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侦查阶段的有效辩护路径研究
关键词 刑事案件 侦查阶段 有效辩护 路径
作者简介:刘敏,广东宝言律师事务所主任,三级律师,研究方向:政府法顾、刑事辩护、劳动争议。
中图分类号:D918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文献标识码:A ? ? ? ? ? ?? ? ? ? ?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20.02.170
新时代,社会主义发展的不断进步,我国刑事司法制度也更加完善。在与刑事案件相关的司法制度中,辩护制度是一个核心的方面。随着近几年来,我国范围内刑事案件不断增多,运用传统的保守服务方式进行辩护,已经无法满足被告人的需求,本篇文章主要以在侦察阶段进行辩护工作为主,并对辩护路径进行分析与研究的相关介绍。一、刑事案件侦查阶段参与辩护的重要作用
刑事案件的处理中应以刑法为基础原则,而对于刑法判定需要严格遵守罪责形式,按照以罪行法的原则进行辩护。刑法是法律处理的最终途径,因此,在进行刑法的使用中,应尽量谨慎。刑事案件中的侦查阶段的辩护参与,可以适当的将纠纷减少,对于违法行为不仅可以得到及时处理,也可以为辩护工作的开展寻找证据以及辩护基本方向。这就要求辩护律师的辩护技能足够强,对于刑事案件辩护加强有效性判断,律师应该满足的要求有:律师辩护法律知识、经验以及技能;加强辩护准备;律师应对委托人保持绝对忠实,并实施刑事案件的判断;最后,律师应尽早接见委托人,可对委托人提供进一步的保护,并使得委托人具有案情的知情权。现阶段,从司法机构收集的数据,为辩护提供便利。辩护律师可以从刑事案件侦查阶段就开始推出一系列无罪的观点,就会适当将冤假错案减少。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刑事案件都以侦查为核心,其是对于证据确认的关键[1]。加强制度的改善,目前已经改变传统案件处理的方式,将审判当作核心,加强对于司法制度的改革,推进这一制度最好的途径就是加强制度的执行性与落实。在侦查阶段若是参与辩护,辩护人员可以将非法证据排除掉,确保刑事案件可以在侦查阶段实现证据的排查与分析,增加证据的可靠性,也为之后辩护律师寻找对于被害有利证据提出基础保障[2]。二、刑事案件侦查阶段的有效辩护路径研究
(一)增加约见的频率
由于刑事案件侦查中,辩护律师与委托人会见较少,导致信息不对称,造成一些侦察失误以及辩护方向错误等问题,因此,刑事案件在侦查阶段的辩护路径的选择,首先就需要从宏观角度去思考,应与委托人增加会见频率,这就需要与侦查部门加强协作与沟通,对于之前搜查的相关证据进行分析与研究,其可为侦查部门提供基础的办案思路,也可以保障在侦查过程中有一个基础的参照对象。辩护律师应将侦查立案的标准熟悉,并积极了解整个刑事案件开展情况,加强与侦查部门人员的交流,提升会见的交流质量。从辩护角度出发,分析整个案情。如果在辩护过程中,发现自己得到的信息不对称,就会对后期阶段的工作造成巨大阻碍。因此,很多辩护律师会在法律意见提出这一方面存在较多的考量,甚至部分律师会直接逃避这一环节,这就可能会对之后的辩护造成影响。因此,通常在案件侦查阶段,辩护律师应与侦查人员协商,辩护律师与委托人见面之后,会将之前委托人已经提供的线索进行梳理与明示,如果确认证据与委托人口供一致,就可以将此证据作为整个刑事案件辩护的一个基本方向。若是委托人与律师提供的证据有出入,侦查人员就需要重复核实具体细节,明确证据出现失误的原因,并将其交由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另外,辩护律师在与委托人交流中,应将证据与委托人的供述对比,争取不漏过每一个细节,避免由于对接问题导致证据出现偏差,影响之后辩护。辩护律师与侦查部门增加约见频率,与委托人多加交流,核实证据有效性,避免出现信息不对称问题对之后的辩护律师工作造成一定障碍[3]。
(二)对案件侦查方向的书面引导
刑事案件的侦查,辩护律师首先用从整体去掌握整个案件的方向,辩护律师可以对委托人进行书面引导,可以帮助當事人对于外界信息进行了解,并可以向侦查机关提供可以证明自己委托人无罪的资料。侦查阶段是证据产生的一个关键阶段,若在这个环节有书面资料的介入,可以保障辩护方向准确,也可以适当的对于侦查的思维与方向进行科学引导,也会对案件证据的调取方向有一定的影响。由于辩护比较复杂,特别是对于部分经济犯罪案例的辩护。主要是由于经济犯罪案例案卷的基础资料繁杂、情节复杂,辩护律师就只是将资料看完就需要很长时间,加上涉及到案件的人数比较多,不同委托人的行为也存在差异,辩护难度会变得更高,多数辩护律师就不知道该怎么处理。
