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乡村的环境治理研究
雷永忠 刘学霞 吕根
[摘要]乡村环境治理是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是推进乡村绿色发展,是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发展新格局的急迫任务。而新建乡村,即灾后重建的,迁移的乡村,以及因公共工程等公共利益搬迁而新建的乡村,与传统农村聚居点相比,其在建设强度,居住形态,聚集规模等方面都有了显著变化。其环境治理问题不仅关乎着重建成果的巩固,更关乎乡村居民的幸福生活。本文通过对雅安新村的考察和分析,总结出新建乡村环境治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应重点治理的领域和应采取的具体措施。
[关键词]新建乡村;环境治理;振兴
文章编号:2095-4085(2019)03-0182-03
新建乡村,即新型农村聚居点是指受自然灾害影响以及公共事务需要,由政府主导,将原来的分散村域集中起来建设后形成新的社区。近年来不仅受自然灾害的影响,新建乡村数量增加,而且基于社会公共福祉的需要,也使新建乡村数量增多。与传统村落相比,新建乡村更集中,更容易形成规范化,模式化。环境治理问题一直都是乡村治理问题中的重中之重,故而通过对已有的新型乡村的环境治理模式的考察,总结经验和不足,从而为更多的新建乡村提供模范,也能为传统乡村的环境治理提供参考。
1新建乡村环境治理的实证考察与分析——以雅安新村为例
2013年4月20日芦山强烈地震发生后,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在四川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以及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雅安市建成灾后重建新村聚居点达232个。首创新村建设“自建委”和新村管理“自管委”模式,工作先后得到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和省委书记彭清华的充分肯定,得到雅安广大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1.1雅安新村环境治理概况
为了加强新村的环境治理,2013年10月,雅安市制定并印发了《雅安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灾后科学重建指导意见》,并以此为指导,重建6座城区垃圾处理场,3座场镇垃圾处理站,207个场镇垃圾处理池和7座城区污水处理厂,228km污水管网,245km雨水管网,30km排洪沟,62km乡镇雨水管网,使全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9%,农村达到60%。2017年3月出台首部实体性地方法规——《雅安市新村聚居点管理条例》,该条例中将新村聚居点纳入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重要内容,巩固和提升灾后重建成果,加强对新村生活污水处理的运行监管,解决环境脏乱差问题。
新村的环境治理主要是从聚居点的房屋,公共设施,公共场地,容貌秩序,环境卫生这五大方面入手,基本实现了全市232个新村聚居点均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并不断完善公共基础设施,所有公共场地和公共设施由各聚居点自管委进行管理,自管委定期检修,清洁。雨水,污水管网均全覆盖,并实现雨水,污水分流,雨水收集后就近排放,污水进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各新村聚居点均配备专职环卫保洁人员,全市修建或配置垃圾池(房)和垃圾桶,聘请新村保洁员,配套垃圾清运车等。
1.2雅安新村环境治理的突出特色
首先,立法指引环境治理,村规民约规范环境自治。在立法修改将立法权下放到设区的市后,雅安是四川省首批行使地方立法权的设区的市。2016年就着手《雅安市新村聚居点管理条例》的起草工作,经过各界意见征集和讨论,最终在2017年3月29日,通过批准了该条例。该条例不仅对新村的整体规划和管理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对新村的环境治理更具有重大意义,因为在条例中明确了各级部门在新村环境治理中的工作职责,自管委在履行维护新村环境卫生,公共秩序等职责时有法可依,有据可查。在容貌秩序和环境卫生一章,主要对新村聚居点内车辆停放,家禽饲养,经营活动,生活垃圾处理,噪声控制等涉及环境卫生和容貌秩序的行为进行了规范。让有关部门和村民都明白“谁来管”和“管什么”的问题。职权职责清晰明确,避免了环境治理的不作为和乱作为。
相关部门指导自管委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居民公约,将环境治理纳入村规民约的重要内容。如通过召开户主代表大会讨论、制定了《新村聚居点居民管理公约》,《综合评比制度》,《自管委成员分片包干制度》,《入住聚居点十要十不要》,《新村聚居点八倡导八反对》,《新村聚居点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微菜园管理制度》,《自管委工作职责》等规章制度,让村民自己管理,自由约束,自愿自觉为环境治理做出自己的贡献。
其次,保障新村环境治理经费。为确保环境治理工作的有序有效进行,以“群眾自筹一点,政府统筹一点,社会捐赠一点”的思路筹措经费,落实经费保障问题。并出台了《芦山县新村聚居点管理经费使用指导意见》,《芦山县新村聚居点财政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新村聚居点管理经费筹措和使用的指导意见》等文件,保障经费依法依规合理使用。
