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化康复护理对冠心病患者的护理效果及对护理满意度的影响
闫翠桃
【摘要】目的 观察个体化康复护理对冠心病患者的护理效果及对护理满意度的影响。方法 我院2018年11月~2019年11月收治的76例冠心病患者为本次研究对象,按照是否应用个体化康复护理将患者分为对照组(38例:未应用个体化康复护理)与实验组(38例:应用个体化康复护理),比较两组患者护理干预效果。结果 实验组患者护理干预后总有效率(94.74%)比对照组高,对护理满意度评分高于对照组,数据差异明显(P<0.05)。结论 冠心病患者个体化康复护理干预效果明显优于常规护理。
【关键词】个体化康复护理;冠心病;护理效果;护理满意度
【中图分类号】R47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ISSN.2095.6681.2020.22..01
我国近些年冠心病发病率逐年攀升,若未及时行有效治疗可危及患者生命,及时入院治疗在控制患者病情的同时患者需改变其不良生活习惯,越来越多的研究表明冠心病的发生与长期吸烟、酗酒、低体力活动、肥胖以及脂质代谢异常等因素有关[1]。本次研究比较我院2018年11月~2019年11月38例行常规护理干预以及38例行个体化康复护理患者预后情况。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实验组应用个体化康复护理(n=38):男、女分别20例、18例,年龄/平均年龄为:53岁~78岁、(68.82±1.32)岁。对照组应用常规护理(n=38):男、女分别21例、17例,年龄/平均年龄为:53岁~77岁、(68.79±1.34)岁。本次研究对象在性别、平均年龄等一般资料方面,经统计学验证无明显差异,P>0.05。
1.2 病例选择标准
纳入标准:(1)参考符合万学红、卢雪峰主编第九版《诊断学》中冠心病临床诊断,均经冠脉造影检查确诊。(2)患者均神志正常,思维以及认知功能正常。排除标准:(1)排除神志异常、思维紊乱以及认知功能障碍患者。(2)排除非冠心病致心胸疼痛患者。(3)排除合既往有冠脉介入史或冠脉搭桥手术史患者。(4)排除难以正常言语交流患者。
1.3 方法
对照组患者均行常规护理,实验组患者均行个体化康复护理,(1)饮食干预:应用营养风险筛查量表(NRS 2002)评估患者机体营养状态,对于NRS 2002评分超过3分存在营养风险的患者嘱患者每日饮食摄入总热量控制在544 kj~630 kj,脂肪摄入应占总热量的25%。(2)护理人员通过谈话的形式了解患者对冠心病病因、病机、治疗以及护理等相关知识掌握情况,并评估患者心理情绪状态,通过发放宣传手册、播放专家讲座视频的方式提升患者疾病认知。此外,根据患者心理状态开展心理护理。对于焦虑、抑郁患者,向患者列举病情控制良好案例,激励患者积极配合治疗,对于情绪躁动、焦虑的患者,护理人员应指导患者通过慢跑、散步以及做体操等有氧运动,转移疾病关注度。
1.4 观察指标
参考美国纽约心脏病学会(NYHA)判断患者护理干预效果,若患者NYHA心功能等级提升超过2级,则表示干预显效。若患者NYHA心功能等级提升1級~2级,则表示干预有效。若患者NYHA心功能等级未提升,则表示干预无效。此外,请患者对护理满意度由0分至100分进行评分,评分越高表示护理满意度越高,总有效率=显效率+有效率。
1.5 统计学处理
SPSS 21.0系统处理结果数据,(%)表示的百分数应用x2检验,(x±s)表示的平均值应用t检验,P值超过0.05则表示组间数据差异明显,有统计学意义。
2 结 果
实验组护理干预显效例数、有效例数以及无效例数分别有21例、15例、2例。对照组护理干预显效例数、有效例数以及无效例数分别有16例、13例、9例。实验组护理干预总有效率(94.74%)高于对照组(76.32%),x2检验5.764,P<0.05。此外,实验组患者对临床护理满意度评分为(92.22±2.32)分,对照组患者对临床护理满意度评分为(83.43±2.35)分,t值等于10.092,P<0.05。
3 讨 论
冠心病需长期用药治疗,此外结合冠心病发病病因对患者饮食、运动等方面进行有效干预也可影响患者预后。个体化康复护理干预实施过程中要求护理人员关注个体差异,在指导患者规律用药的基础上,依据患者营养状态,指导患者调整饮食,根据患者疾病认知以及心理情绪状态,开展以心理干预为基础的健康康复知识指导,提升患者在疾病治疗中的主观意识[2]。本次研究显示实验组患者总有效率高,对护理干预满意度高,综上所述,冠心病患者个性化康复干预有利于推动患者病情的改善,患者对该康复干预模式满意度高。
参考文献
[1] 黄小凌,张秋镁,翁朝凤.双心护理模式结合个体化康复锻炼对PCI术后冠心病患者心理应激反应及睡眠质量的影响[J].心血管病防治知识,2019,9(15):51-53.
[2] 邹 芸.个体化指导护理对冠心病患者康复效果的影响[J].护理实践与研究,2017,14(21):45-46.