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辽西地区蒙汉民族关系发展的特点及启示

    徐丽曼

    摘要:辽宁是我国具有多民族成分的一个省份,蒙古族人口仅次于内蒙古自治区,居全国第二位。辽西地区是辽宁蒙古族人口比较集中的地区,该地区多年来始终保持政治稳定、社会进步、经济快速发展。新时期辽西地区蒙汉民族关系呈现出居住格局以蒙汉杂居为主、族际通婚不断扩展、语言文化日渐交融、民族意识表现积极肯定的独特特点,这对我国民族杂居地区处理民族关系具有积极借鉴意义:民族间的交融是民族杂居地区繁荣稳定的前提、党的民族政策是民族关系和谐的重要保证、民族杂居地区少数民族文化保护问题不容忽视。

    关键词:辽西;蒙汉民族关系;特点;启示

    所谓民族关系,就是一种社会关系,是“民族发展过程中相关民族之间的相互交往、联系、作用和影响的关系。”[1]民族关系有着广阔的社会内容,包括“民族之间的政治关系、经济关系、文化关系、思想关系等。经济关系构成民族关系的基础,制约着民族关系的其他方面。”[2]我国是一个拥有56个民族多元一体的国家,历史上任何一个时期,处理好民族关系都是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课题组以辽西地区蒙汉民族关系为例,研究当前时期民族关系发展呈现的新态势及其启示,以促进我们更好地做好民族工作,努力构建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一、辽西地区蒙汉民族关系的发展特点

    辽宁省是我国一个典型的多民族省份,境内居住的世袭少数民族包括满、蒙古、回、朝鲜、锡伯等,其中蒙古族人口仅次于内蒙古自治区,居全国第二位。辽西地区是辽宁蒙古族人口比较集中的地区。所谓辽西地区,系指位于辽宁省辽河以西与内蒙古河北接壤的辽宁西部地区。从行政区划上来看,包含了辽宁西部地区的五市:即锦州、朝阳、阜新、葫芦岛、兴城(县级)和盘锦的一部分(辽河以西部分)。多年来,辽西地区政治稳定、社会进步、经济快速发展,各族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这与蒙汉及其他各少数民族之间和谐的民族关系是分不开的。

    (一)蒙汉杂居的居住格局

    “居住格局是社会交往客观条件的一部分。在不同族群间的主要交往场所中,最重要的就是居住格局,即各个族群在一个城币、一个地区的空间分布模式。”[3]在辽西地区,蒙汉杂居的居住格局有很长的历史。自从清代以来,尤其是在乾隆统治时期,因为直隶(今河北)、山东等人口大省土地兼并十分严重,当地人民的生活困苦不堪,一旦再遇上水灾或者旱灾,流民便遍地都是。于是统治者只要默许了当时汉民流亡塞外的情形,大量的汉民纷纷迁往蒙古人的居住区(今辽西及内蒙古东部),于是在历史上就逐渐形成了东北许多地区特别是辽西地区蒙汉两族杂居的状况。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由于蒙古族饲养技术不断进步,汉民族农业文明也日益发展,再加之国家积极政策的影响,便慢慢形成了当地今天的人口规模。当然由于汉民族的进入,使蒙古民族最原始的一些生活习惯也发生改变,而汉民族也因为受到草原文化的影响,生活、饮食习惯、思想观念等方面也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在辽西地区,由于蒙汉人民长期以来共同的生活、交流和交往,使得蒙汉民族之间的理解不断加深,民族间的差异日渐缩小,民族关系也更趋融洽。其对居住格局的影响不仅体现在各自的变迁,还出现了不同民族之间相互渗入的情况。调查中了解到,在辽西地区,多数自治县、乡都不是单一民族,而是蒙汉杂居。在一些蒙古族自治县、乡,尽管是以蒙古族为主体,但是汉族及其他民族的存在及长时间的共处,体现了在该地区不同民族间的融合状态。

