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四种思维,坚持教育政治性
胡杨
[摘? ? 要] 教育政治性在当前教育实践中的缺位与错位已经不是一个孤立的现象,如果任其发展,将产生严重后果。教育具有政治性,这是由教育的本质所决定的。因此,我们要强化底线思维,建立健全教师行业准入退出机制;强化法治思维,建立健全教育责任追究机制;强化科学思维,建立健全教育评估考核机制;强化创新思维,建立健全教育创新创造激励机制,以创新的方法推动教育政治性步入正轨。
[关键词] 教育政治性;底线思维;法治思维;科学思维;创新思维
[中图分类号] G64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8129(2020)10-0066-05
前段时间香港某名校有学生聚集在校园唱“港独”歌曲、喊“港独”口号,事件发生时,教师就在旁边,但没有制止。校方解释,学校一直秉持政治中立原则,学生的行为“是社会事件,其实跟学校无关”。看起来,学校似乎很公正客观,对政治不持立场,其实,没有立场就是一种立场。这种所谓“政治中立”是学校政治立场的一种隐性表达,传达出来的政治导向非常明确。其实,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暴露出来的“大学教授辱华事件”也是如此。据说,这位大学教授生在新中国、长在红旗下,从小接受过良好的教育,还是中共党员,但长期在不同场合,甚至是课堂上发表不当言论,既没有任何人制止,也没有受到任何处罚。诸如此类事件表明教育政治性在当前教育实践中的缺位与错位已经不是一个孤立的现象,如果任其发展,将会产生非常严重的后果。
教育的本质是培养人,一个国家究竟需要什么样的教育?需要培养什么样的人?是由这个国家的社会价值观和社会发展目标决定的,它不是一种教育诉求,而是一种政治决定。这样一种决定,关系到智慧文明的传承、国家的进步、社会的发展以及人民的福祉,是影响这个国家教育产生、发展、目标及其成败的决定性力量。从这个意义上讲,教育具有政治性,而且这种政治性是教育最核心、最本质的属性。正如美国教育家科根 (Kogan)所说,教育就其本质而言,是政治性的。
教育政治性是政治在教育中的一种表达,因为有了它,教育不再只是一个简单的知识和技能的传递过程,而是在传递知识和技能的同时育人向善、向上、向前,推动社会进步和发展。教育的政治性使教育更有力量,使传授知识和技能的过程充满了人性的色彩和光辉。但是,一段时间以来,很多老师不敢旗帜鲜明地讲教育政治性,好像只要谈及教育的政治性就是“极左”,就会回到“教育为阶级斗争服务”的年代。这严重制约了教育政治性的发挥。
其实,强调教育政治性并不等于教育政治性的定式化,不等于以政治取代教育,以政治的功能覆盖教育的功能。教育要满足政治的要求,也要满足人类其他社会实践的需要, 这也是由教育的本质所决定的。因此,旗帜鲜明地坚持教育政治性,不可能也不应该在教育活动中夸大政治影响并使之绝对化。教育要提高受教育者的政治素养,也要提升受教育者的专业技能,更要促进受教育者的全面发展。只不过在这一过程中我们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保持政治对教育坚定、稳定、恒定的影响力。
事实上,教育政治性作为一种普遍性的价值,并不为社会主义中国所独有。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教育作为传播西方价值观的主要承担者,“无论是作为一种制度安排, 抑或是一种现实的教育实践”,都具有极其强烈的政治性。美国最近发生的以要求耶鲁大学改名为代表的“更名运动”,便是明证。所谓美国教育是一种“价值无涉”“政治中立”的教育观点,这是非常荒谬的。
因此,对教育政治性,美国有美国的双重标准,中国有中国的既定要求。我们要在全社会广泛宣传,凝聚共同意志,形成“教育政治性”的普遍共识。要在教育理论研究、教育制度安排、教育社会实践等各个方面强化“四种思维”,旗帜鲜明、扎实推进、坚定不移地坚持教育政治性,使受教育者得到正确引领和信仰熏陶,成为国家建设和发展所需要的有用之才。
具体而言,“四种思维”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强化底线思维,建立健全教师行业准入退出机制。早在2011年,教育部就在全国选择了两个省开展新入职教师资格考试和在职教师定期注册制度试点。目的是建立“国标、省考、县聘、校用”的教师准入和管理制度,解决教师入口把关不严、能进不能出、职务能上不能下的问题。这是一个有益尝试,原计划用三年的时间在全国推广到位,不过时至今日尚未落实。笔者认为,要强化底线思维,旗帜鲜明地坚持教育政治性,就要加快推进、实施全国统一、目标明确、考评规范、高效权威的教师准入退出制度,进一步修订完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大中小幼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把国家认同、民族认同、政党认同、社会认同作为教师进入、考评、退出的最基本的要求,切实守住“四个认同”这个底线。
