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司法会计人员职业道德
李永芝
一、引言
改革开放四十年来,中国在经济发展领域取得了令人钦佩的成就,中国经济体量位居世界第二,中国人均收入达到1万美元,但在中国商业经贸越来越发达的同时,我国经济纠纷案件和经济犯罪案件也随之快速增长。司法机关在审理这类案件时往往会委托司法会计人员对涉案会计资料进行查证和鉴定,司法会计是保证这一司法实践公平公正的其中一道防线,但在司法实践中依然存在部分司法会计人员意志不坚定,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的违法案例。因此,对于司法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关注和探讨应该增加。
二、司法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内涵
职业道德往往指的是该从业人员应该遵循的基本的行为规范和准则,司法会计人员在这之中应该遵守的是会计准则、道德准则和司法准则。司法会计不仅有机会接触到涉案人员的商业机密,其鉴定结果也直接影响着案件的审理和判决,因此,司法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更应该得到清晰的界定。笔者认为,司法会计职业道德素养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诚信
真实性是会计准则中首先需要保证的,而诚信也是司法机关对司法会计人员最基本的要求。司法会计人员进行司法鉴定时首先需要尊重案件资料反映的客观事实,需要对会计资料进行反复分析和查证,根据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做出鉴定结论,并作为案件审理判决的重要依据。
(二)胜任工作、精通业务
司法会计人员由于工作内容的特殊性,使得司法会计人员需要具备法学、经济学、会计学等多门学科知识,这也就要求司法会计在法律、审计、金融、信息技术等方面具备较高的专业素质。尤其是审计舞弊手法、查账技巧和经验等,是司法会计人员必须具备的业务能力。然后,司法会计人员还需要根据司法鉴定结果结合相关法律如民法、刑法等出具鉴定报告和意见。随着经济犯罪涉及领域的增加,司法机关对司法会计人员所需要具备的能力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司法会计人员需要及时更新相关知识,以适应司法会计领域不断出现的新变化,从而更好好地胜任工作。
(三)公正、客观
司法会计人员需要对鉴定结果负责,因此,其需要保证鉴定结论的客观公正,不能以自己的主观判断随意对鉴定结论设置前提。由于司法鉴定结果直接影响到案件的审理和判决,因此,司法会计必须保证司法鉴定全过程的客观和公正,其要从中立的角度出发,从犯罪分子和当事人的角度出发,排除外界因素的影响,根据实际情况给出公正客观的鉴定结论。
(四)廉潔
司法会计在进行司法鉴定过程中可能会与当事人产生接触,而当事人可能会以各种利益和许诺动摇司法会计人员的意志。因此,司法会计人员还需要保证自身的廉洁,需要具备抵御金钱、权力等各种诱惑和压力,需要对从业过程中的行贿受贿行为进行抵制。司法会计人员的廉洁性直接影响到司法鉴定结论的公平公正以及可信度,也直接影响到司法的威信。因此,廉洁也是司法会计人员必须具备的职业道德素养。
(五)保密性
保密是司法会计人员在鉴定过程中和鉴定之后需要坚守的基本原则,由于司法会计鉴定涉及到企业的生产经营等财务资料,这些资料能够反映企业的真实情况,部分资料中的信息属于商业秘密,这种商业秘密一旦泄露,很可能给企业带来巨大的伤害,使企业被竞争对手找到可乘之机。因此,司法会计人员需要严格遵守保密性原则,并在生活和工作中严格采取一定的保密措施。另外,司法会计人员自身也需要坚定泄密失德的观点,保证自身从行为上和态度上抵制泄密。
三、司法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建设
(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法律是必须遵守的道德,司法会计人员职业道德首先需要从相关法律法规上进行规范。道德原则是非强制性的,但法律是强制性的,加强对司法会计法律法规的建设同样能够提高司法会计人员对道德法律的敬畏,对司法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形成硬约束。
1.完善司法会计鉴定技术标准
完善相关法律首先要完善司法会计鉴定技术标准,目前我国虽然对司法会计鉴定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等有诸多讨论,但依然尚未制定统一的司法会计鉴定技术标志,其在实践中依据的仅仅是相关法规和相关监管政策。这些政策法规并不直接反应企业违规后造成的后果,而是根据经济犯罪及其影响进行评判,这种没有清晰操作标准的司法会计鉴定有时难以真实评价鉴定结论,导致司法会计鉴定缺乏来着外界的监督和约束。司法会计鉴定技术标准应从对比检验标准、综合判断标准、鉴定手段标准、鉴定结论用语标准和鉴定结论报告标准等方面出发,为司法会计人员提供更清晰可靠的工作操作规范,同时为其他工作人员识别和参考鉴定结论提供帮助。
2.明确司法会计人员的法律责任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还需要明确司法会计人员的法律责任,需要对司法会计人员的职责履行形成法律制约。由于司法会计人员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司法会计鉴定过程往往缺乏足够的监督,一旦发生鉴定错误很可能导致冤假错案,并增加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对于司法会计人员的法律监督势在必行,从法律监督上,需严厉惩治具有主观故意对司法会计鉴定弄虚作假的司法会计人员,对于非主观故意的,也应依情节严重和相关法律进行处理。法律应明确司法会计人员在降低过程中的职责,对于司法会计鉴定中设计出具虚假司法会计鉴定结论的,应根据刑法中的伪证罪进行判罚。若司法会计人员因专业水平等其他非主观原因导致司法会计鉴定事物的,应结合民法相关法规进行赔偿。加强法律对司法会计人员的监督和处罚不仅可以加强司法会计人员重视自身的道德修养建设,也有助于保护司法会计人员的权益,切实保护司法会计的独立性,从而提升司法会计鉴定结论的公正、客观。
(二)加强司法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
除了法律约束,对于司法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也不能放松。加强司法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有助于提高司法会计人员坚守职业道德的主观意识,有助于提高司法会计人员的道德信念,有助于司法会计人员从心理上和行为上保证自身的廉洁性和独立性。
1.增加人才培养过程中司法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内容
加强司法会计职业道德教育首先应在加强在相关人才培养过程中职业道德教育的内容,如在学校开设司法会计职业道德和风险防范必修课,邀请律师事务所、检察院等的专家定期进行专题讲座等。应在课程中重点加强对司法会计人员可能触犯法律以及触犯相关法律可能造成后果的案例分析和讲解,同时,还要加强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道德认识的讲解,强调遵纪守法,遵守道德的重要性,强化对司法会计人员的道德约束和法律约束。
2.加强司法会计人员的在职教育
对于在职的司法会计人员,也应进行定期的在职教育。随着经济犯罪形式的多元化以及作案手法的改变,司法会计人员需要长期对各类经济犯罪案例进行学习,并对其中司法会计人员的鉴定过程和鉴定结论进行审视,以发现自身在工作中是否存在相应的问题。应定期举行职业道德培训和司法会计监督检查,对司法会计从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进行监督和教育。还应加强司法会计人员内部的执业经验交流,提高司法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减少司法会计出具错误鉴定结论的可能性。
3.将职业道德纳入司法会计人员资格考试的内容
司法会计人员资格考试是司法会计人员进入该行业的必经之路,因此,在这一环节加强对职业道德的考核无疑是重要的。将职业道德纳入司法会计人员资格考试的内容可以从司法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相关犯罪案例分析以及相关司法实践等多个方面进行设题。总之,教育和考试是对司法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的成本最低的防火墙,当运用到法律工具时,损失将无法挽回。
综上所述,司法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应从法律和教育两方面入手,从客观上和主观上对司法会计人员进行约束,如此才能使司法会计人员保持较高的职业道德从业自觉。(作者单位: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