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植物保护体系建设情况及发展对策

    邱坤 王蓓蓓 马洪管

    摘 要:近年来,草地贪夜蛾、赤霉病等迁飞性、流行性病虫害呈加重发生态势,加之当前国际形势变幻莫测,粮食安全问题已上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而植物保护是粮食安全生产中一项重要的保障措施。该文在开展植保体系调研的基础上,梳理了安徽省植保体系现状,分析了存在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发展对策建议,以期为安徽省植保体系建设提供参考。

    关键词:植保体系;存在问题;发展建议;安徽省

    中图分类号 S51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31(2021)11-0119-02

    安徽省地处长江、淮河中下游,长江三角洲腹地,属暖温带向亚热带过渡地区,以淮河为分界线,北部属暖温带半湿润季风气候,南部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全省地貌分为淮北平原、江淮丘陵、皖南山区三大自然区域。全省耕地面积超过410万hm2,常年农作物播种面积约900万hm2[1],主要有水稻、小麦、玉米、大豆、油菜、棉花、花生、果树、设施蔬菜等。安徽省生态环境复杂,作物种类多样,病虫害发生频繁,常年发生的草地贪夜蛾、赤霉病、稻飞虱、稻纵卷叶螟、螟虫、蚜虫、小麦纹枯病、油菜菌核病等重大病虫害达60多种,全省病虫草鼠害全年的发生面积约2000万hm2次左右。

    1 安徽省植保体系基本情况

    1.1 机构设置及职能 安徽省辖16个地级市、105个县(市、区),其中有89个农业县(市、区)、1252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安徽省植保体系由省植保总站、市级农技推广(服务)中心(植保站)、县(市、区)农技推广中心(植保站),以及乡镇农业技术综合站组成。

    1.1.1 省级 省植物保护总站属参公事业单位,为法人单位,主要负责全省病虫害监测与防治、植物检疫、农药管理等工作。

    1.1.2 市级 16个市级植保机构中,参公事业单位1个,一类事业单位15个,法人单位3个。主要负责病虫害监测与防治,植物检疫技术工作,其中15个单位开展检疫审批,6个单位开展检疫执法,4个单位开展农药管理。

    1.1.3 县级 89个县级植保机构中,一类事业单位88个,其他类1个,法人单位34个。87个单位能够正常开展病虫害监测与防治,78个单位能够正常开展植物检疫技术工作,72个单位开展检疫审批,49个单位开展检疫执法,17个单位开展农药管理。89个县的农业乡镇(街道办事处)设有农业技术推广机构1210个。

    1.2 人员队伍 截至目前,省、市、县三级核定植保人员编制数624人,实际在岗576人,其中财政供给570人,占在岗人数的99.0%;植保专业技术人员(含农学)人员数466人,占在岗人数的80.9%;副高以上人数198人,占在岗人数的34.4%;35岁以下89人,占在岗人数的15.5%;36~50岁245人,占在岗人数的42.5%;51岁以上242人,占在岗人数的42.0%。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共有1210个,技术人员总数5681人,其中植保专业技术人员(含农学)2511人,占技术人员总数的44.2%;副高及以上植保技术人员619人,占植保专业技术人数的24.7%。从年龄结构看,35岁以下的233人,占植保专业技术人数的9.3%;36~50岁的1348人,占植保专业技术人数的53.7%;51岁以上的1036人,占植保专业技术人数的41.3%。

    1.3 开展的主要工作 近10年来,全省农作物年均播种面积870.47万hm2,病虫草鼠害发生面积1969.92万hm2,防治面积3121.67万hm2。省植保站全年开展田间病虫草鼠害调查100d、400人次数,发布病虫情报31期,开展新技术、新产品试验示范44个,办理农药经营许可141个,开展技术培训班30期,开展农药使用调查2次,田间技术指导300人次数,办理检疫审批(省级)115次。全省各县站全年累计主要开展田间病虫草害调查天数为12143d,田间病虫草鼠害调查43570人次,发布病虫情报1091期,开展新技术、新产品试验示范516个,办理农药经营许可685个,开展技术培训班1541期次,开展农药使用调查154739次,田间技术指导数154739人次,办理检疫审批2822批次等。

    2 存在的问题

    2.1 网络体系不全 省、市、县三级植保体系基本健全,但乡镇农技推广站植保员有名无实,特别是机构改革后,部分县级人员编制大量缩减,植保职能被边缘化;乡镇植保技术人员大多不从事植保工作,例如,铜陵市义安区等地乡镇没有植保专职人员。村级农技员绝大多数是由村干部兼职,缺乏植保专业技术,不能有效地为农户提供技术服务,部分村级植保员无补助、无工资。