据教育部2019年發布的资料,我国现有各级各类专任教师1673.83万人,这个庞大的职业群体支撑着世界上最大规模的教育体系,其社会影响绝对不可以低估。因此,教师有没有家国情怀,爱不爱自己的国家、民族,是否具备先进的政治理想和教育理念,能不能给受教育者以正确引领,有没有斗争精神,能不能为悍卫正确的教育观同一切歪理邪说作坚决的、不妥协的斗争,绝对不是件小事情,也不仅仅是教师个人德行的专属事项,而是关乎国家进步、民族发展、人民幸福的大事,容不得半点迟疑和动摇。正如前文所述,香港有的学校及其教师对学生的“港独”行径无动于衷、麻木不仁,更有甚者,有的教师本身就是“港独”分子,这样的情形,对香港社会无异于灾难。
二是强化法治思维,建立健全教育责任追究机制。法治就是依法治理,国事如此,教育也不能例外。而要依法治理,首先要有法,要有明确法律条文的规定。譬如,学生、教师在学校、课堂或自媒体上辱华辱国、精日崇美,学生、教师、学校、教育行政部门以及与事件发生相关的社会方面均有责任。但是具体来说,这是什么性质的责任、该不该追责、应该如何追责、由谁来追责等等,梳理现有法律,发现规定并不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没有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七条涉及到一点,即教师“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辱华辱国、精日崇美,远不止是“品行不良”,是否构成犯罪,算不算情节严重,应该如何处置?应该有法治标准。
事实上,在强化教师教育政治性方面,教育行政部门是有要求的。比如,2017年12月颁布的《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规定,“完善教师评聘和考核机制,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教师资格和准入制度。在教师教学评价、职务(职称)评聘、评优奖励中,把思想政治表现和育人功能发挥作为首要指标,引导广大教师不忘立德树人初心,牢记人才培养使命,将更多精力投入到教书育人工作上。”但可惜的是,现在还没有很好地把这样一些具体要求上升到法律的层面来表达,没有把“软指标”变成“硬约束”。从这个角度看,法无所定,是教育政治性在具体的教育实践中“责任空置”的根本原因。
强化法治思维就是要把空置的“责任”做实,要通过立法、司法、执法、守法,把教育政治性的具体要求在教育实践活动中落实到位。要进一步修订完善体现国家意志的教育法规体系,加快制订有利于教育政治性执行的政策措施,着力锻造业务精、事业心强、水平高的教育执法队伍,建立健全公开、公正、公平的教育执法机制。一切从法治观念出发,一切依法依规治理。
三是强化科学思维,建立健全教育评估考核机制。评估考核是教育的指挥棒,是影响教育决策、教育方向以及教育实践进程的最直接力量。坚持教育政治性,就是要在各级各类教育评估考核中确立教育政治性的地位,明确教育政治性的目标、内容,完善相关方法、程序,充分运用评估考核成果。
近日,教育部印发的《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就是一种有益的尝试。《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要求在全国所有高校、所有学科专业教学中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建设,并以其建设成效作为“双一流”建设监测与成效评价、本科教学评估、高校学科评估等专项评估考核制度的重要目标和内容。就是要依托现有的教育评价考核制度,建立健全多维度的课程思政建设成效考核评价体系,倒逼各高校科学设计课程思政教学,根据不同课程的特点和育人要求,分别明确公共基础课、专业课、实践类课程思政建设的重点,从而有针对性地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各有侧重地在学科专业中开展课程思政教学。这对于在高校坚持教育政治性,大力弘扬爱国爱党精神,“系统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法治教育、劳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切实提升立德树人成效”,无疑是一项极其有力的举措,完全有必要尽快向中小学教育,甚至幼儿教育延伸。
