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健康产业PPP融资模式创新发展研究
史赵捷 张越 张志远
[摘 要]黑龙江省健康产业的发展饱受融资不足的困扰,从全国健康产业融资现状入手,积极探索PPP融资模式下项目收益类债券与黑龙江健康产业的契合、对接、风险、前景等内容,积极推进黑龙江健康产业和PPP模式的合作共赢。
[关键词]黑龙江;健康产业;PPP融资;项目收益类债券
[中图分类号] F27 ? ? ? ? ? ? [文献标识码] A ? ? ? ? ? ? [文章编号] 2095-3283(2020)09-0063-03
Abstract: the development of health industry in Heilongjiang Province has been plagued by insufficient financing. Starting with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national health industry financing, this paper actively explores the fit, docking, risk and prospect of project income bonds and Heilongjiang health industry under PPP financing mode, and actively promotes the cooperation and win-win of Heilongjiang health industry and PPP mode.
Key Words: Heilongjiang; Health Industry; PPP Financing; Project Income Bonds
一、健康产业融资分析
(一)健康产业融资分析
健康产业融资热情高涨,增长迅速。根据动脉网数据中心数据显示,我国2018年健康产业融资总额达到787亿元,较2017年提升了40.97%。
健康产业融资事件降低,单笔融资规模迅速增长。我国2017年健康产业融资事件为1250起,2018年下降至824起,降幅高达34.08%。我国2014年至2017年的医疗健康产业平均融资规模稳定在4000万元左右,2018年达到9500万元,增长了130%。1000万元以下融资所占比例从2014年的48.8%下降到2018年的20.5%,1亿元以上融资所占比例从2014年的5.3%上升至2018年的16.7%。
健康产业天使轮融资所占比例减少,并购事件不断增加。国内健康产业天使轮融资所占比例从2015年的49%下降至2019年的22%。同时我国医疗健康行业宣布并购数量高达568起,较上年增长27%,宣布并购规模达315亿美元,较上年增长41%。说明我国健康产业逐渐成熟,先前的初创企业逐渐通过IPO上市,新增初创项目减少,资源向头部企业聚集。健康产业融资地域主要集中北京、上海、江苏、广东与浙江,其中北京与上海最为集中。
(二)健康产业融资问题原因分析
1.IPO监管严格
2017年10月新一届发审委对IPO审核的加强,导致IPO过审率下降, VC/PE机构通过IPO实现退出的难度加大,因此VC/PE机构直接对经营良好、规模较大的上市企业进行投资,导致资源向头部企业的聚集,不利于中小医疗健康企业融资。
处于初创期的健康企业,自身规模小、盈利能力弱、资产少,难以满足银行对于抵押贷款的要求。再加上IPO加强监管,致使初创期的健康企业生存困难。
2.融资地域分布不均
医疗健康产业融资事件集中于北上广等地,且初具规模效应。其他省份只有零星几起融资,资源会越来越多的向具有规模效应的地区倾斜,不利于健康产业在全国范围内齐头并进以及其他地区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的迅速提升。
二、PPP创新助力黑龙江健康产业发展
通过分析健康产业发展现状,我们认为可以以项目收益债券为主要融资工具进行融资创新的突破,拓展PPP项目融资渠道,完善当地金融市场结构,带动当前黑龙江健康产业的发展。
(一)项目收益类债券基本概念
项目收益类债券是指由项目实施主体或其实际控制人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或交易所债券市场发行用于特定项目,并以项目本身未来产生的现金流作为还本付息主要来源的债券。
项目收益类债券细分为由发改委审批发行的项目收益债券(PRB)和在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的项目收益票据(PRN)。两者同为项目收益类债券,有很多相似的地方,如:都由项目公司作为发行主体,偿债来源均以项目自身的收益为主,都有很大的创新空间。但在具体要求上又存在诸多差异,因此在实践中发行人会进行一定的权衡选择。
(二)与黑龙江及其健康产业融资的契合
1.发行制度
项目收益债券的审核制与项目收益票据的注册制相辅相成,满足发行人不同的发行需求。PRB注重行政干预,可以在项目筹资阶段有效控制风险,过滤不合规的项目计划。当然随着法规政策体系的完善和市场的成熟发展,其审核制度也应逐步向PRN低成本高效率的注册制过渡。
2.效益要求
項目收益票据无明确要求,负责人压力较小;而项目收益债券要求其项目营运期间每个计息年度的正现金流必须满足债券当年还本付息的规模,除特殊情况外,项目投资内部收益率原则上应大于8%,保障了投资收益,推动项目实施进度。据调查,黑龙江省可以为健康产业提供农业、林业、中医药等丰富资源,且得益于如今的政策、科技、教育等因素,健康项目的财务效益正常情况是能达到要求。
3.增信措施
项目收益票据除不允许政府直接或间接担保外没有强制要求。而项目收益债券一般会设置多级差额补偿机制与外部担保相结合;应于规定时间内办理足额抵质押。互联网的普及,投资者在进行项目投资决策时可分析的信息面更广泛,要求也具体。但考虑到黑龙江实际情况,为调动社会资本的积极性,合理的信用增级是必要的。
4.风险隔离