    2.2 人员严重不足 乡镇农技站被撤并成立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后,其承担的乡镇行政管理事务增多,从事植保技术人员大幅减少,且被频繁抽调从事扶贫、猪瘟防控等其他工作、换岗转岗严重或混岗兼职,专业技术人员不稳定,业务开展困难。经测算,全省平均植保人员约0.7个/hm2,如蚌埠市、马鞍山市和固镇县等地在岗人员仅2人;池州市耕地面积约8.3万hm2,核定植保人员编制3人,实际在岗仅1人。

    2.3 编制持续缩减 2010年至今,全省核定植保人员编制和实际在岗人数持续缩减。2010年核定植保人员编制数全省为699人,县级为573人,2020年核定植保人员编制数全省为624人,县级为515人,全省减少10.7%、县级减少10.1%(见图1)。2010年实际在岗人数全省为717人,县级为573人,2020年实际在岗人数全省为581人,县级为464人,全省减少19%,县级减少19.1%。部分地區编制缩减严重,比如埇桥区、谯城区、淮北市、六安市、肥西县,分别从16人减至7人,10人减至5人,8人减至4人,13人减至6人,12人减至5人,10年间减幅超过50%。

    2.4 年龄老化加剧 全省植保人员年龄结构老龄化现象不断加剧,51岁及以上人数占比较10年前明显增加,其中县级51岁及以上人数占比已经超过其他2个年龄段,无法保障植保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全省35岁以下人数占比、36~50岁人数占比和51岁及以上人数占比2010年分别为20%、63.6%、16.4%,2020年分别为15.4%、42.8%、41.8%。从县级年龄结构看,35岁以下人数占比、36~50岁人数占比和51岁及以上人数占比2010年分别为18.4%、66%、15.6%,2020年分别为13%、41.2%、45.8%。

    2.5 工作保障较弱 全省多地植保工作经费无单列本地财政预算,县级财政部门预算除保證工资外,用于植保业务方面的经费偏少,从而制约了植保工作的正常开展。植保工作是农业工作中最为辛苦的工作之一,需常年在田间从事监测调查活动,工作强度大。部分地区接触有毒有害物补助没有兑现,甚至下乡开展病虫调查的误餐补助都无法落实。受事业单位公车改革的影响,有的县区植保项目配备的专用车辆,被收走统一管理,有的被划转给执法大队使用,甚至病虫监测调查正常用车也得不到保障。为了完成植保工作任务,往往私车公用,且无任何补贴的情况常有发生。

    2.6 监测手段落后 当前,农作物病虫害仍以手查、眼看为主,信息化、智能化的监测设备研发使用明显滞后。多年来,植保工程项目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弥补提升了植保监测装备,但项目后期的维护、更新等手段跟不上,影响了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转。

    2.7 上报任务繁重 当前,全国植保业务系统多,且兼容性差。各级报表较多、较杂、较乱,且未进行优化整合,存在重复填报的现象,无形中给基层增加了繁重的工作量。

    3 发展对策建议

    3.1 加强体系建设 以《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实施为契机,在机构改革中,要确保植保机构的稳定,真正做到“机构不撤,队伍不散,经费不减,网络不断”[2]。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植保网络体系,稳定植保专业队伍,力争将植保体系建设和业务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对政府相关部门的考核内容。

    3.2 稳定植保队伍 强化植保人才队伍建设,引进高层次年轻人才充实植保力量。依托植保培训项目和业务调查工作,进一步提升植保人员专业水平,继续实施“三支一扶,基层特岗”等政策,扩充基层植保队伍。根据各地农作物种植面积以及病虫害发生情况,合理设置植保人员编制,建立完善业务考评机制。

    3.3 完善保障措施 将植保工作经费纳入本地财政预算,加大对基层资金的投入力度,保障必要的病虫害监测与防控交通工具,兑现有毒有害补贴,增加下乡误餐补助,增设特殊岗位补贴。优化职称评定上岗政策,拓宽晋升渠道,加大对基层的倾斜力度,努力提升植保人员的政治、经济待遇水平,激发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大力扶持发展植保社会化服务组织,实施政府购买植保病虫害防治服务项目,培育一批管理规范、装备优良、技术专业、 农民满的植保社会化组织[3]。

    3.4 增强工作手段 借助植保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加快推进植保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开发一套植保指挥调度信息平台,包含所有植保业务系统,努力实现一网通办、一网通管。研发一批物联网设备,包含监测防控设备,实现智能监测、远程指挥调度。细化一套可持续发展技术,包含管理和考核,实现区域站制度化管理、指标化考核。

    参考文献

    [1]郑兆阳,沈光斌,夏风.构建安徽省农作物病虫测报体系的经验和启示[J].安徽农学通报,2011,17(05):99-100.

    [2]张曦,郭永旺,黄冲,等.吉林省植保体系建设现状及存在问题与建议[J].中国植保导刊,2020,40(01):93-95.

    [3]陈顺桃,罗怀海,张伟,等.四川省植保体系建设现状及对策建议[J].中国植保导刊,2020,40(11):89-92.

    (责编:张宏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