等地分别发布了国资监管领域相关政策,内容涉及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审计监督、担保管理、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违规经营、经营业绩考核、国有资本股权制投资基金组建等方面。
(2)健全激励约束机制重点在于工资总额管理和股权激励
福建、宁夏、山东、四川、云南等地分别发布了健全激励约束机制领域相关政策。其中,福建、宁夏、四川地区积极推进国有企业工资管理、薪酬管理政策的完善,而山东地区积极推动股权激励政策的完善,云南地区积极推进中层管理人员的选拔管理政策的完善。
2.国企改革逐渐下沉,地级市层面国企改革力度较大
2020年8月16日以来,发布的国企改革政策主要集中在地级市层面,其次是省部级层面。可见,国企改革正在逐渐下沉,也正在一层一层的不断深入。安徽、福建、广东、黑龙江、湖南、江苏、内蒙古、宁夏、山东、四川等地在推进国企改革层层下落中相对突出。
从国企改革政策层级来看,省部级层面国企改革政策具有宏观和多元特性,聚焦于体制和股权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加强党的建设、产业创新、人事机制、科技成果转化、财税政策、金融机构经营业绩考核等领域。
副省级层面国企改革政策集中在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区域创新等领域。
地市级层面国企改革政策具有精细和多元特性,聚焦于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加强党的建设、产业发展与创新、科技创新等领域。
区级及以下层面国企改革政策集中在科技创新奖励、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以科技创新驱动地区高质量发展等领域。
3.东部及中部地区国企改革力度较大
2020年8月16日以来,广东、山东、宁夏、安徽等地的国企改革政策出台量较多。东部、中部、西部地区国企改革力度较大,在国企改革顶层设计方面持续优化与完善,以进一步指导该地区国企改革的深耕细作。下文将重点解读和分析广东和山东地区的改革政策特点。
(1)广东:科技创新力度持续加码,区域创新改革特性明显
2020年8月16日以来,广东地区重点在推动科技创新领域政策的完善,内容涉及奖励、项目服务、平台管理、区域创新、贷款增信等方面,改革的深度和细度都所有提升。
其中,在区域创新方面,为了深入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和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创业创意之都,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2020年8月26日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条例》,将从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科技金融、知识产权、空间保障、创新环境等领域来推动深圳经济特区的科技创新。
另外一个比较值得了解的政策是,在贷款增信方面,提出了 “邑科贷”这一方式。2020年8月31日,江门市科学技术局出台了《江门市科技创新平台认定管理办法》,以帮扶江门市科技型企业以信用方式、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商标)质押担保方式或无其他实物抵质押方式获得贷款,对合作银行贷款所产生的本金损失,按一定比例进行补偿。
(2)山东:改革重点科技创新,市属国资国企改革顶层设计出台
2020年8月16日以来,山东地区在国企改革领域集中推动科技创新改革,出台的政策中有60%的是科技创新领域政策,内容涉及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综合试点,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管理,科技创新券管理等。
另外,山东市属国资国企改革顶层文件出台,进一步指导市属国企深化国资国企改革。2020年9月10日,为深化济南市属国资国企改革,推动济南市属国有经济高质量发展,济南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推动市属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意见》,为济南市未来一段时期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未来,济南市主要按照“11293”工作思路深入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即“坚定一个目标、强化一个理念、实现两个统一、推进九大攻坚、落实三项保障”。同时,针对市属国企如何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推动三项制度改革、推进混改等方面进行了明确。
整体来看,近期国资国企改革的重点方向是资产市场改革和科技创新改革。在深化国资國企改革的过程中,中央层面加大了资本市场的改革力度,为服务好资本市场改革,更加注重提升创业板改革和新三板改革的服务与监督。地方层面,伴随着区域性改革和科改示范行动改革的持续推动,各地区重点在推进科技创新领域改革政策的广度和深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