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艺术美学思想观照下的竞技运动异化

    孙 玮

    摘要:为了阐明艺术与非艺术的界限,康德在其美学巨著《判断力批判》中对艺术列出了3方面的规定性,即非自然性、实践性和熟巧性。根据其审美学说不仅可以阐明竞技运动的美学原理,而且能从他对艺术的层次划分中,清晰地辨明竞技运动正在、已经或将要异化的形态和倾向,进而预防、减少或克服竞技运动异化现象。

    关键词:体育美学;竞技运动异化;康德艺术美学思想

    中图分类号:G80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7116(2009)09-0011-04

    Competitive sports dissimilation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Kants artistic aesthetical ideology

    SUN Wei

    (Teaching Affairs Division,Jilin Institute of Physical Education,Changchun 130022,China)

    Abstract: In order to specify the boundary between art and non art, Kant set fort 3 stipulations on art in his aesthetical masterpiece “Critique of Judgment”, namely, unnatural, practical and skillful. According to his aesthetical theory, we can not only specify aesthetical principles for competitive sport, but also from his classification of artistic layers clearly identify the forms and tendencies which competitive sport is going to dissimilate, has dissimilated or will dissimilate into, thus providing a theoretical reference and practical idea for preventing, reducing or overcoming the sign of competitive sports dissimilation.

    Key words: sport aesthetics;competitive sports dissimilation;Kants artistic aesthetical ideology

    为一项宏大的社会文化现象,竞技运动蕴含着丰富而深厚的美学思想。从其性质、内容、特征及表现形式等可以清楚地看出,竞技运动是以竞赛和训练为主要手段,以高难、专业的艺术为其主要表现形式的竞技类游戏。近年来,国内一些专家或学者提出了体育和运动美本质的研究就是对运动技术和运动艺术的综合研究,并指出妨碍体育事业发展的传统的纯技术观点[1]。但长期以来,在我国竞技运动研究的理论领域和实践环节,还存在着将“竞”当成了单纯的竞赛,把“技”认作是为夺取锦标而采取的单纯的技术手段的观点,而其中蕴含的审美价值的艺术内涵被严重忽视,导致了在对竞技运动的展现或鉴赏时艺术成分的遗漏,进而成为了只展现其“硬实力”的“火了物,却冷了人”[2]的僵死形象,这也是当今竞技异化频发的根本原因。康德作为启蒙思想之集大成者,其美学理论博大精深,内涵宽泛,对后世产生着深远的影响。《判断力批判》有关“一般的艺术”的论述中,康德对艺术进行了剥笋式的剖析,阐述了“非自然性、实践性和熟巧性”是艺术区别于其它活动的本质特征,这对于当今各类异化现象缠身的竞技运动无疑有着巨大的借鉴作用。因此,通过对康德艺术美学思想的研究,深入探讨竞技运动的美学原理,发现其中所蕴含的艺术美学思想和内在精神价值,无论对于减少竞技异化,或是体育改革,乃至促进我国竞技运动的科学发展都有巨大的作用。

    1“艺术与自然不同”对认识竞技异化的启示

    艺术是人的产品而非产生于自然,这是艺术之为艺术最主要前提。康德[3]146在其《判断力批判》的“一般的艺术”一节中开宗明义:“艺术与自然不同”。而后,康德[3]146又阐述了判断艺术的标准:“我们出于正当的理由只应当把通过自由而生产,也就是把通过以理性为其行动的基础的某种任意性而进行的生产,称之为艺术。”从其对艺术判断标准中,我们可以看出其核心含义——理性,以及与之相关的自由性和任意性。“理性”为人之专属,它是与本能相对的人与动物区别的基本标志;动物在其唯一的目的——肉体的需要下不可能有生产的任意性,更不可能“按美的规律”来建造产品。此外,康德又列举了合规则地建造起来的蜂巢和在一块沼泽地被砍削过的木头的例子加以说明,前者是自然、本能的产物,虽似艺术却不是艺术的产品,即使被理解为艺术只是出于人的类比;而后者则是被理解为属人的作品,虽不似艺术却是人的产品。康德这种对艺术的划分,不仅对艺术本身,而且给予我们对具有艺术属性的竞技运动提出了最基本的性质和范围,进而也为我们判断本真的和异化的竞技运动标准,提供了最基本的理论依据。