    (二)族际通婚不断扩展

    族际之间的通婚状况包括家长对族际婚姻的态度以及年轻人在婚姻选择上对族际通婚的态度等是考察民族之间的关系时的一个重要因素。现今在辽西地区蒙汉民族通婚非常普遍,在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抽取100户被调查户当中,有6户的户主未婚,除了这一小部分之外,有19%的户主与其他民族通婚。一般来说,在城镇工作的,不同民族通婚会较多,在农村牧区,数据偏低。从汉族男性户主来说,16.2%娶了蒙族妇女为妻,从蒙族来说,17.2%娶了汉族妇女。族际通婚扩展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随着改革开放,商品经济和社会流动性越来越高,人们的感情观发生变化,大多数蒙古族男女青年倾向于只要两个人过得好,有共同语言,什么民族不重要的观念。二是由于随着该地区教育水平的提高,许多青年人已经接受过高等教育,并形成了独立思想意识,认为民族之间不存在个体上的差异,只有文化上的不同,不应该有民族隔阂。三是党和国家长期以来一直坚持照顾少数民族的原则,蒙古族的经济、政治等方面享受到了很多优惠政策,例如少数民族学生升学时加分照顾等也是一些汉人愿意与蒙古族人结婚。总之,蒙汉通婚其实是文化融合、文化互认的一种表现,这需要时间的积累,是一种互动、自愿、非自觉的过程,它在客观上促进了地区稳定与民族交流。

    (三)语言、文化交融加深

    语言是一个民族借以传达自身思想的一种符号,也是民族文化的一种外显性的表现形式,是一个民族文化传承和发展的重要载体,它既是划分民族的一个典型标志,也是构成民族差异的重要因素。马戎在《民族社会学》中认为:“语言使用、宗教与生活习俗的差异、人口迁移、居住格局、交友情况、族群分层、族际通婚、民族意识等8个方面是衡量一个地区民族关系变量指标”。[4]在蒙汉民族长期交往交融的辽西地区,随着文化融合的不断加深,语言文字的使用情况也随之而发生了很大变化。如今在辽宁地区的蒙古族语言,经历历史变迁和时代发展,其地域差距、部落差别已经基本消失,语音渐渐趋同。据统计,现在辽宁境内的68万蒙古人中,基本使用自己民族语言的为50.6%,这其中使用蒙汉两种语言的人不断增多。在使用自己民族语言的人口中,居住在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境内的居多;此外还有一部分居住在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境内和朝阳、铁岭等地一些蒙古族乡、聚居村、屯。而其余40-50%已经失掉了民族语言,主要转用汉语。[5]加之这一地区许多庄汉族人也在交流或自觉意识中学习了蒙古语,所以语言和文化甚至是生活习惯的相互影响和交流日趋加深。

    (四)民族意识肯定、积极

    在徐万邦、王齐国主编的《民族知识辞典》中,将民族意识被表述为:“综合反映和认识民族生存、交往和发展及其特点的一种社会意识。其实质是对自身民族生存、交往、发展的地位、待遇和权利、利益的享有和保护。”因此,民族意识往往会通过每一个民族成员个体表现和反映出来。从内涵上讲,民族意识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本民族的自我认识,包括对民族身份、民族文化与传统、民族心理的认同度等,二是对其他民族的态度和认知。调研发现,辽西地区蒙古族相比汉族而言有更高的对本民族的自我归属意识,蒙古族更经常想起自己的民族,有更强的民族概念和民族意识。近六成的的蒙古族人经常想起自己的蒙古族身份,而同样近六成的汉族人则不会想到自己的民族,这一点形成了较大的反差。通过调研了解到,蒙古族人之所以会经常意识到自己的民族身份,一是由于自小受到的民族文化氛围的醺陶,二是由于一些现实因素(比如子女升学政策照顾、少数民族生育政策较宽等)等。此外,近半数的蒙古族会为自己的民族身份自豪。可见在这一地区,蒙古族相比较汉族而言,民族意识更强。但这种民族的自我认同与归属感并不妨碍与汉族关系的和谐与融洽,因为71%的蒙古族对汉族也有着非常积极的评价与认识,从而保证了社会的良性运行与人们之间的和谐相处。

