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补贴、道德补偿与企业捐赠
刘建秋 杨艳华
【摘 要】 根据道德补偿理论,企业无偿接受政府补贴后,面临道德赤字上升的压力,可能会做出更多回报社会的补偿善意行动。文章从道德补偿视角,利用2011—2018年沪深A股上市公司样本研究了政府补贴对企业捐赠行为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政府补贴提高了企业参与捐赠活动的积极性,这一结果在改变企业捐赠度量方式、控制内生性问题后同样成立。进一步研究发现,企业道德赤字水平越高,政府补贴对企业捐赠的促进作用越显著,具体表现为当企业有违规行为或取得超额创新补贴时,政府补贴对捐赠行为的促进作用更显著。研究不仅丰富了政府补贴社会效益方面的理论,也补充了企业捐赠的动机理论。
【关键词】 政府补贴; 道德补偿; 企业捐赠
【中图分类号】 F27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5937(2021)02-0076-08
一、引言
在转型经济背景下,政府行为对市场参与主体具有普遍影响,政府在关键性资源配置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使得企业不能够完全依赖于市场(价格体系)来获得所需资源,企业对政府具有很强的资源依赖。因此企业维系与政府(部门)之间的关系是重要的发展战略[ 1 ],企业许多经济决策不可避免地受到政府的影响。作为承担社会责任的重要方式之一,企业慈善捐赠活动同样会受到强势政府(部门)的影响。卢汉龙[ 2 ]通过对上海企业的捐赠行为进行调查研究发现我国很多企业的捐赠意愿受到政府劝募的影响,进一步研究发现相比与政府关系疏远的企业,政府劝募对捐赠行为的影响在与政府关系亲密的企业中更显著。近二十年来,我国政府补贴政策的范围和力度不断加大,A股上市公司中获得政府补贴的比率已经接近90%[ 3 ]。那么,在广泛而普遍的政府补贴政策下,企业捐赠行为作为特殊的企业社会责任行为又会发生何种变化呢?目前有关政府补贴与企业捐赠关系的研究较少。
本文将从道德补偿的视角阐述政府补贴对企业捐赠行为的作用机理。道德补偿现象最早由Darlington和Macker[ 4 ]于1966年在道德行为测试中发现,较为集中的研究源于21世纪初,大量实证研究采用不同的方式进行,结果都一致表明,个体的负外部性行为会降低其对自身的道德评分,事后往往会采取补偿措施以弥补道德赤字。根据企业公民理论,企业作为最重要的社会成员之一,对社会负有一定的道德义务,应当具有通过整合社会资源增进社会利益的自觉。此外,企业作为由人组成的利益集合体,其行为决策由人(实际控制人)做出,最终利益为人(股东)所得,企业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同样为社会道德所规范,社会责任表现消极企业的股东或经理人作为企业的代表会被社会舆论认为“为富不仁”和“不负责任”,最终将对企业形象产生不利影响。基于此,本文以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采用规范与实证相结合的研究方法重点考察政府补贴对企业捐赠行为的影响,进一步以道德补偿理论为依据,就政府补贴对企业捐赠作用机理展开研究,构建了政府补贴—道德补偿—企业捐赠的理论框架,以期在理论上丰富政府补贴的效果研究和企业捐赠的道德补偿动机,对政府补贴政策的实施与鼓励企业捐赠承担救济义务具有实践意义。
二、理论分析与假设
(一)政府补贴对企业捐赠的影响
从道德层面来看,一方面,道德回报理论认为,获得政府补贴的企业理当回报社会;另一方面,道德补偿理论认为,在进行一系列道德决策的过程中,每次决策的结果受上一次决策判断的影响,且每次决策的道德水平是不一样的,初始的道德行为会增加人们的“道德得分”(moral credits),较高的道德得分会使决策者意识到自我道德形象超出了“适宜水平”[ 5 ],从而在后续决策过程中选择不道德行为来放松自己的道德标准。然而,人们在初始做出不道德行为后,道德得分下降形成“道德赤字”,人们会通过从事道德行为重新赢得自己的道德得分,进而提升先前因从事不道德行为造成的自我道德形象下降[ 6 ]。