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的实践与探讨
杨伊文
摘 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度,是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核算、收支管理、会计监督、报表编制于一体的核算方式。会计集中核算能够有效解决财政监督不到位、会计行为不规范、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有利于财政资金的统筹使用,强化预算约束和预算执行的管理,堵塞漏洞,节约财政资金。本文就我区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度以来的成效与存在问题以及改进措施等进行分析,与大家共同探讨。
关键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集中核算;财务管理
我区位于某市中心城区,于2016年由原三个行政区合并成立,全区16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辖区服务人口95.6万人,2017年医疗业务收入总量达到3.2亿元左右。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内部成立了会计核算中心。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人、财、物”三独立运行的情况下,共16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会计核算工作由会计核算中心负责,经过几年来的实践与探索,现将我区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的成效与存在问题以及改进措施等进行分析,与大家共同探讨。
我区的集中核算管理模式,是在卫生主管部门成立会计核算中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其资金所有权、资产使用权和财务自主权不变的前提下,单位不再分别设置会计核算和出纳岗位,只设立一名报账员,由会计核算中心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业务进行集中办理,将会计核算、收支管理、会计监督、报表编报等功能融于一体的财务管理模式。其主要特征,是融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为一体进行管理,采取“四个统一”的集中管理的方式,即统一财务管理、统一会计核算、统一资金管理、统一票据使用。从而实现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算内外资金实行统一管理,对会计业务进行集中记账,对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和经费支出情况进行实时监督。此模式对有效地解决实时控制问题、财政监督不到位、会计行为不规范、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等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1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的成效分析
1.1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更有利于发挥会计监督职能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能够有效解决财政监督欠缺、会计行为不规范、会计信息和报表存在的失真的现象。
首先,由报账员办理单位资金的收入和支出,核算中心严格按照国家会计制度和财务制度规定,事前对经济活动的合理性、合法性进行审查,严格规范资金的收入和支出,一方面使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统一性得到了保证,另一方面统一办理会计业务及会计核算,更合理、更规范地进行会计科目的归类,大大提高了会计基础工作的质量。
其次,对各类支出标准更易于掌握和执行。由于结算中心对所有基层单位财务收支实行统一管理,对诸如政府采购的目录内项目、定点采购项目、公务接待标准以及差旅费报销、培训费的支出等等各类支出的标准更容易掌握,有问题能及时发现,从而有效形成了有规可依的会计工作日常监督机制。
1.2 實行会计集中核算更有利于资金的统筹使用
会计集中核算后,各基层单位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全部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支出由财政按月整合至结算中心支出户统一使用,核算中心对基层单位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主管部门在一定条件下可对基层单位资金进行合理统筹,集中资金办大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时,对各基层单位的财务行为也作出了明确的规范,从而有效地遏制了单位的违规行为,避免了资金坐支、私设小金库、资金挪用等违规行为的发生,更加合理保障预算的执行,堵塞漏洞,节约财政资金,进一步提高了资金管理的安全性,有效改善了资金支出效率。
1.3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更好地确保会计信息质量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会计报表都由核算中心统一编报,上报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可靠性都有了保证。其次,由于在会计核算口径上达到相对统一,增强各单位之间财务数据的可比性。再次,会计集中核算后,便于编制汇总会计报表,相同报表和科目更容易看出各基层单位的会计报表差异,更容易从中发现会计核算中存在的人为失误与过错,及时更正。
2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存在的问题分析
2.1 会计责任主体的划分尚不明确
作为会计核算中心,核算与监督、管理与服务是其基本职能,但在实践过程中,责任的承担与追究,常常会使会计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左右为难,心存顾虑。
虽然维持“三权”的前提不变,但当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实施以后,核算中心对基层单位支出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理性的控制还存在真空。基层单位往往是只要能报账就出钱,导致核算中心与基层单位脱离。基层单位取消会计人员,没有了独立账户,不少单位负责人就不愿意承担责任,甚至互相推诿。而对于核算中心来说,只是负责为单位记账,只能确认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但无法保证该单位经济业务的合法合规,易产生支付风险。
