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林场实施新《政府会计制度》相关核算问题探讨
陈诗福
自新《政府会计制度》实施以来,许多政府单位或企业都对自身的会计核算标准进行了改革。国有林场作为我国森林资源培育和保护的重要主体,积极贯彻和落实新会计制度也是极为必要的。国有林场在落实施行新会计制度时也面临着不小的挑战。鉴于此,本文对国有林场实施新会计制度时面临的关键核算问题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一些推进新会计制度落实的策略。
随着经济水平的持续提高,我国的经济发展理念也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更加注重社会环境的协调统一,即绿色的经济发展模式。在新的经济发展理念的推动下,国有林场的经营理念也发生了变革,从以林木销售为主转变为以森林资源管理为主。因此,国有林场的会计核算方式也应当随之做出调整。新《政府会计制度》的推行是国有林场应对财务转变的重要动力,也是国有林场进行会计核算方式改革的重要依据。国有林场自2019年1月1日遵照相关规定开始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这是国有林场财务核算的重大变革,更是对我们国有林场财务工作者的重大挑战,无论是核算的理念、业务水平的要求都需要有所适应及提高。
一、对新政府会计制度的总体理解
为了统一各行政事业单位之间的会计核算标准,以方便对各级单位的财政总结,国家于2017年颁布了新《政府会计制度》,并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新政府会计制度一是统一了现行的行政、事业单位和各行业会计制度。执行新政府会计制度的单位,不再执行原来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各行业会计制度。之前的《国有林场与苗圃会计制度(暂行)》不再执行,国有林场也要按新政府会计制度开展会计核算。
二是重构双体系、双基础、双报告。设置两套会计科目,在同一会计核算系统中实现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双重功能和适当分离又相互衔接;分别按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进行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的核算;分别生成财务报告和预算报告两套报告。
新《政府会计制度》最突出的一个特点就是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的既相互分离又相互衔接的双重功能。新增的财务会计功能可以对单位的资产、负债、收入等情况进行核算,从而使得政府对单位的实际财政情况进行全面的了解。在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的双重功能下,新《政府会计制度》又提出了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的“平行记账”模式。即对于一些国库直接或授权支付的财政拨款、银行存款等预算管理的现金收支业务既要进行财务会计核算又要进行预算会计核算,而其他业务只需进行财务会计核算即可。这种“平行记账”的模式既是加强单位会计核算科学性,又是促进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分离统一的重要方式。同时,新《政府会计制度》引入了权责发生制,在财务会计核算时采用。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共同构成了新《政府会计制度》的双重制度基础,使得单位的经济活动和财务信息更加公开透明。
二、国有林场执行新政府会计制度后核算的主要变化
(一)平行记账。所有经济业务按权责发生制进行财务会计核算的同时,还要考虑是否涉及到预算资金的收支。对于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现金收支业务,在采用财务会计核算的同时应当进行预算会计核算。
(二)基建账并大账。实行新政府会计制度后。基建项目不再需要按《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进行专项核算,而是并入林场基本账中做分账核算。通过设置明细分类账或辅助账予以区分和归集相应的投资支出。
(三)收入成本归集核算。新政府会计制度在收入科目设置、收入归集核算方面与原场圃会计制度有所不同。需要了解掌握每个收入科目的归集口径和核算内容。与收入配套,成本费用的归集核算也与原场圃会计制度有较大不同。
(四)突显事业属性。原场圃会计制度更偏向和侧重于企业性质的核算。新政府会计制度更侧重的不是经营效益的创造,而是收支节余的平衡,更突出事业单位的属性。
三、国有林场实施新《政府会计制度》的相关核算问题
(一)林业财政资金的核算
随着国家对于国有林场生态效益的愈加重视,国家相继出台对林业的优惠政策,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对财政资金的开支和收效情况进行准确的核算,是保障国有林场投入和产出平衡的重要手段。对国有林场财政资金的核算更侧重预算会计的范畴,在新《政府会计制度》的原则下,国有林场可以对这部分同时进行预算会计核算和财务会计核算,并通过核算所得的数据形成双份报表,从而确保对财政资金核算的准确性。
(二)林木资产的核算
