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发展社区养老的可行性与对策
宋汉元
第六次人口普查显示,我国60岁以上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13.26%,达到2.6亿人。国际上对老龄化社会的标准是60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例10%,依据此标准,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截至2016年底,全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3086万人,占总人口的16.7%,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15003万人,占总人口的10.8%。这样庞大的老年人口数量,产生了社会养老负担加重、养老财政支出增加、空巢老人无人赡养等诸多社会问题。可见,社会养老问题已经成为无法回避的重大现实问题。
一、我国养老服务现状
1.家庭养老弊端日益突出。我国的老年人受传统观念影响,喜欢由子女进行照顾,因而大多采取居家养老的方式。据统计,我国96%的老年人是在家庭中度过晚年的,但家庭养老的弊端会随着社会的发展愈来愈凸显。一是社会中老龄人口比重的不断增加,中青年人口比重的不断下降,会使来自家庭的护理与照顾越来越稀缺,会越来越难以满足老年人养老的需要。二是家庭中养老设施十分匮乏,不能满足老年人居家养老的需要,这也制约着居家养老不能高质量完成。三是长期采取居家养老模式会产生诸如影响家庭成员生活品质、降低社会养老效率等问题。因此,传统居家养老模式需要适应新的时代形势进行改变。
2.机构养老不能满足需求。养老机构指的是为老年人提供饮食起居、清洁卫生、生活护理、健康管理和文体娱乐活动等综合性服务的机构,比如养老院和老年公寓。它可以是独立的法人机构,也可以是附属于医疗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组织、综合性社会福利机构的一个部门或者分支机构。机构养老可以提供专业的养老服务设施以及活动场所,将老年人集中到一起,高效地解决地区内的养老问题,为其子女减轻负担,同时也能丰富老年人的晚年生活。但是机构养老对于老年人的关注度不够,无法提供贴心的服务,无法满足老人个性化的需求以及对于家庭的思念,并且机构养老所需的资金对于老年人来说也是一笔很大的支出,让老年人望而却步。此外,就现阶段我国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的数量来说,全国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14万个,注册登记的养老服务机构只有2.9万个,加上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的3.5万个和社区互助型養老设施的7.6万个,各类养老床位才能达到730.2万张。截至2016年底,每千名老人仅有31.6张床位,远远不能弥补养老需求的巨大缺口。
3.社区养老刚刚起步。社区养老模式是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的服务为依靠,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解决日常生活困难和丰富的文化娱乐活动的社会化服务。老年人希望能经常与儿女相见,儿女渴望赡养老人以尽孝道,而机构养老又能提供完备的养老设施和专业的养老服务,对此,社区养老汲取了上述两种养老模式的优点,并摒除了两者的弊病,使老人在儿女上班时进到社区提供的场地进行相关活动,由社区提供相应的养老服务,而在晚上则可以同儿女团聚。但社区养老在我国的养老体系占比非常低,处于刚刚起步阶段。
二、我国大力发展社区养老的可行性分析
1.社区养老有助于经济社会发展。社区养老模式一方面可以分担政府的部分养老服务,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另一方面可以使老年人的子女放心去工作,也不会过多影响其生活,有利于其工作效率的提高。老年人白天所接受到的来自社区的护理与服务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提高其幸福指数与对生活的满意度,有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同时,较集中的养老社区还可以提高社会养老服务的效率与水平,减少社会资源的浪费。
2.社区养老模式在部分国家已有成效。目前日本的社区养老组织形式主要有四种:政府主导型、政府资助民间组织型、民间志愿者协会型和企业组织型,后两个都是属于非营利组织。其中由志愿者组成的非营利组织对社区养老方面的作用显著,活跃在川崎市的“玲之会”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玲之会”的成员基本上都是家庭主妇,其服务作为对“日托服务”的补充,内容包括唱歌、做游戏、健康讲座等,还提供午饭。这一方面给家庭主妇一个自我实现的机会,另一方面也为老年人提供必要的服务,充实其老年生活。美国实施社区养老的社区一般分为四类:生活自理型社区、生活协助型社区、特殊护理社区,以及持续护理退休社区。一般地,社区与医院和专业护理机构均有紧密的合作,不同的社区类型针对老年人自理能力的不同进行服务,切实满足老年人对生活与医疗的不同需求。其中生活协助型社区在过去几年发展最快,在全美1900处持续护理退休社区中,82%为非营利性组织所有,其中很大一部分由传统养老院转型而来。由此可见,发达国家的社区养老体系比较健全,并且非营利组织在其中的作用巨大,其具有针对性的服务方式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反观我国在社区养老体系化制度化方面还比较欠缺,这也是为何在医疗水平和养护人员水平差不多的情况下,我国养老效率低于其他国家的主要原因。