    1.1赛场内外的殴斗和暴力

    竞技运动是以竞争为基本手段,但区别于那种丛林法则式的物竞天择和适者生存的竞争,展现较高技艺的“美的艺术”是其内在的目的之一。但当今国内外的赛场内外充斥着暴力,与将艺术作为展现形式的竞技运动的初衷形成强烈的反差,其根源便是人之自然属性的暴露和社会属性的泯灭。席勒[4]在描述古希腊和古罗马竞技差别时曾描述:“希腊各民族在奥林匹斯赛会上寻欢,是通过不流血的力量、速度、灵巧的比赛以及更高尚的智力竞赛,而罗马民族则是通过一个倒在地上的格斗士或他的利比亚对手(即狮子——席勒注)的垂死挣扎得到满足的。根据这一点我们可以理解,为什么我们不在罗马而在希腊寻找维娜斯、尤诺、阿波罗的理想形象。”同样,我们在这种赛场内外的殴斗中可以清楚地看到自然的痕迹,但却看不到属于人的美的艺术和游戏般自由的展现。

    1.2运动员本能生命的暴露

    本能生命即自然生命,在竞技运动中表现为诸如速度、力量、柔韧、灵敏、耐力等身体素质或专业能力,这些是竞技运动之为艺术的必要条件。但具备这些较强的身体素质和能力,只能算是自然状态下的“本能人”,仅仅可以充当使竞技运动达到艺术境地的外在手段,而其本身并不是目的。当今世界,竞技运动所极力张扬的是动物式的本能生命,即只要跑得快、投得远、跳得高、打得狠就算达到竞技的目的,别无它求。表现在竞技者培养方式上便是动物式的圈养,竞技运动所培养的是具有某种专业知识、掌握某种专业技能、扮演某种特殊角色的“某种人”[5]。竞技者自身存在方式表现为动物式生命存在的简单循环,属人的艺术园地异化成自然状态下适者生存的丛林荒漠,进而失去了其安身立命的游戏家园。

    1.3自然状态下的“虚假集体”

    马克思把人的发展分为3个基本形态,即自然状态下“人的依赖关系”形态、“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形态,以及人的“自由个性联合体”形态。在当今人和社会的发展正从第2形态向第3形态转型之时,第1形态却还广泛地存在于我国竞技运动之中,进而造成了“大我”生命(国家、团队、教练、家长等)对“小我”生命(竞技个体)的强制和遮蔽,本应愉悦和自由的“小我”生命得不到显现和张扬,应该说这是我国竞技领域存在的一种特殊的“返租”现象。从“马家军”到“王家军”,从孙英杰到邹春兰,从计划经济下的“举国体制”到全运会“第一定律”,无不暴露出自然状态下“群体本位”,在我国竞技领域中仍是普遍存在的现象,他们所形成的集体是“虚假的集体”,是集体的一种异化。

    2“艺术作为人的熟巧”对认识竞技运动异化的启示

    康德在将艺术区分为实践的和理论的艺术表述中,同时也蕴含着另外一种很重要的艺术思想,即在实践活动中将仅仅凭借正常人所具有的一般活动技能排除掉,这样,剩下来的就是须以较高水平、较专业的活动技能为必要条件的艺术[6]。康德[3]147在论述艺术属性之时曾举例:“对于走钢丝者的艺术他们却绝不会拒绝称它为艺术。”而这种高难专业的艺术的获得,正是长期艰苦训练的结果。康德在谈到“机械作用”时很郑重地提醒人们“没有它,在艺术中必须是自由的并且惟一地给作品以生命的那个精神就会根本不具形体并完全枯萎。”天才在艺术的产生中固然重要,但如果没有这些“机械作用”达不到熟巧艺术境地,而这同时也是达到最后“美的艺术”的必要条件。

    竞技的特点决定其技艺的获得必须经历诸如美术或音乐等艺术同样经历的4个阶段,即泛化、分化、动力定型和自动化阶段,每个阶段都有其特点,而每经历过一个阶段,都是逐渐克服技能或技艺所带来的强迫性而向自由艺术迈进。正如“庖丁解牛”一样,其技艺包括对牛结构的深刻理解、对刀的熟巧使用,对技能的娴熟掌握等等,经过长期练习方能达到自动化阶段。化有技为无技,把技巧融入精神,在运用技巧的时候做到“官知止而神欲行”,使技巧上升到“无技巧”的最高境界。这也是康德在论述“美的艺术”中合目的性时阐述的“尽管它是有意的,但却不显得是有意的,像是自然却是看得出是一丝不苟的,不露出有这规则悬于艺术家眼前并将束缚套在他的内心能力之上的痕迹来”等让人颇感神秘的话语。从对熟巧技艺的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在动作技艺中存在的3种异化形态。