森林资源是国有林场的重要资源,林木资产是其主要的资产。自新《政府会计制度》实施以来,经过对多地的国有林场实施效果的调查显示,林木资产的核算是影响新旧会计制度衔接的关键环节。因此,高度重视对林木资产的核算,是加速国有林场落实新制度的重要途径。国有林场的相关制度规定,林木资产是国有林场中能够以货币形式進行计量的一类生物资产,由国有林场的一系列投资活动所产生;包括消耗性、生产性和公益性三大类。按照关于国有林场和苗圃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增设“林木资产”一级科目,用于核算林场营造管理的各种活立木资产和苗木资产的累计成本。具体实务中,国有林场可在这一科目下按照林木的种类分设明细科目,以方便对各类林木资产的核算管理,以及对各类林木资产的成本及其产生的价值进行核算。同时,可以依据新《政府会计制度》中的“平行记账”方式,根据所获取的数据分别形成财务报告和决算报告,确保林木资产核算结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三)营林成本的核算
确定核算模式及核算体系。部分国有林场在执行《政府会计制度》前,总场、分场及各对外造林部都是分别单独建账核算的,基本上分场等二层部门是作为成本核算单位角色,总场对全场资金筹措、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生产投资计划等进行统筹安排。所以国有林场在新制度下建立新账,应该遵循制度规定并考虑本单位核算的特点来确定核算体系。
落实经营林班核算。原场圃会计制度及新财务制度都要求进行具体的成本核算到林班、小班(山头地块),其目的近似于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建立新账时要对“营林工程、预付营林工程款、林木资产”等相关科目除设置“部门”辅助核算外,还要设置为“经营林班”辅助核算。在设置这些相关辅助核算时要考虑科目期末执行自动结转时科目结构的一致性。
设定成本核算对象。国有林场应当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将整个营林生产活动过程中发生的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和间接费用,根据不同类型林木(苗木)相应的林种、树种或林班(小班)等确定具体的成本核算对象,设置成本计算单归集林木(苗木)的生产成本,一经确定,核算办法不得随意改变。
(四)六大往来科目的核算
各往来科目的核算范围,在政府会计制度和具体准则都有明确规定,执行政府會计制度时一定要分析往来业务性质,正确使用六大往来科目,否则在平行记账时会严重影响到预算收支的真实和准确性。要遵循新会计制度核算要求,对影响财务盈余与预算结余不一致的往来业务,分别对六个往来科目的具体业务内容统一规范核算口径。
四、落实国有林场实施新《政府会计制度》的措施
(一)做好新旧财务制度的衔接工作
国家推行新《政府会计制度》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为了统一各行业各单位之间的会计核算标准,从而保证财务信息的统一性准确性,方便对各单位的财政总结工作。这就意味着新《政府会计制度》是建立在整个行业领域之上的一个较为系统的标准。国有林场在实施新《政府会计制度》时,既要以此为大前提,同时也不能完全摒弃以往的财务制度。特别是以往财务制度中一些具有突出指导表现的标准,更要做好与新制度的结合并沿用,只有这样,才能使得新旧制度之间做到充分良好的衔接。比如,在林木资产核算方面,以往采用的《国有林场财务制度》提出了对林木资产进行双重管理的概念,这一点与新《政府会计制度》中的“双功能”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因此,国有林场便可以沿用以往《国有林场财务制度》的框架,并与新《政府财务制度》中有关成本、产品等核算的标准相结合,共同制定出更加科学有效的林木资产核算方法。
(二)推进国有林场会计信息化建设
计算机的不断发展为各行各业的工作都带来了巨大的便利,特别是对于会计核算这一类繁琐且复杂的工作,计算机的运用能够大大提高核算效率和准确性。国有林场在落实新《政府会计制度》时,需要面临许多标准方面的转变,倘若能够恰当的借助信息化系统,便会大大加速新制度的落实。比如,利用计算机信息化系统可以快速且有效的实现新旧工作数据和模式的对接,减少数据的失误并大大提高效率。此外,国有林场还可以借助计算机信息化系统进行财务报表的制作,决算报表和财务报表在计算机系统上可以更加一目了然的呈现,并且数据的准确性也能够得到更高的保证。并且在这种方式下,可以大量储存各个年限的数据信息,从而为财务信息的收集提供了便利。
(三)提高国有林场会计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
会计工作人员是新《政府会计制度》的主要运用者,需要加强理论知识的学习,积极提升自身的职业技能。因此,若要促进新制度在国有林场财务工作方面的落实,首先需要国有林场的会计工作人员对新《政府会计制度》进行充分的认识与理解。国有林场可以通过一系列的培训活动,对会计工作人员进行新制度的讲述和实务操作的学习培训,以此来加强会计工作者对新制度的理解。同时,还需要对会计工作人员的计算机运用水平进行培训,提高会计工作人员运用计算机系统进行会计核算的能力,从而促使国有林场对新《政府会计制度》落实水平的不断提高。
五、结语
新《政府会计制度》对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提出了统一的标准,国有林场作为重要的国有事业单位,更应积极贯彻和落实这些标准。然而,新制度的落实往往是具有一定难度的。对于国有林场来说,林木资产、营林成本的核算等便是落实新《政府会计制度》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因此,国有林场需要对新《政府会计制度》的理念进行更加充分的理解,不断探索出落实施行新制度的途径和技巧,尽快较熟练按照新制度要求做好财务管理和核算工作。
(作者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大桂山林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