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航规章与管理课程教学模式改革与设计
陈杰 赵志彬 马存宝 宋东
摘 ?要:民用大型飞机研制和走向市场的关键之一是飞机适航审定技术,适航规章与管理是适航相关领域的入门性课程,但由于课程内容中条款要求和法规内容较多,教学过程相对枯燥,学生缺乏学习热情。文章对课程教学方案和内容进行改革创新,引入工程案例、专题交流讨论和基于微信的碎片式教学方法,实现了研究型教学,有效提升学生钻研积极性和授课效果。
关键词:工程案例;专题交流;适航审定;模式改革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6-000X(2019)13-0083-03
Abstract: One of the keys to the development and market of civil large aircraft is the aircraft airworthiness certification technology. Airworthiness regulations and management are introductory courses in the field of airworthiness. However, due to the provisions and regulations in the course content, the teaching process is relatively boring. Students lack enthusiasm for learning. The article reforms and innovates the course teaching plan and content, introduces engineering cases, topic exchange discussions and WeChat-based fragmented teaching methods, and realizes research-based teaching, effectively improving students' enthusiasm for research and teaching.
Keywords: engineering cases; special topic discussion; airworthiness certification; mode reform
一、概述
民用大型飛机研制和走向市场的关键之一是飞机的适航审定与符合性验证问题。民航十三五规划中指出,“十三五”时期是实现民航强国战略构想的重要时期,是全面夯实民航强国建设基础的关键阶段,而适航审定能力是民航需要补齐的“四个短板”之一[1]。在航空特色高校开展适航审定相关课程教学,为中国民航提供高素质专业技术人员,大幅提升人才的有效供给能力,助力民航强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适航合格审定是在局方参与情况下,申请人通过各种符合性验证方法(MC0~MC9)表明其设计和制造的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符合相应适航规章的适用要求,保证其使用安全的过程。适航规章与管理课程全面介绍适航审定过程所涉及的法规,要求,以及符合性验证基本方法和流程,使学生详细了解国内适航法规和文件,证件体系,初始适航过程,适航符合性验证方法体系,以及系统审定技术,为学生了解民机适航审定过程,从事适航相关技术工作打下全面坚实的基础。
由于授课内容主要包含适航管理法规和文件体系,审定流程和程序证件体系等内容,前期采用参考书[2,3]、工具书和PPT授课形式,存在法律条款要求和法规内容较多,教学过程相对枯燥的问题,且最终考核形式为开卷考察,无法充分调动学生积极性和学习热情。鉴于上述问题和现状,论文开展适航规章与管理课程教学模式的改革与设计,通过基于工程案例的适航管理全流程讲解,采用专题分组交流讨论的主动学习方法,并依托微信平台进行全时域碎片式学习实践,将围绕教师知识灌输为主体,转变为学生自主学习的模式,实现学生从被动的知识接收转变为主动探索,有效提升学生钻研积极性和授课效果。
二、基于工程案例的适航管理全流程讲解
以往在制定教学计划时,由于课程各章节所涉及适航管理内容之间的独立性,往往是以对应章节的内容为基础,进行详细的展开讲解,例如适航法规体系内容主要剖析各部适航规章的编号规则,适用范围,条款定义等。教学内容大部分为技术要求的堆砌,学生容易对课程内容产生疲倦,不利于课程内容的掌握。
针对适航规章与管理课程内容特点,将作者在实际科研工作所涉及或掌握的工程项目作为工程案例,进行以时间为轴线的讲解,并通过提问和质询,给学生以充分的空间发挥,让学生了解适航管理全流程,加强学生对适航过程直观了解。下面以案例来介绍该方法的具体实施过程。
课堂教学过程中,以民航明传电报《ARJ21-700型飞机型号合格审定首次型号合格审定委员会会议纪要》为参考,具体如图1所示。