最后,重点领域治理打造示范。雅安新村在聚居点垃圾处理方面开辟一条有益有效的道路,指导各新村聚居点建设“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垃圾处理方式,巩固和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五有”配置水平,开展生活垃圾常态治理。将垃圾的收运改为市场化运作,并首创“组织引领,群众参与;垃圾分类,源头减量;建章立制,常态管理”的“高岗村模式”,解决了农村垃圾处理难,面源污染大的问题,真正实现了农村人居环境从“脏乱差”到“净畅丽”的转变。垃圾治理典型村的示范打造,不仅给雅安全部新村提供了有效示范,而且为新村的其他环境治理问题提供了可参考的推进模式。
2新建乡村环境治理的实证分析——以雅安新村为例
通过对雅安新村环境治理工作的考察,确认雅安新村在环境治理方面已经初具规模,探索出一条适应新村环境治理的发展道路,当然不能否认,在发展过程中还有需完善的地方。对其经验的总结和不足的分析,能够为我们研究探讨新建乡村的环境治理提供有益知识。
2.1雅安新村环境治理形成的有益经验
雅安新村的环境治理探索的是政府管理与村民自治相结合的道路,形成了一系列宝贵的经验:首先要加强领导,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市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委宣传部,市委农工委,市城管执法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新村环境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治理办,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各县(区)成立了以党委或政府分管负责人为组长,民政,住建,安全等部门为成员新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县委常委包乡,县级领导联村,乡(镇)协同的工作方式,形成“上下联动,条块结合”的推进合力。
其次是依法依规,在新村的环境治理过程中离不开也必须依靠法律法规的规范,只有这样才能确保环境治理工作有序开展,长久维持下去。
再次是要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的作用,加大宣传营造新村环境治理浓厚氛围。充分利用手机,电视台,宣传橱窗,LED电子显示屏等媒介,通过微信,微博,短信,悬挂横幅标语,设立专栏,召开专题会,户主会,坝坝会等形式引导农户逐渐形成环卫意识,激发群众主动性,提高环境治理的支持率和参与率。
最后是要加强督导,确保治理水平提升。新村的环境治理工作不仅要重视管理方式,治理路径的探索,同时也不能忽略监督监察。将新村聚居点环境治理工作纳入县(区)年度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制定考评细则,严格实施考核。坚持日常考核和季度考核相结合,定期不定期对各县区新村环境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会商,抓好督促整改,确保新村环境巩固和提升。
2.2雅安新村环境治理有待完善之处
首先是按条例办事,依条例管理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有待提高。无论是政府环境治理机关还是村民自身的自治,自觉性都有待提高。相关职责部门自觉履职远远不够,要不断增强承担管理责任,落实管理义务的责任心和工作积极性。培养环境治理的主动性而不是被动地事后处理,应在环境治理上以预防和保护为主要任务。另一方面,虽形成了村民在环境问题上的一定自治,但村民环境卫生意识仍有待加强,要通过不断的宣传,教育强化村民的环境意识。
其次是监督检查,奖惩制度有待完善。虽然新村在环境治理的管理上有分组分条款的管理组织,也将环境治理纳入考核范围,但是力度仍有欠缺,奖惩不明确,不能实现良好激励警示作用。应该加强督查考核,定期不定期对各县区新村环境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会商,抓好督促整改,确保新村环境巩固和提升。坚持专项督查与常态督查相结合,发现问题,及时发出督办通知和提醒函。
最后,经费需加大投入。增加垃圾清运和常态保洁人员,增设垃圾桶(箱),加强基础设施维修维护等都需要经费投入。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由于没有专门的运行经费,主要由村级运营经费承担,运行时断时续。故而应该不断增加新村环境治理工作经费,科学统筹安排环境治理资金,将管理经费投入纳入财政预算,引导村民,村集体出资和社会资本参与污水运行管理工作,多渠道拓展管理经费来源。积极向上对接,争取政策和资金等的支持。
3新建乡村环境的治理模式构建
良好生态环境是农村最大优势和宝贵财富。新建乡村的环境治理问题尤为重要,我们要努力探索研究并构建适应新建乡村的环境治理模式。从实践出发,从实际出发,总结优秀经验,同时分析现实不足,利用最大理性智慧去探索这一模式,同时也可以吸收借鉴域外优秀成功的经验。
3.1新建乡村环境治理遵循的原则
第一,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原则。新建乡村的环境治理虽有共性,能够相互学习,但每个新建乡村形成的原因,建立的地区会有不同,所以应该根据具体情况作具体调整。根据各县(区)资源禀赋,经济发展水平,民风民俗,历史文化元素等特征,做好新建乡村环境治理的顶层设计,发挥规划的统领作用,在规划的指导下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工作,扎实推进。
