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深”“活”“合”: 写好人大新闻报道的四字诀
李舒瑜
【摘? ? 要】本文以《深圳特区报》获得全国和广东省人大新闻奖的作品为例,阐述了写好人大新闻的四字诀——“准”、“深”、“活”、“合”。
【关键词】人大新闻;转型创新;思辨能力;百姓视角
“人大是一座新闻‘富矿”。这个观点出自当代著名报人、原《人民日报》总编辑范敬宜。他认为,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民主法制建设的进步,人大工作呈现出一个丰富多彩的局面,有写不完的新闻。的确,人大及其常委会拥有立法权、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人事任免权等职权,有着丰富的新闻资源。然而,长期以来,各级党报的人大新闻报道往往存在工作性、宣传味偏重,而吸引力、亲和力不足的问题,影响了社会公众对人大新闻的关注度和接受度。转型创新,提升新闻作品的感染力和影响力,是采写人大新闻的记者所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重要课题。
笔者负责采写人大新闻多年,有过失误的教训,也有一些创新的经验,现以《深圳特区报》获得全国和广东省人大新闻奖的作品为例,从“准”、“深”、“活”、“合”着眼,提供一些人大新闻采写新思路。
一、钻研人大制度,提高业务素养,在“准”字上下功夫
客观、准确是新闻报道的生命。人大报道政治性、法律性、程序性都很强,还常常会涉及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术语,对准确性的要求非常高。只有深入了解和掌握人大程序、法律知识和政治理论知识,才能避免在新闻报道中出现“硬伤”。比如“人大”“人大常委会”“人大机关”各不相同,“选举”“任命”和“决定任命”包含不同的意义。又如,在“两会”中,人大代表提的是“议案”、“建议”,全国政协委员提的是“提案”;人大代表“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而政协委员“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再如,“参政议政”是政协的主要职能之一,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报道中涉及人大代表时,不能使用“参政议政”,而应使用“履行职责”或“行使权力”等等,这些都是容易出错的地方。
笔者曾写过报道《深圳市法规“体检”再创新 百余法规实施情况首次网“晒”》,反映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在网站公布各单位法规实施情况的报告这一创新举措,获得好评。但是,在参评2015年广东人大新闻奖时,评委发现,文中将其中一名采访对象的职务“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错为“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主任”,该作品于是由一等奖降为二等奖,十分可惜。人大专门委员会和人大常委会工作委员会虽然都属人大机构,但在隶属关系、产生方式、工作性质等方面都不同,专委会负责人称“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而工委会负责人称主任、副主任。记者容易将其混淆。
这要求负责采写人大新闻的记者在掌握新闻基本知识的同时,也要将人大制度相关知识和法律知识的学习作为必修课,具备相关的知识素养,避免在报道中出现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地位、性质、职责不符的偏差,力求在报道中不说“外行话”、不写“外行文”。
二、扩展视野,增强思辨能力,对新闻素材“深度开采”
我们说人大是新闻“富矿”,但是“富矿”不等于俯首即拾。事实上,人大因为程序性强,报道的内容多为“三会”(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人大常委会会议、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视察、座谈等内容,新闻报道很容易形成“套路”,也往往存在着重视结果、轻视发展过程的现象,流于表面,深度不足,质量不高。表决的结果、决议的内容固然十分重要,但是人大审议的过程、表决内幕,决议形成过程中的争议辩论,以及通过后的实施效果等都是十分有价值的,是群众关注和渴望了解的信息,是最能激发民众参与政治的有效力量。
“好矿”需要“深挖”。这就需要记者增强思辨能力,善于总结和提炼,对程序性的新闻进行“深度开采”,探究每个具体新闻事件蕴含的背景和社会意义。
2014年3月,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控烟条例》正式实施。这个法规被称为“史上最严控烟条例”,如果仅写法规本身的内容,就是一条“硬新闻”。笔者在完成常规报道后发现,市人大常委会还和执法部门一同制定了实施方案,条例实施的第一周安排为劝阻整改期,对违规行为只进行劝导和警告,一周后才正式开罚。为什么这样做?笔者从市人大常委会得知,原来,原条例的实施效果并不理想。增设劝阻整改期是为了加大普法力度,推动法规更好实施。执法不等于“只罚”,前期法规宣传工作做得不好,就会加大后期执法的难度。而这个劝阻期,对于烟民来说,其实就是一个习惯养成期,是一个很好的普法过程。