    2.1运动员身体层面的异化

    国内有些学者在研究竞技异化的问题时,曾提出身体层面的异化,即运动过程中运动者的身体与各种运动要素之间的异化关系。这些运动要素是指在时间和空间上与竞技者发生关系,包括与自我或他者之间的关系。这种异化包括自身与自身、自身与他人、自身与场地和器械等之间的关系,如团体竞赛中人与人之间的配合、战术等等,所有这些都是以技艺的熟巧为基础的。“所以,在运动中尤其是在较复杂的球类或体操中,人们经常会有一种自己的身体不听自己使唤,好像自己的身体不属于自己,对自己来说自己的身体是一个异己的身外之物那样的体验”[7]。正如竞技中技能的获得,必须经历由泛化到自动化的4个阶段一样,异化感通过“机械作用”,即反复地训练逐渐加以克服,同时其自由感也将逐步获得。

    2.2竞技运动规则的强制

    在表现技艺和技能或进行评判时,对动作本身理解固然重要,然而对其中秩序的遵守更是一种技艺或技能能否完成的关键。竞技中的秩序具体表现为对竞技者行动的限制性规则,因而具有一定的强迫性,表现为人制定的规则,而这些规则反过来实现了对人的控制。但这种强迫性与自由性是相辅相成的,没有了这种秩序而带来的强迫性,一切艺术,包括竞技将如康德所说的“机械作用”一样“不具形体并完全枯萎”。但与美术或音乐等艺术形式不同的是,竞技中这种作用表现得更为明显,因此,由之而来的异化感尤为强烈,不尊重这种秩序便会遭到失败或被清除出竞技场之外。对规则生疏或违反规则的人便容易产生异化感,具体表现为人必须接受斗殴、假球、黑哨、违例和犯规等违反规则的处罚。异化感的克服并不是通过凌驾于各种规则之上,而是如何地熟悉规则进而驾驭规则以达到自由的表演。

    2.3熟巧技艺下“机械的艺术”

    纵然“熟巧的艺术”让人体验到自由,但其还不足以称之为本真的艺术,因为其中包含了“机械的艺术”的规定性。机械的艺术是“艺术在与某个可能对象的知识相适合时单纯是为着使这对象实现而做出所要求的行动来”[3]148。这种机械艺术的培养方式广泛地存在于当今我国竞技领域中。原有“举国体制”下,数以百计的体育运动学校中,培养着数以万计的青少年或儿童运动员,他们并不知道自己所练的是什么或为什么练,其训练或竞赛过程只是经行动的参与而达到单纯的结果,而非以愉悦的情感体验为其目的。他们每天的心愿只是想完成教练布置的任务,做着规定的动作以避免责罚,在痛苦与焦虑中达到最后的“技术熟巧”。我们不难看出在领奖台上孩子们那木讷的表情与领导、教练难以抑制的喜悦之对比。在观众欣赏他们完美的艺术表演的同时,他们自己却没有成功后的愉悦,没有对美的艺术的理解,除了熟巧动作给他们带来短暂的自由感外,其它一切戛然而止。同时,在这张“白纸”上也为日后各种异化现象的滋生提供了可能。

    3“艺术作为实践能力”对认识竞技异化的启示

    在《判断力批判》中,康德将作为实践能力的艺术或技艺区别于作为理论能力的科学或方法。艺术是一种技巧或技能,一种实践能力,而科学是一种知识或方法,一种理论能力。首先,艺术不是科学理论:“坎培尔(1722~1789年,荷兰比较解剖学家)很精确地描述出最好的鞋必须具有什么形状,但他肯定做不出什么鞋来。”[3]147;其次,艺术不是科学方法:“据说哥伦布曾让他的水手们把鸡蛋在桌子上立起来,待他们都失败后他敲碎鸡蛋一头而做到了这一点,人们于是说这谁不会。这就根本不是艺术,它只是一种科学”。[3]147康德做上述分析的实质就是力图说明科学与艺术二者不能相互替代。

    竞技运动中所指的技艺区别于生产劳动中的技艺,它是作为艺术为其表现形式的技艺。二者与科学关系的共同之处,表现为科学是技艺的理论形态,技艺是科学理论的实践运用。区别是前者用于创造“物”,后者用于人自身;前者表现为工具,后者则表现为动作技艺;前者提高技术的目的是提高劳动生产率,后者则是为了提高成绩而进行的技术革新;前者是为了实现人的自由,后者表现对自由的形而上追求,如此等等不一而足。其实,康德所处时代的科技发展与人的异化之间还没有呈现出很明显的联系,但随着科学技术的进一步发展,二者的结合日益紧密,到了20世纪,康德所指的并不存在的“关于美的科学”和“美的科学”已经存在,虽然后来的法兰克福学派继承和发展了康德的这个学说,并对科学理性下的工具理性进行了批判,但科学理性已经越来越威胁到艺术美的展现和评判,竞技运动也不例外地受到严重影响。