企业获得的政府补贴属于对社会公共资源的占用,将造成企业道德账户的减值,形成道德赤字,为了重新赢得道德得分,积极参与慈善捐赠活动成为可能。企业是社会成员的一部分,是社会资源的集合体,增进社会利益是企业的义务。企业不仅仅是经济人,还是社会人和道德人,社会环境对企业行为的监督在客观上形成了一个对企业道德行为的评价体系。当企业损害社会利益出现负面新闻时,企业道德账户会发生减值,进而产生道德赤字;当企业无偿获得社会公共资源时,基于权利义务对等原则,社会公众对企业应该“拿钱做事”抱有期待,也会使企业道德账户产生赤字。为了重新获得利益相关者的好感,企业通过做好事即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来增加道德得分以弥补道德赤字。企业常常以捐赠作为一种策略性工具来赢得更多的社会好感[ 7 ],或者用捐赠等社会责任行为来掩盖社会关注和压力[ 8 ]。因此,企业获得政府补贴后,出于同样的原因,很有可能会因为产生道德赤字而积极参与慈善捐赠活动。
据此,提出假设:
H1:政府补贴会促进企业参与捐赠活动的积极性。
(二)企业违规行为对政府补贴与企业捐赠关系的影响
企业违规被定义为偏离法律或者社会准则要求的企业行为[ 9 ]。企业违规行为被监管部门稽查后,将对企业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首先,违规企业面临直接的经济损失。监管部门会对违规企业处以现金罚款等处罚措施,甚至取消违规企业获得政府补贴的资格。在监管部门披露企业违规信息后,公司股价会产生短期价值波动[ 10 ],被不利信息蒙蔽的投资者反应激烈,公司股价在短时间内会出现巨大波动,甚至导致企业股票崩盘[ 11-12 ]。其次,企业违规行为会对企业的声誉和形象产生负面影响,增加企业融资难度[ 13 ]。企业的违规行为越严重,公众对企业行为的关注越高,使得企业在违规行为之后处于社会公众的高度监督压力之下。最后,企业违规行为的负外部性会提高企业的道德赤字水平。根据道德补偿理论,企业的道德决策是一個连续性的过程,每次决策的结果受上一次决策判断的影响,且每次决策的道德水平是不一样的,当企业在初始做出了不道德行为后,道德得分下降形成“道德赤字”,企业会选择通过从事道德行为重新赢得自己的道德得分,进而提升因违规行为造成的自我道德形象下降[ 6 ]。企业违规行为本质上是对企业利益相关者权益的侵占和攫取,从企业利益相关者的角度出发,企业违规行为是不道德的。为了维护自身利益,利益相关者将督促违规企业纠正不当行为,并就违规行为对契约的破坏要求补偿,这极大地提高了企业道德账户的赤字水平。在违规行为决策之后,企业面临巨大的道德补偿需求,以降低主要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交易成本,重新获取利益相关者的支持。在企业违规事件中,政府监管部门和作为消费者的社会公众是企业违规行为主要的利益相关者。一方面,慈善捐赠是企业向政府部门寻租的重要方式之一,对修复政企关系发挥作用;另一方面,慈善捐赠有利于转移公众关注,并改变企业违规行为给消费者树立的负面形象[ 14 ]。相比于其他类型社会责任行为,慈善捐赠的高关注属性使得其更能够发挥“工具性效用”[ 15 ]。慈善捐赠是维系企业与利益相关者交易契约的有效途径[ 16 ]。因此,可以合理预测慈善捐赠同样会在掩盖企业违规行为、转移公众对其违规行为关注、逃避违规处罚和树立友善形象等方面发挥工具性效用。
(二)回归分析
1.政府补贴对企业捐赠的影响
表2列示了政府补贴与企业捐赠的基本回归结果。由回归(3)、(6)和(9)可知,政府补贴总额与企业捐赠成正相关关系,并均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通过了显著性检验,在替换了企业捐赠度量方式后,此结论依然成立。由回归(1)、(2)、(4)、(5)、(7)、(8)可知,不同类型的政府补贴与企业捐赠保持了正相关关系,并在1%的置信水平上通过了显著性检验,在替换了企业捐赠度量方式后,此结论依然成立。由此回归结果可以看出,政府补贴与企业捐赠为显著的正相关关系,无偿获得政府补贴的企业由于未能及时回馈社会而出现道德赤字状态,因此企业在获得政府补贴后,通过提高慈善捐赠活动的参与度弥补道德赤字,本文的假设1得到验证。