3.老年人的意愿更倾向于社区养老服务。社区养老模式兼具了家庭养老的温暖以及机构养老的专业服务,让老人住在自己家里的同时由社区有关服务机构和人士为其提供上门服务或托老服务,并以其丰富的活动吸引着老年人选择这类新型模式。根据《“积极老龄化”视角下的现代城市养老居住模式研究》中对徐州市部分老年人的居住现状及居住需求进行的分析,通过采访267位60岁以上的老人,发现其倾向社区养老的占64%,家庭养老的占19%,机构养老的仅占9%。从这些数据可以看出,老年人对机构养老不怎么认同,对传统居家由儿女照顾的养老观念也有所改变,其意愿更倾向于社区养老模式。这样,可以推断出社区养老模式所受阻力会相对较小,更易推广。
三、我国发展社区养老的对策建议
1.逐步推进社区养老的体系化、制度化。我国近几年在社会老龄标准化体系化方面进行了尝试,但还未推广形成系统的养老体系,社区养老还处于不同地区和层级分散管理、标准不一的起步阶段,国家也还没有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规范。国家应从制度设计的层面对社区养老机构、人员管理、养护方式等进行系统性设定,同时出台管理规范和标准,使社区养老逐步体系化制度化,推进社区养老以良性方式不断发展,从而带动我国养老行业的健康发展。
2.逐步实现精准服务。自理程度的不同决定着老年人对养老需求的不同,进而影响对养老模式的选择。应该根据不同自理程度对老人采取不同方式的养护手段,单一形式的服务不能适用于所有人。此外,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老年人对生活质量的要求也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老年人需要在文体娱乐方面有更多个性化的服务,以满足其精神方面的需求。老年人越来越个性化和多样化的生活需求与精神文化需求,要求养老服务机构必须逐步树立精准服务的意识,注重研究和发现老年人的具体需求。起步阶段虽然不能做到个性化定制,但至少要做到考虑某一类老人共同的需求,根据需求进行系统化的設计和安排,逐步实现对老人的精准服务,提高养老服务的水平,提升老年人生活的幸福指数。
3.提高社区养老服务人员数量与专业化水平。服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对养老服务的质量有着很大影响。现阶段,一般的居住社区并未专门配备养老服务人员,养老机构中的相关专业人员也十分缺乏。统计显示,2015年底我国养老机构人员还不到60万人,持证上岗的养老护理人员还不到10万人,与《全国民政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2010-2020年)》要求的“养老护理员的数量要从2010年的3万人发展到2020年的600万人”这一目标相距甚远。在文化水平方面,目前养老护理员具有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占85%以上,高中毕业人员仅占5%,这样的情况无法满足社区老年人对养老服务的需求。由此观之,增加服务人员数量,并提高其专业化水平已变得十分迫切。要不断增加养护人员岗位,设立专门机构或委托教育机构对养护人员进行系统培养,提高其专业化水平,才能逐渐满足越来越庞大的社区养老需求。
4.重视非营利组织在社区养老中的作用。非营利组织作为一个不以营利为目的、组织盈余不分配给内部成员并具有独立性质的组织,相较于企业而言,更多追求的是社会效益,会更加关注老人个体的健康及心理状况。非营利组织可以直接对政府的社区养老服务项目进行承包,也可以在进行养老服务的同时收集相关资料反馈给政府,为政府提供意见和建议,弥补政府信息获取的不足,从而间接影响政府决策。所以非营利组织作为政府养老服务的一个有效的补充工具,会越来越受到重视。
5.鼓励老年人进行自我价值实现。许多老年人在离开工作岗位后,即便在闲暇时间有丰富的娱乐活动,但其作为社会人一面的自我实现的需要仍难以满足,因而产生不安、消沉和空虚之感,这往往会加剧他们心理上的衰老。因此,社区在提供相应的养老服务时,也应提供一些社会工作岗位来满足老年人自我实现的需要,如社工、志愿服务等,使这些老年人在丰富养老生活的同时,也力所能及地为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增强自我价值实现的满足感和幸福感。
6.强化老年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意识。社区养老并不意味着全日制地照顾老人各个方面的生活起居,这样势必会使老人逐渐依赖于养护人员提供的服务,造成自理能力越来越弱,对养护的需求越来越高,从而陷入恶性循环。社区养老应对所服务老年人进行自我管理和服务的教育活动,鼓励其做好自己能力之内的事情,保持其对生活的热情,这不仅会提高老人的生活质量,也会减缓老年人身体机理与心理的衰老,降低对养护服务的依赖程度。
作者单位:华北电力大学人文学院
责任编辑:朱 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