项目收益票据注重项目资产的独立性,将项目资产的信用风险和项目发起人自身的信用风险进行有效隔离;而项目收益债券并未实现真正意义的隔离,可以在项目亏损时最大程度减轻项目投资者的损失,以项目发起人的资金进行部分赔偿。因此,项目负责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恰当的融资方式。
因此,项目收益类债券产品具有较强的适用性、操作性和创新性,如可通过实行储架发行制度,弥补审批制度的缺陷,提高未来项目发行的不确定性和发行效率;可进行产品结构分层,设置优先级、从属级等不同收益不同风险的类别,满足不同风险偏好的投融资需求,创造出更加适合黑龙江健康产业PPP项目融资。
三、项目收益类债券与黑龙江健康产业的对接
(一)项目收益类债券对接健康产业的运营模式
1.设立项目公司
社会资本方依据采购文件以及合同约定设立项目公司,政府指定相关机构依法参股项目公司,由项目实施机构和财政部门(或PPP中心)对此进行监督。
2.确定付费机制
确定付费机制实际上是确定项目未来的收益来源,为项目收益类债券的发行和还本付息奠定基础。PPP项目的付费模式分为三类:一是使用者付费,二是使用者付费加一定政府补贴,三是政府付费。
3.债券发行上市
项目公司作为发行主体,应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和需求选择公开发行或者非公开发行。发行主体评级不限定,主要考虑债项评级。
4.债券制度保障
债券发行融资之后,需要一系列的制度安排来保障资金使用、投资者权益的安全。首先需要设立相应的资金专户,以保证资金在相关主体之间进行“融资-投资-项目收入-本息偿付”的封闭流动,减少资金不合理运用的风险。同时根据我国在增信方面的要求,必须设置差额补偿人机制,保证还本付息的足额实现。除此之外,信用评级以及投资人保护机制的安排也应该实现配套设置。
5.债券还本付息
项目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收益按约定比例划归偿债资金专户,到期按照还本付息总额转至债券托管人,如果资金数额不够,则由差额补偿人进行补足,保证对投资人本息的足额兑付。
(二)项目对接过程中的风险分析
1.信息披露风险
信息披露制度可以有效保护投资者权益,但信息披露的主动权掌握在发行方,发行人出于自身利益的考量,可能会在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以及完整性等方面对投资者进行隐瞒,增加资金使用及项目整体的风险。
2.资金管理风险
项目收益类债券的资金管理分为两个方向,一个是募集的资金应保障用于项目的建设与运营;另一个是项目运营产生的收益应保障对投资者进行还本付息。但是在此过程中,由于项目的建设与经营风险、债权代理人的水平限制等原因,可能会造成资金使用不合理或者有效性不高的风险。
(三)项目对接过程中的风险防范
1.完善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
在完善的投资者保护机制下,发行人必须根据相关规定对投资者进行真实、准确、及时的信息披露,否则将会受到严厉的惩罚,以此来改善项目收益类债券的市场环境,搭建相对对称的信息平台。
2.提高建设运营期评估水平
项目公司应聘请专业水平较高的债權代理人或者相关专业机构对资金的使用和各项风险进行全面系统的评估,以此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资金的安全风险。
3.建立项目收益类债券自律组织
政府在存在监管纰漏的情况下,设置专门的自律组织,可以有效弥补自身监管的不足,提高监管的准确性和灵活性,保障债券市场的有序进行。
四、黑龙江健康产业PPP模式创新研究展望
(一)PPP模式对接黑龙江健康产业前景分析
运用PPP模式发展黑龙江健康产业的一大原因在于借助社会资本的力量缓解政府财政资金不足的压力。综合黑龙江健康产业的特色和PPP模式的特征,将项目收益类债券作为融资突破口,是未来PPP模式与黑龙江健康产业进行有效对接的方向。
项目收益类债券既是对黑龙江健康产业融资方式的补充,也是PPP模式自身深入发展的一大突破。以此为契机促进PPP模式与健康产业相互融合发展,既是对黑龙江健康产业发展的利好,也能为PPP模式在其他产业、其他省份和地区的推广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PPP模式对接黑龙江健康产业政策建议
一方面,政府在政策的制定与实施上拥有极大自主权,社会资本只能根据政府政策做出相应决策,处于相对被动地位,因此在针对PPP模式的政策制定方面,要有向社会资本倾斜的尝试,在不损害自身利益的情况下实现互利共赢。
另一方面,针对黑龙江健康产业的具体情况,政府在制定产业政策上不仅需要考虑健康产业自身的发展,同时还要兼顾利用PPP模式发展健康产业带来的变化。如项目收益类债券在规范融资过程中,不仅要有利于健康产业发展的大局,还要考虑对投资方的利益回报、保障等问题。
[参考文献]
[1]郭荣丽,熊艳萍.PPP模式普惠养老的研究综述[J].对外经贸,2019(10):69-72.
[2]王大业.黑龙江省环保产业运用PPP模式发展路径研究[J].对外经贸,2018(2):74-76.
[3]郭琳,车士义.医疗健康产业的融资模式与风险管理[J].金融理论与实践,2017,No.454,119-122.
[4]刘娅,岳秀敏.项目收益类债券产品研究——基于PRB/PRN的案例[J].财会通讯,2016,No.706,49-51+131.
[5]唐大鹏. PPP模式下大健康产业金融创新研究[C]. 中国大健康产业创新绿色发展研究报告(2016)合肥中合博士后智库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2016:52-69.
[6]张焰强.我国健康产业发展现状及对策建议[J].对外经贸,2015(7):72-73.
[7]郭实,周林.PPP模式下项目收益类债券的运作与展望[J].债券,2015(6):13-17.
(责任编辑:顾晓滨 刘 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