带着这些思考,记者写成了《法律不能成为“纸老虎”》《开创“先劝后罚”的“缓冲式”执法模式 市人大常委会推动普法与执法相结合》等控烟条例系列报道,既有对原条例实施的反思,也有对现行条例执法创新的报道,更对条例实施提出意见和建议。稿件写法新颖、视角独特、立意深远,获得广东省人大新闻奖二等奖。
三、改变文风“接地气”,深入一线“抓活鱼”
媒体记者常说,人大报道好写又不好写。好写是因为人大程序性强,找出以往的报道,按固定格式,可以“依葫芦画瓢”。不好写,也正是因为上述原因,使人大报道容易落入程式化,创新难、出彩难,令人提不起阅读的兴趣,宣传效果自然不好。要改变这种状况,使人大报道变得生动活泼,有亲和力感染力,为群众接受,要从两方面着手。
一方面,要转变文风,用百姓视角和平民化的新闻表达手法。人大工作程序性强,并不代表人大新闻一定要写成内容枯燥、形式刻板的“党八股”,让人不知所云,也找不到新闻点在哪里。事实上,人大新闻几乎涵盖了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媒体记者只有从“这些法规决定和我们老百姓有什么关系”“人大代表是如何为我们代言的”这些百姓的角度出發,要多用老百姓的语言传递信息,表述新闻事实,增强语言的亲和力,才能把“硬新闻”写“软”、写“活”,写出为群众所喜爱的报道。
另一方面,要深入基层一线。新闻记者要有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的实践,要有敢于吃苦能够吃苦的精神。深圳有2000多名各级人大代表,40多个街道代表之家,600多个区人大代表联络站,都是“生鲜热辣”的新闻素材来源。只有多与基层人大代表打交通,多到基层人大单位采访,才能抓到“活鱼”。
2016年,是深圳区级人大换届之年。按常规,就是报道换届选举的结果,分析新产生的代表的特点等。笔者多做了一步——在市人大常委会的帮助下,拿到各选区参与竞选的代表名单,逐一分析,挑选出有代表性的选区一一采访,写出多条鲜活的现场报道。其中,笔者采写的报道《区委书记与社区工作者同台PK》,全文仅600余字,生动展现了选区候選人在人大代表社区联络站与选民见面时的各打“优势牌”的激情演说,并回答选民尖锐提问的情景,突出了区委书记和最基层的社区工作者同台角逐,反映了基层民主的进步。这篇报道获得当年广东省人大新闻奖一等奖。
四、将人大监督和新闻监督有机结合,通过“互动”实现“共赢”
人大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工作都是我国权力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二者监督的重点都是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存在很强的共性和互补性。
从当前的实践情况来看,人大监督是我国层次最高、最具权威性的监督,对我国公权力的良好运行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着透明度不高,公众参与度不强等问题。新闻舆论监督是一种公开的、社会的监督,但由于不具有强制力,有时还要受到被监督对象的干扰,监督不到位的情况也时有发生。把人大的法定监督形式与新闻舆论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既强化了监督的权威性,又增加了受众的范围,扩大了社会影响力,产生监督效果“倍增”效应。
深圳市各级人大代表关注民意、履职积极,《深圳特区报》等新闻媒体也与人大代表建立了良好的关系。早在几年前,人大代表和媒体记者就建立微信联系群,保持密切的联系,探索监督选题、方式。人大代表可以把在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向新闻单位提供线索,新闻单位也可以将群众投诉的问题向代表反映,或者是将媒体监督选题和代表沟通,联合展开监督。
比如,被称为深圳最美乡村的坝光,拟建燃煤发电厂,深圳市人大代表郑学定在获知这个消息后,立即联合其它代表展开实地调研,提交了撤销该项目的建议。不久之后,杨勤代表也牵头提交相关建议,声援郑学定代表,两批参与代表达到170多人,在深圳人大历史上少有。在此过程中,媒体记者全程参与,持续报道,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不少环保组织和市民也纷纷发声支持代表们的意见。在各方合力推动之下,电厂项目被叫停。
又如,前几年,位于深圳市中心的深圳湾开始发黑发臭,深圳各媒体也对此有过一些监督报道,但效果并不理想。微信群建立后,深圳媒体与李继朝等关注水环境治理的市人大代表商议,共同推进解决这个问题。其间,人大代表与媒体记者一起在深圳湾联合调研10多次,人大代表中的水利专家发挥了重要作用,摸清了深圳湾30多个排水口中至少有6个污水直排。代表还行使法律赋予的职权,就此问题多次约见相关政府职能部门负责人。这样“声势浩大”的联合行动,推动了深圳湾系列治污工程启动实施。经过两年的治理,深圳湾的水变清了,白鹭又飞了回来,令人欣喜。
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蛇口油库搬迁、地铁八号线动工、深圳地铁暂不涨价等一系列重大民生问题的解决,都有代表与媒体的合力推动。这些监督报道,贴近民生,符合民心,受到欢迎,反映了基层人大代表积极履行职责、为民请命,取得的实际成效。这种“媒体+代表”的联合监督模式,为深圳日后解决公共焦点问题提供了途径。
(作者:深圳特区报政治新闻部记者)
责编:周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