2.企业违规行为对政府补贴与企业捐赠关系的影响
表3为政府补贴对企业捐赠的影响在不同违规程度企业差异性研究的回归结果。本文参考路军[ 26 ]、陆瑶和李茶[ 27 ]的度量方法,若企业当年被证监会、上交所或深交所等机构稽查出存在违规行为,划分为企业当年违规,反之则划分为未违规。由表3可知:(1)在未违规企业样本中,政府补贴与企业捐赠不显著。(2)在违规企业样本中,政府补贴与三种企业捐赠度量变量均保持了正相关关系,并均在10%的置信水平上通过了显著性检验。由此可见,相比于未违规企业,政府补贴与企业捐赠的关系在违规企业更显著。这主要是因为企业违规行为的负外部性会增加企业的道德赤字,在违规的背景下获得政府补贴无疑将进一步扩大企业道德负债的规模,使获得政府补贴的违规企业的道德补偿意愿远远高于获得政府补贴的未违规企业。
3.企业创新水平对政府补贴与企业捐赠关系的影响
表4为政府补贴对企业捐赠的影响在不同创新水平企业差异性研究的回归结果,其中创新水平的划分以企业研发投入为标准,高于样本研发投入均值划分为高创新水平企业,低于样本研发投入均值划分为低创新水平企业。由表4可知:(1)在高低创新水平两个样本分组中,政府补贴总额均与三种企业捐赠度量方式正相关,并分别在1%、5%、10%的置信水平上通过了显著性检验。(2)相比于低创新水平样本,政府补贴与企业捐赠的正相关关系在高创新水平样本的系数值更大,系数显著性差异检验P值小于5%,说明两组系数存在显著性差异,相比于低创新水平样本,在高创新水平样本中,政府补贴与企业捐赠正相关关系的置信水平较高。由此可见,相比于低创新水平的企业,政府补贴对企业捐赠的促进作用在高创新水平的企业表现更显著。这可能是由于高创新企业相对易得的政府补贴提高了企业的道德赤字水平,促使企业积极参与慈善捐赠以“偿还”道德负债。
(三)稳健性检验
1.替換企业捐赠度量方式
为了验证研究结果的可靠性,本文还选用了与企业捐赠同为重要社会责任指标的纳税额度和社会责任作为企业捐赠的替代变量进行了稳健性检验,其中纳税额度数据来自国泰安数据库,社会责任指标选自润灵环球企业社会责任评分,实证结果再次印证了前面的结论(表略),说明前文有关政府补贴与德道补偿促进企业捐赠的正相关关系的研究结果稳健可靠。
2.内生性问题
政府补贴和企业捐赠之间可能存在双向因果导致的内生性问题,为了获取更加稳健的估计量,进一步引入工具变量,采用两阶段回归方法进行数据分析。根据 Lewbel[ 28 ]工具变量选取思想和方法,构建了(企业捐赠-企业捐赠均值)×(政府补贴-政府补贴均值)作为政府补贴的工具变量,进而采用两阶段最小二乘法进行了估计。回归结果显示(表略),第一阶段回归结果表明工具变量对税收优惠(tax)、直接补贴(dsub)与政府补贴总额(totolsub)都有较好的解释力,并均在1%置信水平上通过了显著性检验;第二阶段回归结果表明控制了内生性问题后,税收优惠、直接补贴与政府补贴总额对企业捐赠的影响依然为正,并均在1%置信水平上通过了显著性检验。
五、研究结论
本文分析了获得政府补贴的企业是否会提高参与慈善捐赠活动的积极性,并进一步研究了在不同道德赤字水平上政府补贴对企业捐赠行为的差异性影响,以此来判断由无偿获得的政府补贴带来的企业道德赤字是否会提高企业参与慈善捐赠活动以进行道德补偿的意愿。研究结果表明,政府补贴与企业捐赠呈显著正相关性,表明政府补贴政策不仅具有经济效益,而且通过增加获补贴企业的道德赤字间接发挥了社会效益,此研究结果在替换企业捐赠度量方式、控制内生性问题后依然成立。进一步研究发现,当企业具有负外部性的违规行为以及获得超额创新补贴时,获得政府补贴后企业参与捐赠活动的积极性显著提高,这表明企业道德赤字水平越高,政府补贴对企业捐赠的促进作用越显著,企业捐赠行为的道德补偿动机得到验证。
以往对企业捐赠行为动机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经济动机、制度动机和道德伦理动机上,忽略了企业作为一个由“有道德意识”的人组成的集合体在企业道德账户产生负债甚至出现道德赤字时企业参与捐赠活动的道德补偿动机。本文的研究结论进一步丰富了企业捐赠的动机理论,对社会责任的推进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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