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式下进一步完善我国税收宣传机制

    黄姝婷

    税收宣传是助推税收工作的主要手段,通过向公民普及税法知识、宣传最新税收政策、展示税收工作成果来增强公民纳税意识[][1]。长久以来我国税收宣传缺乏对现状和税收环境的分析;税收宣传工作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税收宣传形式陈旧且内容单一,导致税收宣传工作无法达到预期效果。近几年来,随着我国社会发展水平的快速提高,国家坚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国民的法律意识得到了一定提升,我国税收宣传现状也有所改变。税收宣传工作是税务机关纳税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提供全面、有针对性的税收宣传能够有效提高纳税人税法知晓度和税收遵从度。本文将结合国内外研究对我国税收宣传现状进行分析,以改善我国税收宣传现状。

    国外税收宣传发展历程和经验借鉴

    20世纪70年代和80年代出现的新公共管理理论对西方乃至世界公共管理理论和实践都产生了深远影响。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是各国税制改革以及税收宣传的重点,改革过程中注重提高税收工作质量和提供各类涉税教育和服务, 以提高纳税人税收遵从度方面取得了丰富的研究成果。如Murphy Kristina(2004)对如何开展高效的税法宣传进行了细致描述,Pecorino Paul(2013)就人类发展历程中税制的演变进行了详尽叙述,其中包括与纳税人的关系演变和税法宣传方法。

    在西方人的观念中,纳税人以其享有的对财政资金使用方向的建议权和监督权,达到与税收管理部门平等的税收征纳关系。对税收问题的理论研究最早可以溯源到亚当斯密 (1776)提出的四大赋税原则,之后孟德斯鸠、霍布斯、格林尔等都对税收的基本理论问题进行了研究,综合他们的观点,得出“税收价格论”。由于较早推行社会民主化,纳税人已经能够比较全面地了解其拥有的权利,因此他们更关注自身权利是否得到保障。如1988年美国出台的《纳税人权利法案》在法律层面上对纳税人权利进行保护[][2]。经济心理学家范拉伊 (1981)在《经济心理学》中,通过研究纳税人心理、个人意愿以及经济环境产生的影响,建立了纳税人意识分析模型,并将税收环境、个人因素、税收行为、纳税人主观感受等影响纳税人意识的各种因素引入模型中。

    针对以上研究,我们将从税收宣传的基本理论出发,以国外税收宣传发展历程和经验为借鉴,分析国内税收宣传现状,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优化对策和建议。

    我国税收宣传工作存在的不足

    1.与地区发展水平不匹配,无法适应税收环境变化

    受经济、文化、地理位置等因素影响,我国不同区域发展水平存在明显差异。而各地的税收宣传工作却是模式固定化、内容单一化,简单照搬政策内容,机械化地传递给纳税人,无法适应不同地区的发展现状。此外,随着依法治国的全面推进和税收政策的不断改革,我国税收环境也有所改善,不论是税务机关的结构还是纳税人的纳税意识都在发生变化。而税收宣传工作却停留在陈旧的模式中,无法适应税收环境的變化、阻碍税收事业发展。

    2.税务机关重视程度低,缺乏多方位监管机制

    目前税收宣传工作由税务机关主导,多数税务机关没有设立专门的税收宣传部门,各项工作缺乏统一规划和联动效应,且宣传时间短、效果差。税务机关本身的不重视局限了宣传工作效果,把宣传工作变成一项形式任务,追求量化、忽略质量。同时,基层税收宣传工作者专业水平低、业务能力差导致宣传工作难以发挥实质效果。另外,监管评估机制的缺乏导致税务机关无法及时获得纳税人反馈,宣传工作成为“表面流程”,无法针对现实问题做出改善。

    3.宣传工作形式单一,缺乏针对性

    目前,我国税收宣传工作主要通过线下发放宣传单、定点制作税收宣传专栏和线上新闻推送、公益视频等方式进行,通常是“口号喊得响,实际效果差”,造成宣传材料成为摆设甚至是废品的尴尬局面,而真正有需求的纳税人又无法从概括性地宣传材料中得到有效信息,税收工作人员无法提供有针对性地咨询服务,导致税收宣传工作无法达到预期效果。

    对策及建议

    1.灵活调整税收宣传内容

    首先是各地税务机关应该根据地区发展水平、经济主体类型来制定有针对性的税收宣传机制,另外,不同地区个体纳税人的收入水平也有所不同,可结合地区教育、医疗、文化等社会事业水平制定符合纳税人需求的税收宣传服务。例如上海市闵行区税务局结合区域特点开展特色税收宣传活动,为完善对台工作、加强“惠台38条”落实,组织召开台资企业恳谈会,深入了解惠台政策落实情况。开展新办企业创业长效服务行动,为创业人员提供政策解答和创业辅导,有效拓展沟通渠道、促进地区经济平稳发展。同时,针对不同发展时期适当调整宣传重点,既要与政策内容相符,又要适应税收环境,满足经济发展要求。除了对新政策进行整理归纳,还要深刻剖析政策亮点,进行特色宣传活动。

    2.优化税收宣传工作机制

    首先是将税收宣传工作要求标准化,一是评判工作内容是否真实,对资料、时间、地点等宣传过程详细记录;二是评判工作完成度,如针对接受宣传的人数、新闻稿的浏览量、视频播放量等相应数据有所反馈。其次是提高宣传工作者的业务能力,税收宣传也是纳税服务的一部分,工作人员需要具备税收专业知识,同时还需要对其进行统一的业务培训,才能保证宣传工作规范化。此外,税收宣传工作者还需要具备活动组织能力和创新意识,有效提高宣传效果。最后是建立税收宣传工作反馈机制,一方面纳税人可以对宣传工作的效果进行反馈,作为衡量税务机关税收宣传工作的考量之一,另一方面纳税人可指出宣传工作中的不足,为提高宣传效果出谋划策。

    3.扩大宣传范围,丰富宣传形式

    借鉴国外经验,税收宣传对象不应该局限于纳税人,对未来纳税人进行税法知识普及能为税收工作打好基础,税务机关可以推进税收宣传走进校园,通过开设课堂、举办讲座、举办比赛等方式,借助校园学习氛围提高学生纳税意识。

    宣传方式要新颖。许多国家和地区将先进的传媒技术运用于纳税宣传、纳税咨询以及纳税申报等纳税服务的具体环节中,以提高纳税服务质量。税务机关可与科技公司合作,发掘新颖产品助力税收宣传,例如发明税收宣传app、制作网上平台等,为纳税人提供便捷服务;将枯燥的税收知识融入到文娱活动中,例如举办税收宣传主题文艺晚会、税收知识竞赛等,丰富居民业余生活的同时吸引居民了解相关政策;借助热门媒体平台,提供网络直播、线上咨询等服务。

    宣传内容要有针对性。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不同的宣传方案、针对不同行业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实现政策精准对接;根据政策内容在官网设定不同的税收宣传专栏,按照不同的纳税人类型、税种、申报方式进行分类,方便纳税人查找;为纳税人提供个性化咨询服务,例如免费电话咨询、在线咨询或邮箱投稿回复等[3]。

    [1]陈涛. 创新国税部门税收宣传的思考[J]. 现代经济信息, 2012(08):154.

    [2]陆芳. 论纳税人的信赖利益的保护[J]. 财会研究, 2016(9):21-25.

    [3]叶美萍, 叶金育, 徐双泉. 美国纳税服务的经验与启示[J]. 扬州大学税务学院学报, 2012(1):3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