通过实例让学生了解民机适航审定工作中:型号合格审定过程,型号合格审定委员会(TCB,Type Certification Board)的职责,型号检查核准书(TIA,Type Inspection Authorization)的获批,型号合格证(TC,Type Certification)申请人所需要提交的申请书附件清单内容[4],审查小组的构成和具体活动流程(如图2所示),我国适航审定机构的历史演变过程,适航法规和文件体系过程,审定计划的实施过程等。
通过该会议纪要,将课程所涉及的适航审定工作历史,管理机构,法规文件体系,证件体系,初始适航管理等相互独立的内容串起来,如图3所示。由于涉及目前在研/在役的具体型号工程案例,学生理解起来有即视感,能够充分认知具体课程内容在实际工程的应用过程,调动了学生了解、调研和钻研的积极性。
三、采用专题分组交流讨论的主动学习方法
传统适航规章与管理课程的整个授课内容由教师先行制定,学生被动接收知识,缺乏自主创新的空间,也就缺乏学习热情。为了充分调动学生的自主能动性,主动探索与课程相关的未知内容,设计了专题分组交流讨论的主动学习方法。通过以教师为主导进行组织和引导,事先开列与本课程相关的专题题目,让学生在微信群中自行组队和选择,形成5-8人左右的专题小组,以小组形式完成对应专题内容,化被动接收为主动学习,通过组内的成员分工合作,完成资料素材收集、分析讨论、讲演稿的整理、PPT的制作和主讲人讲解,让每个学生都得到发挥自身想象力和执行力的机会,同时锻炼学生的分工协作能力。如图4所示所作适航验证流程分析。
图4 学生专题研究的噪声适航验证流程
在具体专题汇报过程中,通过设置相应的奖惩环节,带动听与讲双方针对具体问题的学术交流和讨论热情,不但考察了组内每个成员的专题学习效果,也让其他专题组员能积极有效了解其他知识;通过各组汇报效果的自我对比,激发了学生的竞争意识,起到一加一大于二的效果,并以最终呈现的汇报效果完成小组专题交流成绩的评定。
四、依托微信平台的全时域碎片式学习实践
传统课堂教学过程教师主要是一对多的讲述,通过讲解让学生理解课程内容,掌握知识,由于时间有限,往往出现能力强的学生“吃不饱”,能力较弱的学生对课程失去興趣。另外,学生在课程学习或课下学习时,往往会遇到以下困难和疑问。如图5所示,作者结合微信的特点,将微信引入课程教学,建立微信群,利用平台发送消息的特点,用于知识推送、消息通知、离线讨论等[5,6],使得学生将课下碎片化时间的学习和课堂学习相结合,提高对课程的兴趣。
图5 基于微信平台的适航规章课程模式改革
具体来讲,首先通过创建交流群建立移动式学习环境,在群内发布第2和3节所述工程案例材料,专题分组讨论题目和相关资料,课程安全,考试信息等,并可在作者碎片化时间里提炼的课程重点知识推送到群内,引起学生对适航规章课程学习的兴趣;在课外阶段,通过作者前期积累的与适航审定相关微信新闻、知识点、专业资源等不定期的推送到群内进行资源分享,不再规定时间、规定地点由学生自主选择进行查阅和学习,扩展课程内容的外延;另外,针对课程讲解内容,学生也可以在交流群进行提问和讨论交流,教师可以通过微信平台了解学生对问题的看法和见解,并帮助学生梳理课堂知识,通过与前述工程案例讲解、专题讨论内容进行结合,有效提升群内讨论的热度和效果。
五、考核模式改革
鉴于授课内容中法律条款要求和法规内容较多,在上述2-4项模式改革基础上,对课程最终考核模式也进行了有益的尝试,采用平时课堂成绩和最终期末成绩两部分对学生进行最终成绩考核,其中:1. 平时课堂成绩按上述模式改革项目分为小组专题交流成绩和专题报告两部分构成;2. 而最终期末成绩为开卷考试卷面成绩。为了保证学生对平时学习的重视和积极性,适当增加了平时课堂成绩在最终成绩所占的比重。
六、结束语
适航规章与管理课程作为适航审定技术领域的入门基础课程,对于学生掌握适航相关基础知识,了解适航审定基本过程非常重要,可以为未来从事适航相关技术工作打下全面坚实的基础。针对该课程内容相对枯燥,学生学习热情不高的问题,提出依托微信平台的工程案例式教学、专题分组交流讨论的主动学习方法,实现了个性化教学,提高了学习积极性和效果。
参考文献:
[1]中国民用航空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R].北京:中国民用航空局,2016,12.
[2]菲利普·德·弗罗里奥.适航性:航空器合格审定导论[M].上海: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13,9.
[3]赵越让.适航理念与原则[M].上海: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13,8.
[4]CCAR-25-R3.运输类飞机适航标准[S].中国民用航空局,2016,3.
[5]马迅.微信平台辅助课堂教学研究[J].电脑知识与技术,2016,12(22):122-123.
[6]郭磊磊,樊景博.移动学习背景下微信支持高校教学的实践研究[J].商洛学院学报,2016,30(5):68-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