因此,要想提升辩护效果,辩护律师可以换位思考,从书面形式与委托人进行沟通,并将案件涉及到的法规、司法解释等证据进行一一对应,加强团队合作,保障辩护顺利。辩护人员在处理经济犯罪案件期间,需要参与侦查办案,了解证据的来源以及证据提取的过程,并对已经得到的证据进行判断,保障侦查的准确性。
(三)侦查阶段行为性质的判断
刑事案件通常涉及的案件情节比较严重,因此一定应遵守相关执法原则,若是委托人的行为在刑法范围内已经有明确的法规,就会认定其犯罪,反之就是无罪释放。要明确委托人的行为的性质,就应以相关规定为基础遵循的原则。要认定趣味刑事犯罪,就需要熟悉刑法相关规定的具体内容。常见的贷款诈骗通常是非法占有、民事违约两方面的案件,委托人如果只是借款未还,这种行为无法被认为是诈骗,主要是由于借款不还只是一种表面违约的形式。要确定委托人的诈骗情况,侦查人员就需要对于犯罪委托人的犯罪动机——非法占有这一环节进行分析。如果犯罪委托人存在款项与自身经营的大偏差、携款潜逃等问题,就需要加强对案件研究,因此,在侦查阶段,辩护律师应对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进行分析,若是犯罪委托人的行为无法判定其存在诈骗行为,也就无法判定其犯罪,其不属于刑事案件的范畴。辩护律师在案件侦查阶段,应充分了解案件的性质,明确犯罪委托人的犯罪动机,这对于之后的辩护的方向有一定的指引作用[4]。
(四)口头辩护
在刑事案件侦查期间内,律师进行辩护的空间会受到条件的制约。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犯罪委托人实施第一次审问,就可以以保护人身份进入刑事案件的诉讼中来,进而可以了解自己未来辩护的内容、自己可以辩护的范围。通常法庭审判过程辩护律师基本都可以参与,但是合议评审却没有办法参与。辩护律师可以口头发表自身的观点。但是由于侦查行为具有一定的单向性,这就会对辩护效果产生一定的影响。在侦查阶段,辩护律师要加强口头沟通,要注重交流方式,主要是由于司法机关态度不良,这就会造成沟通的难度,辩护律师应做好充足的思想准备,注意与侦查人员说话的语气,并以商量询问的语气进行交流。若是交流遇到阻碍,就可以适当调节气氛,确保交流效果的良好,这可为辩护工作顺利进行提供帮助。因此,辩护律师如果想要提出一些具有针对性的建议,通常难度会比较高。辩护人员应根据案件与相关证据,积极遵守辩护标准,还应注意与侦查机关的交流态度,保障交流的质量提升。在侦查阶段进行辩护,辩护律师不仅需要积极配合侦查人员开展工作,也需要通过证据了解到犯罪委托人以及整个案件发展的过程,并对自己辩护的方向与范围进行判断,进而可保障辩护的成功。
(五)减少刑事犯罪
作为刑事案件的侦查部位,其在第一时间接到刑事案件的举报之后,一直到案件初查阶段,在案件处理的这一段时间内,可以为犯罪壁垒进行必要的分析,并为犯罪壁垒的消除提供足够的空间与时间。辩护律师可以通过不同路径将犯罪壁垒消除,将刑事案件变成经济纠纷案件,并将刑事案件发生的概率降低。在侦查参与辩护就可以将辩护壁垒消除。在进行借贷款过程中,被害人供述称自己被委托人诈骗,要求委托人还款,但是根据证据与相关公司证明显示,对方已经偿还。面对这类型的经济纠纷案件,在案件初查阶段,辩护律师可以在短时间内,提出债权关系已经消除的诉讼,将刑事案件变为经济纠纷问题,会让侦查机关的工作陷入困境。辩护律师作为委托人的帮助对象,可以对侦查工作通提供帮助,在短時间内解决这一问题,减少刑事案件的发生,将大事化小。税务机构报告可以为侦察机关提供证据,这也是侦查工作开展的关键。而要在这一阶段内参与辩护,辩护人员需要拥有专业的法律相关的知识,也需要了解其他领域内容,进而可以将经济纠纷问题合法解决,减少了刑事案件的发生。三、结语
国家司法制度的不断完善,辩护律师应对民事、刑事相关制度加强熟悉与了解。辩护律师要想将辩护成功概率提升,可以在侦查阶段就参与,了解委托人的行为性质与刑法的范畴,保证之后法庭辩护的有效性。
另外,在侦查阶段进行辩护,可以对侦查的方向予以必要的引导,也可以保障证据与犯罪委托人的口供之间信息对称,确保辩护的方向准确。辩护律师通过证据可以找到自己辩护的方向,可为被害人提供最佳辩护路径,保障法庭审判中可以顺利发挥,最大限度的提升辩护成功的概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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