建立健全教育评价考核机制要强化科学思维,要科学设计、科学实施,并科学地运用教育评价考核的成果。教育本身就是一门科学,需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规律、教育规律、人的身心发展规律,不因人的主观意志而任意作为。给刚入学的孩子讲授抽象的政治概念,愿望是好的,效果肯定不佳,因为五六岁的孩子还没有具备相应的抽象思维能力。因此,我们要客观、科学地评价教育政治性的地位与作用,既不拔高,也不贬低。要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遵循人的身心发展规律解决教育政治性面临的诸多问题。要研究教育发展规律,转变教育观念,改进教育方法,提升受教育者的政治素养。要提倡理性思考、勇于批判的科学精神,努力帮助受教育者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
四是强化创新思维,建立健全教育创新创造激励机制。创新创造就是求新、求变、求发展。时代在变,生活在变,教育本身也要变,我们绝不能墨守成规、固步自封,盲目以不变应万变,而是要强化创新思维,顺应时代的发展变化,在教育工作中不断地推陈出新,因时而变、因势而变,更好地适应飞速发展的时代对教育的新要求、新期待。
从这个意义上讲,新形势下坚持教育的政治性,从理论到实践都要与时俱进,应对新挑战、体现新特点、展示新作为。2019年,中央印发了《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这三个文件紧扣“教书育人”这一基本使命,对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做出新的部署,对新时代如何坚持教育政治性、全面提高育人质量做出系统全面的回应。
但是,相对于“教书”而言,“育人”是一个更为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教育工作者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在平常的工作中付出极其艰苦的劳动、心血。而上述三个文件中存在“三多一少”现象,即要求多、任务多、责任多,激励少。譬如,《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第三十三条提到:“对发展学前教育成绩突出的地区予以表彰奖励”。《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第二十条提到:“对提高教育质量成效显著和发挥示范辐射作用突出的学校,应给予支持和奖励。”第二十五条提到:“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纳入党政领导干部考核督查范围,并将结果作为干部选任、表彰奖励的重要参考。”《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第二十条提到:“要树立正确政绩观和科学教育质量观,完善对学校和教师的考核激励办法”。这些条款规定了奖励的大方向或指导方针,但是“奖什么、怎么奖、由谁来奖”等均没有涉及。规定过于原则、简单,这不利于充分调动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教师、学生、家长以及社会各方积极性,激励引导他们主动地、创造性地投身国家育人大业。
虽然过去并没有专门为德育或学校思想政治工作设置重大奖项或激励措施,但是并不表明现实不需要。从教师工作来看,主要有三个方面:育人、教书、做学问,按主流价值观的约定,育人应该排第一位,其次是教书,再次是做学问。但在实际工作中,衡量教师的标准往往不同,以高校为例,排第一位的往往是做学问,其次是教学,再次是育人。学问做不好,科研搞不上去,职称就很难上去,这就制约了教书育人工作的良好开展。相反,只要科研做得好,教书方面差一些,也能评职称、拿大奖。这里可以很明显地看到,我们的教育价值观和教育价值实践之间有一个剪刀差,要想改正这个缺陷,一方面要继续重视科研,另一方面要把教书育人的地位提上去。要想提升教书育人的地位,强化激励机制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只有真正做到了这一点,旗帜鲜明地坚持教育政治性才不是一句空话。
因此,我们要旗帜鲜明地坚持教育政治性,并从理论到实践加以弘扬。国家需要对教育及其教育者实施正确而强大的政治引领,要求教育者在传授知识和技能的同时,激发受教育者的政治兴趣,着力营造求新、求变的政治氛围,引导受教育者分析、思考政治问题,培养和发展受教育者的政治能力。
[责任编辑:李利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