2.2 核算单位的财务管理和监督受到弱化
在《会计法》中,明确了对单位法人违规的处罚办法,明确了责任人的责任。但是在集中核算模式下,基层单位由于原有的会计和出纳岗位不再分设,导致原有的财务监督管理职能被削弱。会计核算中心负责核算基层单位所有的财务收支,可能会使基层单位的财务管理意识工作淡化。由于报账员岗位的设立,报账员在实际上承担了出纳和会计两个岗位的职责,缺少内部牵制机制,会计监督职能得不到全方位的发挥。而核算中心强调的是会计的核算和监督职能,在预算编制、财务决策等方面的重要职能就会受到弱化。
2.3 对资产管理不规范,规避监督
基层单位的财务收支由会计核算中心进行集中核算后,固定资产仍然是由基层单位负责管理,资产管理与会计核算结果不一致的错误会被忽略,导致基层单位在实物资产管理方面问题更加突出,而且容易出现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的情况;比如有些单位为了规避政府采购把一台电脑变成了电脑配件,一个大型工程变成了零星工程等等情况均有发生。
2.4 财务收支审计监督的难度加大
在对基层单位进行财务审计时,会计核算中心与基层单位之间可能就一些会计责任问题出现真空,造成资料提供不及时,责任难以界定等情况。在审计过程中出现的不规范不合理支出的责任追究也会因为“核算中心”这个角色而存在界定难点。另一方面,在会计集中核算形式下,核算中心人员见单付款,与经济业务执行者为不见面审核状态,无法掌握每个单位业务细节,行使内部会计监督职能的难度也会增大。
3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度进一步改进措施分析
3.1 健全完善会计集中核算制度法规体系,明确责任,加强监管
核算中心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上下联动,明确会计责任的主体,则需要明确基层单位内部核算任务,明确基层单位与核算中心的责任范围。对于上级主管部门而言,应该要从基层的实际情况出发,出台系统性规范性文件,明确核算中心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各自工作范围、职能和应承担的责任,使会计集中核算在规范下运行的同时也要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财务行为受到制约和监督,当违反法律法规,则应当承担相应行为的法律责任,负责监督的核算中心也有连带责任。
3.2 强化会计监督职能,从核算会计向管理会计转化
在目前的情况下,核算中心主要负责资金支付和会计核算,但是会计核算中心不能简单成为一个记账机构,而是要同时关注到基层单位预算执行的情况,进行反饋和控制。要对资金支付进行事前控制,对是否支付和如何支付先等进行确认后操作,而不能到支付结束了事后才来明确。会计核算中心的发展,必须要强化会计监督职能,从核算会计向管理会计职能转变。
3.3 完善监督体系,确保资金的安全
首先,完善内部监管机制,加强专项资金的审核,严格内部控制流程,建立会计核算中心的内部监管和制约机制,以防范风险。对于大额资金的使用应更加严格,完善预算管理、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等制度,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均有控制,各部门互相监督,互相合作。其次,以第三方审计做补充。每年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基层单位财务收支进行全面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整改。
3.4 重视财务管理工作,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各基层单位继续加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提升报账员的会计业务水平,让每个财务人员都意识到基层单位会计工作的重要性,从而保证财务数据质量。应如实进行相关台账的登记,定期与核算中心进行账户的核对,特别是往来账、固定资产账、货币资金余额等,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统一性;同时,要制定报账人员的行为道德规范,建立报账员监督考核机制,定期组织进行集中培训和课程学习,充分发挥报账员作为单位与核算中心的桥梁纽带作用。
3.5 利用网络功能实现实时查账功能,信息在线共享
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及网络传输手段,开发远程查账功能,实现基层单位与核算中心同步实时查询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及时发现会计核算中的错误,可有效提高会计工作效率,提升会计信息质量,并实现信息共享。
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的实行,是在边做边改,边改边学的过程中不断完善,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结算中心与各核算单位之间也建立起了良好的互信关系,虽然在目前看来,在实施和操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在会计责任的认定方面还存在无法界定的标准,但其在加强财政资金收支管理、保证资金的安全性,会计统一核算、准确控制预算执行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还是显而易见的,是一项值得推广的会计监督管理制度。作为主管部门,我们还要继续健全会计核算制度,明确会计核算中心的职能和基层单位的责任,使各方均能各司其职,各有所为,各担其责,继续推进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的规范化,不断加强会计从业人员的队伍建设,提高核查把关能力,合力做好监督,当好会计信息质量的“守门人”,从源头上提升会计信息质量,推动基层医疗机构的财务管理工作更加完善。同时,与财政政策相适应,建立全面预算制度,将会计集中核算与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相结合,逐步形成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预算监督等全方位管理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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