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党员积分制管理评价体系的实践与探索 —— 以云南民族大学为例
李干鹏 李文义 马肖艳
[摘要]建立和完善研究生党员考评机制,是加强研究生党员教育的有效途径。基于研究生党员管理教育的特点,本文通过调研发现当前研究生党员管理评价存在的问题,探索了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研究生党员积分制管理评价体系考评方法,对提升研究生党员队伍的质量,构建研究生党员教育管理长效机制具有参考意义。
[关键词]研究生党员;评价体系;积分制
[作者简介]李干鹏(1972-),男,汉族,湖南嘉禾人,云南民族大学民族医药学院,党委副书记,教授,博士,研究方向:党建理论与实践。李文义(1986-),女,汉族,重庆永川人,云南民族大学民族医药学院,学工办公室主任,讲师,硕士,研究方向:学生工作管理理论与实践。
[中图分类号] D267.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6-8031(2019)06-0038-02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党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特别是2016年“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广泛开展,引领党员争做合格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基于如何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畅通出口,激发党员常争常创的持久热情,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建立科学完善的党员考核评价体系至关重要。本文旨在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目标,通过实行党员积分制,实现党员日常管理的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努力打造示范带动、奖优罚劣、动态管理新平台,改变原有年终总算帐的局面,进一步考核评定量化,切实提升党员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切实让研究生党员在学习、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一、当前研究生党员管理评价存在的问题
通过对云南民族大学研究生开展问卷调查、座谈与走访,对结果进行分析发现,研究生党员的基本状况总体上较好,部分党员能起到带头作用,但研究生在合格党员的标准上仍存在问题,主要原因还是在于研究生党员管理教育、考评机制上仍有所欠缺。
目前,研究生党员的考核机制不完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指标体系不科学,主要面向全体学生,设置对于研究生群体的特点针对性不足。二是指标体系不全面、不完善,定性多、定量少,对研究生党员的实际情况反应不足,党员积分制使用还存在走形式的情况,党性觉悟、服务意识仍有待提高。三是考评程序上,目前每月按100分制计分,总分按平均分,整体分数较低,激励效果与考评后效不足,不能较好地体现研究生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建立健全和完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科学合理的评价机制是研究生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为自我教育提供规范和标准,让研究生党员明确发展目标,从而保证高素质人才的全面发展。二、研究生党员考核指标体系的建构
云南民族大学民族医药学院依据云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的通知》与云南民族大学相关文件要求,基于问题调查,形成由基础分、履职分构成的积分制体系。
(一)基础分设置
1、设置原则
按照党员“四讲四有”中的“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三项指标,制定每项20分的评分标准,并根据党章规定的党员基本义务和党组织对党员的基本要求,考核党员履行党员义务、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参与党内活动的情况。采取扣分的办法,对照不满足考核内容和标准的逐项进行考核扣分,扣完为止。
2、指标构成
(1)讲政治有信念。主要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学习党的基本知识、专业知识,做好服务工作,积极完成各项任务,若言行或行为上存在问题并造成后果的一票否决,并在“三会一课”、期末考试、参与组织安排工作的情况给予每次2—5分的扣分。
(2)讲规矩有纪律。主要要求廉洁自律、遵纪守法遵规,存在不缴纳党费、违规违法问题的一票否决。党员宿舍不合格、参加“三会一课”缺席迟到早退或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不按時缴纳党费给予每次1—2分的扣分,毕业生党员或校外实习实践未在校党员,可以通过网络平台积极参加党内活动,发表个人观点或撰写思想汇报的不予以扣分。
(3)讲道德有品行。主要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诚信、尊师爱友、情趣健康、履职岗位职责考察,存在不诚信、迷信、传教等一票否决,毁坏公务、工作失职、赌博、不合理使用奖助金等给予3—10分的扣分。
(二)履职分设置
1、设置原则
履职分共40分,按照“四讲四有”中的“讲奉献有作为”的指标,主要考察的是研究生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的发挥,从学习、科研成果、活动担任职务、获奖等,实习加分制,计算出履职分。
2、指标构成
从研究生党员专业成绩,参加集体活动、公益活动情况,党员宿舍评比情况,担任学生干部,获得技能证书及科研立项的情况,明确和细化党员月度岗位目标任务,根据履职情况、奉献履职完成情况,给予0.3—5分的加分。额外分对于获得院级及以上(包括院级)表彰、通报表扬的另行加分(不占基础分和履职分值),有加分项目的党员必须提供证明资料。三、充分应用,严格奖惩制度
党员积分标准分为自评分和支部评分,两者结合共同作为党员的积分评价指标。结合“智慧党建”系统开展电子化党员积分制,经过对积分制的细化,研究生党员可在系统中进行自评,党支部可以在系统汇总直接进行评分。也可以通过网络对上月积分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及党员的监督。无异议的,记录员将积分情况在积分台账(党员积分管理记录表)上进行登记。每年年底,以支部为单位开展党员民主评议。评议结果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等次。
评定结果为优秀作为评选优秀党员的依据,推优树模范,以激发党员活力。积分单项上,若累计扣分项为5分及5分以上,将对该党员进行警示谈话。对于年度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开展院级与校级学习再教育,直到考评合格为止,并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对不合格党员,经教育屡教不改者,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慎重稳妥处置。对预备党员预备期一年期间,将积分情况作为能否转正的重要依据。如出现年度仅有半年开始积分的党员,由半年开始累积足1年,下一年继续按年度评价。对积分排名靠前的党员,应优先作为评先评优的推荐对象,并在政治待遇、学习培训、物质奖励等方面给予激励关怀。
通过实施研究生党员积分制,健全的考核体系与科学的评价机制,不断提升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使得研究生党员的组织纪律观念得到强化和提高;并且,能够调动研究生党员的主人翁意识,提高党支部活动的质量,对构建研究生党员教育管理长效机制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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