第二,坚持政府管理与村民自治相结合原则。新建乡村一般是由政府出资出地而建立,政府进行管理和引导是必不可少的,但是不能忽视村民的自治,应该重视也必须依靠村民的自我管理。在环境治理问题上,归根结底还是要靠村民自身的自觉性,这才能真正的实现良好效果。
3.2新建乡村环境治理的基本内容和重要领域
“乡村振兴,生态宜居是关键。”打造良好的人居环境是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条件的重要举措,是新村环境治理的基本内容。以“四改三建三清”环境整治,建立村庄清洁长效机制为重点,以农村垃圾治理,污水治理,厕所革命三个方面为主要内容,从打造干净开放“软环境”等细处着手,全面部署推进新村环境治理工作,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第一是加强垃圾治理。新建村的垃圾往往是重点治理对象,因为是村民生活中最直接联系产生的。可以通过完善垃圾分级处理模式,全面建成以“户分类,村收集,镇(乡)转运,县处理”为主,其它模式有效补充的农村垃圾治理模式。派发农村家庭垃圾分类收集箱,在垃圾产生源头实现分类;村庄设置垃圾收集点,收集村内各农户的家庭垃圾以及公共空间区域内垃圾;镇(乡)设置垃圾转运站,实现垃圾由村至县的转移;在各县选定的垃圾处理用地建设垃圾处理设施,进行各镇(乡)垃圾的统一处理或填埋。
加强减量收集,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的设施(设备)体系的建设。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重点治理垃圾山,垃圾围村,垃圾围坝,工业污染“上山下乡”,持续推动清理沟渠,清理垃圾,清理杂物“三清”工程。全面替换敞开式收集,转运设施,提高村转垃圾集中收集点和转运设施的卫生水平。
因地制宜,加强生态敏感区的垃圾治理强度。一般村庄垃圾治理采取“户分类,村收集,镇(乡)转运,县处理”的垃圾治理模式。以西河,宝兴河,荥经河,天全河为主的雅安市主要河流,以及包含夹金山,二郎山,龙苍沟,大渡河等风景区或自然保护区在內的生态敏感区,其垃圾治理应根据村庄与生态保护区的远近程度,加大治理力度,将旅游发展产生的垃圾纳入治理范围。
第二是加强污水治理。水是生命之源,水污染问题关乎村民生命健康问题。建设完善全市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有条件设置污水收集进行集中处理的村庄完善管网体系,无条件设置排污管道的村庄积极开发新型农村污水就地处理模式和设施,达到农村污水的全处理。注重对近郊地区的延伸辐射,尽量将城郊有条件的乡(镇)生活污水纳入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提升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规模。着力完善城镇生活污水收集系统,改扩建乡镇老旧污水处理设施,提高乡镇污水采集和处理的能力,生活污水处理规模大于3000m/日的,按照《城市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设,不足3000m/日的,按照《四川省镇(乡)生活污水处理厂(站)建设和运行管理技术指南(试行)》建设。
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实施农村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实施控源截污,清淤疏浚,逐步消除黑臭水体,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根据农村不同区位条件,村庄人口聚集和污水产生规模,因地制宜实行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运维模式和污水处理技术。综合考虑人口,产业结构等因素,合理确定乡镇场镇和其他行政村排放标准,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和处理能力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
因地制宜,采用多种污水处理模式。对于具备截污输送条件的村庄,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加快截污管网建设,接入邻近城镇污水处理厂。不具备条件的村庄和比较分散的居民点,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旧村改造,提升完善原有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新建村民聚居点,须按人口和日均污水排放量建设符合标准的污水处理池或沼气池。优先推进河湖与自然公园等生态敏感区内聚居点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其污水处理强度应高于一般村民聚居点的处理强度,在旅游景区应将旅游人口产生的生活污水纳入处理范围。
第三,厕所改造。加快推进农村家用厕所改造,引导建设“装配式”厕所。积极推进农村厕所卫生化改造,提升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装配式厕所”拆装方便,内部空间灵活,且其安装不受环境与场地限制,所有乡村均可安装使用。基本满足群众接受度高,经济适用,维护方便,不污染公共水体的要求。引导建设“组装式”厕所的同时,结合各地实际,衔接厕所与粪污治理,打造卫生,舒适的人居环境同时,实现厕所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统一规划,建设和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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