    二、辽西地区蒙汉民族关系发展的启示

    (一)民族间的交融是民族杂居地区繁荣稳定的前提

    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56个民族长期以来形成了“大杂居、小聚居、交错居住”的地理格局,在辽西地区蒙汉民族之间也是这样一种居住格局。在长久的历史发展中,这种居住格局促进了人们之间的交流交往,促使各族人民之间关系融洽、相互依存,形成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格局。除了这种居住格局外,辽西地区蒙汉民族之间的族际通婚、文化交流不断加深也进一步巩固了该地区的民族关系,增进了民族感情,使得各民族团结、稳定,共同致力于地区繁荣发展。 然而,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深入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日益繁荣,我国的经济、社会结构正在悄然间发生着深刻的变化,各种利益关系也变得更为微妙和复杂,各种思想文化、社会思潮不断激荡。这无疑会对我国的民族关系产生深刻的影响。但是,我们相信,因为蒙汉民族之间长久以来形成的历史情感基础,只要我们始终坚持以“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互相离不开”为指导思想制定政策、方针,坚持各民族相互交融、共同繁荣发展的传统,就能不断增进民族团结,消除民族隔阂,保证无论过去、现在还是将来,无论有再大的考验,各族人民都能够坚定地团结在一起,经受住各种风险和困难的挑战,不断推动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二)党的民族政策是民族关系和谐发展的重要保证

    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关于民族问题的基本理论同我国多民族的国情相结合,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的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并且制定和执行了一系列顺应历史发展要求、符合我国国情特点的民族政策。实践证明,党的民族政策是完全正确的,也取得了可喜的成功。辽西地区的蒙汉民族关系和谐发展,也得益于党的民族政策在该地区的积极贯彻执行。我国《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都明确规定:在维护民族团结的斗争中,要反对大民族主义,主要是大汉族主义,也要反对地方民族主义。毫无疑问,辽宁多个民族长期以来和谐共处,未曾发生因民族关系而引起的大的冲突和矛盾,理应归功于坚持了这些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思想。但是,因为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出现了各种错综复杂的社会矛盾,加上近几年来国际上各种民族主义思潮的大量涌入和影响,大民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在我国均有不同程度的抬头。但是,我们必须准确地把握这一问题的性质,要看到,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无论是大民族主义还是地方民族主义,其表现都应归属于人民内部矛盾,因此不要轻易扣民族主义的帽子。

    (三)在民族杂居地区少数民族文化保护问题不容忽视

    辽西蒙古族文化与汉文化在长达数百年的历史时间里,一直是相伴而生,共同发展,互相融合的。在辽西地区,蒙古文化的许多方面都在兼容并蓄着汉民族的优秀文化,并形成具有特色的民间艺术。如现如今活跃在喀左县的皮影艺术,再如由中原汉族带入东北的剪纸艺术,民间蒙汉各族人民都很流行。再如在喀左、阜新广为流传的“跑黄河”民俗,是由100年前山西迁来汉族带来的民俗,进而扩展至辽西整个地区,受到蒙古族和汉族群众的喜爱。[6]但是由于我国少数民族的文化与少数民族经济发展一致,长期以来,一直相对处于弱势的地位,便造成部分人认为少数民族特色的载体是与落后相联系的,越汉化就越先进,有人认为汉文化就是主流文化,要加快少数民族汉化的步伐。尤其是伴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蒙汉杂居地区的民族传统文化延续、传统习俗传承等文化保护问题已不容忽视。

    众所周知,文化是民族的根系,是一个民族生存、延续、发展的重要支柱,在城市化不断发展的潮流中,在少数民族与汉族交流交往日益深广的今天,要不断加强少数民族的文化自觉,正确看待和处理少数民族文化和现代文明的关系,并在此基础上为其创设良好的发展环境,充分挖掘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中具有优势竞争力的文化要素,鼓励将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中的优秀成果与现代市场经济和社会需求进行有机结合,让更多的人体会和认识到它的社会价值和文化魅力,并以此为民族地区带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保证少数民族文化发展的可持续性,实现中华民族文化的多元发展、和谐共生。

    参考文献:

    [1]金炳镐.民族理论通论[M].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 1994.

    [2]吴仕民.西部大开发与民放问题[M].民族出版社, 2001.

    [3]马戎.社会学的族群关系研究[J].中南民族大学学报 (人文社会科学版),2004,(3).

    [4]马戎.民族社会学[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

    [5]中国蒙古学信息网http://www.surag.net.

    [6]吴智嘉.辽西蒙古文化的分布特征及其文化内涵[J]. 兰台世界2013,(33).

    [责任编辑:胡 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