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农业驱动湖北农业现代化创新发展
杨立新
智慧农业是农业生产的高级阶段,通过互联网、计算机、现代通信技术、物联网技术、现代化智能机械等高新技术应用,增强对农业生产环境条件的感知,实现农业可视化远程诊断、远程控制、灾变预警等智能化管理,加强对农业生产工人的管理,减少农产品流通损耗,实现农业的产、供、销高度的智能化、自动化、精细化。相对传统农业,智慧农业能够极大地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的综合效率,降低劳动强度和资源损耗,有效改善农业生态环境,推进资源合理高效利用,推动农业现代化创新发展。
我国农业农村的数字化基础依然薄弱和落后。据统计,2018年我国农业数字经济仅占农业增加值的7.3%,远低于工业18.3%、服务业35.9%的水平。农业农村大数据尚未建立,数字乡村人才匮乏,相关应用研究开展不足;另外,农村创新能力整体不足,多是城市和工業数字应用的复制,关键核心技术滞后,农业专用传感器缺乏,农业机器人、智能农机适应性还较差。然而,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和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将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促进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十四五”时期,“智慧农业”发展迎来了政策与条件建设叠加的机遇期。
基于上述分析,针对 “十四五”时期湖北省发展智慧农业,推进农业现代化创新发展,提出如下建议:
1. 强化顶层设计,加强与国家相关战略的衔接,突出规划可操作,可落地。要与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国家大数据战略,以及《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新基建等国家重大战略和规划相衔接,体现国家意志。规划既要突出战略性顶层设计,也要坚持落地解决智慧农业发展过程的实际问题,突出需求导向,部署实施一批智慧农业建设重大工程,让老百姓有获得感。坚持政府主导、市场推动,研究制定加快全省智慧农业发展的指导性政策和文件,在智慧农业大数据应用、智慧农业应用工程、智慧农业基地建设等方面打造乡村振兴的荆楚样板;建立可支持不同农户应用数字技术的差异化补贴机制;加快技术标准制定,建立数据整合共享机制和规范化的数据管理制度。
2. 进一步破解智慧农业土地的规模化、集约化问题。土地的规模化或者集约化为智慧农业的场景提供条件,为智慧农业“放开手脚”创造条件。近几年,国家推行土地确权和三权分置等政策,为土地规模化带来新契机。由于农村土地的分散化与区域化等特征明显,产业链整体效率偏低,无法满足智慧农业对土地集约化和农业科技化的要求。这就需要对土地进行规模化管理,再用“科技手段”和“精耕细作管理”逐步实现农业现代化。
3. 增加科技投入,着力解决智慧农业关键技术。智慧农业具有显著的多学科交叉的特点,由于农业的生物特性,将工业信息技术直接应用到农业领域不能有效解决农业问题,必须开展基于农业生物特性和农业问题的专题研究。由于缺乏基础性和原创性研究,我国智慧农业技术整体上与发达国家差距较为明显,“十四五”时期应特别注重在农业传感器、农业人工智能、农业机器人、智能农机、区块链等方面的科技投入与融合研究。
4. 结合湖北优势特色农产品示范区建设,在农业科技园区率先开展智慧农业集成应用示范。针对湖北优势特色农产品淡水水产、畜禽养殖、设施园艺等开展智慧农业技术集成与试验示范。完善不同特色产业智慧农业解决方案,形成特色优势产业智慧农业应用标准与规范,具备在全省应用推广示范技术基础。发挥农业科技园区资金、技术、人才以及农田集中等优势,开展智慧农业率先示范,带动区域的涉农主体发展。
5. 对标智慧农业需要,培养大批新型职业农民。大力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的主要任务,面对农村人口逐步城镇化造成农业劳动力短缺的现实,一是要解决好“谁来种地”的问题,需要大量懂得现代农业技术、传统农业技能、农业经营与农产品营销的复合型人才。二是要解决好“怎么种地”的问题,必须毫不动摇地有序推进土地规模化经营,积极支持新型经营组织的发展,让“职业农民”有充分施展才华、实现人生价值的广阔空间。只有解决好这两个现代农业的关键问题,才能让农业经营有效益、让农业产业有奔头、让农民成为体面的职业,从而保障智慧农业的有效落地实施,进而实现农业现代化创新发展。
(作者系湖北省科技信息研究院/湖北省科技情报局研究员,湖北省农村科技信息化促进中心、湖北省农业信息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农业物联网应用湖北工程研究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