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责任清单制 法定职责必须为
“权责一致、有权必有责”是现代行政的重要原则。按照这一原则,在推行档案行政权力清单的同时,必须推行与之配套的档案行政责任清单。档案行政权力清单为档案行政权力的行使设定了边界,档案行政责任清单为履行档案行政职责提供了依据。
建设与档案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相匹配的档案行政责任清单制度,形成完善的档案行政权力与档案行政责任清单制度体系,是有效保障档案行政职责规范履行、依法行政的基础和依据,两者相辅相成。
档案行政责任清单的精髓是遵循“法定职责必须为”的依法行政原则,将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档案行政法定职责细化和具体化。“法定职责必须为”要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必须采取积极的措施和行动依法履行档案行政法定职责,尽职尽责履职,否则,要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职责必须为”要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有勇于负责、敢于担当的精神,按照档案行政责任清单的内容尽心尽力地履行档案行政职责,对于每一项具体的档案行政责任事项都应主动作为,严格履职,把档案行政责任落实到每一项具体工作的细节之中。
“法定职责必须为”要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必须履行档案行政法定职责,不得放弃、不得推诿、不得转嫁他人、不得不履行。推行档案行政责任清单制,就是要落实“法定职责必须为”,杜绝不作为。不作为行为的本质就是不履行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是有法不依的一种表现。这种行为不仅影响档案行政职责的履行,也是对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档案行政相对人利益的不负责任。档案行政责任清单制度就是要让不作为、乱作为者为他们的不作为、乱作为行为付出法律代价,依法对其不作为、乱作为行为问责、追责。
不可否认,有不少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存在着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要纠正杜绝这种现象,将“法定职责必须为”落到实处,就必须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强化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履职作为意识,尽快形成“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共识,积极推行档案行政责任清单制度,推进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全面履行档案行政法定职责,加快依法治档建设,以保证档案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