    3.1高科技竞技器材导致美的锐减

    当我们登上山巅,是否想到携带着现代高科技装备与先前的原始设备相比,哪个更具有审美意义上的艺术和崇高价值?科技渗透到竞技中最明显的便是对装备器材的影响,它们无论对于成绩的提高还是安全保障等方面都是无以伦比的,但科学逐渐成为主角的同时,人却变成了配角。撑杆跳高器材的频繁更新,让我们看到了高科技竿子的美妙弧线,而忘却了运动员优美的身姿;“刀锋战士”(南非残疾运动员,借助高科技假肢达到参加夏季奥运会标准)的脱颖而出,让我们感觉到科技的强悍,进而忘却了残疾人自强不息的崇高;扮演上帝角色的“鹰眼”打乱了网球比赛中美的整体性,进而使至高无上的裁判充当了旁观者……我们在奔向人体极限之时是否已经忘记曾经拥有的尊严和崇高?现代竞技宣布科学的胜利,凸显曾经是人创造的技术而被技术所驾驭的人的异化。

    3.2科学理性下的兴奋剂导致美的消失

    古希腊的蘑菇、古埃及阿比西尼亚骡子的后蹄,都曾当作“兴奋剂”使用在各类的竞技赛会中。如果说当时的“兴奋剂”具有偶然作用的话,那么当今9大类147种之多的兴奋剂,却是高科技下的“工具理性”渗透到竞技赛场上的“正规化”产物,是科学理性在竞技中误用的结果。兴奋剂不仅使人的精神和肉体被“奴役”,同时也促使竞技本身走向“凋凌”。正如康德[3]145列举的“灌木丛中的男孩”一样,当人们感到自己受到欺骗之后,这种被羞辱怨恨会渗透到整个竞技之中,不再相信这是真正的艺术,而只是露出马脚的魔术而已,竞技运动中所蕴含的美与崇高也便消失殆尽。

    3.3美的评判导致美的瓦解

    在当今高度发达的科学参与下的竞技技术已臻于完美,然而,人们为什么还在动作技术并不科学合理的古希腊“掷铁饼者”雕像面前赞叹它的宏伟与美丽?纵然有其雕塑艺术的美学原理,但当今科技理性引导下的工具理性,渗透到竞技运动之中是其始因。与生产中的技术一样,竞技运动中的技术也是一种“展现”的方式,而与前者不同的是它所展现的美的艺术。早在古希腊,竞技中的评判不仅只看物化的成绩,而且要参照其对艺术的展现。然而,当今科技理性与实用主义的关系,决定一切行为均让位于实用的技术,这就使艺术的创造和技艺的评判也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除了对成绩有影响以外所有的“多余”之物,均被“奥康的剃刀”无情地割掉。即使是艺术类的项目,也被数字化处理进而打上了科学的烙印。运动主体在竞技中逐渐被“定量化”和“数字化”,被无数静止、僵硬得画面所分割,原本完整而自然的动作被科技的利刃切割的体无完肤。

    通过阐述康德的艺术美学思想,深入剖析竞技运动所蕴含的美学特征,从中总结出竞技运动也应是一门具有非自然性、熟巧性和实践性的人类作品,进而使我们清楚地知晓当今竞技运动中诸种显露和隐藏的异化现象形态及其产生原因。近年来随着我国竞技“硬实力”不断提高,其异化现象也呈逐年增多之势,其主要原因是“软实力”和“硬实力”之间张力的失衡,这与我国目前的社会和经济,以及理性和本位转型的大环境相关,这些转型同时也决定了竞技运动应由原来的“绩本位”为主导本位,向“绩本位”和“人本位”并重的思想转化。因此,这种以“人是尺度”的观念,决定了培养和教育运动员及其参与者感受美和欣赏美的能力是其最关键的内容。不仅如此,艺术的游戏性、愉悦性、非实利性和自由性特征,又决定了竞技运动艺术美的塑造,将成为当今减少和克服各异化现象的最佳良剂。因此,以美学原理剖析异化现象,挖掘竞技运动中美的因素,对于实现我国竞技运动的科学发展将起到无可比拟的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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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谭广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