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宋作勇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准确把握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的局面,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深刻认识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事关政治生态的净化,事关改革发展稳定,既是一个政策原则问题,也是一个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应直面应对,继续下大气力解决。
一、政商关系不“亲”不“清”的主要表现
政商关系在党的十八大前后有不同的表现。总的来看,党的十八大前,政商关系“亲”而不“清”,一些党员领导干部没有把握好边界,“亲”过了头,以至你我不分、公私不分,甚至勾肩搭背、狼狈为奸、营私舞弊,严重影响了市场环境的公平公正,败坏了党风政风民风。有的党员干部搞政商一体、亦官亦商;有的纵容、默许亲属经商办企业,谋取私利;有的与民营企业家勾肩搭背,形成利益同盟;有的利用职权暗度陈仓,搞利益输送;有的民营企业老板获取政协委员、人大代表等职务,当“红顶”商人,为获取更大经济利益背书。党的十八大后,总体上政商关系“清爽”了,得到明显净化,一些企业不再一办事就想着托人找关系,一些官员也不敢吃拿卡要了,权钱交易的腐败现象得到遏制。但一些党员领导干部自觉不自觉地远商、怠商、疏商、慢商,出现政商关系“清”而不“亲”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保持距离,拒不往来。少数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增强,担心交往中被“围猎”,对企业尤其对民营企业抱有防范之心,唯恐避之不急,有意识地划清界限,刻意进行“物理隔离”。对企业发展遇到的贷款、经营等方面的困难不闻不问,以此规避“风险”,以此保持“清廉”“干净”。
二是“没有好处,干事动力不足”。一些地方和部门过去号召全员招商,以项目为主导,以奖励为手段,干部招商引资热情高、劲头足。但在反腐高压态势下,原来的一些收入、好处没有了,导致部分党员干部把服务企业当作“包袱”,冷面应对企业的各种诉求。一些人认为发展不发展与己无关,不求有功,但求无过。
三是不作为,慢作为,不担当。不少人反映一些部门和单位放管服不到位,“事难办”的问题依然突出,对企业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绕道走,遇事不从实际出发,不愿负责担当,死抠条文,做“精致的利己主义”。一些领导干部在落实国家政策方面消极懈怠,对找上门反映困難的企业疏淡冷漠,影响到一些企业家尤其是民营企业家投资创业的积极性。
四是只求不出事,宁肯不干事。在政商交往规则不明的情况下,一些人茫然困惑,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凡是责任不明的事,能推则推,能躲则躲,能拖就拖。“干事多就犯错多,不干事就不出事”成为不少人的处事哲学。
二、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上继续发力
从三十多年改革开放的实践看,一方面,权力之手不会自觉退出对市场的干预,在经济运行中的作用还很大,建立健全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体制机制制度,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另一方面,市场经济本身并不会天然地带来秩序,规范市场行为的制度规范总是滞后的,制度上的任一漏洞都会被市场以不同的方式寻到并予以击穿,这就出现了一些商人“围猎”党员干部的情况,使得一些党员干部忘记了理想信念宗旨这个初心,与民争利,一些党员干部有意识地“傍大款”,与老板称兄道弟,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权力、机会、欲望共同作用,造成政商关系的浑浊不清。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大发展,得益于强有力的政府力量和市场力量的共同作用,在“看不见的手”和“看得见的手”共同起作用的市场环境下,政商必然存在交集,不联系不交往既不正常,也不利于发展,关键是做好规范和引导,作为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的大事来抓。
1.领导干部要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党政主要领导要把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作为改进作风的大事来抓,涵养清清白白的从政心理,做到君子之交淡如水,守住纪律底线,远离法律红线。在厘清权力边界的同时,要敢于同企业亲近互动,善于和企业家交朋友,坦荡真诚同企业家尤其是民营企业家接触交往,带头亲商、爱商、敬商、护商,真正帮企业排忧解难。广大党员干部要多说有利于企业发展的话,多做有利于企业发展的事,努力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重商氛围和环境。
2.探索建立政商交往行为规范。人情止于法纪,“官”“商”交往要有道,既要相敬如宾,又不能勾肩搭背、不分彼此。要划出公私分明的界限,官按纪律规矩办事,不挤压商人,商按市场规律出牌,不“围猎”官员。一方面,建立基于法纪的政商交往规则,用“明规则”代替“潜规则”,实行负面清单管理,清单之外可以为,为正确处理政商关系提供政策指引。另一方面,对商人、企业建立“黑名单”制,对有行贿记录、以不廉洁行为搞不正当竞争的,在市场准入等方面进行限制,对廉洁记录良好的,予以表彰鼓励扶持。要教育引导企业家尤其是民营企业家积极主动与政府及部门沟通交流,把守法诚信作为安身立命之本,做到“亲”而不“疏”、“清”而不“浊”。
3.探索建立完善容错免责机制。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要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建立容错免责机制,为敢于对企业负责、服务的干部撑腰,最大限度调动干部干事的积极性。对积极作为、靠前服务、真正帮企业排忧解难的,即便工作出现了失误或偏差,也要客观看待和正确处理,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把握好执纪执法的政策界限。宽容失误,允许犯错误,也允许改正错误,该免责的依规免责。
4.严明纪律强化监督问责。既严肃查处官商勾结、官商一体、利益输送、权钱交易问题,又坚决查处为官不为、懒政怠政行为。持续推进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加快放管服改革,推进公共服务标准化,简化审批程序,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开展明察暗访,把拒商、怠商、欺商问题作为治理的一个重点,对典型问题予以点名道姓通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